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识的生永

双周夜话” 2002年第12期                              200266

 

 

我所认识的生永

 

我第一次认识生永,是在去年暑假。那天我正在系里值班,他来了,个子很高,穿着也还朴素。通过姓名之后,他点了一支烟,然后问我:

“听说你平时喜欢写写东西,是不是?”

“有时高兴,就动动笔,”我回答说。

“想不想发表呢,在报纸上,或者杂志上?”

“还没有想过。”

“不要紧,想发表的话,我可以帮忙。”他打开话闸,谈了一气报纸杂志发表文章的内幕后,郑重地告诉我:“没有熟人,你是别想在报纸上发表东西的。”

“是这样吧。”也许是看过了巴尔扎克的“幻灭”—— 那里对新闻界内幕有精彩的描写—— 我对他的话不大感兴趣,虽然他谈的东西也有些中国特点。

他似乎很会揣度,又聊了几句便走了。开学后我知道了他的一篇暑假调查,已经被报社打出了小样。

他在学校里很不引人注意,上课来一下,下课便回家。在他去年统计学考试不及格的时候,我听说他的外界交往时间太多。接着,他偷窃一千多元现金的案子发了,学校给了他一年留校察看的处分,他这才为大家所知道。

偷钱,其原因据说是为了还债,而这债,是他在交际和谈恋爱时欠下的—— 不过也仅仅是听说。但这些也都好理解。交际多,特别是象家庭舞会之类的交际,是他能够在报上发表文章的诀窍之一,而人又都是想出名的。恋爱以至于同居,也许可算是七年知青生活的一个后果吧。迟来的感情,是更容易战胜理智的。偷钱无疑是错误的—— 虽然对方很有些钱—— 特别是偷的手段令人发指:用过量的安眠药使人家沉睡。

生活的目的。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 我自己可能也是 ——只是舒适的工作、受尊敬的地位和称心的爱人。这也不能算错,只是需要了解生活本身的限制,而生永,正是超过了道德的现实界限。

今年暑假,我仍然在学校值班,然而却听到了生永作为情场的失败者而死的消息。生活的目的仅仅是爱情,—— 生永对于爱情是认真专一的,生命之火当然是很难保持旺盛的。人们是应当热爱生活的,但生活,并不止于爱情 —— 生活是丰富多彩的。

生永死了,他留下的无形的痕迹很快也将被忘却之神抹去。但生活,却是永存的。

 

                                                                                                  写作于198093

 

(附记:日前去南京大学,忆及在那里的学生生活,想起大三时曾在学校黑板报上发表过一篇文字。回沪后竟然还找到了原稿。二十多年沧桑,所见所闻多已与时俱进,但似乎心得体会,还停留在原有水平上。今日再写类似主题,亦不会比那时更有进步:所以便拿它充作本期的“夜话”。    200264日)

善良的局限性

“双周夜话”2002年第21                                                          2002108

 

 

善良的局限性

 

在真、善、美三者中,我原先特别重视善良,以为善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而所谓的善良,便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以为这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而真、美在我心目中是次要的。

但是,许多事情促使我渐渐地转变了看法。远的不谈,就说前些天的一次聊天,天南海北、突然谈到了出版。一位在省市自治区级别的机关工作的人推测说:马克思的资本论在美国德国肯定是非法出版物吧?!这使我吃了一惊。为什么?说话者是我很熟悉的人,也很善良。照说他读过不少书,至少梅林的马克思传他读过,我知道。在省级机关,学校、开会、参观的机会也多,接触面、知识面不能说狭隘。但为什么做出这样的推测呢?在当时的聊天场景下,这显然是好心人在推己及人:既然批评我们国家制度的书籍在我们国家是非法出版物,那么,批评美国德国制度的马克思的资本论在那些国家被当成非法出版物也是可以理解的,甚至那些国家也应当把资本论划为非法出版物。我们自己希望做的,当然也得允许别人做。况且人之同心,事之同理,我们这样做,别人也肯定这样做。

然而,他这一次的推测是错误的。马克思的资本论从第一版起就是德国美国的正式或者合法出版物。它从来没有非法出版过,马克思自己没有、后来形形色色的出版社也没有在出版它时应官方要求而做过删改。在希特勒统治德国的短暂年头里它被做为犹太人的作品和共产主义的作品,而从合法出版物变成禁书。希特勒一倒台,资本论又成了合法读物。所以,资本论有过被当成非法出版物的经历。但美国是战胜希特勒的主力,现在的德国又和希特勒明确了划清战线,因此不能把他们和希特勒混为一谈。同时,资本论在美国,在希特勒之前和之后的德国,都是在正规的书店可以买到、在正规的图书馆可以借出的书籍,这一点,有过美国、欧洲经历的人都可以证明。而且,他们还可以证明,那决不是为了让我们中国人参观或考察而特地摆到书店和图书馆展示的(否则又有朋友可能会合理推测)。

    由此我体会到,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善良,有着严重的局限性。这里的关键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环境的狭隘。一个善良的人根据自己在所熟悉环境下行为处事的方式来希望别人,诚然是不错的。但他往往不知道世界上还存在着他不熟悉的环境,不知道如果越出他熟悉的环境,他的推己及人就会得出不真实的推测。如果他按照自己错误的推测去办事,他的善良心愿很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弥补这一局限性的具体方法,是我们祖先教导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了解自己不熟悉的环境和那些环境下人们的行为方式;弥补这一局限性的抽象方法,是西方人所说的追求真,追求适合于所有环境的普遍真理。不重视真的善,只能应用于日常生活;超出了日常生活范围,就可能变成不善。只有以真为基础的善,才是普遍的善。而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已经成为大范围的社会网络的一部分的今天,日常生活的善转变为社会生活的不善,是非常可能的。因此,已经成为的必要条件,的重要性一点不次于善。

我为什么赞成留学生留在外国

“双周夜话”2002年第17                                                      2002812

 

 

我为什么赞成留学生留在外国

 

      

我曾经当过留学生,后来从国外回到国内。虽然我对自己的选择没有后悔过,但在和国外留学的朋友交谈中,我始终赞成他们留在国外工作。我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孔夫子明确说过的“道不行,乘桴桴于海”。道在自己国家行不通,就到海外去。夫子是圣人,都做了这样的准备。后来夫子退而讲学,讲授他系统建立的君子之道。幸亏那时教育和科研自由,至今也没有哪一位学者考证出某个公子王孙干预了夫子的讲学,夫子还能招收到多达3000名的学生(在当时可真是个了不起的数字),他才没有出国并在那里永久居留下去。

作为中国人,我们都受过夫子的影响。不管我们学习、工作的专业是什么,我们都有夫子开创的儒家所说的向善之心,都有学习和实践君子之道的愿望。于是,作为一位留学生,他在决定回国与否的时候,便需要考虑回国以后,自己向往的君子之道可行与否的问题。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可行,但非常难行。这种难,是不熟悉中国社会生活的人无法想象的。许多人决定回国时,都希望回国认真认真地做一点事情。但到了国内,就发现很难不把自己混同于自己在国外时所蔑视的制度和做事方式;只有少数人能够坚持自己的向往。而在我看来,与其在国内被腐化成为小人,不如留在国外,保持自己的一点君子之心,保证自己免受不得不扭曲自己的那种心理煎熬。

    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行为符合规范而又心情舒畅。而这恰恰在现时的中国十分困难。如果你有一份收入尚可的稳定工作,你在德国、美国可能很容易做到行为规范并且心情舒畅。但在中国你很难做到这一点。比如,大学教师算上收入尚可的稳定工作了。你有了这份工作,当然还要努力,但你按照规范办就行了,而这些规范又基本符合你的君子之求,所以你很容易做到心情舒畅。但在中国,例如你的职称与奖金和你发表文章的篇数与字数有关,而且这篇数、字数还不能你自报,还得有关人员去数。按照国际惯例,按照中国官方对外公开的说法,这显然都是不规范的。但中国就是这个制度。你如果为此去多发文章、拉长文章,在你麻木之前,你知道你在扭曲自己;你如果坚持规范,你在看到别人因为那毫无价值的文章而比你先评上职称、比你多拿几倍钱的时候,你的心情又不会舒畅。到机关吧,你发觉你不得不说假话;经商吧,你发现你不得不贿赂官员。你发觉只要屈辱自己,你就能得到制度的好处。现行制度的引诱力是如此之大,凭你的洋学位,只要你愿意顺从它,你就能得到许许多多在国外都得不到的好处。你的生活甚至会比在国外更轻松、更富有。但是,一旦屈辱自己,你就背离了回国的最初想法,放弃了君子之求。和两千多年前孔夫子时代相比,今天君子之道甚至在教学和科研部门都行不通。孔夫子再生,可能也真得“乘桴桴于海”了。留学生的一点君子之求,在现行制度面前是太苍白了。因此,尽管我希望我的朋友们回国来共同改变不规范的现行制度,但我也完全赞成他们为了自己的行为规范和心情舒畅而留在国外。

学术机构企业化:学术腐败的一个源泉

双周夜话”2002年第8

200249

 

学术机构企业化:学术腐败的一个源泉

 

 

纵看古今,横观中外,今天中国学术界的一大特色是学术机构的企业化。这是中国继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展开政府机构企业化以后,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重大改革举措。从此,中国的学术机构进入了创收、分红、扩建、进一步创收的怪圈。经济目标成了学术机构的首要目标,经济利益成了学术机构的首要利益。学术机构不但在核算货币成本和收益,而且在用预期货币净收益指导自己的活动。由于这一变化是“有计划”的改革产物,由于它和现行制度、现行社会风气相吻合,由于中国学术机构本来就很少自己的独立传统,因此政府一改革,各方都照办,甚至竞争性地你追我赶,不赶上对方自己就失败,于是造成了全国规模的、席卷(几乎?)所有学术机构的企业化浪潮。二十一世纪初期的中国,好象没有一所高校不把创收放在首位、好象没有一位手握创收权的校长、院长、系主任不在紧张地考虑创收。学校即企业的现象在古代有,在当今的外国也有,但都不成气候。古代,孔夫子办私学、朱夫子办书院、朝廷办京师大学堂,都没有办成企业。外国,德国政府办大学、美国私人办大学,也都没有办成企业。当然,德国禁止把大学办成企业;美国允许把大学办成企业,但美国占主导地位的私立大学都不是企业。美国几百所研究型大学没有一所是企业化大学。像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MIT)、斯坦福大学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美国有关的法律已经禁止它们走入创收、分红、扩建、进一步创收的怪圈。所以,说学术机构尤其是大学的企业化是当今中国的特色,是有一定根据的。

 

古代和外国的学术机构不是企业,又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呢?它们是中国的学术机构在名义上的注册性质“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区别在于后者是盈利性机构,前者是非盈利性机构。事业单位的特点是它的非经济性目标,而可观察的关键指标则是事业单位职工尤其负责人的个人收入和该单位的经济效益脱钩。用更正式的语言说,事业单位是非盈利机构。如果它有盈利,这些盈利只能用于非盈利的用途,而不能他用,更不能够分红;即使分红,分红量也很小。因此,事业单位的个人收入都是公开的。在这里,谁是事业单位所有者的问题无关紧要。一个事业单位可以由政府办、团体办或个人办。但在中国,大学名义上“还”是事业单位,享受着事业单位的优惠,而不承担企业的责任和受到社会与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可是,中国大学创收的目的,首先是分红。在大学内部,则是如何分红的问题。于是出一份考卷多少价格、一场监考多少价格、一篇论文多少价格、一节课多少价格,都成了改革措施。学术工作实行了计件工资制,学者成了普通劳动力。国有学校的利润既然不需要像国有企业利润那样上缴国家,也就成了学校经营者的红利,以及了解这些红利的办事人员的额外报酬。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才能理解当今中国学术机构创收的积极性。只要政府给政策,或者只要政府容忍、或者只要和政府可谈判,学术机构就可以自己经营,自己营销。产品是市场急需的,卖得出高价的,也就是科研项目审批中的那一条“能创造经济效益”的;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比如高校往往比学者本人更热衷于比如博士点、博导等名誉,理解为什么有人把在学术界向上升的第一条途径列为“借东风:你不上、学校还要推你上。因为你上了以后,学校才好营销:学校要借你铺出一条新的财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学术机构“还”想维持自己的学术形象,学术腐败也就无法避免了。

我思故我在

“双周夜话”2002年第5                                                         2002226

 

 

我思故我在

 

 

“我思故我在”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的一句名言。哲学家用意深奥,法文用词精巧,非我辈所能探究。仅从中文译文的字面看,“我思故我在”意味着一个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在思考、在思索。一个人如果不思考,他就不再存在。严格地说,一个人可以在形体上存在,是一位现实的人;但是在人格上,他可能并不存在:他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如果他不思考的话。此时,这个人实际上依附于某一个他服从的人,后者的人格也就是他的人格。

三十年多前,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我没有思考,仅仅单纯地跟着伟大领袖走。当时不唯“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当时根本没有想到去思索,独立地思索,所以,当时即使有什么理解,也是在正统思路上的所谓“理解”,完全谈不上独立思考后的理解。因此,按照“我思故我在”的说法,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形体意义上的人,而不是一个社会意义上的人:我没有自己的独立思索,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

后来,我逐渐明白了“我思故我在”,懂得了我作为一个人类个体的特殊性,是以我思考的特殊性为前提的。没有思考,人云亦云,我就不具备特殊性,我的社会存在就可以被忽略。当然,这不排除我在许多场合下完全或者基本同意别人的看法,服从别人,可是,只有我的同意和同意、服从和不服从是自己独立思考后的结论,我才具备自我的人格,我作为一个社会意义上的人才是存在着的。

       思考,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人类文明在今天达到的成果,无一不和人的思考相联系。火的使用得益于火种的保存,而后者离开先民的思考便无法设想。同时,思考也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本质特征。人类社会中任何一项与原有物品、原有观念、原有制度不同的东西,都是个别人思考的结果。正是这些思考的人,显示出了自己独立的人格,可以平静地说“我在”。

“我思故我在”,还因为思考是每个人的内在权利。观察古今中外,我发现人类至今没有找出、而且也不可能找出任何方法来限制个体的思考权利。某个社会、某种环境可以限制个人公开其思考结果,但是它无法限制个人思考,尤其无法限制个人思考的特定内容。我曾经思索过这一点是否各国宪法都保护个人言论、迁徙、人身等权利,而不提个人思考权利的理由,因为思考是无法从外界禁止和限制,因此也无需用外部力量来保护的个人的权利。所以,思考是人类尤其每个个人的天然能力和内在权利,是个人具备独立社会人格的前提条件。作为人类中的一个个体,我乐意以我自己的思考,而不是以需要外部力量保护的头衔、财产、权利,来确认自己的存在。

散步在北大

“双周夜话”2002年第25                              2002125

 

散步在北大

    这几天在北京,晚上常常在北大散步。与国内大变面貌的其他大学相比,未名湖周围仿佛和我二十年前求学时一模一样,因此随意漫步,也不致迷路。北大给我的教诲太多太多。在北大,我才明白学者是怎样的人,知道中国文化的传承是怎么一回事,理解以天下为己任是怎样一种情感。仅就亲身感受而言,陈岱孙先生的高贵、胡代光先生的宽厚、厉以宁先生的识见,至今让我景仰,促我上进。

二十年前,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走进北大校门的。我在外地大学毕业前,有两条路可走,一工作一考研。当时自己已近而立之年,也一时兴起,盯上了北大:不考则已,要考就考北大。考取的希望本来近乎于零,但竟然侥幸得中,于是住入了紧邻当年教授(那可都是让学子肃然起敬的教授,而非今日忙于打工或奏折的“教授、博导”)住宅区的29楼,准备“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没有想到求无事却有事。那时刚刚开始有规模地招收研究生,要从学生会中分立出研究生会(我至今仍然没有理解分立的必要性,总担心是研究生要把自己区别于本科生的特权心理所致),系里同学竟推我去参与组织第一届研究生会选举工作。同学几乎清一色来自北大本科,而我刚入北大,不谙校园之例,本不该参与此事,但大家推我,只好勉从。那时北大还没有设学院。各个系研究生推举候选人,然后投票。我们这些“选举委员会”成员收集选票后便计票。按照规则,得票最多的前若干名便当选为研究生会委员,公布后,选举委员会便解散。没有想到好事多磨,在确定研究生会委员时却出了问题。原来几个和物理学相关的系都没有人当选。一时间有人抗议,有人建议。提出的补救方法有好几种,但每一种似乎都有难处。例如增加委员,但怎么让同学信服我们改动委员数目的合理性呢?重新选举,即使可行,工作量是否也太大呢?我们都是同样的研究生,不能够象“领导人”那样方便地改变规则并要求别人顺从。况且自己的责任在读书,谁愿意在社会工作上花时间呢?这时候,有人提出了一个方法:在场的我们把选票数改一下,让那些系中有一人当选就行了。这确实简便易行,用今天的经济学语言是“交易成本低”。但我的第一感觉是惊奇:在我崇敬的北大竟然会提出这样的方法。我立即表示反对,认为其他事情可商量,改选票则是我们绝对不应当做的事。那天晚上的最后决定是按照实际选举结果和事先确定的委员数公布当选的委员,第一届北京大学研究生会也就成立了。而我自己在北大,亦没能再卸掉做社会工作的担子。

今天,北大依然是我崇敬的学校。同时,北大的经历使我懂得,生活中有少数几条基本原则,是我们即使在和自己崇敬的机构、尊敬的人物发生联系时也不能忘记的。事实上,一个机构、一个人值得我们崇敬,就是因为他们坚持不在这些原则上搞机会主义。但是,如果我们普通人容易忘记这些原则,他们将很难坚持原则。我想,北大之所以一直受到我们的崇敬,除了因为少数名家大家在维护这些原则之外,也是因为北大许多普通学者、普通学生在北大生活的各个侧面(还?)没有忘记这些原则,因为许许多多在其它地方工作、学习的人没有忘记这些原则并且把坚持这些原则的希望特别地寄托在北大。

还是不做为好

“双周夜话”2002年第9                                                      2002424

 

 

还是不做为好

 

还是不做为好,我想。我被要求参加一次考试,“公民道德纲要”的学习考试,标准答案也给了,尽管在答案下方写着供参考的字样。是的,需要的时间不多,五分钟就行,都是选择题,按照标准答案在试题纸上打勾就行了。不过,我想,还是不做这样的考试为好。我在报纸上看到过“公民道德纲要”的大字题目,但我没有读过。我不是专职从事宣传工作或道德研究工作的人;在我这样的年龄,生活本身已经给了我太多的教育,已经不可能通过学习文件来增进自己的道德了:所以,我没有去读“纲要”。当然,即使我读了甚至认真读了纲要,我仍然不会做这样的考试,因为根据我自己对道德的理解,我以为这样的考试本身就是不道德的,甚至本身就可能不符合公民道德纲要上的要求(我说可能是因为我没有读过纲要,只能猜测)。首先,这样的考试没有必要,也没有依据,而根据道德规范,最好不要向别人提出不必要的要求,最好不要做没有依据包括没有不成文的道德依据的事情。不过,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让我把答案往上抄,交上满分卷子,然后在这个或那个办公室里被人们认为是学习“纲要”成绩优秀的一人或某一特定优秀人群中的一员,总觉得别扭,觉得在扭曲自己,而且在扭曲自己尚未被生活完全泯灭的对真、善、美的某些感觉。所以,还是不做这样的考试为好,还是让自己的心灵坦然一些为好。想一下,这和学生考试舞弊有多大区别呢?而作为教师,我的直接责任之一,毕竟是禁止学生考场舞弊,同时也从道义上向他们说明舞弊的可耻。为了使自己在学生面前不心虚,我想,还是不做这样虚假的考试为好。

中国人常说为人师表,外国人更认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教育对象是孩子和青年。要教育孩子和青年,教师不但要理解生活、懂得世界,而且还需要保持和孩子、青年一样的心态,这样,师生之间才有沟通、才有真正的教育。辜鸿铭所总结的“赤子之心、成人之智”,大概就是对教师的描述吧。因此,一个社会、一个政府、一个教育机构,要重视孩子、重视未来,它就不但要提高教师的工资,而且更要避免扭曲教师的心灵。如果说,提高教师待遇的目标之一,也是为了避免教师心灵的扭曲,避免他们为了挣钱而去做既使他们自己内心不安也有损于他们在学生心目中形象的事情;那么,直接要求教师扭曲心灵,去“圆滑”,去逢迎,去做假,就更不应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旦做了,而且是在意识到不应当做的情况下做了,心灵最初会感到扭曲,然后就会麻木,最后就由惯性而觉得自然。此时虽有成人之智,却失赤子之心,而受害最大的,不是教师本人,当然也不是坐在这个或那个办公室里无意识甚至有意识地要求教师做假的人(他们也许还会得利),而是我们大家的孩子,是青年,也是我们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好象“纲要”提出的道德要求第一条是爱国,教师本人努力做真事,政府机构不要求教师做假事,我们的孩子也才不会做假,我们所爱的国家才有希望。因此,我既为教师,虽被要求,但还是不做虚假的考试、虚假的事情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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