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一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2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国有与私有的比较

 

刘建强  27033

 

 

 

 

  

 

1 问题的提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2 慈善政府国有化的合理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3   对学校实行私有化的案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   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5 参考文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国有与私有的比较

1问题的提出

究竟什么样的商品和服务由政府而不能由私人来提供,到底工人们是否应该在国有钢铁或汽车企业劳动?是否必须要求教师和医生在国有的学校或医院工作?处理垃圾的机构到底应该是国有还是私有?是否整个经济都应该社会化?虽然这些都是经济学上的老问题,但是经济学家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以及对于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等方面的观点却是在经常变化的。最近二十年来,经济学家的主流观点更加倾向于私有化。美国经济学家Shleifer在其文章“State versus private ownership”中对这些主流观点做了总结。本文在下面将扼要介绍Shleifer的总结。”

2慈善政府国有化的合理范围

假设政府想把一件商品或服务送到消费者手中,当然这些商品可能是食物、钢铁、电信、教育、或健康等。政府可能希望超过预算来支付这些商品或服务,或者政府会对这些商品或服务的一些诸如价格等类的问题比较关心,尽管这应该是购买者自己应该考虑的问题。到底政府应该亲自雇佣自己的员工来提供这些商品或服务,还是把这些事情交给私人去提供?即使政府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这种模式是否可行?在这一部分,我们在政府是慈善政府的前提下去一一验证。

2.1在合同条款下,无论是由政府去提供还是由私人去提供都没有实质性的差别。

如果政府明确知道自己应该生产什么商品或服务,那么它完全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形式让渡给私人生产者去提供,政府只要实施有效监管就可以了。很明显,在这种条件下,究竟由政府还是由私人去提供根本没有什么不同。实际上,政府起草一个合适的合同或监管措施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即把信件送到自己想送的地方,并不是一件很难作到的事情。

2.2出于对避免垄断力量的考虑,应该实行国有化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政府能辨认出垄断产品的存在,那通常它一定能采取措施对诸如公共交通或电信等领域进行有效监管。一旦允许监管,那么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由于垄断的存在而主张国有化的理由也将流产。通过合理的合同和监管,所有产品或服务无论是由政府还是由私人提供都没有什么区别。当然,这种结论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监管,而仅仅是针对于那些认为不能达到社会目标才采取国有化的观点的解决方案。

但是应该认识到,在一些时候,合同条款是有限的,如,政府根本不可能完全预期究竟什么会发生,也不可能完全作到所有应有监管的实施。在这方面研究的比较多的是近期发展起来的GrossmanHart(1986)HartMoore(1990)Hart(1995)等人的不完全合同理论。这些学者主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不完全合同上(而不仅仅考虑国有模式),更具体地说,他们认为,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真空地带,财产的所有权使所有者会努力控制并进行讨价还价,从而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做。

2.3究竟是选择国有还是私有,主要依赖于作出的这样的选择,对于类似于这些没有办法通过合同解决的质量问题对于革新动机影响程度的不同,以及这种影响的成本大小。

HartShleiferVishny(1997)Grossman-Hart-Moore的不完全合同理论运用到私有与还是国有的选择问题上。他们都将注意力集中到合同本身的特点上,即某些合同往往带有没有办法通过合同解决的“质量问题”。例如,监狱应怎样对待进来的罪犯,日常用水应保持什么样的纯净度,学校在爱国教育问题上应使学生达到什么程度,一封信件应在多长时间内被送到偏远地区,以及汽车制造商在革新动机上应达到什么程度等等。当然,这里效率的概念主要倾向于社会价值质量的方面。

既考虑到效率,又考虑到质量,HartShleiferVishny1997)认为人们只有两种投资动机,即降低成本和革新以提高质量。当资产是国有时,公共资产的管理者相对来说投资动机比较弱,道理很简单,既然管理者不是所有者,自己投资降低成本或提高质量后所分享的收益是微乎其微的。相反,对于合同监管下的私有者来说,他们的投资动机就很强,因为,作为所有者,他们分享的投资后所带来的收益要多的多。很显然,究竟那种所有制结构更有效,取决于这种所有制结构是否能带来投资或革新的更高的动机。

在国有制的条件下,雇员在降低成本和进行革新以提高质量方面有比较弱的动机,相反,在私有条件下,他们的所有者投资动机却比较强,这完全可以由经验研究和实际观察来证明。象钢铁厂、航空公司或一般零售商店等类似的公司,如果通过私人所有能提供成本低而质量高的产品或服务时,那实行国有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实际上,证据表明,在很少有例外的情况下,私有比国有在降低成本和提高质量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World Bank $ 1995)。例如,Barberis etal1996)发现俄罗斯商店在实行私有化后,无论其质量还是效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Ehrlich etal1994)也发现,俄罗斯航空公司在实行私有化后,与以前相比具有更高的生产增长率。这和Schumpeter1942)所担心的,即私有企业是否能保持高的增长,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革新方面,国有与私有的比较,为了获取相对有利的优势,Marshall1907)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解释了大英帝国19世纪在革新方面的飞速增长,而转向社会主义国家后,Marshallp.339)认为,政府是一个非常弱的革新者。他写道:“一个政府可以印刷莎士比亚的一部很好的作品,但是他却不能写出这样好的作品……政府工作的每一步扩展,都需要永不间断的发明和革新,这应被认为是反对国有化的首要证据,因为这意味着知识的增长,而这在某种程度上更象是一种无法比拟的财富积累。”而对于革新的不够重视,使很多革新倡导者在国有化经济中遇到很大的麻烦,包括一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当然,还有一些案例,在反对国有化方面不那么直接。在这些案例中,由于成本的降低,追求利润的私有者会在那些难以订立合同条款的方面有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潜在倾向。例如,私人监狱可能通过雇佣比较廉价的护卫和教官,从而不能很好的教育罪犯;私人医院可能不会救治那些可能会导致自己赔本的病人;私人学校可能雇佣比较廉价的教师来代替比较优秀但有很高工资的教师,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激进的革新者可能反而不会注重效率的提高,或者说,有效率的生产者,革新的动机反而比较弱。更讽刺的是,政府有时恰好就是这种开始有效率的生产者,因为他的雇员没有降低成本的动机。

现代社会,许多国有化的案例恰恰与这种观点相一致。主张国有化的人们,想通过这种所有制,来避免出现那些没有经过培训但工资较低的监狱看管者的出现;合理使用水资源,以避免出现净化水的投资;政府自己亲自雇佣工人来生产轿车,以制造出更加环保的汽车,等等。然而,结果究竟怎样?这些将要求政府仔细的研究,这样,即使在那些由于降低成本而有可能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难以合同化的情景中,私有化也将优越于国有化。

2.4即使在那些由于降低成本而有可能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难以合同化的情景中,私有化的所有者革新的动机,也会调整由于产品或质量降低而带来的不平衡。

例如,如果政府对研究和生产一种新的武器感兴趣,那么它将更倾向于与私人企业签定一个合同,而不用去考虑这个合同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会带来由于降低成本而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问题(例如,这个私人所有者可能减少在保守秘密方面的投资,也许这和政府所要求的有些偏离),因为通过这个合同,的确可以为政府设计出一套更好的系统。电信方面的革命,主要就是由于这些私有电信商通过革新和新技术的采用,为他们带来巨大利润的动力所决定的(Winston $ 1998)。所以,尤其是在那些革新非常重要的产业,政府采取国有化的形式将是非常牵强的。

从重要性的角度来说,当消费者去买那些质量好的商品或服务时,只要有足够的商品供给者,那么由于成本降低而带来的产品或服务难以合同化的质量下降问题,也就不怎么重要了。例如,在健康保险计划或家庭保险中,人们最关心的是在和私人提供者签定合同后,得到的却是质量非常差的服务。那么,作为结果,无论是由政府还是由私人提供此项服务,减少成本而降低服务质量的供应商将会发现此项服务需求的下降,或者是吸引那些偏好低成本、低服务质量的消费者。而一旦出现这种状况,产品或服务供应商的业务转换成本将会变的非常可观,因为,消费者的相应行动会有滞后现象,况且其他产品或服务供应商也会切断转换的渠道。所以,很明显,由于竞争性供应商的存在,更削弱了这些领域产品或服务的国有化的观点,因为私有化减弱了非效率的成本降低,而保留了那些有效的减低成本和强有力的革新力量。

2.5为了有利于竞争,企业声誉形象的建立使得私有化范围更大。

如果私人产品提供者想在未来获得更多的消费者,那么他们就不会实行将会导致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成本降低。很明显,企业声誉形象效果对于监狱的私有化可能是不重要的,因为监狱服务质量的革新不是很重要,而且罪犯选择监狱也是不很现实的事情。但是大部分私有企业都努力树立自己的企业声誉,从而才可能获得更多的政府合同项目(Logan $ 1990)。

总之,通过考虑这些方面,国有化有优势的环境范围将会变的更加狭窄。这些范围大致包括:

1)降低成本将会导致产品或服务质量难以合同化的方面下降十分明显的行业;

2)革新相对并不重要的行业;

3)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竞争性很弱,而且消费者选择权转移很困难的行业;

4)声誉机制也不太重要的行业。

很明显,从这些列举的行业可以看出,这些应该实行国有化或者实行国有化比较有优势的行业简直是微乎其微。

2.6不仅仅为了追逐利润的企业的存在,更加减小了国有化的范围。

然而,不幸的是,即使这些范围的行业,却仍然被高估了。原因很简单,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一些原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商品或服务的私有供应商,转变成不仅仅为了追逐利润的企业,也就是削弱了这些企业为降低成本而有可能减少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动机。不追求利润的企业可能会利用他们创造的剩余来进行津贴消费,以此来改善自己雇员的生活。当这些不为追求利润的企业是出于社会激发所产生的,那么他们反而甚至会去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Weisbrod $ 1988)。这样,这些不为追求利润的企业管理者在追逐额外补贴的动机,与那些仅仅为追求利润的企业管理者追求利润的动机相比较,可能要弱一些,这样,他们就更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前景发展而去更加关心自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而这两个要素都会制约他们作出为减少成本而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动机。依GlaeserShleifer1998)的观点来说,即使是在上一段我们所讨论的各种环境下,即不管在那些没有革新动机的行业,还是那些由于竞争性或声誉机制而不能弱化革新动机的、需要由私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业,不为追求利润的企业既比国有化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商有效,也比那些仅仅为了追求利润的私有化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商有效。实际上,许多机构如中学、大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以及其他行业,在原则上来说,由私人提供(不管有没有充分的理由)这些服务经常是出于不为盈利的目的。而这将进一步动摇了应由国有化的供应商去提供这些产品或服务的基础。

2.7国有化的范围虽然很小,但不是空集。

这样,剩下来由政府通过国有去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将是非常有限的,但却不是空集。例如,对于运营美国空军一号来说,飞机的乘客是美国的总统。到底空军一号的运营应由政府去做,还是应由私人去做?在这个例子中,应由政府去做应该更具有合理性,理由如下:首先,美国总统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把这项服务交给私人去做,那么他们有可能为了降低成本而采取减少服务人员、减少事前准备工作、减少其它相关服务等办法;或者为了节约燃油而采取距离短但是较危险的航线,但这种降低成本可能会带来服务质量的急剧下降(美国总统将有生命危险),这对于美国总统的重要程度来说,绝对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其次,对这项服务的革新的重要性也不是很重要,(为了提高整个飞行过程中服务质量,将会给航空公司带来很大的成本增加)。再次,总统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将无法自由选择其他服务供应商。第四,企业声誉在上述条件下也将会变的不太重要。最后,不为盈利为目的的动机也许太强而无法拿到这项合同。当然,还有其他例子可以说明通过政府提供某些商品或服务比通过私人提供将会更有优势,但这个例子足以说明某些商品或服务的确需要政府来提供。

总之,某些商品或服务之所以应该由私人来提供,主要依赖于革新动机和降低成本的重要性。在某些场合,可能无论革新还是成本都不重要,或者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政府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或者政府希望在改变自己的策略时不会带来太大的损失(可能由于税收收入增加的成本是非常昂贵的)。在这种条件下,为了节省费用,就有必要采取国有的形式。在这里最好的例子就是在战争时期,虽然可能造成制约革新动机的后果,但为了收益能为政府所获得,政府往往会采取国有或者严格监管的形式(当然,在战争时期,爱国主义可能是一种个别的更强大的动力)。通过国有化,就可以允许政府在生产什么、生产多快、由谁生产等方面改变时,不需要赔付什么合同费用。而如果采取另一种形式,即实行私有化而采取竟低价投标的形式来为政府生产,在资本市场不完善或政府不可信的条件下,在政府改变主意时期望得到一笔赔付收益也就显得没有什么效果了。这个简单的论据解释了为什么在战争时期一些政府采取国有化,或者说为什么这些政府即使在和平年代对军队、对外服务等领域都实行国有化,道理很简单:这样他们可以节约费用。实际上,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支持社会主义和国有化的文献和观点,就是战争的缘故。但是,在和平年代,政府为了在自己经常改变主意时避免赔付罚金的理由,以及考虑到政府的不可预见性而忽略革新动机的理由,特别是在爱国主义这种强大动力变弱后,就变得不那么明显了。

对于慈善政府,即对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政府来说,国有化的范围都如此之小,可见,对于那些存在腐败、政府官员以自己的连任等为目标的非慈善政府来说,国有化的合理范围也就更小了。Shleifer and Vishny $ 1994 $ 1998;Bennedsen $ 1998)。

3对学校实行私有化的案例

在美国,目前绝大多数的小学和中学学校是国家公有的(Poterba $ 1996

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十五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9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私有化企业经营业绩研究

 

寇晓宇

学号:028009

 

 

 

目录

 

 

1.导论………………………………………………………………………………3

2.私有化企业经营业绩的实证研究………………………………………………3

21 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绩效比较………………………………………………3

22 内部人、外部人控制对企业绩效影响的比较………………………………5

23 企业所有权集中度对大规模私有化后企业绩效的影响……………………7

3.参考文献…………………………………………………………………………10

1……………………………………………………………………………………11

2……………………………………………………………………………………12

 

 

 

 

 

 

 

 

 

 

 

 

 

 

 

摘要:

近年来,私有化浪潮席卷世界各国,使私有化成为一个世界范围的现象,本文从三个方面综述专家、学者对私有化的实证研究: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绩效的比较;内部人和外部人控制企业绩效的比较;所有权集中度不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关键词:国有,私有化,公私混合所有制,绩效

 

1.  导论

私有企业绩效是否优于国有企业(SOEs),私有化能否提高绩效?这是一个一直在争论的问题。 在世界各地,包括中欧,私有化已经成功地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绩效,然而出现于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哈萨克、摩尔多瓦、蒙古、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的私有化却没有显示出效果。1私有化能否提高企业经营业绩?企业被私有化后,何种类型的所有者能提高企业绩效?所有权的集中和分散对私有化企业的业绩有何影响?EhrlichGallais-Hamonno等人从实证角度对此作出了判断。

 

2.私有化企业经营业绩的实证研究

21 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绩效比较:

在比较国有与私有企业效率的时候存在两类困难,一类是在比较国有与私有企业的时候很难确定合适的比较集,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私有部门少这个问题就更明显;第二,为什么一些企业国有而另外一些企业私有是有原因的,包括在特殊部门可觉察的市场失灵程度。决定企业是公有还是私有的因素对绩效有显著的影响。研究者在比较国有与私有绩效的时候取得了一些进展。

EhrlichGallais-HamonnoLiu,和 Lutter1994)提供了实例证明国有和私有企业生产效率不同。比较了1973-198323个具有不同所有者的国际航线在成本、产出、所有权方面的不同。他们构造了一个内生模型,特定企业的生产率增长是该企业资本的函数,利用这个模型做固定效应回归与联立的投入需求方程估计成本函数。他们声称能把所有者转换短期和长期对生产率的影响分开,并且可以把所有者效应与其他影响生产率增长的因素区别开来,如市场状况、外生技术进步。2

Ehrlich等人(1994)发现所有权与特定企业生产率增长明显相关。他们的结论是:私有权能促进生产率增长并在长期降低成本,这个差别不受市场竞争程度和法规的影响。他们认为短期所有权转换对生产率和成本的影响不太明显,但长期会每年提高生产率1.6-2%,成本下降1.7-1.9%。部分私有化长期对生产率没有影响,只有完全的私有化才会有效率。3

Ehrlich等人的这项研究的缺点在于只研究了一个产业,并且资料较老。他们认为此项研究一个隐含的假设是所有企业都追求成本最小化,但国有企业还有其他目标,不可能把这些目标的成本区别开来。

Majumdar1996)比较了印度国有、混合、私有部门的效率。他发现私有和混合所有制的效率高于国有。Majumdar的研究认为1973-1989年中央和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的效率得分分别是0.6580.638,混合所有制的得分是0.92,私有是0.975Majumdar的研究只有数据的总值,加上调查数据的可靠性问题,使这个结论不能在其他领域被验证。无论如何,他指出了不同部门效率不同。4

Tian2000)对中国做了研究。他研究了上海股票交易市场的825家公司,其中513家混合所有制,312家私有企业。研究发现私有企业绩效优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另外,他计算了公司价值,发现政府所占股份少则公司价值下降,当政府是大股东时公司价值上升。5

另一个对政府所有权效应的研究用多产业、多民族、时间序列分析法。尽管多部门时间序列研究存在方法论上的问题,这种方法也有优点,能发现在一个国家,一个产业不能发现的问题。Boardman Vining1989)研究了1983500家最大的非美国工业公司的经济绩效。利用四个盈利率和两个X-efficiency指标。结论:国有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盈利和生产力水平明显不如私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盈利水平并不比国有好,只有完全的私有才能获得绩效的提高。在后来的研究中,Vining Boardman1992)从加拿大选取样本企业比较了国有和私有的问题。结论与原有研究相同。对加拿大的研究发现混合所有制盈利优于国有,但不如私有。6

有关公私混合制企业的绩效佟福全(2001)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研究了美国和日本的公私混合型所有制企业。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的军事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联邦政府所掌握的资本占到总资本额的60%以上,私人企业仅占总资本的40%。理论上讲,国家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控制的资本越多,干预越强,企业经营效益就会越差。然而实际上美国政府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控制的资本虽多,但国家对企业干预很少,使美国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效率要高于其他西方国家。7

日本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所持有的资本比例仅为25%,私人所占比例近75%。按照一般的观点,日本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效率应该高于美国。可在日本,除个别地方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外,绝大多数地方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绩效并不好,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对此类企业干预过强,企业自身缺乏经营活力,所以经济效率较低。

可见,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家持有资本比例的高低,同企业的经营绩效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要看政府干预的程度。

Dewenter Malatesta2001)利用Vining Boardman同样的方法,不过利用的是最近的数据。《财富》公布的500家最大的国际企业1975年,1985年,1995年的数据,比较样本中国有和私有企业在盈利能力、劳动力强度、债务水平方面的差别。总共有1369家企业,其中147家国有。因为《财富》直到1995年都没有包括美国企业,该数据具有国际性。控制企业规模、地点、产业、商业周期, Dewenter Malatesta的研究结果是稳健的,私有企业盈利努力明显高于国有企业,并且负债率低,生产过程劳动强度低。

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十九

何智美(学号:027004                                                高级宏观经济学 专题 11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胡景北       

 

转型经济中私有化的再思考

 

  

经济学家普遍认识到所有权至关重要,私人所有权是企业良好绩效的一个重大决定因素。同时,许多经济学家也承认所有权不是决定企业经营绩效的唯一因素。适宜的经济政策,运行良好的法律和行政机构,尤其是那些创造并保证财产所有权、管理资本市场和网络、控制基础设施企业的自然垄断因素的机构,也起着重大作用。但转型国家的私有化却出现了许多问题,以致于一部分经济学家对转型国家应不应当实行私有化发生了怀疑。但多数西方经济学家仍然赞成转型国家的私有化努力,并且注意到私有化过程中所发生的偏差以及如何纠正偏差的问题。本文将介绍的John Nellis对转型经济私有化的看法便属于后一类经济学家的观点。Nellis强调,虽然一些转型国家尤其从前苏联解体出来的转型国家在私有化中出现了许多错误和失败,但大多数中欧、东欧和波罗的海沿岸前计划经济国家的转型实践证明了私有化的有效性。因此,解决前苏联解体国家等转型经济的问题,不是停止或退出私有化,而是要找到正确实行私有化的办法。对经济学家来说,要对私有化这一概念进行再思考,而不是要抛弃私有化。

 

  

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私有化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绩效。但在一些体制较弱的转型经济中,所有权的转变至今没有达到该有的效果。原因是,大规模急速私有化机制将一般性财产转移到缺乏激励、技能及管理才能的人们手中。大部分高质量资产落入有才干的、机敏并有良好社会关系的少数人手中,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不愿进行彻底的体制改革,而这些改革可能会使他们合法拥有这些资产。在没有良好体制的情况下,私有化会且已经导致停滞和非资本化,而不是带来更好的财政结果及增长的效率。

那该怎么办呢?建议包括重新国有化和推迟进一步私有化,二者都伴随着加强国家的管理行政职能。这些方法似乎都不可能短期内产生效果,遗憾的是那些私有化搞得一蹋糊涂的政府,同样很可能管理不好国有企业。许多中欧转型国家没有必要采取加强国家职能办法,它们的私有化基本上不到预期效果,对于体制薄弱的国家,采取合理的不太剧烈的短期行动将更推动作用。步子缓慢些,逐渐私有化,并与国际援助团体合作,这样就有望成为成功的典范。

 

..私有化是否蒸蒸日上

 

私有化浪潮已席卷全球,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将部分或大部分国有公司变成私有,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制造业和服务业。中欧、东欧国家及前苏联的大多数企业进行私有化。目前全世界约有75000多家大中型企业,成千上万家小企业已完成私有化。因此而产生的总收益估计在7350亿美元以上几乎每个国家都在将部分或大部分企业私有化,其中包括仍旧保留了大量公有企业的印度、俄罗斯、中国、越南、柬埔寨和老挝,私有化拯救了古巴和朝鲜。

私有化成功的有力证据是,私有化浪潮并没逆转。到目前为止,仅有少数私有企业重新国有化,其中国有化办法是间接的、短暂的,如智利、捷克的国有银行将坏账转为股权。

大量的所有权转变的结果是什么?

Megginson及其同僚评论说,许多成功的私有化案例来自于OECD(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私有化首先从工业化市场经济开始,随后广泛普及,BonbakriCossat考察了21个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的79个企业私有化前后,得出结论,平均而言,这些企业的营利、经营效率、资本投资规模、产量、就业都有很大的增长,杠杆率下降,股利上升。1998年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转型经济的调查研究证实了,私营企业的绩效普遍高于国有企业。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例证支持以上结论。1998年对埃及28家私有化后的企业进行调查,发现其中71%的企业销售量增长,68%收益增加,96%人均工资增加了,82%短期和长期债务都减少了。1997年对墨西哥218家私有化企业调查显示,销售收入增长了24个百分点,营利及产量都增加了。单位成本下降,低水平就业增加,保留原有职位的蓝领工人的工资也大量增长。事实表明,几乎每一家企业私有化前后对比,平均而言,绩效都有大幅度提高。

然而,尽管转型具有普遍性,在20年中,私有化从新事物到传统的普通事物。尽管投资银行家评价私有化的成功是无可争议的,尽管有大量证据表明,私有化会提高公司经营绩效,仍有人对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自由化推动的私有化进行质疑,主要是指“修正主义”的多面性。疑点是什么呢?包括如下:

· 有些学者对支持私有化的研究所采用的方法和理论持怀疑态度;

· 有些人从来就认为私有化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好方法,至少就有些企业或某些经济类型而言是这样;

· 尽管私有化对股东和出售股权的国家是有利的,但对一些相对贫困和弱势的群体是不利的;

· 有些以前支持私有化改革的人被目前俄罗斯等国家私有化改革所面临的困难所迷惑。

该研究并不是要对私有化作全面批判和质疑其目的是评价转型经济中的私有化的成效和不足。这一研究是要考察什么地方及为什么绩效不如人意,并要讨论有效转型的政府及其支持者是如何做的。因此第二部分从对私有化的一般质疑到具体评议转型经济过程展开研究。第三部分考察对所提问题的种种可行的、建议性方法。第四部分作出总结。

顺便概括一下,本篇研究的主要结果如下:

· 中欧、东欧及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的私有化已证明了它的价值。

· 在体制薄弱的转型经济国家,主要是前苏联,人们对私有化的期望过高。

· 出于政治考虑,大量的迅速私有化交易将所有权赋予“内部人”股东。原因是,有人会切断企业和国家的联系,迅速产生大量的私营业主,因此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将大量的所有权出售给进行私有化企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如果这些内部人得不到股权,他们很快就会阻止私有化——转型过程。

· 另有一些转型经济的证据非常接近传统的西方市场,这又表明,私有化已经成功了。越往东,私有化要求支持越多,金融规范、竞争、新企业进入的自由需加以完善。

· 在这些案例中,迅速的、大规模的、内部人为导向的私有化形式一般都没有能使得企业在竞争市场运行中生存和兴旺。

尽管以上控诉是严肃的,但还没有理由说明,这些国家如果还保持公有制,他们的改革绩效会更好。事实上,这些国家私有化搞不好,公有制企业也是搞得一塌糊涂。总之,在许多案例,私有化绩效是显著的,因此,我们同意改善私有化方法,而且要更多地关注配套制度、规章,反对重新国有化,反对寻求使国家所有权更有效的途径。关键的一点是,如何纠正和改善体制薄弱情况下的私有化。

 

.私有化及其反面意见

 

对私有化必要性的怀疑,意味着,私有化这一概念的预期效果大于其实际已获得的效果。最初的一个观点是,竞争和市场结构至少和所有权一样对企业的效率起着决定性作用。新近持有这一观点的Pankaj Tandon基于1994年的一项堪测认为:

“有许多案例,私有化并没有带来效率的提高,这与私有化前后竞争程度没变有关系……当然也有许多案例,私有化似乎导致效率提高,然而,大多数案例,私有化同时伴随着不规范及其他加强竞争的手段。”Tandon得出结论,“是竞争水平,而不是所有权”决定了效率结果。

Tandon承认,私营业主会采用恰当的激励机制来提高效率,他也认为,政府处理委托—代理问题很可能不如私营业主。然而他宣称:“在竞争性市场,存在一些机制使得公有企业能和私营企业一样有效运转,但如果市场被垄断,私有化本身不能保证效率。”Tandon认为(ⅰ)如果政府加强竞争力度,使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并象私营业主一样,采用激励机制,也会产生有效行为和结果。(ⅱ)原来归于所有权变化的前后观察的积极结果,实际上应归结于竞争的加强。这就意味着,许多私有化倡导者的结论更理想化而不科学,不改革所有权而谋略达到提高绩效的目的,认为私有化可能产生一些副作用,这些观点是不够明智的,也不严谨的。

另一方法上的批判就是“选择偏见”。这种观点更直接,私有化企业效率的提高并不必然表明,私营业主更能经营,绩效提高意味着这是一个经营较好的私有化企业。这种批判对转型经济中的私有化研究极为不利,对成千上万的交易,一般倾向于将所有权赋予内部人(内部人被认为是对企业前景拥有良好信息)因而缺少对内部人交易的限制。

转型经济中支持私有化的最强有力的证据有两个例证研究,一个是考察1994年中期企业绩效,另一个考察了1995年末私有化绩效。然而早几年这些绩效是否保持下来?以下捷克共和国的例子表明,答案是否定的。

很明显,越向东看,越不可能看到私有化的迅速、巨大的收益。Georgia92个国有和私有企业作了考察,结果发现,不是私人所有权和结构改革紧密关联,而是竞争与金融规范和结构改革息息相关。对亚美尼亚50家大中型私有企业的调查显示,其中只有3家企业有新投资,大多数企业经营继续下滑,最终破产。即将完成的蒙古的调查表明,部分国有企业比私有企业经营得更好。早期对俄罗斯的堪查显示,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几乎没有绩效差别,企业私有化前后也几乎没有绩效差别。1997-1998年对哈萨克、俄罗斯、乌克兰等国960家私有化制造业公司的调研数据,发现最彻底的结构重组发生在被外国投资者收购的少数企业。管理层所有者的绩效记录良莠不齐,外来投资者和工人所有者似乎没有产生企业结构重组。甚至在中欧,波兰的相对缓慢而又谨慎的私有化,带来了持续有效的经济增长,却也给转型过程的私有化的必要性投下了怀疑的阴影。

 

A. 俄罗斯的起起落落

俄罗斯的私有化经验尤其值得批判。1992-1994年以证券为导向的大规模私有化将大约15000家企业所有权主要转给“内部人”。结果,管理者和工人联合控制了这些私有化企业的大约2/3的股份。这一规划的设计者企图避免内部人控制,然而可能阻止内部人控制的金融机制却被当时超级通货膨胀扫得一败涂地。而且,这一大规模行动发生时,却没有对此荒诞行径作重大谴责,直到1994年秋,呼声才高涨:

· 金融规范和自利应使内部人控制的公司进行第二次交易,引进外部人所有权;

· 应采用透明的、合理的、无证券的方法对还掌握在国家手中的大部分待业进行私有化。

多种因素组合在一起就阻止了这一私有化过程的进展。第一,新型私有化企业的很害怕推动控制权;许多成为所有权人的原有管理人员发现,游说政府以获得支助,比让企业走上达到竞争性业绩的轨道更容易。第二,许多企业的财务和物质条件没有吸引力,没有多少外部投资者对它们有兴趣。第三,由于严惩缺乏体制基础和保护措施,对透明的二次交易没有激励因素,这就更使外部人没有信心。第四,一系列必要的支持性政策和制度可能使企业有动力产生良好效果,如硬预算控制,合理的税收和服务,允许和鼓励新企业进入的机制,这些政策和制度却因俄罗斯政府的频繁更迭而没能得到有效实施。第五,一般地,缺少制度化的产权,实际上就是缺少产权转化的经济规则。对那些在大规模私有化规划中的转型企业来说,这些因素混合在一起阻碍了私有化企业必要的第二步即对外部投资者和所有者开放,而这些外部人会带来必须的资本、市场准入、管理专业知识以及私有化公司的基本精神。

更为糟糕的是,一批以贡献者为首的人劝说俄罗斯政府以透明的、可信的“一例接一例”的方法出售一些大型企业,他们作了大量工作,却徒劳无益。1994年以后,很多企业掀起了第二次私有化浪潮,这次“以贷款换股份”的计划,却更为荒唐。第二阶段“是不透明的…包括明显的利益冲突…行贿…以及一些娱乐性领域,除了外国投资者和政府不支持的银行外,两年间,俄罗斯的私有化使突出成绩转而被认为是腐败的、堕落的而没能达到先前所说的目标。”

其他人则更离谱了,他们认为俄罗斯的整个私有化过程,包括以证券为导向的大规模努力,是该国经济衰退的主要原因。这种观点认为,分配所有权,在积极的结构改革道路上建立企业,将生产资料从国家手中转移到少数幸运者手中,不受传统、法律、抵触的权力束缚,他们夺取企业资产,而没有恢复经济增长、创造就业,这些行为却可能使所有权转移变得合乎情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缺少周转资金,产值继续急速下降,财富集中,损坏廉洁,掏标准的“一例接一例”的方法,越来越萎靡不振,这些现象因素揉合在一起,使得原本立场艰定的观测者也拒绝所有或大部分俄罗斯私有化途径,而不只是拒绝臭名昭著的“以贷款换股份”的机制。Kenneth Arrow因此称俄罗斯私有化为“一场可以预言的经济灾难”。他认为,如果俄罗斯1992-1995年体制薄弱,并有高度通货膨胀,容易预见私有化的不良结果。Jeffrey Sachs则主张俄罗斯政府将早期错误地进行私有化的企业重新收归国有。Simon Commander认为俄罗斯的内部人私有化导致了低投资和低生产力因此导致了俄罗斯的“财政困境”。所有俄罗斯经济学家及少数西方同僚总结说,俄罗斯的整个私有化方法是错误的,应该先建立相关制度(而不是同时建立),先有恰当的手段来巩固国家结构。这些批评家尤其强调,必须重新创造和加强监督、协助国有企业的机制。建议通过国有控股公司形式,准备向竞争性市场操作平稳过渡。私有化的消极态度是,许多联邦立法成员强调将大多数私有化企业对联邦政府的巨大税收负担转成股权,这就会对工业资产重新实行大规模国有化。

 

B. 捷克共和国的难题

私有化的有限期望在俄罗斯也许是合理的。因为在转型的同时,存在不利的经济结构条件及大量的政治体制崩溃。而这些情况在捷克可能都不存在,现状和历史使得俄罗斯私有化的有限期望变得合理。1992-1995年大规模急剧私有化完全且长久地切断了国家和转轨企业之间的联系,将私有化企业送上本国和外国市场上无支助的竞争道路上。

首先,迹象就令人鼓舞,到1995年止,捷克私有化者将1800多家企业推进两次证券兑换浪潮中,将很有潜力的集团企业出售给有战略的投资者,将其他资产转让给以前的业主或大享。到1996年,捷克首相Vaclav Klaus能够称,转型已或多或少完成了,因此,捷克共和国可以视作普通的欧洲国家,能随一般的经济政治问题。相对较低的通胀,低失业率,私营部门占GDP的比重迅速爆炸性地增长,高投资率,大量出口到欧盟国家,继续1993年开始的GDP增长,1995年达到高峰,增长6.4%。所有这些指标似乎证明了这一判定。

捷克的GDP增长率在1995年末下降了,1996年再次下降,1997年下降到1%,结果1998年下滑到负数,年均GDP缩到2%1999年增长率为零或稍偏正数。和邻国4%5%的增长率相比,捷克的经济衰退了。有许多原因导致其经济下滑,包括德国(目前捷克的最大贸易伙伴)的略微衰退,1995年末1996年初金融管制不善。然而,大量的谴责是实行私有化的方法。1998OECD报告说明,“捷克私有化的证券方法产生了所有权结构,阻碍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和重组。”总是的核心是,私有化投资基金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大额基金掌握在主要几家国有银行手中,这样,捷克国家仍保留了控制性或大部分股份。批评家说,结果可以预言:

·  既然银行把资源放手贷给企业,投资基金会就不会去处理这些企业不良的经营业绩。

· 这些受国家影响的、管理不善的、没经验的银行就会把款贷给高风险、无潜力的私有化企业(而无论这些企业是否为分支基金会所有)并永久展期贷款,而不是将企业推入破产。

· 破产制度本身很薄弱,过程又长,这就进一步减弱了金融市场规范。

· 资本市场上缺少谨慎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机制,为各种可疑的不法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基金管理者以少数股东为代价,损害企业的健康运作。例如

· 允许基金管理者让企业负债,然后抽逃资金,使企业被债务捆住,而无法进行结构改革。

许多人因此下结论,捷克企业通过证券私有化,投资基金会控制大量股份,企业就没有充分和长时期进行结构改革。不充分的企业结构改革的明显决定因素在于资本和金融市场上非常显著的弱点,证券私有化本身——强调速度,延后考虑多方面法律制度框架——被视为根本性原因。David Ellerman直言,捷克制度是一次灾难,“从控制权分离出所有权”,其消极结果可想而知。况且,基金会本身缺少稳定的所有权,更大范围的经济几乎没有制度性机制来激励公司治理。Ellerman得出结论,其自然结果是,“基金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双向控制”,同时伴有“私有化工业部门的漂浮、停滞、非资本化……”

 

C. 政治经济方面的问题

转型社会谁从交易中获利,谁将失利,这是私有化的政治经济方面的问题。如前所述,相当一部分对俄罗斯和捷克私有化的批判,源于对这个国家改革的广泛观测,尤其是观察到,私有化使极少数人获利,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两国的证券投资者从中获益,而工人却生活无保障。

迄今为止,对转型国家的研究还没有深入到“出售公有企业的福利后果”问题,而这一福利后果涉及到售卖者、购买者、工人、消费者和竞争者的得失。实际上,几乎没有关于转型社会私有化对收入分配产生影响的经验性的研究工作。分析家已开始对私有化和收入的关系作出一些模糊解释。例如,GarnerTerrell观察到1993年捷克和斯洛伐克的收入分配有所改善,而且收入不平等远没有1996年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所申诉的那样严重。NewellSocha考察了波兰的私有化对工资分配影响的相关问题,得出结论,私有化的一个后果是“私营部门工人普遍比国营部门同样企业的工人收入低,”并且收入差距在扩大。但只是这开头的工作是不够的,还需对这一总是进行更多的研究。

人们普遍认为,转型国家私有化,妇女比男性代价更大。唯一考察这个问题的是Sewall,他认为匈牙利的私有化,妇女的成本是男子的三倍,因为企业被新的所有者接管,妇女下岗比率高,私有化通常要关掉企业的社会服务项目——食堂、医务室、日托中心——这些都是妇女就业之地,而且妇女几乎充斥了这些社会服务单位的整个劳动力。这是对这唯一一个国家的唯一研究,但认为这些结果能应用于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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