“双周夜话”2004年第17期 2004年8月31日
既要私有化也要规范化
近来一些中国网站开始大规模地争论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这次讨论的缘起是香港的金融学教授、公司财务学研究的国际一流学者郎咸平对中国包括海尔、TCL这样著名公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中公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批评。据说他就此撰写了一份研究报告。我在网络上还没有找到他的报告。但直觉告诉我,他抓住了中国目前最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就是中国私有化的规范问题。同时,他抓住问题的方式是通过具体案例从微观层面上揭示中国公有(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在私有化过程中流失的严重性。这种方式比起包括我在内的一些学者仅仅从宏观层面上强调现行私有化方式的错误和危险,具有更大的影响力。
在这场争论中,我的观点很明确:既要私有化,也要规范化。中国公有经济必须私有化,而私有化必须公开和规范。
近十年来,中国国有资产的私有化是中国大地上发生的不争事实。尽管网上和网下的媒体全都忌讳私有化这个词,而使用似乎只是改变经营权的“民营化”字眼来指代私有化的事实,但无论政府官员还是企业经理抑或经济学家,都明白中国从事的国有资产“改制”是改变所有制,是把它改成私有制,是实实在在的私有化。为什么要私有化?原因很多,这里只提及一条的:国有企业的经理们不愿意为别人打工,而希望为自己打工。他们的愿望自然是合理的,因此,为了提高企业效益,必须满足他们的愿望,国有企业必须私有化,让这些人不但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剩余(即收益分配的)控制权,而且掌握企业的资产所有权。既然政府没有能力识别出至少也愿意打工的经理,既然政府没有能力管理和节制不愿意打工的国有企业经理们,既然经理们在私有化之前已经用各种方式转移国有资产,那么早一天私有化确实比迟一天私有化好,因为迟一天私有化,国有资产就多流失一个亿甚至十个亿。就此而言,私有化是中国经济的必然之路。我读的郎咸平言论不多,但似乎感觉到他可能反对私有化,认为国有企业的效益不比私有企业差,国有企业也能够做大做强。但他这样论证的时候,他可能没有注意到,中国政府既没有任命国有企业经理的法律程序,也没有建立对他们的公开奖惩机制,更没有任何监督和约束企业经理的有效方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董事或者驻企业特派员,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是无法维持的。如果不私有化,它的结局就是被西装笔挺的企业高管和政府官员偷走一部分、浪费一部分并最后破产。
但是,另一方面,我完全同意郎咸平先生规范私有化的观点。我也同意他的观点,就是中国目前的主要问题不是私有化与否,而是私有化规范的与否。私有化本身的正确并不同时意味着私有化可以不加规范,可以采取任何方式。“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使中国富裕起来的)的猫就是好猫”的口号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之所以正确,是因为邓小平所用的猫恰巧是市场经济。如果他在这个口号下用勃列日涅夫强化计划的猫,这个口号就是错的,尽管邓小平也能够用从文化大革命中恢复过来的经济成绩证明其暂时的正确。在今天,“不管白猫黑猫,使国有资产私有化的猫就是好猫”的口号之所以不正确,就是因为中国用的猫,恰巧是不公开不规范的私有化方法,是官员和经理的腐败和偷盗起着重大作用的私有化方法。腐败和偷盗确实能够把国有企业私有化,就向四人帮1976年上台的话也会振兴中国经济一样,但在这两种情况下,中国经济都不会稳定。而应用目前的私有化方式,中国很难建立稳定的私有制。我的理由很简单,一个不保护国有资产的国家不可能稳定地保护私有资产,就像一个不保护私有资产的国家也不可能稳定地保护国有资产一样。这是中国的一个制度怪圈。中国只有从这个怪圈中走出来才有希望。然而,由于大规模公有资产的建立总是伴随着历史的非理性甚至暴力,所以,中国走出怪圈的希望仅仅是在建立私有资产的关头,仅仅在于公开地规范地建立私有制。用欺骗的腐败的方式私有化的结果,将可能是为下一次公有化准备条件。当然,这一点已经超越了一事一议的经济学理性范围。
在当前制度下,中国本来可以把私有化做的公开得多、规范得多。比如,由人民代表大会公开决定上市的私有化公司可以送给或者低价卖给经理和职工的股份比例范围、送给或者低价卖给政府官员的股份数量范围;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和公布私有化的主要程序和日程;聘请社会贤达或者处在公开化言论监督下港澳台专家观察若干私有化案例;对已经私有化的公司的私有化过程作出评估;对国有资产因私有化而出现的变动发出公告;对私有化的收入做专项管理等等。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务院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不具备出售尤其大规模出售国有资产的资格。由人民代表大会对私有化作出基本规范,这是私有化取得合法性的第一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下一步的私有化(或者媒体用词“民营化”)应当能够公开地规范地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