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宏观经济学上课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指导教师:胡景北

 

 

博士研究生课程“高级宏观经济学”经济改革的经济学

上课计划

 

周次

日期

 

专题

专题

主持人/报告人

1

09.11

 

开课确定选题

许永国

2

09.18

 

讲课 (推迟到925)

胡景北

3

09.25

 

讲课 (推迟时间另定)

胡景北

4

10.02

 

国定假日

胡景北

5

10.09

1

激进主义的公有化观点

孙明华 6560 71441207

6

10.16

2

私有化观点

王敬云 5558 0825 

刘建强

7

10.23

3

华盛顿共识

谢朝华  张文  6560 0593

李勇辉

8

10.30

4

后华盛顿共识

王月兴 6560 7289

郑秀君 6516 3762

9

11.06

5

私有化方法选择

尹兴宽 6561 79781301

10

11.13

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九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6:波兰私有化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波兰私有化进程及评价

 

何起东 诸廷助

 

 

 

  

 

1.导论:波兰私有化的政治经济背景简介…………………….……………………….……..….2

2.波兰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及采取的路径………….…………….…………………….………..2

2.1 间接的私有化(indirect privatization/capital privatization)

2.2        直接的私有化(direct privatization

2.3        清算(liquidation

2.4        其他的方式

3.一个例子:波兰银行业的私有化………………….…………………………………….…….4

3.1 波兰银行业的重组

3.2 银行业的私有化

4.对波兰私有化过程的评价………………….……………..……………………………..……..5

4.1 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4.2 经合组织(OECD

4.3 欧洲重建与开发银行(EBRD

5.波兰私有化过程中的问题及新政府举措…………………………………………….………..8

               

参考文献 ………………………………………………………………………………………….9

 

 

表一      表名:波兰国有企业私有化中采取的不同方式………………………………. 3

表二      表名:波兰私有化过程中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变化情况(%.………………… 5

 


 

波兰私有化进程及评价

 

 

摘要:本文介绍了波兰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的不同路径和完成情况、外资在波兰私有化中的参与及效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私有化过程中波兰宏观经济情况的变化和欧盟、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等国际组织对波兰私有化的评价与建议,及波兰民众对私有化政策的看法,总体来说,波兰的私有化过程是顺利的,效果是成功的。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开始暴露,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关键词:波兰 国有企业 私有化 

 

波兰地处欧洲中部,面积31万平方公里,是一个以平原为主的国家,人口约3900万,首都华沙,货币为兹罗提(PLN)。1996年波兰人均GDP即达到6016美元,是一个中等收入的国家。

政治体制上,波兰过去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1989年以前,波兰由统一人民党执政。但70年代以来政治、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得社会一直不稳定,1980年,波兰爆发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罢工,波兰团结工会在这次罢工中建立,并日益在政治上取得势力,在1989年的圆桌会议中,团结工会正式取得合法地位,并促使统一人民党达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协议,改行总统制,增设参议院。19896月的大选中,团结工会获胜,组成新的政府,并与1989年将波兰正式更名为波兰共和国。

经济体制上,波兰过去实行的计划经济模式,1989年后的团结工会上台后,马上开始了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走全面市场化的道路,波兰私有化改革作为其整体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也于1989年开始。

 

一、波兰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及采取的路径。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转让是波兰私有化改革中的核心内容。从1992年到2002年,波兰通过多种途径对国有企业进行了私有化改造,到20026月底,总共有5406家国有企业提出了私有化申请,其中,3835家企业完成了私有化改造。在波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几条主要的路径

1、  间接的私有化(indirect privatization/capital privatization)

虽然从私有化企业的数量上这种方式不是最多的,但由于这一方式主要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所采取,从私有化所涉及的金额上则是最主要的。间接的私有化方法主要依据于1990年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法”(简称“私有化法”)1996年的“国有企业商业化和私有化法”(简称“商业化法”)1993年的“企业与银行重组法”,适应的对象主要是大型国有企业。

间接的私有化涉及两个步骤,首先是商业化过程(commercialization)。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所有的国有企业改造转变为由财政部所有的公司,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在这一阶段,财政部仍然保持对公司主要的所有权,一般为100%。其次是将公司的股份对外出售(sale),具体的方式可以有上市、公开招标、向战略投资者私募、出售给专门建立的基金(National Investment Fund)后再直接出售给波兰本国人或外资等。

2002630日,波兰以这种方式进行私有化改革的国有企业涉及到1523家,这1523家企业经过商业化后,共有983家企业进入了第二阶段,其中的327家通过各种途径已经出售给私人投资者,完全实现了间接的私有化,另外的600多家企业或进行了债转股,或由专门的国家投资基金所有,将在以后的改革中向国内外投资者出售。详见表一。

2、  直接的私有化(direct privatization

这一私有化的方式主要适应于员工不超过500人、上年销售收入小于600万等值欧元的波兰币,或者上一年自有资本低于200万等值欧元波兰币的中小国有企业,这一私有化路径主要依据的法律为1990年的私有化法和1996年商业化法中的相关章节。但要求采取此方法的中小国有企业必须有相对较好的财务状况。

在具体的程序上,既可直接出售给私人,也可公司化为另一家公司或租赁给雇员和管理层经营后再出售。

2002630日,共有2105家中小企业到财政部进行登记,申请直接的私有化,其中1967家完成了直接私有化的过程,在全部已登记的企业中比重达到93.4%。到2001底,完成私有化的1931家企业中,其中470家直接出售,212家公司化另一家公司,另外的一千多家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或以混合的方式完成。详见表一。

3、 

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十三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8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中 国 私 有 化 历 程

 

 

 

 

 

 

 

   娟(027040


 

  

 

1     导论:背景介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三种私有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1  农业土地经营权的私有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2    农私有经济的迅猛发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3    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从绩效约束到私有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3     私有化以前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回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1    放权让利(1978.12-198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11 扩大企业自主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12 经济责任制”试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2    利改税(1983.2-198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21 税利并存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22 完全的以税代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3    承包经营责任制(1987-199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     国有企业的私有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1    转机建制(1992-1995.1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2    全面私有化(199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21 政策背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22 全面私有化的实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23 资本市场的作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参考文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中 国 私 有 化 历 程

1. 导论:背景介绍

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进入了一个大的转变过程,各国公共部门进行了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私有化是这一结构调整中重要的战略性领域。全球出现一股私有化浪潮。80年代时全球私有化的中心,是美、英、欧洲、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19755月成立的英国撒切尔保守党政府,大力推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19811月美国成立的里根共和党政府,加强市场作用,激发民间活力;在日本,自大平的自民党政府(1978-1980)以来,也向充分利用市场作用于民间活力的方向转变;1981年成立的法国密特朗社会党政府,曾经通过企业国有化重振产业,在这一时期也积极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到了90年代,私有化浪潮的重点转移到了东欧、前苏联等原社会主义国家,亚洲新型工业化国家(地区)。今天,发展中国家公共部门的私有化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主流问题之一。这股浪潮同样对中国经济改革产生了显著影响。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开放成功地向前推进,国有产权私有化问题不仅在理论上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正在中国改革实践者的探索之中。

新中国1949年成立之初,中国政府一度允许私营经济存在。随着1952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私有经济逐渐消失。到了改革1978年开放前夕,中国仅剩下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完全没有了私有经济成分。在农村,除了少量的以国营农场为代表的国有经济外,以人民公社为制度特征的集体经济几乎覆盖了全部乡村经济,农民个人没有经营自主权,生产、销售、经营等所有活动由集体统一决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数据,在1978年的农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国营农场)所占比重近2.72%,集体所有制(人民公社)经济所占比重为97.28%;在城镇,国有经济几乎垄断了各行各业,集体经济仅仅作为制度补充处于辅助地位;在1978年的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经济的比重达到77.63%,集体经济占22.37%[1]。但是在1978年以后,中国政府发动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经济体制改革。这场改革可以称之为一场从农村开始的土地经营权私有化运动。与轰轰烈烈的农业经营权改革相比,非农产业中私有经济的命运同时却悄悄地发生变化。

2.三种私有化

由于改革开放前中国所有制结构呈现出纯粹的公有制,因此私有化概念在中国与英美等发达国家和其他转型国家有所不同。在中国,私有化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私有化,个体及私营经济的逐渐渗透和非公有经济的私有化。

21农业土地经营权的私有化

1978年,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此前的集体所有制相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将土地经营权归还给农民和允许农民在自由市场按一定比例销售产品的做法,是“反集体的”私有化做法(Lonan1995)。农村和农业的体制改革迅速而全面地推开,到了80年代初,几乎全部集体土地都已经分包到户。这一场大规模的私有化运动,影响了8亿中国人口。这场改革对于中国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它改善了中国就业人口最多的产业部门的人民生活状况——1978年,农民占中国全部人口的比例是71%农业生产和生产率的提高是非常显著的,在邓小平时期的头5年,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从1978年到1984年底,包括乡镇企业在内,农村的生产总值以每年9%的速度增长,而以前的十年间增长速度仅为4%

如今,这一发自农村基层、由农民创造的土地承包制度依然是我国农业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属于国有,但中国农民完全拥有经营、决策、销售、定价等各方面的自主权,以及对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租赁等实质性权利。

22私有经济的迅猛发展

作为具有完备私有产权特征的经济体,这里的私有经济特指在改革历程中完全依赖自我投资、自我积累而自主发展起来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是通过对国有和集体经济的产权改造形成。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在非农部门的非国有经济经历了非法、局部合法到完全合法的历史过程,伴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走向市场的转轨进程逐步成长起来。由于长期“左”的思想束缚,国内对于私有经济的理论研究、国家政策法规严重滞后于私有经济实践活动,乃至1989年才在中国统计年鉴等文献中首次出现关于私营企业的官方统计数字。这给研究我国早期私有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困难,然而从官方文件和法律修订中我们依然能够看出私有经济在中国的迅猛发展。私有经济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7),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个体经济开始出现,并被称作“个体劳动者198212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把发展和保护个体经济写入《宪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当时国家对超过8个员工的私营企业的态度十分谨慎,实行“三不原则,即:不提倡、不宣传、不抵制。第二阶段(1988-1997),出现了雇工超过8人的私营企业,而且逐步发展起来。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199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993年中国第一部《公司法》的诞生,客观上也为私有企业运作提供了法律规范。在此期间私营企业从有统计数字的198990581户,猛增到1997年的960726户,增长了9.6倍。第三阶段(1998至今),私有经济身份正式得到法律、政策和理论认可,从而进入了发展黄金时期。19993月,这一说法进入了《宪法修正案》;1997年《合伙企业法》、1999年《个人独资企业法》相继出台;200171日,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把私营企业主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提出包括私企业主在内的六类人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政治上应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002118日,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鲜明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今天是20111010日,辛亥革命爆发100周年。

        三年多前,有关部门找我聊天,我已经谈了自己对辛亥革命100周年的看法。今年我本已放弃就这个日子写点东西的计划,而专心于自己感兴趣的狭隘的经济学。

        然而,几天前接到一位经济学教授的来信,其中提到“不管什么普世派,民主派、宪政派,还有毛派,其实我们都是一派,就是‘共和国派’”。

        我很奇怪,那位教授好像不懂得什么是共和国,竟然把这些不同派别都归入“共和国派”。他的信提醒我,许多人包括一些社会科学的学者教授尽管天天说共和国,但并不知道什么是共和国。

因此,我决定还是为辛亥革命100周年写点东西,因为辛亥革命的目标恰恰是在中国建立共和国,因为在中国谈共和国就必须谈辛亥革命,谈辛亥革命亦必须谈共和国。

谈共和国首先要正名:什么是共和国?从汉语词源说,“共和”一词最早见于《史记》。司马迁记周厉王专制暴戾被国人驱逐,其时国无君王,由“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那一年并被称为“共和元年”,按现在的西元纪年法是公元前841年。正是从共和元年开始,中国历史才有了确切的时间表;这之前的三皇五帝、夏商周的时间包括周厉王登位年份都是谜。共和十四年,国人把厉王的儿子重新奉为天子,共和结束。这之后一直到辛亥革命,中国无一天无皇帝,有时候甚至同时存在几个互相争斗的皇帝。而从司马迁之后,儒生学者也从未把“共和”当做一回事讨论过。

日本在东亚文化圈中首先接触了西欧国家制度并遇到法语“République”、英语“republic”和德语“Republik”。日本学者翻遍汉语古籍,发现《史记》中的“共和”与这些词有异曲同工之妙,遂将这些西欧词汇翻译成日语汉字“共和国”或“共和政体”。这大约是1845年即中国第一次鸦片战争刚刚结束时的事情。又过了几十年,到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再把这个翻译带回中国,从此,“共和”在中文里也被当成“République”的翻译词。国人那时候还习惯用单字,因此常用民国来指称共和国,它们的意思都是主权在民的国家。中华民国和中华共和国、大韩民国和大韩共和国对当时的人来说完全是一回事,它们的英语翻译也都是Republic of ChinaRepublic of Korea

那么,今天中文的“共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查一下网络,“在线新华字典的解释如下:

共和,gònghé,republicanism〗也称共和制。泛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与“君主制相对。(http://xh.5156edu.com/html3/1761.html)

查一下词典。我在斯坦福大学图书馆发现的汉语词典对“共和”的解释有下列诸种。

《词源正续集合订本》(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15版第175)

共和:国体之名称。国家主权在全体之人民。不立君主者。英文为republic。或译为民主政体。日本译为共和政体。

《新华词典》(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版,1987年印刷,第287)

共和国:与“君主国”相对。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

《现代汉语学习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403)

共和国:实施共和政体的国家。[]世界上有不少共和国,如法兰西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胡景北注:该词典没有“共和”或“共和政体”的解释}

《新华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434)

共和: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元首定期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共和制是当今世界主要政体

共和国:指实行共和政体的国家。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5版第479)

共和国:实施共和政体的国家

共和制:国家元首和国家权力机关定期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

国内各种词典更多。但绝大部分词典对“共和”与“共和国”的解释应当与上述词典相差无几,也就是说,在现代中文的语境中,共和的核心含义是国家元首和国家权力机关定期通过选举产生。

100年前爆发的辛亥革命所追求的共和,与现代中文语境中的共和含义基本相同。而正是这一含义的共和才把辛亥革命和中国历史上无数次起义、政变、光复和造反区别开来。在中国改朝换代的历史上,朱元璋的元末起义和孙中山的辛亥革命最为类似,两者的纲领也几乎相同。前者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后者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前两句完全相同,后一句精神一致,区别仅仅在第三句即帝制还是共和。朱元璋恢复中华的目的是重建汉人王朝,帝王来自天命,救济天下百姓;孙中山恢复中华的目的是新建共和政体,元首出自民选,国民掌握主权。

有一个真假难辨的故事很好地揭示了这里的区别。深感大清皇恩的冯国璋发誓谁把清廷赶下台自己当皇帝他就杀了谁。他带枪质问袁世凯逼清廷退位是让谁当皇帝,袁回答“全国国民”,冯国璋一时“无所措”。不过,冯国璋后来变成共和国派,反对袁世凯称帝与张勋复辟。冯本人在中国的共和国历史上还当了一任共和国总统。

今天我们很难想象100年前中国的人心所向。在那刚刚出现电报而几乎还没有电话、谈不上海底电缆和互联网的时代,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说才过去三十多年,他总结共和制度的“民有、民治、民享”名言就为国人耳熟能详。奈斯比特 (Naisbitt)写《中国大趋势》,说到他和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会面时后者对他背出了林肯的原话。我们五六十岁的一代人无论对毛泽东如何评价,只要当时是学生,如今依然能够熟背《毛主席语录》第一页第一句“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1949年以前入学的学生无论相信与否,大概终生也不会忘记林肯关于政府应当“民有、民治、民享”的语录。辛亥革命前后人人谈共和,无论保持清廷的虚君共和,还是推翻清廷的无君共和,无论立宪派还是革命派,大家谈的都是共和,都是民选。辛亥革命起义为的是共和,袁世凯接受清廷命令统兵镇压武昌起义前对清廷提出的受命要求也是共和,甚至清廷退位诏书也承认“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倡议于前,北方各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归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清廷退位后,袁世凯就任总统,誓词也是共和。北洋军阀尽管常换政府,但每届上台所宣称的也是共和。1927年蒋介石到南京、1949年毛泽东到北京,建立的政权都自动地名为“共和国”。清廷退位100年来,中国公开否定共和、实行帝制的时间加起来都不到100天,可见共和观念之深入人心。

然而,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的时候,我们查一下词典就会发现中国远远没有实现辛亥革命追求的共和,共和国远远不是我们中国的事实。例如,尽管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现在都号称共和国,尽管共和国从100多年前到现在都是中国和世界的人心所向,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甚至不愿意提及自己的祖国是亚洲第一个建立共和国的国家。我们五六十岁这代人一辈子从来没有领到过任何关于国家元首的选票。我们的孩子在课堂上还听不到词典中对“共和国”的标准解释。我们甚至还把政府“民有、民治、民享”视为反动言论,以至于江泽民前主席只能在外国人面前褒奖地复述这句话。事实上,辛亥革命至今的100年中,中国大部分时间是表面共和、实际帝制。蒋介石以《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为据、毛泽东以“社会主义”和“大救星”为由便分别把自己变为终身国家元首。由于他们不像袁世凯那样明确地黄袍加身,由于他们禁止任何对共和的讨论甚至谈论,以至于大多数国人包括我前面提到的那位教授都不再思考共和国是什么,都把共和国视为中国的当然事实。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被选出的元首(“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有一句名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他说的尚未成功的“革命”可以从许多方面理解,但核心是共和。“革命尚未成功”指的首先是共和尚未成功。正如他本人所说:“我孙文此生啊,没有别的希望,就一个希望,那就是:让共和不仅是一个名词,一句空话,或一个形式,要让它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让它成为我们牢不可破的信念。共和是普天之下民众的选择,是世界的潮流,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孙文相信,我们这个中华民族啊它一定会实现共和的,我坚信这一点!”

那么,什么是共和成功的标志呢?很简单,就是《现代汉语词典》等中国标准汉语词典上对共和的定义:国家元首和权力机关定期选举产生。而选举的含义又是一个人自由地、无恐惧地选举自己比较认可的人成为国家元首。中国一天做不到这一点,中国一天便没有成功共和,中国就继续处在以辛亥革命为起点的从专制向共和的过渡阶段。

时间跑得真快。辛亥革命已经过去100年了,中国走出封建专制已经100年了。时间走得又真慢,100年了,中国还没有走入共和政体。不过,从传说中的大禹儿子建立帝王制度到辛亥革命,中国经历了几千年专制;从有确切记载的秦始皇建立皇权专制到辛亥革命,中国亦经历了超过两千年的专制。与此相比,100年的时间太短,不足以让中国走完从专制到共和的路程。法国皇权专制不过二三百年,可法国从1789年大革命推翻路易王朝到共和国稳定下来还用了差不多100年时间。因此,我们中华民族在走向共和的道路上不必自卑。100年后的今天,尽管我们还没有把共和从虚名变成事实,但今天的中国人比孙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先辈还是有了许多进步。这些进步之一是今天的中国人终于懂得共和是一个超越的概念:共和超越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超越了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超越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超越了儒教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超越了贵族和平民,超越了政党和团体、超越了文化和习俗,如同铁路和计算机超越了这一切概念。今天中国人懂得了区别一个社会制度的特征,不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三民主义或者其他任何别的主义,而是共和与专制。今天的中国人懂得了毁灭共和国不再需要光明正大地做皇帝;一个国家元首,即便他是被自由选举出来的,只要他取消对国家元首继续的自由和定期选举,他便取消了共和,共和国便徒有虚名。今天的中国人也已经懂得用任何理由取消共和都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更多灾难。我相信在从今天开始的未来100年中,在走向共和的道路上,还有一些外国人中国人会想出中国不能实行共和的理由。中国人在过去100年中遇到的抵制共和的新概念是“社会主义”。中国人在未来100年中可能会遇到更新的抵制共和的概念。但我同时相信,作为亚洲第一个创立共和国的民族,中国绝不会成为亚洲最后一个让共和制度名副其实的国家。10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的后辈纪念辛亥革命200周年的时候,他们一定会宣布中华民族建立了名副其实的共和国。我的信念不但建立在对孙中山先生的敬仰上,建立在国家主席、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在庆祝辛亥革命100周年时关于“中国共产党人是孙中山先生开创的革命事业最坚定的支持者、最亲密的合作者、最忠实的继承者”的宣示上,而且建立在我自己对历史、对中华民族和人类发展变迁的思考上。

是为辛亥革命100年记。

 

20111010作,20111015修改毕

 

“夜话”2011年第18期,201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