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的标准,可以把文章分为两类,一是比较企业私有化前和私有化后的业绩;二是把私有化后企业的业绩和现存国有企业的业绩进行比较。几乎所有的实证方面的文献都可以划分为这两类,其中,Megginson et. al.(1994)的文章和La Porta and Lopez-de-Silanes(1997)的文章就是采用第一种分类方法的典型文章;Pohl et al.(1997)的文章是采用第二种分类方法的典型文章。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采用第一种分类方法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私有化前重组带来的绩效改善,注意区分重组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和私有化对企业的作用。采用第二种分类方法时,要尽量选择外在经营环境比较相似的企业进行比较;另外,由于大部分国家存在着绩效较好的国有企业首先私有化的情况,所以在采用这种方法时要尽量用统计方法排除这种影响。
Zinnes,Eilat 和Sachs 在2001年递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个工作文本The Gains from Privatization in Transition Economies: Is “Change of Ownership” Enough?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并给出了相应的解释。他们认为,经济绩效的提高来自于“深度私有化”,即在主要的制度以及与“代理”有关问题的改革超过一定水平时而进行的私有化。而且,他们还发现由于初始条件的不同,同一政策在不同国家产生的经济绩效也不尽相同。因此,他们试图解释是哪些因素造成了过去十年中转型国家的私有化在宏观经济层面的得与失,并为经济转型国家的私有化政策的制定提出了一种修正的范式。[1]
他们在研究中引入了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经济绩效的初始状况,二是转型的周期。他们沿用了他们在2000年合作的Patterns of Economic Reform and its Determinants in Transition Economies: 1990–1998 一文中使用的指标进行经济计量分析,来解决所有权变更的程度、代理问题、其它改革的进程及衡量经济绩效的可选方法等一系列问题。[2]
究竟什么样的商品和服务由政府而不能由私人来提供,到底工人们是否应该在国有钢铁或汽车企业劳动?是否必须要求教师和医生在国有的学校或医院工作?处理垃圾的机构到底应该是国有还是私有?是否整个经济都应该社会化?虽然这些都是经济学上的老问题,但是经济学家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以及对于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等方面的观点却是在经常变化的。最近二十年来,经济学家的主流观点更加倾向于私有化。美国经济学家Shleifer在其文章“State versus private ownership”中对这些主流观点做了总结。本文在下面将扼要介绍Shleifer的总结。”
When does privatization work? The impact of private ownership on corporate performance in the transition economies, by Roman Frydman, Cheryl Gary, Marek Hessel, Andrzej Rapaczynski
私有化什么条件下奏效
——转型经济中私有产权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1、导言
世界各地私有化背后的一个假设是:私有产权可以改善公司绩效。有关这个假设的经验研究主要有两类:一是比较一些私有化企业在私有化前后的绩效(如:Megginson, Nash, and Van Randenborgh(1994), La Porta and Lopez-de-Silanes(1997));二是比较在相似经营环境下的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绩效(Boardman and Vining 1989)或是比较相似经营环境下的国有企业和被私有化的企业绩效(Pohl et al. 1997)。但这些研究存在缺陷,一是没有比较不同类型的私人所有者对企业绩效可能有的不同影响,二是没有对选择性误差的可能性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