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长的发展经济学导论
(敬告:本书曾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邮编200083)于1997年出版。这里上载的仅仅是本书的目录、自序和第一章导言部分。引用该部分的读者请务必参照上述出版社的本书。)
工 资 增 长 的 发 展 经 济 学 导 论
胡 景 北
谨 献 给
我在农村期间(1968-1977)结识的农民朋友们
目 录
自 序
第一章 导言
第二章 发展经济学的定义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经济分类的人均收入方法
第三节 经济分类的边际收入方法
第四节 发展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界定
第五节 发展中经济的定义和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建设
第三章 发展中经济的劳动市场和工资的上升趋势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一阶级模型的假定
第三节 农业部门的工资决定
第四节 农业和工业工资的共同决定
第五节 对工资上升结论的检验
附录一 有关统计数据
附录二 模型的证明
第四章 人口变化和工资上升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古典模型和刘易斯模型中人口与工资的关系
第三节 一阶级模型中人口与工资的关系
第四节 人口增长和工资变化的数学关系
第五节 人口增长情况下决定工资上升的条件
第五章 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
第一节 发展经济学中的资本市场
第二节 资本市场模型
第三节 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的相互作用
3.1 两个市场的均衡方程
3.2 利息率和工业劳动在劳动市场上的相互作用
3.3 利息率和工业劳动在资本市场上的相互作用
3.4 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共同均衡
第四节 结论
附录 模型的证明
人名译名表
参考文献
前 言
呈献给读者的这本书,是我近十年来在发展经济学方面的一点研究心得。十年前,当我在上海财经大学讲授西方经济学和中国经济学时,我注意到,在解释我国的收入分配和资本积累时,存在着很多基本的理论困难。比如
农业土地制度和经济发展机制:对二十世纪中国经济史的一种理解
中国经济长期发展机制及其解释
改革后的中国经济模式:从理想到科学
文化大革命和中国历史轮回
四十年前即1966年,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从这一年起,全中国的中学、大学不再招生。原定1966年秋天进入中学的全国几百万名六年级小学生,必须等到1969年才能升学。
我很幸运,1965年进了中学,因此,虽然我“没有赶上巴黎公社、没有赶上十月革命、没有赶上打蒋匪”,可是赶上了中学,“赶上了文化大革命,赶上了打倒刘少奇”。千百万大学生、中学生和全中国人民一直革命到1968年。那一年,革命终于无以为续,而农村成了城市大、中学生唯一可能的归宿。
在我的心目中,文化大革命就是1966到1968的三年,那暴风雨般的三年,那不上课、不工作、所有学生都成了职业革命家的三年。现在所说的文革十年,加上了1969到1976的七年。其实,那七年无论对红卫兵、对走资派、对中国历史都没有多大意义,因为那只是强弩之末,只是因为毛泽东没有勇气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而有名无实地延续着而已。
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仍然能够清楚地回忆1966年10月18日,我卷在一百多万红卫兵的汹涌人潮中接受毛泽东检阅的巨大场面。同时,我的脑海中总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托尔斯泰小说《战争与和平》中,罗斯托夫在沙皇检阅军队时的感觉:沙皇“只要说出一句话,这支庞大的军队(他自己虽是微不足道的一粒砂,但是他和这支军队息息相关)就要去赴汤蹈火,去犯罪,去拼死,或者去建立伟大而英勇的业绩,所以一知道这个人就要说出这句话,他不能不颤栗,不能不为之心悸。”是的,文化大革命的回忆也不能不让亲历者颤栗和心悸。托尔斯泰小说在文化大革命前没有被划为禁书。如果说,1966年时13岁的我还不明白巨大的群众运动既可能建立伟大而英勇的业绩,也可能犯下凶残和暴烈的罪行,那些读过托尔斯泰的大学生们、成年人们难道不明白吗?我的中学班主任是俄语老师,他肯定读过托尔斯泰,为什么他不告诉我们“群众运动天然合理”的说法不一定正确?当然,在文化大革命中,如果他这样说,他立即会被我们学生当成“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反革命分子而受到批斗。可是,在形势走到极端之前,为什么他不对我们说说托尔斯泰呢?现在,我自己是成年人,读过托尔斯泰,又处在言论虽然受到限制、但毕竟比文化大革命时期宽松得多的社会环境,因此,面对虽然不可预知、却可能重演历史的未来,面对无法理解文化大革命、包括无法理解我自己当年日记的青年人、少年人质询的眼光,我愿意说说我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
我认为,文化大革命既是毛泽东维持个人专制采取的一个残酷手段,也是中国人建立理想社会进行的一次野蛮尝试。一方面,它把共产主义在二十世纪的实验推到极端从而彻底暴露了它的不可行性,另一方面,它把中国历史荡秋千似的轮回在二十世纪推到极端,因此给中国未来的历史进程添加了更多变数和更大风险。文化大革命的特征是全民性的红色恐怖和人民的部分政治自由。我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对它和中国历史轮回的关系也围绕这两个特征展开。
- 文化大革命:红色恐怖
毫无疑问,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独裁专制的一页。在那个时期,中国人不但一切行动以毛泽东的话为准,而且一切思想也以毛泽东思想为准,任何有违于毛泽东的话和思想的行为都是反革命的,都立即受到暴力惩罚。类似状态虽然在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但从来没有达到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暴烈程度。这是因为,文化大革命和以往历史上的专制有两个显著不同的特点。第一,它发生在一个高度组织起来的社会里。每个中国人都被组织在工厂、学校、生产队等单位里,连老人和幼儿也被居委会或者生产队管理着。通过无所不包的组织,毛泽东思想贯彻到社会每一个角落;通过每一个人对其它每一个人的监视,任何对毛泽东不敬的言行都会被发现,被公开处罚。而红卫兵作为从内心里崇拜毛泽东的青年群体,首当其冲地承担了发现和处罚这类言行的责任;第二,中国人民对毛泽东的专制不但在思想上认同,而且上升到情感上的一致。毛泽东作为中国人民的大救星,每天早晨听到的“东方红”乐曲,作为文化大革命一大特色的“毛主席语录歌”,到处展开的用个人经历讲述的“忆苦思甜(忆旧社会的苦,思新社会的甜)”、用个人心理变化描述的“斗私批修”(斗私心杂念、批修正主义),政治对纯个人领域如上学、劳动、衣着、娱乐、甚至恋爱(无产阶级的爱情)的全面统治,在强烈抑制人的普通情感的同时,又把人对爱、对心灵抚慰的需要,转变为对毛泽东个人的情感。而正是第二点,让每一个人对其他每一个人的监视成了人民大众的自觉行为。也正是第二点,不但使得许多与毛泽东从未有过个人交往的人在毛泽东去世时痛哭流涕,而且使得在1968年以后吃尽苦头的当年红卫兵,就像大多数人难以忘记初恋那样,难以放弃自己对毛泽东的情感。
文化大革命的专制程度可以用一个词表示:“红色恐怖”。它是红卫兵引以为骄傲的一个词汇,是保证革命理想实现的革命方式。它和红卫兵所说的中国二十世纪二十、三十年代的白色恐怖相对立。然而,那时的白色恐怖仍然容许鲁迅的生存、容许大学教授在书刊上公开宣称自己观点属于马克思主义,红色恐怖则认定非马克思主义言行都是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观点,这样的言行不但不准公开,即使私下里对配偶、孩子、朋友说过,后者也必须把它们揭发出来,因为这样的言行必须受到惩罚。更重要的是这里的惩罚首先是暴力的,而不仅仅停留在语言、文字和行政处理层次上。所以,红色恐怖达到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恐怖新高度。当然,文化大革命以前的十七年里,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已经不允许出现在报刊和课堂上。但文化大革命走到了极端,除了毛泽东和林彪外,任何人的作品都被翻出来检查一遍,任何人的言行都被拿出来清理一通,以便发现他们反对毛泽东的可疑之处。而一经发现,被指责的人就不但在尊严上,并且在肉体上受到伤害。老舍、傅雷等一大批文化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自杀,刘少奇、彭德怀等一大批人的去世,绝不仅仅因为尊严扫地,而且也因为甚至首先是因为难以承受的肉体惩罚。我所在的南京市第九中学,好几位教师在文革中自杀,其直接原因都不是因为受到的大字报批判,而是因为受到的暴力或暴力威胁。文化大革命的专制特别是恐怖性质,不但今天,就是一千年后也无须证明。翻开1966年到1968年期间的任何一份中国大陆报纸,读者的第一个感受将是恐怖,是毛泽东“句句是真理”的绝对权威,是红卫兵和普通中国人对毛泽东的顶礼膜拜、是对走资派、牛鬼蛇神的任意认定和惩罚,是没有人性、没有理性的恐怖。
- 专制下的局部政治自由
在认清文化大革命恐怖性质的同时,我要指出它的自由一面。按照官方的正式用词,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动乱”。动乱转个身是乱动,而乱动必然意味着自由。没有行动自由,谁能乱动?没有思想自由,谁想乱动?有了自由,才能够乱动;而几亿中国人的乱动,才形成动乱。然而,这里所说的行动自由和思想自由又需要和上一节讲的专制与恐怖协调起来,否则的话,我们便很难理解文化大革命。
中国的专制往往被视为抽象的国家专制或者皇权专制。这一点虽然正确,但它必须用具体的社会专制来补充。中国的每一个单位都是专制的,每一级政权对下都是专制的。一个中国人不但生活在抽象的国家专制中。他也生活在具体的单位专制、社区专制中。一个普通中国人日常体验到的专制不是国家层面的,而是自己所在企业、村庄、机关、学校、社区领导的专制。在大多数情况下,普通中国人不会把日常体验的专制和国家专制直接联系起来。中国人民喜欢包青天,古典小说喜欢描写“挡轿喊冤”,就是因为在普通中国人眼里,亲身体验的社会专制和京城皇帝的国家专制之间有着很大的距离。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1949年以后出现的社会专制中,单位专制特别突出。单位是中国社会在1949年后形成的一种特殊组织。中国所有劳动者都被组织在这个或那个单位里。只有加入某个单位,中国人才能够参加社会劳动,和取得生活资料。问题是这样的单位不仅仅是经济性的,而且更重要的是政治性的,是政府控制社会的组织体系。每个单位都有执政党组织并且掌握该单位最终领导权,无论这个单位是工厂、生产队、学校、幼儿园、研究所、福利院、街道。正是通过这样的单位制度和单位专制,中国的专制控制到了每一个人。这个专制制度的运转机制是政府对各个单位的考核指标为各单位的专制程度:没有自由思想者或者自由思想者被单位遏制住(以至于政府与外界以为那里没有自由思想者)。专制程度越高的单位,越是被评价为“好”单位,单位领导人的升迁可能或物质利益越大。但是,各单位在实施内部专制的时候,单位领导人必然会出现两种倾向:1) 把专制实施到比政府希望的程度更高。比如许多与政治完全无关的经济、文化、环境的改进建议等,也许是政府所希望甚至非常希望听到的,但由于它们必须首先在单位内部提出,因此反而因为其新意或与单位领导不一致的“自由”而受到压制;2)单位领导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不受监督的权力而滥用权力为自己牟利。这两种倾向是单位专制的必然结果。对生活在任何一个单位内的普通中国人来说,他们几乎每天都得承受这两种倾向给自己带来的痛苦。
具体的社会专制尤其单位专制虽然是中国国家专制的基础,但各级专制政权和专制单位对下滥用权力的趋向严重到一定地步,却又危及人民对国家专制者的信任和国家专制本身,因此,皇帝总是采用各种手段抑制地方和单位专制的滥用。然而,在中国历史上,所有这些手段都是自上而下的。只有文化大革命是自下而上的,或者说在相当程度上是自下而上的。所谓文化大革命的“史无前例”,也表现在这一点上。回忆一下文化大革命。我所在的中学,最早被当成批斗对象的是当时的校长。这也许是市教育局的决定,是自上而下的。可后来学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纷纷成为批斗对象,虽然可以说是毛泽东“伟大的战略部署”,但至少这一部署的实现方式,在我的中学里,是学生和教师自由地、没有恐惧地对学校官员“修正主义”言行的揭露和斗争。其实,市教育局作为地方政权的一部分那时已经瘫痪,局长和其它领导官员都已经被打成走资派,不可能再对中学文化大革命做出指示。另一方面,即使它还能够指示,学生也会用怀疑、批判的态度对待它甚至反对它,因为它毕竟不是“毛主席、林副主席”本人的指示。在文化大革命中,各个单位、各级地方政府的情况都是如此。毛泽东可以指出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是走资派,但他不知道上海市教育局或者黄浦区谁是走资派。这就给红卫兵与民众很大的自由余地。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检查那些局长们、区长们的言行,发现他们有“修正主义迹象”就可以把他们拉下马。因此,在肯定文化大革命的专制时,我们不应当否定文化大革命中民众获得的局部政治自由。
乔治·W·布什曾经说过,人类几千年来取得的最大进步,是把自己的统治者关进笼子里,让他们只能够从笼子里行使权力。当然,这个笼子要关的,不仅仅是作为总统的布什,而且包括了各级政府官员、企业经理、学校校长。在文化大革命中,从居委会、工厂、学校、区县机关到省、市政府和国务院,中国的统治者都被关进了笼子。唯一幸免的只是毛泽东和林彪。可是,对普通中国人来说,这还不够吗?这样的“大民主”(文化大革命的标准用词)难道不是一种自由?中国历朝历代都反贪官污吏,但哪一次把大多数官员交由民众自由地揭发、批斗的呢?文化大革命是仅有的一次!
在文化大革命中,出格的服装、多吃多占都被视为资本主义,甚至夫妻在大街上搀手也属于资本主义行为。修正主义只是比资本主义弱的一个用词。但是,在反对整个社会的资本主义倾向的同时,文化大革命的重点却是批斗共产党内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也就是有权有势的党政官员。文化大革命之前,官员的任人唯亲、贪污腐化、行贿受贿、专横跋扈、争抢荣誉、造假欺骗等这些如今常见的现象还很少有。一个官员只要多强调物质利益(即使不是他本人的物质利益)、只要对工作有过怨言,只要对“毛主席革命路线”贯彻不力,他就会成为走资派,更不用说现在常见的任人唯亲、贪污腐化等行为了。然而,即使文化大革命前的官员没有现在这般“可恶”,如何监督他们仍然是中国的重大问题。我们知道,特权的滥用、社会的腐败、道德的堕落,首先表现在皇帝以下的各级政权官员的身上,而不表现在皇帝本人身上。因此,皇帝也需要监督他们。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化大革命可以视为一场整肃皇帝以下官员不良行为的大规模运动。它和以往各个专制朝代同类运动的一个区别在于用词不同:文化大革命用词是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过去的用词是反贪官。
对于文化大革命,毛泽东曾经说过,他在1949年后试过许多种方法,但是都失败了;文化大革命才是他找到的好方式。他说:“现在的文化大革命,仅仅是第一次,以后还必然要进行多次”,“过七、八年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我的一位中学朋友认为:“如果七、八年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当官就会成为畏途”。确实,假如今天的政府官员、企业经理、村长乡长、校长主任知道七、八年后又要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有多少人敢不小心翼翼呢?七、八年这个周期,和法国总统五年选举一次的间隔相差不大,和美国、德国官员若连任两届共八年的时间几乎相同。每隔七、八年把官员关进笼子一次,让民众自由地没有恐惧地批斗他们,和西方国家每隔四、五年重新选举一次官员,多少有相同之处。就此而言,和西方人发明的自下而上的自由选举类似,文化大革命是中国人发明的自下而上自由批斗官员的方法。
- 文化大革命和中国历史轮回
1976年以后,中国正式放弃文化大革命,从宪法中取消了“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和罢工权利。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是维护最高国家专制,手段是践踏人格尊严的暴力和无限上纲的恐怖,因此,作为民众获得部分政治自由以约束官员的方式,它是野蛮的和丑恶的,是一种暴民政治,所以,它应该放弃。但是,中国没有发明新的约束官员方式,而重新采用以往整肃官员的自上而下方式,因此,在国家专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中国的单位专制、社会专制迅速恢复,并且比文化大革命前更加严重。民众又一次失去所有政治自由。今天的中国,甚至连历史上常见的“挡轿喊冤”都被规定为非法了。然而,只要民众一天不能够有效地约束官员,只要他们还生活在单位专制中,文化大革命就会是他们的一种记忆甚至憧憬,并且是官员挥之不去的一个噩梦。因此,要让人民放弃文化大革命的憧憬,官员消除文化大革命的噩梦,中国必须找到把官员“关进笼子”的新方式。
自上而下整肃官员的方式,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针对个别官员滥用权力的行为,这种方式行之有效。可滥用权力的行为一旦蔓延,这种方式就无效了。中国历史上也发生过自下而上“清君侧”(清除皇帝身边的大臣)的事情,那是地方诸侯逼迫皇帝整肃某些官员,因此不但不具有制度性的意义,和人民大众起来整肃官员也完全是两回事。在中国历史上,人民一起来,就是造反,就是王朝颠覆或几近颠覆。文化大革命是一种全新的方式,皇帝和大众联手整肃官员。人民起来了,但王朝仍然稳固。因此,它让无意推翻王朝的人民看到了一吐心中冤屈、挣脱社会专制的希望。今天,当文化大革命的大量亲历者还在人世,文化大革命的灾难还鲜活地存在于人民头脑中的时候,这种希望还无法生长。可随着时间的推延,人民对痛苦的记忆将越来越淡,对那时毫无恐惧地整肃官员的快感的记忆会越来越强,对文化大革命的希望和憧憬就可能生长起来。就此而言,文化大革命给中国未来社会变迁埋下了新的不确定因素。
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历史轮回在我眼前展现的一次极端状态。假如没有文化大革命,清王朝颠覆后,经过几十年战乱已经疲倦的中国社会,将循着中国历史的传统轨迹,走入新的大治。如果没有外来因素,这次大治也许能够延续几百年。文化大革命改变了中国历史轮回的轨迹,它在战乱之后,又用没有硝烟、可照样是人杀戮人、人仇恨人的动乱,把中国历史的乱推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因此,动乱过去,虽然王朝稳固,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吃尽苦头的官员却对皇帝失去了信任;而他们比文化大革命前更严重的单位专制和权力滥用,又造成了社会的强烈不满。所以,中国还没有跨上长期大治的新一轮历史轮回。
另一方面,我们又应当认识到,外来因素已经彻底改变了中国历史轮回的条件。没有现代文明从西方国家的传入,清王朝不会在一百年前颠覆,我们今天还生活在爱新觉罗家族的统治下。没有现代文明的传播,中国人不会有平等观念,官员滥用权力虽然会受到皇帝或暴民的约束,但皇帝一言九鼎的政治特权和三宫六院的生活特权,却不会遭到质疑。西方人最早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享”观念,只用仅仅一百来年的短时间,就在中国传播的如此彻底,完全打破了两千多年来支撑中国专制制度的皇权观念:皇帝本人一言九鼎的政治特权和三宫六院的生活特权,不再被官员和民众视为天经地义的了。对比一下佛教在中国经过五百年方才立足的艰难过程,我们便很难否认,“民有、民治、民享”的观念特别切合中国人的心理。这就像中国古人发明的造纸和印刷技术,特别切合西方人亲眼阅读《圣经》的心理需要那样。皇权观念的打破,既意味着皇帝的天然合法性消失,也意味着官员不再在宗教意义上效忠皇帝:官员对皇帝的不信任具有了正当性。因此,官员成为民众之外威胁皇帝和民众的第三方力量。这是当代中国和古代中国的一个巨大差别。这个差别既导致了皇帝和民众对官员残酷斗争的文革,也导致了文革后来迅速瓦解。皇权观念被打破,天下不再为一人所私的看法普及之后,中国未来的长治久安的社会制度,便只可能建立在人与人平等的观念基础上。中国历史尽管还在轮回,但轮回的性质必须改变:它将不能够再在专制和暴民政治的“治乱”之间轮回,而必须转变成以人与人平等为前提的不同社会思潮互占上风的新型轮回。后一种轮回在转换时不需要通过人类自相残杀的暴力方式。所以,中国要跨入的长期大治,不可能是以往历史上的专制新朝代,而只可能是既没有皇帝专制也没有单位专制的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也只有这样,中国才可能最终消弭文革或暴民政治的合理性。而在经过了文化大革命动乱的今天,中国如何和平地跨入这样的大治,是对每一位中国执政者和普通中国人胸怀与智慧的考验。
我祈福中国、祈福我的每一位同胞!
“夜话”2006年第18期,写作于2006年10月18日,定稿于2006年10月29日。2007年发布在 “上海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工作文稿”2007年第2期时,曾对“单位专制”概念作了少许补充说明,其余未作改动。
(本文曾多次试图发布到微信公众号“学者胡景北”上,包括用其它字词代替“文化大革命”、“专制”等可能的敏感词,但皆被禁止。)
建议实行大学教授转校聘任制度
“夜话”2007年第7期 2007年4月4日
建议实行大学教授转校聘任制度
最近网上和网下议论纷纷的热点,是中国人民大学李景治与张鸣两教授因为萧延中的教授职称评定问题而引发的争论。按照张鸣的激愤之词,现今的中国大学不但衙门化,而且简直黑社会化了。这样的说法也许过于偏激,但中国许多大学里评职称时拉帮结派,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至于凭年头升职称,亦是中国大学的耻辱,后代人论及此,真不知如何叹息才好。中国现行的大学教授评任制度,至少有两大欠缺,一是各个大学内部缺乏公平严格的评价体系,二是各个学校之间缺乏流动,或者说缺乏大学教授的统一市场。这两大欠缺相辅相成。没有流动或市场,拉帮结派、找关系靠年头评任教授才有可能;没有公平严格的评价体系,市场又形成不了,因为就象商品一样,没有质量监管体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情况严重的商品,是形不成统一市场的。
作为知识分子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大学教授对保持、发扬中国文化,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负有特殊作用。现行大学教授评任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缓。我不擅长于政策建议。只是由于我在2001年的一篇文章中针对“户籍制度不宜改”的观点提出了“户籍制度五年内即宜改”,而近年来的事实又支持了我那时的预期,因此现在大胆提出大学教授转校聘任的改革建议。我建议从现在着手,经过三年准备期,到2010年,中国开始实行新的教授评定制度。我所建议的新制度的核心,是大学教授实行转校聘任,即一个人要想获得教授职称,他不能够在他当时工作的学校内申请和评定,而必须向招聘教授的其他学校申请并在其他学校聘任。具体地说,转校聘任制度的改革包括以下内容:
1. 各个大学不得在本校教师内招聘教授职称的教师,不得授予本校教师教授职称。
2. 各个大学需要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必须在除了本校外的全世界公开招聘。当然,初期可以限定在全国公开招聘,但至少必须在全国公开招聘,而不应当在更狭隘的地区或省市内招聘。
3. 每个希望获得教授职称的人,必须到独立于他现在工作的单位或者学校的其他学校应聘。由于中国大学将实行四级教授制度,现任教授要提升到更高一级教授,也必须到其他学校应聘。
4. 实行教授应聘的最高年龄限制。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建议应聘最低级别教授者的年龄不得超过45岁,应聘最高级别教授者的年龄不得超过55岁。
5. 决定一个人是否达到教授职称资格的唯一标准是他的学术水平,具体标志是这个人独立发表的文字作品所达到的最高学术水准。因此,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完全可能因为其一篇文章的学术水平而被聘定为教授,相反,一个写有几百篇一般论文和著作的人一生都应与教授无缘。
6. 招聘教授的学校必须把应聘者的姓名和代表其最高学术水平的作品在网络上和相关报刊上公布,以接受社会的监督。教授聘任委员会的投票结果和每个成员的投票情况应当公开。
7. 如果一个学校聘任的教授,其学术水平明显低于其他应聘者或者(在无其他应聘者的情况下)明显低于教授应当具有的学术水平,这个学校的教授聘任委员会的相应成员应当受到严厉处罚,至少终生丧失成为教授聘任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甚至取消其教授资格。
8. 国家成立教授职称仲裁委员会,对有关争议做出公开讨论和最终决定。该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投票也应当公开。
9. 取消非学术性教学工作的教授职称。
至少就我了解的经济学学科而言,应当取消政治经济学本来就不具有的学术外表,还其宣传教育的本色。如果这样的宣传教育还需要维持的话,应当为它们建立另一套头衔和待遇,而与学术分开。
不这样分开的话,学术和宣教就会混为一谈,评定教授按照学术水平就会成为空话,学术独立也会成为空话。当然,这样做需要执政党为民族负责的情怀和勇气。我相信中国现在或者最近将来的领导人一定有这样的情怀和勇气,会把政治经济学一类宣教工作排除出学术评定范围。
10. 全国公立大学实行基本统一的大学教授薪金制度,并完全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财政开支。私立大学的大学教授的薪金制度,应当类似于公立大学。
取消教授从科研资金提成个人收入的“潜规则”制度。这样的做法按照国际惯例是贪污。中国必须尽快改变这一制度,才有可能排除商人教授的趋势,重建大学学术氛围、重建独立知识分子阶层。同时取消按成果、教学工作量、带研究生、参加答辩、学术报告甚至出卷、阅卷、参加普通会议等的报酬。对在应聘时索取和接受特殊待遇的教授按收受贿赂罪惩处。
11. 对教授实行全国统一的户口、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保证教授在全国范围内的流动。
基本统一大学教授的薪金和户口、社会保障制度,是大学教授流动的制度保证。既然中国能够对干部实行这样的制度,对比干部数量少得多的教授,实行这一制度应当更无困难。
12. 所有教授在各学校间的调动采取招聘、应聘和聘用方式。废除现有的教授调动制度本身从而废除教授调动的黑箱做法和一对一的特殊待遇私下谈判做法。
13. 在从2010年起对全国所有新任教授采取上述制度的同时,对旧制度下获得教授职称的位置,分五年或十年逐步转为公开招聘。
在新旧制度并存时期,未通过新制度而获得教授职称的教授,待遇应当低于新制度下产生的教授。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当相应地建立大学教授的专门法规,并对新旧制度并存时期的长度和过渡方式做出专门规定。
当然,建立教授职称转校聘任的制度,还有许多细节需要讨论和规范。本文提出的具体建议本身也需要讨论、修改甚至放弃(如果有更好建议的话)。另一方面,教授职称转校聘任,其实又是许多国家久已行之的有效做法。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德国。转校聘任制度本身,就用外部评价方式,大大降低了非学术因素尤其人情因素在教授聘任中的作用。和国外的通行做法相比,本文建议所增加的内容,主要是公开性,公开应聘者借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准的作品,公开评委的投票和对掉以轻心甚至营私舞弊的评委的惩罚。
公开应聘者的作品之所以必要,是因为中国大学现在的评价体系不公平不严格。其实,现在各大学教授职称委员会的评委都很明白申请者中哪一位或哪几位的学术水平更高。但是,他们常常顾及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因此不能严格地把学术水平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年轻的佼佼者往往成为他们照顾关系的牺牲者。在国外,35岁以前当教授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果中国教授实行公开招聘、公开评定,35岁或更年轻的人担任教授的现象也会很多,因为许多年轻人的学术水平已经超过了50多岁的教授候选人或现任教授。通过公开应聘者姓名和其标志作品,局外人和应聘者自己能够对所有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做出上下高低的评价,评委在众目睽睽之下,自然会大大减少对其他非学术因素和关系的考虑,学术水平高的应聘者便容易被聘上。就中国人民大学争论的例子来说。假如它招聘国际政治方面的教授时公开应聘者的资料。萧延中若应聘,自然有局外人比较他与其他应聘者的水平,其中不乏具有真知灼见的局外人,在这样的社会监督面前,评委自我约束程度会明显提高,拒绝照顾关系的决心会大大增强(我相信,至少绝大部分现任评委内心里并不愿意照顾关系),投票结果有利于水平最高的应聘者的可能性会显著上升。诚然,即使公开投票也会有差错或者舞弊,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萧延中没有被聘上并且认为评委没有履行好职责,他还有申诉的渠道,而张鸣、李景治就萧延中是否达到教授水平的争论亦能够通过正常途径展开,中国人民大学这所校名听上去就让人严肃和尊重的学校,也就能够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在心理上得到某种特殊的安慰。
公开评委的投票和公开处罚, 在中国当前学术评价不公正不严格的状况下,对于保证教授评定的学术标准也是必不可少的。公开评委的投票,意味着每个评委必须在公众面前承担自己投票的个人责任。这样,一个学术水平明显高于竞争者的人如果没有被聘上,相关的评委便不能用集体决定来搪塞,不能用投票状况的保密来掩饰个人品行的软弱甚至良知的湮灭。公开投票和公开处罚能够大大提高评委掉以轻心和营私舞弊的风险。这两项措施还能够减少教授评定的成本,因为各个学校成员众多的评价委员会以及繁琐的评价程序,其实都来源于逃避个人责任。我在德国读博士,论文只需要指导教授和学院(系)指定的另一位教授认可就行。所以,如果论文质量低却被通过,这两位教授的个人过错清清楚楚,因此他们也就不得不郑重地负起责任。中国的一篇博士论文,至少要指导教授(有时还有副指导教授)、预答辩委员会五位教授、外聘盲审的三或五位教授、答辩委员会五位教授、还有学校学位分委员会和委员会的诸位教授的认可,才能最终通过。结果呢,论文质量依然没有保证,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教授(包括指导教授)承担个人过错,都是集体的过错(所谓“制度”原因)。公开投票、公开处罚,让评委承担个人的人格责任和知识水平责任,我们也就不需要那么多评委、那么多评审程序。最后,国家仲裁的目的是防止某个学校或地区的评委集体作弊。在中国许多学校还是单位专制的情况下,评委集体作弊的现象必须事先加以预防。
中国大学制度的改革目标应当是教授主导、学术自由、教学自由。这一新制度的根本基础在于教授素质的提高。提高和保证教授素质的条件有很多。教授转校聘任是其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当然,仅仅教授转校聘任的单一措施,尚不能实现改革、建立新制度。所以,仅仅教授转校聘任是不够的,但缺少教授转校聘任又是万万不可的。同时,和高校改革的其他措施相比,教授转校聘任比较容易实行,因为它牵涉的人数毕竟不是非常多。受到这一措施负面影响最大的是熬年头盼着升教授的副教授和其他大学人员,以及刚刚或者将要调入学校工作的部分官员们,因为他们都希望戴着教授头衔退休。不过,他们每一个人都明白,只是因为中央还没有改变旧制度,他们才存着这样的希望。如果中国坚决地改变现行教授内部评定制度,建立新的学术至上的教授制度和公开公正的聘任制度,他们不但理解,而且会支持的。
春节感恩
“夜话”2007年第4期
春节感恩
看一下时钟,国内已然除夕上午。父母、亲戚、朋友大概在准备今天的晚餐吧?网上有人建议除夕放假,我很赞成。春节前后,除夕是最忙碌的,不但要准备一年中最丰盛的年夜饭,而且要为节日几天准备好饭菜。我母亲信奉“大年初一不动刀”,需要动刀的节日菜肴必须在除夕准备好,所以童年时每逢除夕,不但我们孩子要被母亲叫住帮忙,连从不参与烧饭理菜的父亲也得打杂。今年,虽然我离开上海前便在信箱里发现了餐馆年夜饭广告,但绝大多数同胞肯定还是待在家里,毕竟这是个家庭的节日。所以,除夕放假,对家庭主妇和参与家务的男性都是一个福音。
由于时差,Stanford还有好几个小时才入除夕。除夕、春节做什么、吃什么呢?前天一个朋友让我去他那里,并且要为我买飞机票;另一个朋友促我立即改签机票回上海过年,反正年后学校很快开学,我也得上班的。我谢绝了他们。可对除夕、春节做什么、吃什么,脑袋里现在依然没有任何概念。向父母、孩子祝福春节,在网络上向朋友贺岁,是必不可少的。其余呢?不知道。一个人平平静静、安安静静,读读书,散散步,是我过去的梦想,也许今年除夕、春节就如此吧。今天又刚刚买了一本《Great American Short Stories》(美国优秀短篇小说集),够春节的周末两天看了 -- 况且计算机里还有音乐、柜子内还有酒与茶。
朋友的邀请唤起了我内心深处的感恩情结。平平静静、安安静静应当是生活中最昂贵最难得的东西。但如果它不是自己的选择而是外界的强加,它是没有价值的。过去在农村过年,也是平平静静、安安静静,但那和贫穷、闭塞联系在一起,谈不上free to choose (自由选择)。如今,可以和朋友过年、可以和家人在牌桌上等待午夜的鞭炮焰火、可以大快朵颐,美餐一阵、可以“侃山”,上至天文下及地理;但还是喜欢平平静静、安安静静。内心明白,能够自由地选择如此的过年方式,是自己的运气,应当感谢上天、感谢家人、感谢朋友的。
怀着这样的感恩心情,我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等数据表发到网上,让网友自由使用。通过
同时,我声明,不但上述数据表,而且www.hujingbei.net网址上的所有内容,网友都可以自由、免费地在网络上转载和使用,而且不必要请示或者通知我。网络是自由世界。信息自由交流的前提是信息自由使用。我自己的文字,是使用包括免费使用了许许多多人的文字才写成的,因此它也应当让别人免费自由取用。即使我的文字有错误有缺陷,它们也只能在交流过程中发现和纠正。所以,在承担对这些文字责任的同时,我愿意把我的文字作品变为自由使用的公共物品。
公布上述数据,是我整理这些数据时就做出的决定;公开声明自己的网络作品是公共物品,是我得知网络作品专利权争议后便有的想法。春节的感恩情结促使我完成这些心愿。我们民族有清明节感谢祖先的传统,有事情成功后谢佛的习惯,有谢天谢地的成语。记得三十多年前一次知识青年开会,我不知道为什么说出了“谢天谢地”,立即被旁人用“应当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抢白得无地自容,自己也深感思想还没有改造好。如今,在春节来临之际,在感谢朋友和家人的同时,我又感受到“谢天谢地”,感谢上天,感谢世界,感谢社会,让我能够自由选择,能够安静平静地享受我们民族一年中最重要的一天,也让我能够回报一下世界、朋友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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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提醒和批评
“夜话”2006年第17期 2006年9月29日
感谢提醒和批评
几天前,署名为“一位关注您名誉的普通学者”的朋友通过电子邮件提醒我,在我从上海财大经济学院院长职位离任之前,曾向教师发放科研启动费。自愿领取该启动费的每位教师个别和学院签订科研启动费合同, 其大意是在未来两年内以“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为作者单位发表至少一篇论文或者专著包括译著并达到一定质量;若完不成合同,所领取的科研启动费需要退回。现在两年已经过去,那位朋友听说我本人也没有完成合同,因此关心地问我“如何让那份协议生效?”
收到这封信,我很感动。作为和那位朋友一样的普通学者,除了亲友外,还有人关心着我,对我寄托着希望,希望我保持名誉,这是我的福气。在今年第一期“夜话”上,我翻译了小洛克菲勒的“我相信”。他相信的一点便是“一个人的最高价值不在于他的财产、权力或者地位,而在于他的名声。”我也相信这一点,而且要求自己身体力行地去做。不过,自我要求虽然重要,但它是绝对不够的。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弱之处,都会有意识无意识地回避甚至忘却某些不乐于正视的事情。因此,在一个人的自我要求周围,必须有许多人的希望、提醒、批评、警告和反对,这个人才必须面对自己的软弱,勇敢地正视自己并且坚定地实行他对自己的自我要求。没有后面这样的社会机制,一个人的天性即使非常高贵、正直,即使在某些事情上、某段时间内获得了很好名声,他要在所有重要事情上、在一生获得好名声,依然是不可能的。就关注我名誉的那位朋友提醒我的科研启动费合同一事,我自己便没有完成。由于我离开了上海财大,我不再需要在上海财大经济学院实施这些合同,因此,我很容易“忘却”这件事情。但那位朋友的提醒,却让我不得不直面两年前亲笔签字的合同,不得不直面自己的良心和世人的监督,而不再能够用“忘却”来掩饰自己的软弱。这样,我就可以避免人格错误和名誉损失。所以,谢谢这位朋友,谢谢关心我的所有其他朋友、其他人。
也许有人会说,写这封电子邮件给我的人是个坏人,想把我逼到角落,逼我受损失(金钱损失,以及上海财大经济学院其它没有完成合同的教师对我的抱怨)。这种说法也许有道理。世界上确实有坏人,网络又使得我们无法辨认发信人的身份和动机(当我们自己在网络上用其它名字发言发信时,别人也无法辨认我们的身份和动机!)。可是,既然我们无法辨认别人的动机,为什么我们要把别人想象成坏人呢?难道我们希望别人在读到我们的网络发言前先把我们看成坏人吗?就关注我名誉的朋友的这封信来说,在数额有限的科研启动费和价值无限的个人名声之间,无论希望我重视前者还是后者的朋友,都值得我感谢,都是好人,因为他们都在为我着想,都希望我生活得尊严一些、愉快一些、舒适一些。只是他们想法的侧重点不同而已。同时,把向自己提出意见、批评甚至激烈反对自己的人想象成好人而非坏人,这一念之差,我就会觉得这个世界真好,这个世界值得我为之工作、为之奉献,我的心就充满着温暖,生活就充满着阳光。所以,我完全没有必要把别人想象成坏人,没有必要抱怨别人、抱怨世界。人世间有成千上万的例子说明世界是好的,又有成千上万的例子说明世界是坏的。然而,归根结底,在一个人的心中世界是怎样的,在这个人的眼中世界就是怎样的。把别人尤其批评者设想成好人,世界就会变得美好,生活就会变得轻松,自己也会无形地变得更好,一个人也才可能永久地获得他的最高价值――名声。
《农民经济学》译者后记
“夜话”2006年第10期 2006年5月29日
《农民经济学》译者后记
弗兰克·艾利思的《农民经济学》是我在德国时读到的一本关于发展中国家农民的教科书。这本书的特点首先是简明、清晰,其次它不用复杂的数学推导,而主要依靠文字阐述,并辅之以图形和简单数学公式,因此它不但适合于经济学尤其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的学生,而且适合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以及关心农民状况的一般读者。这本书的第三个特点是它不但介绍了利用新古典价值观念和理论工具建立的各种农民模型,而且大量介绍了从马克思的价值观念与理论工具出发的农民研究以及对这两个理论的批评。这和我们接触到的大部分经济学教科书仅仅介绍马克思主义(不一定是马克思)或者新古典观点不同。因此,艾利思的《农民经济学》不但会给读者更加广阔的眼界,而且会给读者理论相对性的感觉。后一种感觉也许对我们中国读者更加重要,因为我们长期生活在某一种理论“绝对”正确的气氛中,习惯了对某种理论的“独尊”。其实,一种理论再正确也有其相对性即局限性。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即使我们还不能确切指出一种理论的相对性所在,即使我们衷心拥护那种理论,我们也能够抱着开放的心情看待对那种理论的批评和对其他理论的支持。
农民问题无疑是今天中国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观察农民的生活、生产、他们对外界的态度、对自身未来的预期的时候,在讨论农民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理论工具。这就象我们观察自己的心跳、观察太阳的升落需要理论工具一样。西方学者为我们理解农民问题提供了新古典、马克思以及其他一些学派的理论工具。也许这些工具已经足够,也许这些工具还不够。可无论足够还是不够,我们应当做的是熟悉这些工具,熟悉农民生活的环境,然后才能谈得上用前者解释后者,或者发展新的理论工具来解释后者。
关于本书的翻译,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本书以《Peasant Economics(农民经济学)》冠名,以peasant为研究对象。英语词汇peasant一般翻译为农民,但它也有某种农奴的含义。虽然peasant是种田人,可这个种田人有一种被迫种田、被别人管束着种田的感觉,因此社会身份低下。这就使它在英语语言中成为贬义词。英语词汇farmer 有更多的农业工作者或者类似制造业工人的种田人含义。不过,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民族语言里的农民也是贬义词。更重要的是,在这些国家里,农民事实上代表了一种低下的社会地位,尽管他们名义上甚至事实上不再是农奴。
但peasant中文翻译的主要问题在于中文存在农民和小农两个概念。中文为什么产生了两个对应于peasant的概念、这两个概念之间的有什么联系的问题值得写一篇博士论文。就我们的语言习惯来说,“小农”似乎更像马克思主义的专用词汇,而“农民”则广泛用于其他场合。比如我们说小农经济、小农生产方式,但很少说农民经济、农民生产方式;我们说农民收入、农民决策、农民家庭,可很少说小农收入、小农决策、小农家庭。在中文里,“小农”比“农民”的贬义性更强。马克思本人的理论中,小农会因为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占领所有社会生产部门而消亡。所以,peasant不但代表了一种低下的社会身份,而且代表了已经过去的历史。小农的历史已经终结,尽管小农还存在着。这种态度促使20世纪上半叶受马克思理论强烈影响的中国学者把peasant翻译成小农而非农民。到了20世纪下半叶的中国,小农经济(peasant economy)既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定罪为每日每时产生市场经济的肥沃土壤,又在改革开放时期被视为市场经济难以发展的替罪羊。另一方面,“农民”概念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即使有贬义也十分淡薄,“小农”则不是一个新古典经济学概念。最近五十年来,新古典经济学特别强调发展中国家“种田人”的理性,即使他们社会地位低下,他们也是理性人。考虑到本书同时大量介绍了新古典农民模型和农民研究,把peasant翻译成“农民”对本书而言似乎更合适一些。
对我的翻译来说,小农和农民两个概念并存是中文中的一个事实,我必须面对它。一方面,翻译《Peasant Economics》需要为peasant这样的核心词汇选择一个统一的中文对应词汇,另一方面,中文中又存在着两个对应词汇而无法统一。对这个矛盾,我最后采取的解决方法是尽可能把peasant译成“农民”,而在明确利用马克思框架讨论peasant时把它译成“小农”。这样的做法无疑会引起一些混乱。对此,在向读者表示歉意的同时,我希望读者在阅读本书时,始终记住农民和小农在英文中只是一个词。
本文的翻译得到了一些朋友的帮助。匿名审稿人仔细审阅了译文初稿,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批评和建议,使现在面世的本书避免了很多错误和缺点。对此我十分感谢。上海人民出版社任俊萍编辑为本书的版权、翻译和出版付出了大量努力,并对我的拖延表示了极大的理解和宽容,值得我衷心感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朋友翻译了本书第六章。虽然我后来重新翻译了该章,但他的译稿给了我许多启发,毫无疑问地节省了我不少精力。宋开生先生不但为译文编制了图形、目录和文献,而且指出了译文中许多不当之处。在此我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感谢。他们都出身于农家,我接触的许多学生、同事也出身于农家,我自己则在年轻时脚踏实地做过近十年农民,因此我们有许多共同语言,常常在一起讨论农民问题。这些讨论不但促使我翻译《农民经济学》,而且也让我在翻译过程中始终感受到中国农民的背景。我希望这本书的翻译有助于提升我们讨论农民问题的层次。译文肯定还有许多错误和欠妥之处。它们是我不够尽心或学识不足所致。我诚恳欢迎读者的批评和指正。这些批评和指正可以直接发到我的主页 www.hujingbei.net或者寄给上海人民出版社。
胡景北
2006年5月28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