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消费》翻译勘误表和向读者谢罪

    美国经济学家、2015年纪念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安格斯•迪顿(Angus Deaton)的《理解消费》(Understanding Consumption),是消费理论领域的一本重要著作。2003年,鲁昌先生和我翻译了此书并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2016年,该出版社将此书纳入它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文库”并再次出版。再次出版前,我们又对照原著做了检查和校对。

    然而,即使如此,和2003年版一样,《理解消费》的2016年版依然存在翻译错误和翻译不当之处。虽然本书译者是两个人,可正如我在“译者序”内所言,“全书包括(鲁昌先生翻译的)第六章仍然由我负责”,因此,我一个人应当对2003和2016年两个版本的《理解消费》的翻译错误和失当负全部责任。今天,当我把“《理解消费》2003年与2016年中文版勘误表”公开到网络时,我明白我有义务向《理解消费》的中文读者道歉,向他们愧疚地说一声:对不起!!!同时,鲁昌先生也请我在这里转达他对读者的道歉。

    今天公布的勘误表中一共列出了《理解消费》2003年版的31处、2016年版的8处翻译错误。表内列出的错误直接影响到对原著内容的正确理解。今天的经济学大量应用数学工具。数学公式的复制错误和数学内容的翻译错误,将让读者在重新推导时无所适从。所以,今天公布的勘误表列举的重点是数学公式转录错误和直接影响内容的文字错误。这应当也是读者关心的勘误重点。《理解消费》中文版的文字表述尚有许多不尽恰当之处、甚至还存在明显的文字错误(例如2003年版第48页末行“耐用消费品”误写为“耐而消费品”等)。考虑到这类文字不当和错误之处不至于影响读者对相关内容的理解,为了方便读者抓住重点,我在勘误表中没有列出它们。当然,如果读者需要,我愿意将更全面的勘误表发给读者或者公布于众。同时,我希望读者帮助我们发现依然存在的翻译错误和不当之处。

    记得2003年把译稿交给出版社后,责任编辑夸奖了译稿,让我自以为是地得意了一阵。在为2016年版重新校对前,我也是信心满满,以为只是借此机会检查一下自己当年的工作而已,而没有想到真的会有什么严重错误。一检查,自己才面红耳赤:错误真的不少,尤其是数学公式错误,完全不应当发生的数学公式错误不少(这里说到底不是翻译、而是抄写错误)。我的翻译信心动摇了:我竟然发生了这样的错误。而今,2016年版又出现一些同样的错误,我确实感到自己不是犯错、而是犯罪了。面对读者,任何解释都是多余的,我只有向读者请罪的选择!!

    在向读者请罪的同时,我亦诚挚地请求读者把本勘误表中列出的错误标注到你们所购买的书中。对从图书馆借阅《理解消费》的读者、对收藏本书的图书馆工作人员,我恳切地请求你们把本勘误表打印并夹在书内,以方便以后的借阅者。谢谢你们!

    我当以《理解消费》的翻译错误为鉴,用谨慎之心、敬畏之情,对待自己今后的翻译和其它文字工作,以谢读者!
 

    附录:胡景北_理解消费_2003版和2016版翻译勘误表.pdf
 

    “夜话”,2016年第2期,2016年8月2日

《质疑新农村运动》的写作和中国农村建设的若干教训

    十年前的2006年2月,我写了一篇名为“质疑新农村运动”(以下称为《质疑》)的文章发布在网络上(www.hujingbei.net/upload/2011_05/11051817075835.pdf)。刚刚在这之前,我国政府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其提出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专题叙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2015年12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接着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而2006年的“一号文件”则直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文件名。正式媒体和网络上常见当时的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语录;唱和叫好的声音更响。

    不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说法对我并不陌生。上世纪六十年代政府动员包括我在内的城市大中学生到农村插队落户当农民的时,政府的说法便是要求我们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同时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因此,2006年初的新农村建设热潮,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同时,和上世纪六十年代一样,我从辞藻华丽的官方文件中读不到多少具体内容。不过,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十几岁,把政府所说的一切都视为至高无上的真理,对“建设新农村”一类的宣传从没有怀疑;本世纪初,我五十几岁,过了孔夫子所说的“知天命”年龄,知道世界上无所谓至高无上的真理,加上自己对农村的了解,自然生发出对“新农村建设”的疑惑。我相信政府内部有讨论,学者之间有分歧,只是这些讨论和分歧都不公开,公众无从得知。而我认为,容许公开批评的公开讨论有助于政策的改进和完善。因此,我在十年前的文章中把这场正在掀起的“新农村建设”改称为“新农村运动”并对其提出严重质疑。我的质疑是理性的,提出的异议都是建设性的。当然,即使如此,《质疑》也不能见容于正式媒体。感谢当时比较自由的网络气氛,《质疑》得以公开发布并且流传;网友对我直言的担心更没有变成现实。最近网络上流传郑永年和聂辉华关于当前热点供给侧改革的争论,前者说中国学者研究太差,后者说中国学者跪着无法研究。两位学者各有理由,不过,对于供给侧改革政策的完善,中国最需要的不是这样的争论,而是懂行学者对供给侧改革的勇敢批评和争论,是网络和正式媒体对这样的批评和争论的宽容。

    虽然《质疑》能够公开流传,但令人遗憾的是,我的《质疑》没有被质疑,公开讨论没有出现。我亦无从知晓我的质疑对政府的新农村建设政策是否有影响。不过,也许它对部分唱和学者有所影响。例如,虽然我不知道林毅夫先生是否及时读了《质疑》,但他在《质疑》发布之后提出把“新农村建设”的结束时间定为2020年的建议(http://www.china-review.com/sao.asp?id=17961),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新农村建设”唱和者对我的质疑的一种建设性的回应。

    可惜的是,林先生这一建议没有被政府接纳,政府后来没有为“新农村建设”规定明确的时间框架。如今,“新农村建设”运动已经十年,这个口号或运动本身已经淡薄。比如,在11000字的2006年一号文件中,仅仅“新农村建设”这个专用词组便出现了31次。但在字数更多的2015和2016年两个一号文件中,该词组仅仅分别出现过三次和两次。代替“新农村建设”的新词组,是“农业现代化”。2015和2016年的一号文件都把“农业现代化”写入文件名称。诚然,像申纪兰一样的永远唱和的学者可以获得国家科研项目来撰写“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之间的继承和发展关系,但这两个词组代表的毕竟不是一回事,因此,虽然距离林先生建议的结束年份尙余五年,十年前发起的“新农村运动”也许已经偃旗息鼓了。

    然而,无论政府使用“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或者其它诸如“无毒农业”、“美丽农村”、“新农民”词组,或者若干年后把“新农村建设”等过去用过的词组再一次拿出来自己在农村农业的施政口号,中国农村总是要建设的,政府政策对农村建设总是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回顾《质疑》十周年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引出一些教训,以避免政府的施政方针或发起的运动像十年前的“新农村建设”那样虎头蛇尾。在我看来,以下一些教训可能比较明显。

    1. 农村和农业政策目标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十年前我对“新农村建设”的第一个质疑就是它的确切含义:“它试图实现的目标是什么?”政府当时对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正式说法是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然而,这一目标中的五点几乎都可以随意解释,因此不具有操作性,无法用来考核“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或成败程度。仅就“生活宽裕”来说,2016年的农民生活显然比2006年宽裕,但许多人依然很贫困。成为2016年春节期间网络热点的“上海姑娘逃饭”便反映了农民生活并不宽裕的情形。这还是人们可以不受惩罚地谈论生活宽裕还是拮据甚而贫困的时候。在毛泽东政府时期,若说农民生活不宽裕并且被告密,说话者将立即被打入另册,高考分数再高也与大学无缘,因为他竟然认为毛泽东领导下还有农民生活不宽裕。今天,我们依然也不能保证毛泽东政府不再重现。比如,就这次“逃饭”讨论而言,署名为“子不语”的作者就在上海的《新闻晨报》上写到:“许多评论指责女孩嫌贫爱富,可我觉得老两口就算生活在农村,那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更何况,还有一个在上海工作的儿子,生活绝不至于窘迫到一张干净桌子、一把整齐筷子也拿不出。”(http://www.jfdaily.com/pl/bw/201602/t20160215_2121702.html) 这里,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论据就足以让“红卫兵们”怀疑那位上海女孩和乡村老两口合伙污蔑“社会主义新农村”了。可事实是,“生活宽裕”属于政府发起的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而政府从来没有说过这一目标何时能够实现。

    其实,不必加上什么主义一类的定语,我们附近的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十年前便基本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中国要实现那样的新农村目标,显然需要许多年的长期努力,需要分阶段的努力。可十年前的“新农村建设”恰好混淆了这里的长期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样的目标适合于长期展望,但十年前政府发起的“新农村建设”在政策层面上仅仅限于短期或中期,因此完全不适合使用这样的远景作为政策目标。正是由于这样的目标不明,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很难对十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例如,十年来的农村建设显然有很多成就,但即使到林毅夫建议的2020年,中国农村建设离开2006年提出的目标依然很远。没有达到目标便是失败。然而,换成较低的具体目标,比如农村人均收入的提高程度和农业科技的普及程度,十年来的农村政策可能倒是成功的。

    2. 农村的长远建设必须和其他经济问题分开

    农村建设应当是国家的一个长远规划并且分阶段实施之。在农村建设过程中,整个国民经济会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农村建设的规划既和这些问题关联,又具有其不受这些问题影响的独立性。可是,恰好在十年前,在政府发起“新农村建设”的时候,以林毅夫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把新农村建设视为解决当时城市产能过剩的一条重要甚至主要途径。他们认为,农民不但需要电冰箱洗衣机,而且在能够用上这些电器之前,农村需要从电到路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制造几亿农民的电冰箱洗衣机和建设广袤乡村的基础设施便可以把过剩的工业产能利用起来。这样,过剩产能利用便和“新农村建设”联系起来(http://bbs.pinggu.org/thread-72597-1-1.html)。十年来,政府也确实在“新农村建设”的旗号下采取了比如补贴家电下乡的措施来利用过剩产能,农村道路、电网和其它公共设施建设确实吸纳了大量工业产品和投资。然而,时至今日,中国的产能过剩不但没有因为十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得到缓解,反而益发严重,甚至到了再也找不到利用途径,而只能“去”产能的地步。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当然远远超出了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范畴。这里我只指出一个教训,就是不要混淆长期的农村建设与短期的经济措施。即使产能不过剩,中国农村也要建设,亿万农民状况的改善依然应当是政府施政的优先考虑。产能过剩可以让新农村建设不那么昂贵,因此它可以提供一个契机,加快新农村建设,获得双赢效果。但是,若过分地把新农村建设与产能利用联系起来,新农村建设将偏离其本来含义,产能又会由于虚幻的巨大农村市场而扩张,结果反而是双输。像新农村建设这样的长期工作,从一开始就不应当被用来作为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的主要方法。我在十年前的文章中质疑利用过剩产能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并建议把与利用过剩产能相联系的农村政策命名为比如“农民生活电气化”,因为这样命名的政策更有可操作性更易于考核。作为一个可及的目标,“农民生活电气化”对过剩产能的利用也有限度,因此更容易让我们意识到过剩产能问题不可能通过农民生活电气化解决之。

    3. 对农民数量变化趋势的估计问题

    《质疑》一文用大量篇幅讨论十年前中国农民的可能数量以及它的发展趋势。《质疑》根据当时的统计数据,说明中国农民可能有九亿多或七亿多,并进一步指出较低的七亿多数字应当依然过多估计了当年农民数量。同时,《质疑》强调农民在随后年间绝对减少的可能性,甚至具体估计了2015年的乡村人口可能会比2004年绝对减少1.6亿。根据最新的《中国统计年鉴 2015》,2014年乡村人口比2004年减少了近1.4亿。因此,《质疑》的估计虽然不严格,可它不但符合后来的趋势,而且在数量上的差别竟然也是可以允许的。

    农民数量和其变化趋势是制定新农村建设战略和政策的一个基本前提。打个最简单的比方。一个村庄如果人口太少,这个村庄既无法电气化,也无法“管理民主”;因为根据经济学,电气化基础设施要以一定的人口规模为前提;根据政治学,民主需要参与者达到一定规模才有可能。一个村庄如果没有积极参与的青壮年人口,新农村或者农村现代化将无从谈起。所以,对农民数量以及变化趋势的正确掌握,是新农村建设必不可少的前提。然而,正是在这个基本前提上,政府在十年前可能犯了错误,过多估计了当时的农民数量,过低估计了农民数量绝对减少的趋势。

    当然,政府对农民数量与变化趋势的估计错误部分根源于政府无力做到正确地区分农民和非农民并加以统计之。这一点又牵涉到谁是农民、牵涉到户口制度。从根本上说,不废除现行户口制度,农民便始终是二等公民,不管什么主义的“新”农村永远不可能实现。诚然,十年前,中国已经用常住地统计人口,但户口统计依然起着强大的作用,因为它不但意味着那些常住城市的农业户口人员是不稳定的人口,而且让城市人相信政府随时可能下令那些人返回乡村。这也正是许多城市户口人员认为城市建设告一段落后农民工就应当离开的制度根源。关于农村建设的许多方针,也都把农民工最终要回乡作为前提。因此,户口制度不但歧视农民,而且严重误导城乡两处普通公民、学者甚至政府对城乡人口变迁趋势的预期,使农民人数绝对减少的趋势难以得到认识。例如,根据常住地标准,2013年中国乡村人口为6.3亿。但根据户籍标准,当年中国农业人口为8.7亿。不同人、不同学者利用这两类统计,加上对未来的不同愿望、揣测和预见,自然会得出完全不同的对未来中国农民数量变化趋势的看法。而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等等长期性工作,却要求政府和社会学者意见对这一趋势的看法基本相同并且基本正确。

    毫无疑问,十年前对农民数量变化趋势的估计错误部分来自学者的观点。例如,林毅夫当年认为,通过新农村建设利用了城市过剩产能,产能才能进一步扩大,城市才需要农民工,农民才能够转移到城市,农民数量才能减少(http://bbs.pinggu.org/thread-72597-1-1.html)。由于产能过剩问题几乎不可能解决,他的逻辑便不能不悲观地看待农民绝对减少的可能性。可是,这十年来,产能过剩的严重性加剧了,农民却实实在在地减少了。这一点表明,在未来的农村政策研究中,政府应当鼓励、至少也容许学者之间的争论,包括鼓励和容许对政府准备和已经实行的农村政策持批评态度的学者参与讨论,因为只有批评性的讨论才更可能发现政策以及政策唱和观点的错误与缺陷。

    在农民减少趋势上的错误所造成的显性后果之一,是“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民造房的鼓励。毫无疑问,在“新农村建设”作为运动展开之前,农民生活改善后也会造房子。但新农村运动却从政策的角度鼓励农民造新房。户口制度和以此相联系的关于到城市打工的农民以后会返回乡村的设想,促进了村庄造房的热情。今天,当媒体热烈讨论如何“去”城市房地产库存的时候,我们却发现农村的房产库存更为严重。实际上,到任何一个村庄,我们都会发现大量空置的新房。房子的主人在城市打工,房子几无使用。进一步考虑,如果说城市的库存房地产还可以通过降价、鼓励农民城镇化、等待时机等措施以实现其使用价值,乡村空置房则几乎没有使用价值可言,其命运只是自然毁损,或者在今后的“新”农村建设中拆除,因为大部分甚而绝大部分农民工不会重返村庄。考虑到农民与农民工挣钱的不易,他们辛苦建造的千万处乡村房子将一文不值,农民和农民工所承受的损失,我们国家作为整体为此蒙受的损失,应当远远超过当前城市库存房地产的贬值损失。今天,政府希望通过城镇化鼓励农民工在城镇购房。而农民工试图这样做的时候,却发现他们建在乡村的新房无法变现以支持他们在城镇购房。这是因为,乡村人口的绝对减少让乡村“二手房”市场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4. 先行做好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对农民数量和其变化趋势的估计错误,和政府忽视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有关。其中的两大基础性工作是对农村人口和土地基本状况的详细了解和建档立案。最近政府决定把1300万黑户人口变白,便属于这样的基础性工作之一。试想,一个国家明明白白地把1%人口排除在官方承认的“人口”之外,这个国家的天天所讲的“国情”还有多少可信之处?这里还不提黑户人口被迫陷入的悲惨境地。同时,这1300万黑户尚是在2010年人口普查中被登记的。我们不能排除部分黑户不敢在该次人口普查中被登记的可能性。而上述大部分黑户应当和农村人口有关。

    农村建设的另一个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对土地的准确了解。我当农民时的生产队(现在称为生产组)约有耕地110亩,但农民称之为“黑田”的面积就超过了30亩。当时政府常常用优惠政策促使农民把黑田变白,比如新增耕地三年不交公粮等等。但农民完全不信任这样的优惠。我下乡之初根本无法不相信让之教育我们的“贫下中农”竟然作假,但又不愿意告密,心理非常矛盾;后来在和农民一起挨饿的环境下才理解了他们的无奈。在我的接触范围内,当时每个生产队都有多少不等的黑田。实际上,直到今日,尽管中国绝大部分农民不再挨饿,尽管中国进行过多次农业普查,《中国统计年鉴》在“耕地数量”指标旁依然要罕见地加上一个提醒数据不准确的符号。我不知道数据不准确的原因之一是不是众所周知的大量存在的黑田。如果是的话,政府便有责任像这次让黑户变白一样地采取有力措施让黑田变白。除了耕地数量,对各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情形、环境污染情形的了解也是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我们常常惊叹德国和日本作为后起国家的进步。我认为它们进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政府把民族的长远利益放在首位,即使经济困难也依然从事一些国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例如,希特勒在德国急需把力量集中在战争准备的同时仍然用大量人力物力对全国土地做出了系统调查和建档。正是这次档案成了德国日后农地整理的基本依据。仅就日本对中国的调查而言,在中国抗日战争的烽火中,日本竟然对中国农村做了大量认真和高度学术性的调查。日本当局认为这样的调查资料是其对华政策建立在“确实的学术基础之上的根本保证”(转引自曹幸穗,1991年,满铁的中国农村实态调查概述)。日本的这些中国乡土调查资料,恐怕在质量和规模上至今还没有被中国人超越。这是不能不令我们汗颜的一个痛。我国台湾省后来的土地改革只所以成功,部分也需要归功于日本对台湾土地尤其农地所建立的系统而又可信的档案。日本对临时占领的中国尚且如此,对本国土地状况的掌握应当更为详细。没有这些基础性工作和建立起来的资料,农村建设难以顺利进行。然而,类似德国、日本的大规模的对真实情形的调查、建档非学者个人所能为,它只有在政府组织下才能实行。因此,在回顾自己的《质疑新农村运动》写作十周年的时候,我衷心地希望政府能够像制定比如863计划那样,对中国农村建设有一个具体的长远规划,希望中国农村和生活在其中的农民早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

 

    “夜话”,2016年第1期,2016年2月16日

退出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