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8中国私有化状况与案例研究
2002—2003 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中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案例
学院:经济学院
姓名:汪桂进
学号:018004
二○○二年十二月
中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案例*
(之一)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省黄山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是原市物资局下属的企业之一,为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1985年。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金属废品回收和旧机动车交易服务[ 1 ] ,拥有一个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及拆解中心,一个废旧金属露天仓库,约为6000m2 $ 在黄山市各区、县都设有办事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现有在职员工40人,退休干部2人。由于该企业的行业特殊,自企业成立后,每年都盈利,净资产增幅每年高达30%,改制前一年(2000年)净利为52万元,是全市物资系统唯一的一个连年盈利的优秀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由于工作成效卓著、廉法奉公,曾四次被中共黄山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私有化前的背景
2000年9月,黄山市人民政府以黄政(2000)19号文件《关于发布和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制若干问题的通知》为开端,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该文件总共有70条,内容从改制的指导思想到纪律处分,内容丰富,是指导国企改制的纲领性文件[ 2 ]。文件规定,除烟草、盐业等国家明文规定不能私有化的行业和市属两家上市公司外,全市市属各行业的国有企业都必须在2002年底前完成改制工作。改制的指导思想是国有资产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职工身份置换。[ 3 ]
文件出台后,市物资局即召开局属企业开会,研究、布署国企改制工作,并要求下属各公司作一些宣传上的准备。令人吃惊的是,该企业的现有领导人和公司职工都不愿改制。事后得知 $ 领导层不愿改制的原因大致是:1.担心改制后,不能控制企业;2.没有现金购买。而职工不愿改制的原因:1.由于企业连年盈利 $ 效益很好 $ 职工人均收入较高且稳定;2.害怕私有化后被解雇。但是这次改制是政府强力推进的,不改不行,市物资局认为,如果该企业不愿改制,则向社会公开出售,保证改制的顺利完成。经过反复研究,公司同意由公司全体职工出资购买本企业。
三、成立改制班子
为使改制符合政府文件规定,公司成立了改制领导班子,由公司总经理任改制小组组长,公司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 $ 职工主席团负责人 [ 4 ]等有关人员参加。它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动员,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评估,制定改制方案,实施改制方案等等。
四、资产评估
根据19号文件规定,在改制前,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并由市国资局予以确认其评估报告,企业方能正式进行改制。
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主要规定有:
1.货币资金:以银行对帐单和实物现金盘点为准。
*本案例中的企业名称和有关数据,为该企业保密起见,特作修改;对私有化过程的描述,则为完全客观的,请读者注意。
2.应收帐款:按其帐龄,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转入核销;三年以下视不同情况予以确认, 对
无法找到债务人或经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债务人的债务,予以核销, 其
余的予以确认。
3.存货:挂帐但属报废的存货转入营业外支出予以核销,三年内的存货原则上按历史成本
确认。
4.长期投资:按企业不同的会计办法重新确认其损益。
5.固定资产:已报废的准予核销;其他固定资产一般按重置价格确认。
6.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视具体情况予以确认。
7.负债类:对金融机构的负债,欠交的社保基金、医保费用、养老金等负债以这些机构的
证明为准。
该企业由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19号文件的资产评估具体规定进行。但是评估一般存在如下问题:
1.评估的是企业现有实物资产,而不包括无形资产。就该企业而言,仅营业执照规定的这
两项经营项目都没有纳入评估范围,而这两项业务都有垄断性,它能为改制后的企业带
来垄断利润。
2.评估的价格较低。除实物资产不论,就土地使用权而言,虽然采用了不同的估价方法[ 5 ]
进行评估,但毕竟是估价,且为了改制,通常其评估值较市场交易价格低[ 6 ]。
五、职工安置
19号文件对离退休人员、遗属、在职人员、其他人员 [ 7 ] 的社保、医保、安置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现分别介绍;
表一:各类职工安置费用标准表
项目 人员 |
生活费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8 ] |
基本医疗保险 |
补偿金 |
安置费 |
离休人员 |
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十六When does privatization work? The impact of private ownership on corporate performance in the transition economies, by Roman Frydman, Cheryl Gary, Marek Hessel, Andrzej Rapaczynski
私有化什么条件下奏效 ——转型经济中私有产权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1、 导言 世界各地私有化背后的一个假设是:私有产权可以改善公司绩效。有关这个假设的经验研究主要有两类:一是比较一些私有化企业在私有化前后的绩效(如:Megginson, Nash, and Van Randenborgh(1994), La Porta and Lopez-de-Silanes(1997));二是比较在相似经营环境下的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绩效(Boardman and Vining 1989)或是比较相似经营环境下的国有企业和被私有化的企业绩效(Pohl et al. 1997)。但这些研究存在缺陷,一是没有比较不同类型的私人所有者对企业绩效可能有的不同影响,二是没有对选择性误差的可能性进行控制。 1994年秋天,Frydman等人从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波兰随机抽取506家中型企业,调查这些企业在1990-1993年间的四项绩效指标:收入增长率、就业率、劳动生产率、每单位收益中的成本。去掉不符合标准的样本,余下218家被私有化企业作为样本进行研究。
2.计量模型 Frydman等人利用标准截面数据评价过程评价私有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把私有化企业作为处理变量,国有企业作为非处理变量。 Yit=ái+Pitßi+Xit-1r+Dctбct+εit (1)
I指所有者类型(国有企业或私有化企业,或特定类型的私有化企业) T指时间(年) Yit 指产出变量,第I类企业在时期(t-i)至t之间所测量的业绩的增长率 Pit是处理变量,如果在时期t企业I是私有化企业则为1,否则为0 Xit-1指期初给定的业绩水平,如估算1990-1991年收益增长率,则Xit-1指1990年的收益水平 Dct指国家/年虚值集合 εit 是误差项 ái 指群体效应,指抽样群体I的群体特征,它是不变的,指在没有私有化这个处理变量时群体I的平均绩效。这时用到固定效应模型,把群体效应包括在内是为了控制未被注意到的特定群体的差别,比如国有企业和不同类型的私有化企业的差别,或者在私有化企业中不同类型的私有化的差别。 ßI指初始相关系数,用来对私有化和国有企业的绩效对比,称之为私有化(所有权)效应。用其估算(1)所有私有化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效果(2)被不同类型的所有者控制的私有化企业的效果(3)内部人和外部人控制的私有化企业的不同。
3.结论 (1)样本中所有企业转型之后,所考察的绩效指标:收益、就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年 增长率都下降,只有成本上升,但幅度不同。国有企业各项指标下降幅度很大,而后私有化企业各项指标下降幅度相对较小;转型之后,国有企业成本上升,后私有化企业成本略有下降(表1)。说明后私有化企业绩效优于国有企业和前私有化企业。 (2)总体来讲,私有化的平均效果不明显,F检验通不过(表2)。 (3)对所有被私有化企业,私有化企业的绩效随考察的指标不同而不同,收益和生产率 与私有化企业业绩明显相关,但对就业的影响不显著(表2)。说明私有化带来收益和生产率的增长,并没有带来大规模的失业。 (4)把私有化企业按照其最大股东分解为不同类型考察绩效影响:外国投资者对收益和就业影响显著;私人国内金融公司对收益和生产率影响显著;在私有化企业中,国家作为最大的股东对收益和生产率影响显著;私人国内非金融公司和国内个人投资者对所考察的四个绩效指标影响都不显著(表2)。 (5)内部人(管理者和职工)控制企业除了在就业方面,其他指标都不显著,说明所有权转移给内部人是无效率的;外部人控制企业的私有化绩效在收益和生产率方面影响显著,而在就业和成本方面影响不大(表3)。 (6)分别把方程(1)中的变量Pit、Dct替换为为部门虚变量和时间虚变量,结果显示不存在选择性偏差。 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十三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8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中 国 私 有 化 历 程
文 娟(027040)
目 录
1. 导论:背景介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三种私有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1. 农业土地经营权的私有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2 农私有经济的迅猛发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3 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从绩效约束到私有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3. 私有化以前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回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1 放权让利(1978.12-198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1.1 扩大企业自主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1.2 经济责任制”试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2 利改税(1983.2-198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2.1 税利并存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2.2 完全的以税代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3 承包经营责任制(1987-199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 国有企业的私有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1 转机建制(1992-1995.1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2 全面私有化(199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2.1 政策背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2.2 全面私有化的实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2.3 资本市场的作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参考文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中 国 私 有 化 历 程 1. 导论:背景介绍 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进入了一个大的转变过程,各国公共部门进行了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私有化是这一结构调整中重要的战略性领域。全球出现一股私有化浪潮。80年代时全球私有化的中心,是美、英、欧洲、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1975年5月成立的英国撒切尔保守党政府,大力推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1981年1月美国成立的里根共和党政府,加强市场作用,激发民间活力;在日本,自大平的自民党政府(1978-1980)以来,也向充分利用市场作用于民间活力的方向转变;1981年成立的法国密特朗社会党政府,曾经通过企业国有化重振产业,在这一时期也积极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到了90年代,私有化浪潮的重点转移到了东欧、前苏联等原社会主义国家,亚洲新型工业化国家(地区)。今天,发展中国家公共部门的私有化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主流问题之一。这股浪潮同样对中国经济改革产生了显著影响。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开放成功地向前推进,国有产权私有化问题不仅在理论上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正在中国改革实践者的探索之中。 新中国1949年成立之初,中国政府一度允许私营经济存在。随着1952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私有经济逐渐消失。到了改革1978年开放前夕,中国仅剩下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完全没有了私有经济成分。在农村,除了少量的以国营农场为代表的国有经济外,以人民公社为制度特征的集体经济几乎覆盖了全部乡村经济,农民个人没有经营自主权,生产、销售、经营等所有活动由集体统一决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数据,在1978年的农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国营农场)所占比重近2.72%,集体所有制(人民公社)经济所占比重为97.28%;在城镇,国有经济几乎垄断了各行各业,集体经济仅仅作为制度补充处于辅助地位;在1978年的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经济的比重达到77.63%,集体经济占22.37%[1]。但是在1978年以后,中国政府发动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经济体制改革。这场改革可以称之为一场从农村开始的土地经营权私有化运动。与轰轰烈烈的农业经营权改革相比,非农产业中私有经济的命运同时却悄悄地发生变化。 2.三种私有化 由于改革开放前中国所有制结构呈现出纯粹的公有制,因此私有化概念在中国与英美等发达国家和其他转型国家有所不同。在中国,私有化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私有化,个体及私营经济的逐渐渗透和非公有经济的私有化。 2.1农业土地经营权的私有化 1978年,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此前的集体所有制相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将土地经营权归还给农民和允许农民在自由市场按一定比例销售产品的做法,是“反集体的”私有化做法(Lonan,1995)。农村和农业的体制改革迅速而全面地推开,到了80年代初,几乎全部集体土地都已经分包到户。这一场大规模的私有化运动,影响了8亿中国人口。这场改革对于中国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它改善了中国就业人口最多的产业部门的人民生活状况——1978年,农民占中国全部人口的比例是71%。农业生产和生产率的提高是非常显著的,在邓小平时期的头5年,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从1978年到1984年底,包括乡镇企业在内,农村的生产总值以每年9%的速度增长,而以前的十年间增长速度仅为4%。 如今,这一发自农村基层、由农民创造的土地承包制度依然是我国农业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属于国有,但中国农民完全拥有经营、决策、销售、定价等各方面的自主权,以及对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租赁等实质性权利。 2.2私有经济的迅猛发展 作为具有完备私有产权特征的经济体,这里的私有经济特指在改革历程中完全依赖自我投资、自我积累而自主发展起来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是通过对国有和集体经济的产权改造形成。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在非农部门的非国有经济经历了非法、局部合法到完全合法的历史过程,伴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走向市场的转轨进程逐步成长起来。由于长期“左”的思想束缚,国内对于私有经济的理论研究、国家政策法规严重滞后于私有经济实践活动,乃至1989年才在中国统计年鉴等文献中首次出现关于私营企业的官方统计数字。这给研究我国早期私有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困难,然而从官方文件和法律修订中我们依然能够看出私有经济在中国的迅猛发展。私有经济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7),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个体经济开始出现,并被称作“个体劳动者”。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把发展和保护个体经济写入《宪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当时国家对超过8个员工的私营企业的态度十分谨慎,实行“三不”原则,即:不提倡、不宣传、不抵制。第二阶段(1988-1997),出现了雇工超过8人的私营企业,而且逐步发展起来。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199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993年中国第一部《公司法》的诞生,客观上也为私有企业运作提供了法律规范。在此期间私营企业从有统计数字的1989年90581户,猛增到1997年的960726户,增长了9.6倍。第三阶段(1998至今),私有经济身份正式得到法律、政策和理论认可,从而进入了发展黄金时期。1999年3月,这一说法进入了《宪法修正案》;1997年《合伙企业法》、1999年《个人独资企业法》相继出台;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把私营企业主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提出包括私企业主在内的六类人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政治上应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00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鲜明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今天是20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100周年。 三年多前,有关部门找我聊天,我已经谈了自己对辛亥革命100周年的看法。今年我本已放弃就这个日子写点东西的计划,而专心于自己感兴趣的狭隘的经济学。 然而,几天前接到一位经济学教授的来信,其中提到“不管什么普世派,民主派、宪政派,还有毛派,其实我们都是一派,就是‘共和国派’”。 我很奇怪,那位教授好像不懂得什么是共和国,竟然把这些不同派别都归入“共和国派”。他的信提醒我,许多人包括一些社会科学的学者教授尽管天天说共和国,但并不知道什么是共和国。 因此,我决定还是为辛亥革命100周年写点东西,因为辛亥革命的目标恰恰是在中国建立共和国,因为在中国谈共和国就必须谈辛亥革命,谈辛亥革命亦必须谈共和国。 谈共和国首先要正名:什么是共和国?从汉语词源说,“共和”一词最早见于《史记》。司马迁记周厉王专制暴戾被国人驱逐,其时国无君王,由“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那一年并被称为“共和元年”,按现在的西元纪年法是公元前841年。正是从共和元年开始,中国历史才有了确切的时间表;这之前的三皇五帝、夏商周的时间包括周厉王登位年份都是谜。共和十四年,国人把厉王的儿子重新奉为天子,共和结束。这之后一直到辛亥革命,中国无一天无皇帝,有时候甚至同时存在几个互相争斗的皇帝。而从司马迁之后,儒生学者也从未把“共和”当做一回事讨论过。 日本在东亚文化圈中首先接触了西欧国家制度并遇到法语“République”、英语“republic”和德语“Republik”。日本学者翻遍汉语古籍,发现《史记》中的“共和”与这些词有异曲同工之妙,遂将这些西欧词汇翻译成日语汉字“共和国”或“共和政体”。这大约是1845年即中国第一次鸦片战争刚刚结束时的事情。又过了几十年,到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再把这个翻译带回中国,从此,“共和”在中文里也被当成“République”的翻译词。国人那时候还习惯用单字,因此常用民国来指称共和国,它们的意思都是主权在民的国家。中华民国和中华共和国、大韩民国和大韩共和国对当时的人来说完全是一回事,它们的英语翻译也都是Republic of China和Republic of Korea。 那么,今天中文的“共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查一下网络,“在线新华字典”的解释如下: 共和,gònghé,〖republicanism〗也称共和制。泛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与“君主制”相对。(http://xh.5156edu.com/html3/1761.html) 查一下词典。我在斯坦福大学图书馆发现的汉语词典对“共和”的解释有下列诸种。 《词源正续集合订本》(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15版第175页): 共和:国体之名称。国家主权在全体之人民。不立君主者。英文为republic。或译为民主政体。日本译为共和政体。 《新华词典》(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版,1987年印刷,第287页) 共和国:与“君主国”相对。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 《现代汉语学习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403页) 共和国:实施共和政体的国家。[例]世界上有不少共和国,如法兰西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胡景北注:该词典没有“共和”或“共和政体”的解释} 《新华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434页): 共和: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元首定期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共和制是当今世界主要政体 共和国:指实行共和政体的国家。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5版第479页): 共和国:实施共和政体的国家 共和制:国家元首和国家权力机关定期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 国内各种词典更多。但绝大部分词典对“共和”与“共和国”的解释应当与上述词典相差无几,也就是说,在现代中文的语境中,共和的核心含义是国家元首和国家权力机关定期通过选举产生。 100年前爆发的辛亥革命所追求的共和,与现代中文语境中的共和含义基本相同。而正是这一含义的共和才把辛亥革命和中国历史上无数次起义、政变、光复和造反区别开来。在中国改朝换代的历史上,朱元璋的元末起义和孙中山的辛亥革命最为类似,两者的纲领也几乎相同。前者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后者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前两句完全相同,后一句精神一致,区别仅仅在第三句即帝制还是共和。朱元璋恢复中华的目的是重建汉人王朝,帝王来自天命,救济天下百姓;孙中山恢复中华的目的是新建共和政体,元首出自民选,国民掌握主权。 有一个真假难辨的故事很好地揭示了这里的区别。深感大清皇恩的冯国璋发誓谁把清廷赶下台自己当皇帝他就杀了谁。他带枪质问袁世凯逼清廷退位是让谁当皇帝,袁回答“全国国民”,冯国璋一时“无所措”。不过,冯国璋后来变成共和国派,反对袁世凯称帝与张勋复辟。冯本人在中国的共和国历史上还当了一任共和国总统。 今天我们很难想象100年前中国的人心所向。在那刚刚出现电报而几乎还没有电话、谈不上海底电缆和互联网的时代,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说才过去三十多年,他总结共和制度的“民有、民治、民享”名言就为国人耳熟能详。奈斯比特 (Naisbitt)写《中国大趋势》,说到他和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会面时后者对他背出了林肯的原话。我们五六十岁的一代人无论对毛泽东如何评价,只要当时是学生,如今依然能够熟背《毛主席语录》第一页第一句“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1949年以前入学的学生无论相信与否,大概终生也不会忘记林肯关于政府应当“民有、民治、民享”的语录。辛亥革命前后人人谈共和,无论保持清廷的虚君共和,还是推翻清廷的无君共和,无论立宪派还是革命派,大家谈的都是共和,都是民选。辛亥革命起义为的是共和,袁世凯接受清廷命令统兵镇压武昌起义前对清廷提出的受命要求也是共和,甚至清廷退位诏书也承认“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倡议于前,北方各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归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清廷退位后,袁世凯就任总统,誓词也是共和。北洋军阀尽管常换政府,但每届上台所宣称的也是共和。1927年蒋介石到南京、1949年毛泽东到北京,建立的政权都自动地名为“共和国”。清廷退位100年来,中国公开否定共和、实行帝制的时间加起来都不到100天,可见共和观念之深入人心。 然而,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的时候,我们查一下词典就会发现中国远远没有实现辛亥革命追求的共和,共和国远远不是我们中国的事实。例如,尽管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现在都号称共和国,尽管共和国从100多年前到现在都是中国和世界的人心所向,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甚至不愿意提及自己的祖国是亚洲第一个建立共和国的国家。我们五六十岁这代人一辈子从来没有领到过任何关于国家元首的选票。我们的孩子在课堂上还听不到词典中对“共和国”的标准解释。我们甚至还把政府“民有、民治、民享”视为反动言论,以至于江泽民前主席只能在外国人面前褒奖地复述这句话。事实上,辛亥革命至今的100年中,中国大部分时间是表面共和、实际帝制。蒋介石以《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为据、毛泽东以“社会主义”和“大救星”为由便分别把自己变为终身国家元首。由于他们不像袁世凯那样明确地黄袍加身,由于他们禁止任何对共和的讨论甚至谈论,以至于大多数国人包括我前面提到的那位教授都不再思考共和国是什么,都把共和国视为中国的当然事实。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被选出的元首(“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有一句名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他说的尚未成功的“革命”可以从许多方面理解,但核心是共和。“革命尚未成功”指的首先是共和尚未成功。正如他本人所说:“我孙文此生啊,没有别的希望,就一个希望,那就是:让共和不仅是一个名词,一句空话,或一个形式,要让它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方式,让它成为我们牢不可破的信念。共和是普天之下民众的选择,是世界的潮流,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孙文相信,我们这个中华民族啊它一定会实现共和的,我坚信这一点!” 那么,什么是共和成功的标志呢?很简单,就是《现代汉语词典》等中国标准汉语词典上对共和的定义:国家元首和权力机关定期选举产生。而选举的含义又是一个人自由地、无恐惧地选举自己比较认可的人成为国家元首。中国一天做不到这一点,中国一天便没有成功共和,中国就继续处在以辛亥革命为起点的从专制向共和的过渡阶段。 时间跑得真快。辛亥革命已经过去100年了,中国走出封建专制已经100年了。时间走得又真慢,100年了,中国还没有走入共和政体。不过,从传说中的大禹儿子建立帝王制度到辛亥革命,中国经历了几千年专制;从有确切记载的秦始皇建立皇权专制到辛亥革命,中国亦经历了超过两千年的专制。与此相比,100年的时间太短,不足以让中国走完从专制到共和的路程。法国皇权专制不过二三百年,可法国从1789年大革命推翻路易王朝到共和国稳定下来还用了差不多100年时间。因此,我们中华民族在走向共和的道路上不必自卑。100年后的今天,尽管我们还没有把共和从虚名变成事实,但今天的中国人比孙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先辈还是有了许多进步。这些进步之一是今天的中国人终于懂得共和是一个超越的概念:共和超越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超越了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超越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超越了儒教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超越了贵族和平民,超越了政党和团体、超越了文化和习俗,如同铁路和计算机超越了这一切概念。今天中国人懂得了区别一个社会制度的特征,不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三民主义或者其他任何别的主义,而是共和与专制。今天的中国人懂得了毁灭共和国不再需要光明正大地做皇帝;一个国家元首,即便他是被自由选举出来的,只要他取消对国家元首继续的自由和定期选举,他便取消了共和,共和国便徒有虚名。今天的中国人也已经懂得用任何理由取消共和都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更多灾难。我相信在从今天开始的未来100年中,在走向共和的道路上,还有一些外国人中国人会想出中国不能实行共和的理由。中国人在过去100年中遇到的抵制共和的新概念是“社会主义”。中国人在未来100年中可能会遇到更新的抵制共和的概念。但我同时相信,作为亚洲第一个创立共和国的民族,中国绝不会成为亚洲最后一个让共和制度名副其实的国家。10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的后辈纪念辛亥革命200周年的时候,他们一定会宣布中华民族建立了名副其实的共和国。我的信念不但建立在对孙中山先生的敬仰上,建立在国家主席、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在庆祝辛亥革命100周年时关于“中国共产党人是孙中山先生开创的革命事业最坚定的支持者、最亲密的合作者、最忠实的继承者”的宣示上,而且建立在我自己对历史、对中华民族和人类发展变迁的思考上。 是为辛亥革命100年记。
2011年10月10日作,2011年10月15日修改毕
“夜话”2011年第18期,2011年10月15日
“ 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写作要求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经济学试题
经 济 学 试 题 (200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1、假定陈某人一家住公房50平方米。房改后每月房租每平方米提高了4元,同时他家又从政府领到房改津贴共200元/月。 (1)请做图并分析住房制度改革对陈某人的各种影响。 (2)假定社会上很多人的情况与陈某人相似,还有一部分人所住的公房面积比陈某人更大或更小,请作图并分析住房改革制度改革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2、 (1)在制定市场的法规和制度时,是否应鼓励竞争?为什么? (2) 用微观经济学理论和曲线图分析竞争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3、(1)试分析为什么环境保护不能通过市场竞争来解决。 (2)试用微观经济学理论简要分析政府保护环境的几种政策措施。
4、 作图并简要分析政府的扩张性财政政策 (1)在短期中的各种效果 (2)在长期中的各种效果
5、 作图并简要分析在一资本高度流动、实行浮动汇率制的开放经济中,中央银行增加货币供应对宏观经济的各种影响。
6、 试简要分析宏观经济学理论目前在中国是否有用?
(第3、第6二题各为16份,其余各题均为17分) 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一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2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国有与私有的比较
刘建强 (27033)
目 录
1. 问题的提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2. 慈善政府国有化的合理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3 对学校实行私有化的案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 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5. 参考文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国有与私有的比较 1问题的提出 究竟什么样的商品和服务由政府而不能由私人来提供,到底工人们是否应该在国有钢铁或汽车企业劳动?是否必须要求教师和医生在国有的学校或医院工作?处理垃圾的机构到底应该是国有还是私有?是否整个经济都应该社会化?虽然这些都是经济学上的老问题,但是经济学家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以及对于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等方面的观点却是在经常变化的。最近二十年来,经济学家的主流观点更加倾向于私有化。美国经济学家Shleifer在其文章“State versus private ownership”中对这些主流观点做了总结。本文在下面将扼要介绍Shleifer的总结。” 2慈善政府国有化的合理范围 假设政府想把一件商品或服务送到消费者手中,当然这些商品可能是食物、钢铁、电信、教育、或健康等。政府可能希望超过预算来支付这些商品或服务,或者政府会对这些商品或服务的一些诸如价格等类的问题比较关心,尽管这应该是购买者自己应该考虑的问题。到底政府应该亲自雇佣自己的员工来提供这些商品或服务,还是把这些事情交给私人去提供?即使政府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这种模式是否可行?在这一部分,我们在政府是慈善政府的前提下去一一验证。 2.1在合同条款下,无论是由政府去提供还是由私人去提供都没有实质性的差别。 如果政府明确知道自己应该生产什么商品或服务,那么它完全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形式让渡给私人生产者去提供,政府只要实施有效监管就可以了。很明显,在这种条件下,究竟由政府还是由私人去提供根本没有什么不同。实际上,政府起草一个合适的合同或监管措施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即把信件送到自己想送的地方,并不是一件很难作到的事情。 2.2出于对避免垄断力量的考虑,应该实行国有化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政府能辨认出垄断产品的存在,那通常它一定能采取措施对诸如公共交通或电信等领域进行有效监管。一旦允许监管,那么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由于垄断的存在而主张国有化的理由也将流产。通过合理的合同和监管,所有产品或服务无论是由政府还是由私人提供都没有什么区别。当然,这种结论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监管,而仅仅是针对于那些认为不能达到社会目标才采取国有化的观点的解决方案。 但是应该认识到,在一些时候,合同条款是有限的,如,政府根本不可能完全预期究竟什么会发生,也不可能完全作到所有应有监管的实施。在这方面研究的比较多的是近期发展起来的Grossman和Hart(1986)、Hart和Moore(1990)、Hart(1995)等人的不完全合同理论。这些学者主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不完全合同上(而不仅仅考虑国有模式),更具体地说,他们认为,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真空地带,财产的所有权使所有者会努力控制并进行讨价还价,从而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做。 2.3究竟是选择国有还是私有,主要依赖于作出的这样的选择,对于类似于这些没有办法通过合同解决的质量问题对于革新动机影响程度的不同,以及这种影响的成本大小。 Hart、Shleifer和Vishny(1997)将Grossman-Hart-Moore的不完全合同理论运用到私有与还是国有的选择问题上。他们都将注意力集中到合同本身的特点上,即某些合同往往带有没有办法通过合同解决的“质量问题”。例如,监狱应怎样对待进来的罪犯,日常用水应保持什么样的纯净度,学校在爱国教育问题上应使学生达到什么程度,一封信件应在多长时间内被送到偏远地区,以及汽车制造商在革新动机上应达到什么程度等等。当然,这里效率的概念主要倾向于社会价值质量的方面。 既考虑到效率,又考虑到质量,Hart、Shleifer、Vishny(1997)认为人们只有两种投资动机,即降低成本和革新以提高质量。当资产是国有时,公共资产的管理者相对来说投资动机比较弱,道理很简单,既然管理者不是所有者,自己投资降低成本或提高质量后所分享的收益是微乎其微的。相反,对于合同监管下的私有者来说,他们的投资动机就很强,因为,作为所有者,他们分享的投资后所带来的收益要多的多。很显然,究竟那种所有制结构更有效,取决于这种所有制结构是否能带来投资或革新的更高的动机。 在国有制的条件下,雇员在降低成本和进行革新以提高质量方面有比较弱的动机,相反,在私有条件下,他们的所有者投资动机却比较强,这完全可以由经验研究和实际观察来证明。象钢铁厂、航空公司或一般零售商店等类似的公司,如果通过私人所有能提供成本低而质量高的产品或服务时,那实行国有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实际上,证据表明,在很少有例外的情况下,私有比国有在降低成本和提高质量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World Bank $ 1995)。例如,Barberis etal(1996)发现俄罗斯商店在实行私有化后,无论其质量还是效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Ehrlich etal(1994)也发现,俄罗斯航空公司在实行私有化后,与以前相比具有更高的生产增长率。这和Schumpeter(1942)所担心的,即私有企业是否能保持高的增长,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革新方面,国有与私有的比较,为了获取相对有利的优势,Marshall(1907)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解释了大英帝国19世纪在革新方面的飞速增长,而转向社会主义国家后,Marshall(p.339)认为,政府是一个非常弱的革新者。他写道:“一个政府可以印刷莎士比亚的一部很好的作品,但是他却不能写出这样好的作品……政府工作的每一步扩展,都需要永不间断的发明和革新,这应被认为是反对国有化的首要证据,因为这意味着知识的增长,而这在某种程度上更象是一种无法比拟的财富积累。”而对于革新的不够重视,使很多革新倡导者在国有化经济中遇到很大的麻烦,包括一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当然,还有一些案例,在反对国有化方面不那么直接。在这些案例中,由于成本的降低,追求利润的私有者会在那些难以订立合同条款的方面有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潜在倾向。例如,私人监狱可能通过雇佣比较廉价的护卫和教官,从而不能很好的教育罪犯;私人医院可能不会救治那些可能会导致自己赔本的病人;私人学校可能雇佣比较廉价的教师来代替比较优秀但有很高工资的教师,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激进的革新者可能反而不会注重效率的提高,或者说,有效率的生产者,革新的动机反而比较弱。更讽刺的是,政府有时恰好就是这种开始有效率的生产者,因为他的雇员没有降低成本的动机。 现代社会,许多国有化的案例恰恰与这种观点相一致。主张国有化的人们,想通过这种所有制,来避免出现那些没有经过培训但工资较低的监狱看管者的出现;合理使用水资源,以避免出现净化水的投资;政府自己亲自雇佣工人来生产轿车,以制造出更加环保的汽车,等等。然而,结果究竟怎样?这些将要求政府仔细的研究,这样,即使在那些由于降低成本而有可能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难以合同化的情景中,私有化也将优越于国有化。 2.4即使在那些由于降低成本而有可能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难以合同化的情景中,私有化的所有者革新的动机,也会调整由于产品或质量降低而带来的不平衡。 例如,如果政府对研究和生产一种新的武器感兴趣,那么它将更倾向于与私人企业签定一个合同,而不用去考虑这个合同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会带来由于降低成本而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问题(例如,这个私人所有者可能减少在保守秘密方面的投资,也许这和政府所要求的有些偏离),因为通过这个合同,的确可以为政府设计出一套更好的系统。电信方面的革命,主要就是由于这些私有电信商通过革新和新技术的采用,为他们带来巨大利润的动力所决定的(Winston $ 1998)。所以,尤其是在那些革新非常重要的产业,政府采取国有化的形式将是非常牵强的。 从重要性的角度来说,当消费者去买那些质量好的商品或服务时,只要有足够的商品供给者,那么由于成本降低而带来的产品或服务难以合同化的质量下降问题,也就不怎么重要了。例如,在健康保险计划或家庭保险中,人们最关心的是在和私人提供者签定合同后,得到的却是质量非常差的服务。那么,作为结果,无论是由政府还是由私人提供此项服务,减少成本而降低服务质量的供应商将会发现此项服务需求的下降,或者是吸引那些偏好低成本、低服务质量的消费者。而一旦出现这种状况,产品或服务供应商的业务转换成本将会变的非常可观,因为,消费者的相应行动会有滞后现象,况且其他产品或服务供应商也会切断转换的渠道。所以,很明显,由于竞争性供应商的存在,更削弱了这些领域产品或服务的国有化的观点,因为私有化减弱了非效率的成本降低,而保留了那些有效的减低成本和强有力的革新力量。 2.5为了有利于竞争,企业声誉形象的建立使得私有化范围更大。 如果私人产品提供者想在未来获得更多的消费者,那么他们就不会实行将会导致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成本降低。很明显,企业声誉形象效果对于监狱的私有化可能是不重要的,因为监狱服务质量的革新不是很重要,而且罪犯选择监狱也是不很现实的事情。但是大部分私有企业都努力树立自己的企业声誉,从而才可能获得更多的政府合同项目(Logan $ 1990)。 总之,通过考虑这些方面,国有化有优势的环境范围将会变的更加狭窄。这些范围大致包括: 1)降低成本将会导致产品或服务质量难以合同化的方面下降十分明显的行业; 2)革新相对并不重要的行业; 3)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竞争性很弱,而且消费者选择权转移很困难的行业; 4)声誉机制也不太重要的行业。 很明显,从这些列举的行业可以看出,这些应该实行国有化或者实行国有化比较有优势的行业简直是微乎其微。 2.6不仅仅为了追逐利润的企业的存在,更加减小了国有化的范围。 然而,不幸的是,即使这些范围的行业,却仍然被高估了。原因很简单,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一些原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商品或服务的私有供应商,转变成不仅仅为了追逐利润的企业,也就是削弱了这些企业为降低成本而有可能减少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动机。不追求利润的企业可能会利用他们创造的剩余来进行津贴消费,以此来改善自己雇员的生活。当这些不为追求利润的企业是出于社会激发所产生的,那么他们反而甚至会去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Weisbrod $ 1988)。这样,这些不为追求利润的企业管理者在追逐额外补贴的动机,与那些仅仅为追求利润的企业管理者追求利润的动机相比较,可能要弱一些,这样,他们就更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前景发展而去更加关心自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而这两个要素都会制约他们作出为减少成本而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动机。依Glaeser和Shleifer(1998)的观点来说,即使是在上一段我们所讨论的各种环境下,即不管在那些没有革新动机的行业,还是那些由于竞争性或声誉机制而不能弱化革新动机的、需要由私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业,不为追求利润的企业既比国有化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商有效,也比那些仅仅为了追求利润的私有化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商有效。实际上,许多机构如中学、大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以及其他行业,在原则上来说,由私人提供(不管有没有充分的理由)这些服务经常是出于不为盈利的目的。而这将进一步动摇了应由国有化的供应商去提供这些产品或服务的基础。 2.7国有化的范围虽然很小,但不是空集。 这样,剩下来由政府通过国有去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将是非常有限的,但却不是空集。例如,对于运营美国空军一号来说,飞机的乘客是美国的总统。到底空军一号的运营应由政府去做,还是应由私人去做?在这个例子中,应由政府去做应该更具有合理性,理由如下:首先,美国总统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把这项服务交给私人去做,那么他们有可能为了降低成本而采取减少服务人员、减少事前准备工作、减少其它相关服务等办法;或者为了节约燃油而采取距离短但是较危险的航线,但这种降低成本可能会带来服务质量的急剧下降(美国总统将有生命危险),这对于美国总统的重要程度来说,绝对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其次,对这项服务的革新的重要性也不是很重要,(为了提高整个飞行过程中服务质量,将会给航空公司带来很大的成本增加)。再次,总统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将无法自由选择其他服务供应商。第四,企业声誉在上述条件下也将会变的不太重要。最后,不为盈利为目的的动机也许太强而无法拿到这项合同。当然,还有其他例子可以说明通过政府提供某些商品或服务比通过私人提供将会更有优势,但这个例子足以说明某些商品或服务的确需要政府来提供。 总之,某些商品或服务之所以应该由私人来提供,主要依赖于革新动机和降低成本的重要性。在某些场合,可能无论革新还是成本都不重要,或者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政府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或者政府希望在改变自己的策略时不会带来太大的损失(可能由于税收收入增加的成本是非常昂贵的)。在这种条件下,为了节省费用,就有必要采取国有的形式。在这里最好的例子就是在战争时期,虽然可能造成制约革新动机的后果,但为了收益能为政府所获得,政府往往会采取国有或者严格监管的形式(当然,在战争时期,爱国主义可能是一种个别的更强大的动力)。通过国有化,就可以允许政府在生产什么、生产多快、由谁生产等方面改变时,不需要赔付什么合同费用。而如果采取另一种形式,即实行私有化而采取竟低价投标的形式来为政府生产,在资本市场不完善或政府不可信的条件下,在政府改变主意时期望得到一笔赔付收益也就显得没有什么效果了。这个简单的论据解释了为什么在战争时期一些政府采取国有化,或者说为什么这些政府即使在和平年代对军队、对外服务等领域都实行国有化,道理很简单:这样他们可以节约费用。实际上,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支持社会主义和国有化的文献和观点,就是战争的缘故。但是,在和平年代,政府为了在自己经常改变主意时避免赔付罚金的理由,以及考虑到政府的不可预见性而忽略革新动机的理由,特别是在爱国主义这种强大动力变弱后,就变得不那么明显了。 对于慈善政府,即对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政府来说,国有化的范围都如此之小,可见,对于那些存在腐败、政府官员以自己的连任等为目标的非慈善政府来说,国有化的合理范围也就更小了。(Shleifer and Vishny $ 1994 $ 1998;Bennedsen $ 1998)。 3对学校实行私有化的案例 在美国,目前绝大多数的小学和中学学校是国家公有的(Poterba $ 1996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4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更多的政策工具和目标:迈向后华盛顿共识 姓名:王月兴 学号:02027014 2002年12月24日 目 录 1. 导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政府在经济中的角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 如何使市场运行更有效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1 实现宏观经济稳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3.1.1控制通货膨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3.1.2 管理预算赤字和往来账户余额 . . . . . . . . . . . . . . . .. . 4 3.1.3 稳定产出,促进长期增长 . . . . . . . . . . . . . . . .. . 5 3.2 金融改革进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3 培育竞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3.3.1促进自由贸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3.3.2促进私有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3.3.3建立合理的管制结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3.3.4缔造竞争政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3.4政府作为市场的补充角色. . . . . . . . . . . . . . . . . . . . . .8 3.5政府有效的运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4.扩大发展的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5. 参考文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1.导 论 本文介绍的是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1998年在联合国大学上发表的荣誉性年度演讲(Annual lecture)。在这篇生动的演讲中,斯蒂格利茨全面地批驳了“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 ),并且首次提出了“后华盛顿共识”(post-Washington Consensus)的概念。 斯蒂格利茨在这篇文章里面主要探讨了两个主题: ①应该更好地理解市场机制的运作。 华盛顿共识认为,如果一个国家想要获得比较好的经济绩效,就需要实行贸易自由化、宏观经济稳定以及价格的正常化。但斯蒂格利茨认为,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政策是不完整的,有时可能是误导的。市场的有效运行还需要被华盛顿共识所忽略的其他工具,例如有效的金融管制、促进竞争的政策以及有利于促进技术转移和提高透明度的政策。 ②发展的目标应该更加广泛。 发展的目标不仅包括“华盛顿共识”所涵盖的。而且还需包括可持续发展、平等的发展以及民主的发展。 他认为“华盛顿共识”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误导: 误导之一是对处于危机中的国家实施紧缩性的财政与货币政策,这无异于给已经陷入衰退的东南亚和东亚经济“雪上加霜”。 误导之二是把金融自由化当作目标本身,而不是实现有效金融体制的手段。 误导之三是把私有化当成比促进公平竞争更重要的目标,结果造成大量“私有化寻租”。 误导之四是认为少数政策工具(如宏观稳定、贸易自由化和私有化)来实现较窄的目标(如GDP增长),而忽视健康与教育、可持续发展(公平的发展和民主的发展)。 由此,斯蒂格利茨号召超越“华盛顿共识”,形成新的共识,“而不论新的共识是什么,它都不能基于华盛顿共识基础之上”。 本文将具体说明斯蒂格利茨对华盛顿共识的批评和他提出的后华盛顿共识的主要内容。 2.政府在经济中的角色 东亚经济的成功发展(一些人称之为奇迹)是形成超越“华盛顿共识”的动机之一。这些国家虽然没有完全遵从华盛顿共识的政策,但是无论如何他们取得了历史上最成功的经济发展。确切的讲,尽管他们采取的许多政策,例如,低通货膨胀、紧缩性财政政策是完全符合华盛顿共识的政策的。但是,他们的政策也强调了华盛顿共识所没有包含的,例如强调平等主义。他们所采取的缩小与发达国家技术差距的政策实质上和华盛顿共识更是格格不入的。这些都激发重新思考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自从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东亚经济被认为采取了误导性的经济政策而受到广泛地指责。他们本身也认为误导性的经济政策是造成混乱的根源。一些理论家甚至认为,当前出现的金融危机根源于政府的干预体制。尽管如此,斯蒂格利茨(Stiglitz)认为,尽管政府应该对某些失误负责任,不过这些观点忽略了政府对于这三十年取得的成就的贡献。与目前短暂的金融危机比较,政府参与经济所取得的资本产出的增加、生命周期延长、接受教育的范围扩大以及贫困的减少等成就对经济的影响要持久的多。 华盛顿共识既没有给出我们提供理解东亚经济成功的解释框架,也没有给出我们提供解释当前金融危机的框架。 斯蒂格利茨认为,一般来讲,政府应该从事那些只有政府才能做好的事情,把那些生产性的事务留给私有部门去做。但是就目前的问题来看,他认为,政府不是参与的过多,而是在某些领域参与的太少才造成的。他认为在泰国和韩国出现的问题都是源于政府缺少参与造成的。 3.如何使市场运行更有效率 华盛顿共识产生于80年代拉美国家的实践活动。当时受公共政策机制不完善的影响,市场机制也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预算赤字居高不下,这些赤字不是用于生产性的投资而是以补助金的形式用于补贴那些大而无效率的国有企业。国家限制进口,而对出口的限制相对比较的少,由此使得企业没有激励去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按照国际标准去进行生产。 通货膨胀是拉美国家主要的宏观经济问题,这也是华盛顿共识产生的背景。然而,如果像华盛顿共识所主张的那样,政府只关注通货膨胀就会使得所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增长。而其他影响宏观经济稳定的因素——例如金融部门就会缺乏政策的影响。从更广的范围来讲,强调贸易自由化、放松管制和私有化会使得其他保证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重要要素被忽略掉,最明显的就是竞争。这些要素在决定长期经济增长方面与华盛顿共识所强调的那些至少具有相同的作用。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必要的要素——教育和技术,也是被华盛顿共识所忽略或低估了。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已经得到大家的认可;但是技术对经济增长的促动作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华盛顿共识所主张的政策能够得到广泛的接受源于它的简单性。经济学家只要使用会计体系就可以给出政策建议。他们的政策建议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指标——通货膨胀、货币供给的增长、预算和贸易赤字。一般情况下,经济学家使用这些数据在数周内就可以给出政策建议了。另外,华盛顿共识有其自身的优势,他关注最紧迫的问题。他坦诚所提倡的政策是实现发展的前提条件。但是华盛顿共识没有对发展中的各个重要问题提供必要的答案。相反,斯蒂格利茨认为,他所推崇的观点没有华盛顿共识那样的简单,其不易于总结成条文,也不易于作为政策实施。他认为不存在很容易就可以掌握经济状况的“温度计”. 3.1实现宏观经济稳定 3.1.1控制通货膨胀 华盛顿共识认为,确保宏观经济稳定的最重要的政策就是控制通货膨胀。其之所以这样认为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前提: 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是,通货膨胀是高成本的,因此需要避免或降低通货膨胀水平; 第二个就是一旦通货膨胀开始上升,它本身就具有一种加速摆脱控制的趋势。通货膨胀增长带来的风险损失远大于控制通货膨胀对产出和失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所以应该积极地控制通货膨胀; 第三个假设就是通货膨胀的治理成本比较的高。 这三个前提都是被实证检验过的。但是检验的结论只是表明通货膨胀是高成本的。Bruno 和easterly(1996)的研究表明,当一国的年通胀水平超过40%的时候,就会陷入高通胀、低增长的怪圈。但是在此水平之下,并没有证据表明通胀是高成本的。Barro(1997)和 Fischer(1993)的研究证实,一般来讲,高通胀对增长是有害的,但是他们也没有发现任何表明低通胀是高成本的证据。Fisher研究了通胀的变动性也发现了同样的结论。近来的研究甚至发现,低水平的通胀相对于零通胀来讲更有利于经济绩效的提高。 另外斯蒂格利茨认为,没有证据表明通货膨胀水平和过去的通胀的增长有关。控制通胀水平的证据表明,当通货膨胀上涨时,由于菲利普斯曲线是凹的,所以降低通货膨胀的成本比由此带来的收益要小些。 斯蒂格利茨还认为,从研究里面得出的结论是,控制高和中等水平的通胀是基本的政策要求,但是推动低水平的通胀或许对完善市场功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仅仅关注通胀不仅会扭曲经济政策,而且会产生减少经济灵活性的制度安排,从而不可能获得主要的增长收益。 3.1.2管理预算赤字和往来账户余额 华盛顿共识认为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第二个组成部分就是,减少政府的参与规模,预算赤字以及往来帐户赤字。研究表明,持续的大规模预算赤字有害于经济绩效。三种弥补赤字的方法都有其缺陷:内部融资会提高国内利率水平;外部融资是不能长久的事情;发行货币会引发通货膨胀。所以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就可以简单地决定一个国家合理的赤字水平。合理的赤字水平应该依据环境而定,包括一国的经济周期、经济增长前景、金融市场的成熟度以及国民储蓄和投资水平。例如美国当前试图平衡他的预算,但是斯蒂格利茨认为,美国在私人储蓄水平较低以及婴儿出生高峰期的时期,应该实行预算盈余的政策。 埃塞俄比亚的实践提供了另一种决定合理赤字水平方法。如果把外国援助投资于像基础教育、基础设施等领域,从而获得丰厚的回报。那么政府出现预算赤字也是合理的事情。 合理水平的往来帐户赤字也是比较难决定的。当一个国家的投资大于储蓄的时候,往来账户赤字就会出现了。但是就本质来讲,很难判断什么水平是好的什么水平是较差的,这也需要依据环境来确定,尤其依据资金的用途。在许多国家中,投资回报率远大于国际资本的成本,这种情况下,往来帐户赤字就是可接受的。 3.1.3稳定产出,促进长期增长 华盛顿共识所主张的宏观经济稳定实质上降低了稳定性产出和就业。最小化或者是尽量避免主要的经济冲突是其政策的主要目标。就短期来讲,大规模的非自愿性失业显然是非效率的;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讲,这些闲置的资源是具有生产力的。这种社会性以及经济上产生的代价是毁灭性的,家庭、生活被严重干扰。贫困人数急剧增加。更坏的事情是,社会和经济的成本会转化为政治和社会的混乱。 而且,经济周期也会对长期增长具有重要的影响。但企业的现金流减少时,企业对研发的投入就会大幅度减少。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将来全要素生产率的降低。这样的影响在美国表现的尤为突出。 一般来讲,产出的波动必然具有不确定性,由此必然影响投资。产出的波动在发展中国家尤为明显;中高收入国家的年增长标准差为2.8%,而发展中国家的为5%。欧洲、中亚、中东、亚撒哈拉地区的产出的变动幅度更为大些。 从稳定产出或就业的角度来看,如何促使宏观经济稳定呢?传统的观点认为,合理的宏观经济政策应该包括使自动稳定器能够发挥作用的周期性货币、财政政策。这些政策对于保障宏观经济稳定是必要的,但是从目前理论和实证的研究来看,斯蒂格利茨认为,它们更应该强调使宏观经济稳定的微观经济基础的作用。之所以强调金融市场的重要性是因为信用配给机制和银行、企业的经营失败造成了目前经济的低迷。 在20世纪,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发生的经济低迷主要是由于金融恐慌造成的。这种恐慌有时在会导致资产价值急剧贬值以及大范围的银行破产。不过,在一些国家,随着监管水平的提高、保险准备金的引入、金融机构激励机制的完善,金融恐慌逐渐减少,其严重程度也逐渐的减弱。 银行危机对宏观经济也具有严重的影响,其被认为会影响一国未来五年的增长。1975-1994年期间,没有经历银行危机的国家具有微弱的经济增长,而那些经历银行危机的国家在以后的五年内经济增长下滑了1.3的百分点。显然,建立有效的金融体制是促进宏观经济稳定的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3.2金融改革进程 建立有效的金融体制的重要性超出了简单的规避经济危机的目的。金融体系就像经济的“大脑”,它在集聚、整合储蓄资源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可以把这些资源分配给可以有效使用它的群体。有效的金融市场能够有效的选择这些接受者。相反,无效的金融市场只会把这些资源分配到效率低的投资上。金融市场还有许多其它的功能,包括减少风险、增加流动性以及传递信息等。所有这些功能对于资本的增长以及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都是必要的。 但是金融市场本身不能很好的完成这些职能。因为像不完全信息、不完全市场和不完全合同这些问题在金融市场尤为严重,所以其不能自动地实现帕雷托有效均衡。 近年来,对东亚问题的讨论强调市场的透明性,这也表明人们对有效市场需要完备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的提高。资本市场尤其需要严格的审计标准以及能够防止欺诈、可以给投资者提供企业资产及能力的完全信息和保护少数股东权益的法律体系。但是透明度本身就是不充分的,部分是因为信息本身不可避免的就是不完全性。建立由管制和监管组成的法律体系是减少信息问题以及培育有效金融市场所必需的。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中,规制具有四个方面的目的:维护市场安全和合理;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确保未被服务的群体能够进入资本市场。在很多情况下,追求社会目标的同时也可以实现经济目标。比如,保护消费者不仅是一项好的社会政策,而且能够给市场建立信心。否则,市场将会是狭小而低效的。 虽然华盛顿共识建立了高度管制的金融体系,但是许多管制是用来限制竞争而不是用来促进四个管制目标实现的。私有化主义把自身作为目标,而不是作为获得有效金融体系的手段。 斯蒂格利茨对于私有化有如下的观点: 首先,他认为关键的问题不是自由化或放松管制,而是如何构建确保有效金融体系的管制框架。许多国家应该消除那些限制竞争的管制,增强那些能够确保竞争和谨慎行为的管制。 第二,一旦设计好的金融体系投入运行,在管制改变的过程中需 何智美(学号:027004) 高级宏观经济学 专题 11 专业:政治经济学 指导教师:胡景北 转型经济中私有化的再思考 前 言 经济学家普遍认识到所有权至关重要,私人所有权是企业良好绩效的一个重大决定因素。同时,许多经济学家也承认所有权不是决定企业经营绩效的唯一因素。适宜的经济政策,运行良好的法律和行政机构,尤其是那些创造并保证财产所有权、管理资本市场和网络、控制基础设施企业的自然垄断因素的机构,也起着重大作用。但转型国家的私有化却出现了许多问题,以致于一部分经济学家对转型国家应不应当实行私有化发生了怀疑。但多数西方经济学家仍然赞成转型国家的私有化努力,并且注意到私有化过程中所发生的偏差以及如何纠正偏差的问题。本文将介绍的John Nellis对转型经济私有化的看法便属于后一类经济学家的观点。Nellis强调,虽然一些转型国家尤其从前苏联解体出来的转型国家在私有化中出现了许多错误和失败,但大多数中欧、东欧和波罗的海沿岸前计划经济国家的转型实践证明了私有化的有效性。因此,解决前苏联解体国家等转型经济的问题,不是停止或退出私有化,而是要找到正确实行私有化的办法。对经济学家来说,要对私有化这一概念进行再思考,而不是要抛弃私有化。 提 要 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私有化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绩效。但在一些体制较弱的转型经济中,所有权的转变至今没有达到该有的效果。原因是,大规模急速私有化机制将一般性财产转移到缺乏激励、技能及管理才能的人们手中。大部分高质量资产落入有才干的、机敏并有良好社会关系的少数人手中,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不愿进行彻底的体制改革,而这些改革可能会使他们合法拥有这些资产。在没有良好体制的情况下,私有化会且已经导致停滞和非资本化,而不是带来更好的财政结果及增长的效率。 那该怎么办呢?建议包括重新国有化和推迟进一步私有化,二者都伴随着加强国家的管理行政职能。这些方法似乎都不可能短期内产生效果,遗憾的是那些私有化搞得一蹋糊涂的政府,同样很可能管理不好国有企业。许多中欧转型国家没有必要采取加强国家职能办法,它们的私有化基本上不到预期效果,对于体制薄弱的国家,采取合理的不太剧烈的短期行动将更推动作用。步子缓慢些,逐渐私有化,并与国际援助团体合作,这样就有望成为成功的典范。 Ⅰ..私有化是否蒸蒸日上 私有化浪潮已席卷全球,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将部分或大部分国有公司变成私有,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制造业和服务业。中欧、东欧国家及前苏联的大多数企业进行私有化。目前全世界约有75000多家大中型企业,成千上万家小企业已完成私有化。因此而产生的总收益估计在7350亿美元以上几乎每个国家都在将部分或大部分企业私有化,其中包括仍旧保留了大量公有企业的印度、俄罗斯、中国、越南、柬埔寨和老挝,私有化拯救了古巴和朝鲜。 私有化成功的有力证据是,私有化浪潮并没逆转。到目前为止,仅有少数私有企业重新国有化,其中国有化办法是间接的、短暂的,如智利、捷克的国有银行将坏账转为股权。 大量的所有权转变的结果是什么? Megginson及其同僚评论说,许多成功的私有化案例来自于OECD(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私有化首先从工业化市场经济开始,随后广泛普及,Bonbakri和Cossat考察了21个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的79个企业私有化前后,得出结论,平均而言,这些企业的营利、经营效率、资本投资规模、产量、就业都有很大的增长,杠杆率下降,股利上升。1998年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转型经济的调查研究证实了,私营企业的绩效普遍高于国有企业。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例证支持以上结论。1998年对埃及28家私有化后的企业进行调查,发现其中71%的企业销售量增长,68%收益增加,96%人均工资增加了,82%短期和长期债务都减少了。1997年对墨西哥218家私有化企业调查显示,销售收入增长了24个百分点,营利及产量都增加了。单位成本下降,低水平就业增加,保留原有职位的蓝领工人的工资也大量增长。事实表明,几乎每一家企业私有化前后对比,平均而言,绩效都有大幅度提高。 然而,尽管转型具有普遍性,在20年中,私有化从新事物到传统的普通事物。尽管投资银行家评价私有化的成功是无可争议的,尽管有大量证据表明,私有化会提高公司经营绩效,仍有人对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自由化推动的私有化进行质疑,主要是指“修正主义”的多面性。疑点是什么呢?包括如下: · 有些学者对支持私有化的研究所采用的方法和理论持怀疑态度; · 有些人从来就认为私有化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好方法,至少就有些企业或某些经济类型而言是这样; · 尽管私有化对股东和出售股权的国家是有利的,但对一些相对贫困和弱势的群体是不利的; · 有些以前支持私有化改革的人被目前俄罗斯等国家私有化改革所面临的困难所迷惑。 该研究并不是要对私有化作全面批判和质疑其目的是评价转型经济中的私有化的成效和不足。这一研究是要考察什么地方及为什么绩效不如人意,并要讨论有效转型的政府及其支持者是如何做的。因此第二部分从对私有化的一般质疑到具体评议转型经济过程展开研究。第三部分考察对所提问题的种种可行的、建议性方法。第四部分作出总结。 顺便概括一下,本篇研究的主要结果如下: · 中欧、东欧及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的私有化已证明了它的价值。 · 在体制薄弱的转型经济国家,主要是前苏联,人们对私有化的期望过高。 · 出于政治考虑,大量的迅速私有化交易将所有权赋予“内部人”股东。原因是,有人会切断企业和国家的联系,迅速产生大量的私营业主,因此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将大量的所有权出售给进行私有化企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如果这些内部人得不到股权,他们很快就会阻止私有化——转型过程。 · 另有一些转型经济的证据非常接近传统的西方市场,这又表明,私有化已经成功了。越往东,私有化要求支持越多,金融规范、竞争、新企业进入的自由需加以完善。 · 在这些案例中,迅速的、大规模的、内部人为导向的私有化形式一般都没有能使得企业在竞争市场运行中生存和兴旺。 尽管以上控诉是严肃的,但还没有理由说明,这些国家如果还保持公有制,他们的改革绩效会更好。事实上,这些国家私有化搞不好,公有制企业也是搞得一塌糊涂。总之,在许多案例,私有化绩效是显著的,因此,我们同意改善私有化方法,而且要更多地关注配套制度、规章,反对重新国有化,反对寻求使国家所有权更有效的途径。关键的一点是,如何纠正和改善体制薄弱情况下的私有化。 Ⅱ.私有化及其反面意见 对私有化必要性的怀疑,意味着,私有化这一概念的预期效果大于其实际已获得的效果。最初的一个观点是,竞争和市场结构至少和所有权一样对企业的效率起着决定性作用。新近持有这一观点的Pankaj Tandon基于1994年的一项堪测认为: “有许多案例,私有化并没有带来效率的提高,这与私有化前后竞争程度没变有关系……当然也有许多案例,私有化似乎导致效率提高,然而,大多数案例,私有化同时伴随着不规范及其他加强竞争的手段。”①Tandon得出结论,“是竞争水平,而不是所有权”决定了效率结果。 Tandon承认,私营业主会采用恰当的激励机制来提高效率,他也认为,政府处理委托—代理问题很可能不如私营业主。然而他宣称:“在竞争性市场,存在一些机制使得公有企业能和私营企业一样有效运转,但如果市场被垄断,私有化本身不能保证效率。”②Tandon认为(ⅰ)如果政府加强竞争力度,使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并象私营业主一样,采用激励机制,也会产生有效行为和结果。(ⅱ)原来归于所有权变化的前后观察的积极结果,实际上应归结于竞争的加强。这就意味着,许多私有化倡导者的结论更理想化而不科学,不改革所有权而谋略达到提高绩效的目的,认为私有化可能产生一些副作用,这些观点是不够明智的,也不严谨的。 另一方法上的批判就是“选择偏见”。这种观点更直接,私有化企业效率的提高并不必然表明,私营业主更能经营,绩效提高意味着这是一个经营较好的私有化企业。这种批判对转型经济中的私有化研究极为不利,对成千上万的交易,一般倾向于将所有权赋予内部人(内部人被认为是对企业前景拥有良好信息)因而缺少对内部人交易的限制。 转型经济中支持私有化的最强有力的证据有两个例证研究,一个是考察1994年中期企业绩效,另一个考察了1995年末私有化绩效。然而早几年这些绩效是否保持下来?以下捷克共和国的例子表明,答案是否定的。 很明显,越向东看,越不可能看到私有化的迅速、巨大的收益。Georgia对92个国有和私有企业作了考察,结果发现,不是私人所有权和结构改革紧密关联,而是竞争与金融规范和结构改革息息相关。对亚美尼亚50家大中型私有企业的调查显示,其中只有3家企业有新投资,大多数企业经营继续下滑,最终破产。即将完成的蒙古的调查表明,部分国有企业比私有企业经营得更好。早期对俄罗斯的堪查显示,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几乎没有绩效差别,企业私有化前后也几乎没有绩效差别。1997-1998年对哈萨克、俄罗斯、乌克兰等国960家私有化制造业公司的调研数据,发现最彻底的结构重组发生在被外国投资者收购的少数企业。管理层所有者的绩效记录良莠不齐,外来投资者和工人所有者似乎没有产生企业结构重组。甚至在中欧,波兰的相对缓慢而又谨慎的私有化,带来了持续有效的经济增长,却也给转型过程的私有化的必要性投下了怀疑的阴影。 俄罗斯的私有化经验尤其值得批判。1992-1994年以证券为导向的大规模私有化将大约15,000家企业所有权主要转给“内部人”。结果,管理者和工人联合控制了这些私有化企业的大约2/3的股份。这一规划的设计者企图避免内部人控制,然而可能阻止内部人控制的金融机制却被当时超级通货膨胀扫得一败涂地。而且,这一大规模行动发生时,却没有对此荒诞行径作重大谴责,直到1994年秋,呼声才高涨: · 金融规范和自利应使内部人控制的公司进行第二次交易,引进外部人所有权; · 应采用透明的、合理的、无证券的方法对还掌握在国家手中的大部分待业进行私有化。 多种因素组合在一起就阻止了这一私有化过程的进展。第一,新型私有化企业的很害怕推动控制权;许多成为所有权人的原有管理人员发现,游说政府以获得支助,比让企业走上达到竞争性业绩的轨道更容易。第二,许多企业的财务和物质条件没有吸引力,没有多少外部投资者对它们有兴趣。第三,由于严惩缺乏体制基础和保护措施,对透明的二次交易没有激励因素,这就更使外部人没有信心。第四,一系列必要的支持性政策和制度可能使企业有动力产生良好效果,如硬预算控制,合理的税收和服务,允许和鼓励新企业进入的机制,这些政策和制度却因俄罗斯政府的频繁更迭而没能得到有效实施。第五,一般地,缺少制度化的产权,实际上就是缺少产权转化的经济规则。对那些在大规模私有化规划中的转型企业来说,这些因素混合在一起阻碍了私有化企业必要的第二步即对外部投资者和所有者开放,而这些外部人会带来必须的资本、市场准入、管理专业知识以及私有化公司的基本精神。 更为糟糕的是,一批以贡献者为首的人劝说俄罗斯政府以透明的、可信的“一例接一例”的方法出售一些大型企业,他们作了大量工作,却徒劳无益。1994年以后,很多企业掀起了第二次私有化浪潮,这次“以贷款换股份”的计划,却更为荒唐。第二阶段“是不透明的…包括明显的利益冲突…行贿…以及一些娱乐性领域,除了外国投资者和政府不支持的银行外,两年间,俄罗斯的私有化使突出成绩转而被认为是腐败的、堕落的而没能达到先前所说的目标。”③ 其他人则更离谱了,他们认为俄罗斯的整个私有化过程,包括以证券为导向的大规模努力,是该国经济衰退的主要原因。这种观点认为,分配所有权,在积极的结构改革道路上建立企业,将生产资料从国家手中转移到少数幸运者手中,不受传统、法律、抵触的权力束缚,他们夺取企业资产,而没有恢复经济增长、创造就业,这些行为却可能使所有权转移变得合乎情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缺少周转资金,产值继续急速下降,财富集中,损坏廉洁,掏标准的“一例接一例”的方法,越来越萎靡不振,这些现象因素揉合在一起,使得原本立场艰定的观测者也拒绝所有或大部分俄罗斯私有化途径,而不只是拒绝臭名昭著的“以贷款换股份”的机制。Kenneth Arrow因此称俄罗斯私有化为“一场可以预言的经济灾难”。他认为,如果俄罗斯1992-1995年体制薄弱,并有高度通货膨胀,容易预见私有化的不良结果。Jeffrey Sachs则主张俄罗斯政府将早期错误地进行私有化的企业重新收归国有。Simon Commander认为俄罗斯的内部人私有化导致了低投资和低生产力因此导致了俄罗斯的“财政困境”。所有俄罗斯经济学家及少数西方同僚总结说,俄罗斯的整个私有化方法是错误的,应该先建立相关制度(而不是同时建立),先有恰当的手段来巩固国家结构。这些批评家尤其强调,必须重新创造和加强监督、协助国有企业的机制。建议通过国有控股公司形式,准备向竞争性市场操作平稳过渡。私有化的消极态度是,许多联邦立法成员强调将大多数私有化企业对联邦政府的巨大税收负担转成股权,这就会对工业资产重新实行大规模国有化。 私有化的有限期望在俄罗斯也许是合理的。因为在转型的同时,存在不利的经济结构条件及大量的政治体制崩溃。而这些情况在捷克可能都不存在,现状和历史使得俄罗斯私有化的有限期望变得合理。1992-1995年大规模急剧私有化完全且长久地切断了国家和转轨企业之间的联系,将私有化企业送上本国和外国市场上无支助的竞争道路上。 首先,迹象就令人鼓舞,到1995年止,捷克私有化者将1800多家企业推进两次证券兑换浪潮中,将很有潜力的集团企业出售给有战略的投资者,将其他资产转让给以前的业主或大享。到1996年,捷克首相Vaclav Klaus能够称,转型已或多或少完成了,因此,捷克共和国可以视作普通的欧洲国家,能随一般的经济政治问题。相对较低的通胀,低失业率,私营部门占GDP的比重迅速爆炸性地增长,高投资率,大量出口到欧盟国家,继续1993年开始的GDP增长,1995年达到高峰,增长6.4%。所有这些指标似乎证明了这一判定。 捷克的GDP增长率在1995年末下降了,1996年再次下降,1997年下降到1%,结果1998年下滑到负数,年均GDP缩到2%,1999年增长率为零或稍偏正数。和邻国4%或5%的增长率相比,捷克的经济衰退了。有许多原因导致其经济下滑,包括德国(目前捷克的最大贸易伙伴)的略微衰退,1995年末1996年初金融管制不善。然而,大量的谴责是实行私有化的方法。1998年OECD报告说明,“捷克私有化的证券方法产生了所有权结构,阻碍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和重组。”总是的核心是,私有化投资基金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大额基金掌握在主要几家国有银行手中,这样,捷克国家仍保留了控制性或大部分股份。批评家说,结果可以预言: · 既然银行把资源放手贷给企业,投资基金会就不会去处理这些企业不良的经营业绩。 · 这些受国家影响的、管理不善的、没经验的银行就会把款贷给高风险、无潜力的私有化企业(而无论这些企业是否为分支基金会所有)并永久展期贷款,而不是将企业推入破产。 · 破产制度本身很薄弱,过程又长,这就进一步减弱了金融市场规范。 · 资本市场上缺少谨慎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机制,为各种可疑的不法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基金管理者以少数股东为代价,损害企业的健康运作。例如 · 允许基金管理者让企业负债,然后抽逃资金,使企业被债务捆住,而无法进行结构改革。 许多人因此下结论,捷克企业通过证券私有化,投资基金会控制大量股份,企业就没有充分和长时期进行结构改革。不充分的企业结构改革的明显决定因素在于资本和金融市场上非常显著的弱点,证券私有化本身——强调速度,延后考虑多方面法律制度框架——被视为根本性原因。David Ellerman直言,捷克制度是一次灾难,“从控制权分离出所有权”,其消极结果可想而知。况且,基金会本身缺少稳定的所有权,更大范围的经济几乎没有制度性机制来激励公司治理。Ellerman得出结论,其自然结果是,“基金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双向控制”,同时伴有“私有化工业部门的漂浮、停滞、非资本化……”④ 转型社会谁从交易中获利,谁将失利,这是私有化的政治经济方面的问题。如前所述,相当一部分对俄罗斯和捷克私有化的批判,源于对这个国家改革的广泛观测,尤其是观察到,私有化使极少数人获利,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两国的证券投资者从中获益,而工人却生活无保障。 迄今为止,对转型国家的研究还没有深入到“出售公有企业的福利后果”问题,而这一福利后果涉及到售卖者、购买者、工人、消费者和竞争者的得失。实际上,几乎没有关于转型社会私有化对收入分配产生影响的经验性的研究工作。分析家已开始对私有化和收入的关系作出一些模糊解释。例如,Garner和Terrell观察到1993年捷克和斯洛伐克的收入分配有所改善,而且收入不平等远没有1996年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所申诉的那样严重。Newell和Socha考察了波兰的私有化对工资分配影响的相关问题,得出结论,私有化的一个后果是“私营部门工人普遍比国营部门同样企业的工人收入低,”并且收入差距在扩大。但只是这开头的工作是不够的,还需对这一总是进行更多的研究。 人们普遍认为,转型国家私有化,妇女比男性代价更大。唯一考察这个问题的是Sewall,他认为匈牙利的私有化,妇女的成本是男子的三倍,因为企业被新的所有者接管,妇女下岗比率高,私有化通常要关掉企业的社会服务项目——食堂、医务室、日托中心——这些都是妇女就业之地,而且妇女几乎充斥了这些社会服务单位的整个劳动力。这是对这唯一一个国家的唯一研究,但认为这些结果能应用于其他国家。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3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教授 “华盛顿共识”述评 张 文 027024 “华盛顿共识” (Washington Consensus)是20世纪90年代世界主流经济思想对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应当采取的经济发展政策的一种概括,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影响。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经济思潮的变化,这一概括性术语所特指的问题和经济政策也随之演变,结果在具体的应用方面产生了一定的混乱和理解偏差。为此,“华盛顿共识”这一术语的首创者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特别在2000年撰文详细阐述这一概念发展演化,并对若干批评和建议给予了回答。本文以他的文章思路为基础,在参考其他代表性人物观点的基础上具体说明“华盛顿共识”发展演变的背景和实践结果,并对其在实践中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反思和评论。 一、针对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经济改革的“华盛顿共识”及其实践 所谓“华盛顿共识”,最初是在解决拉丁美洲国家的偿债危机的过程中,主要的国际多边经济机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主要债权国家和债权银行,在为拉美国家设计所谓的“调整计划”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经济改革方案。由于这套方案得到了对世界经济政策有重要影响力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的赞同,而这些机构都集中在华盛顿,所以被称为“华盛顿共识”。 20世纪50-60年代,经济思想普遍重视市场缺陷问题,强调通过物质资本的积累和保护幼稚工业促进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大多实行进口替代工业化政策,执行了一系列错误的价格政策和过多的国家干预,结果造成资源配置不当,减慢了经济增长的步伐。安妮·克鲁格(Anne Krueger,1993)认为,政府是“仁慈的社会守护者”(benevolent social guardian)的假设忽略了政府中个人的自利动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会导致寻租行为,而且政府机构所能得到的信息要远少于市场参与者,所以,政府很难对经济行为进行恰当和有效的干预。发展中国家要取得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效率,就必须放开市场,消除在要素市场、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上存在的价格扭曲,让自由市场经济繁荣;应当把国有企业私有化,欢迎来自国外的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不适当的经济政策,许多发展中国家累积了大量外债,同时经济面临着严重的问题,如高通货膨胀率,财政赤字严重,对外收支失衡等。1982年8月,墨西哥宣布对外延期支付债务,引发了第一次债务危机。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偿债问题,西方债权国家(主要是美国)和负有解决各国对外收支平衡问题责任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得不与债务国谈判,要求债务国以实施严厉的稳定化政策和进行“结构改革”为条件延长还本付息期限并给予额外的融资。“华盛顿共识”就是在这种背景下由约翰·威廉姆森提出的。1989年,威廉姆森出席美国国会一个委员会作证时表示支持布雷迪计划,两三周后他在参加发展研究学会苏塞克斯研讨会时,阐述了其在国会委员会提出的支持布雷迪计划的观点,并命名为“华盛顿共识”。1989年11月国际经济学会会议讨论过程中,威廉姆森的改革建议得到世界银行总裁斯坦利·费舍尔(Stanley Fisher)的支持。这份共识主要有十点内容:(1)财政方面,尽量减少政府预算赤字,实行紧缩政策,防止通货膨胀;(2)调整公共开支的轻重缓急次序,集中于初级卫生、教育和基础设施等有高经济回报率和改善收入分配潜力的领域,消减公共福利方面的开支;(3)税制改革,主要是拓宽税收基础,降低边际税率以刺激积极性,实质就是扩大税基而减收企业税;(4)利率自由化,经过一定时期的过渡,最终实现由市场决定的利率;(5)汇率方面,实行统一汇率并确保其竞争性以促进出口的迅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即意味着货币贬值;(6)贸易自由化,以关税取代数量上的贸易限制,即消除非关税壁垒而实行低关税;(7)对外国直接投资实行开放,取消各种障碍;(8)实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9)取消对企业的管制和对竞争的限制;(10)确保资产所有权。威廉姆森声称这是“华盛顿的发展精英在涉及20世纪80年代拉美的发展政策时,左派和右派思想为确定最低共性限度而进行的一次努力”。 早在80年代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就设计出“结构调整贷款”(SAL),要求借款国进行包括取消对外资和利润转移限制、私有化和市场化等在内的经济改革。针对拉美债务危机,美国提出了贝克计划和布雷迪计划,要求拉美国家私有化,开放资本市场,放松投资限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于危机国家援助的前提条件,就是受援国要按照“华盛顿共识”进行经济改革。下面以墨西哥和阿根廷为例,分析拉美国家以“华盛顿共识”为基础推行新自由主义结构改革的具体措施及其后果。 1982年,墨西哥宣布暂停偿还外债,无限期关闭外汇市场,从而导致债务危机。1988年,在债权国俱乐部的压力下,开始按照后来被概括为“华盛顿共识”的要求实行改革,其内容包括:借助外国资本实行国营企业私有化,到1994年,除了墨西哥石油公司等11家企业继续由国家控制外,其余都已拍卖;单方面降低贸易壁垒,1994年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后,实现了资金和货物的自由流动,成为美国制成品的第二大销售市场;颁布一系列法令吸收外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以及战略性经济领域,加速经济开放。但是,1994年12月墨西哥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金融危机:资本大量外逃,外债剧增,通货膨胀上升,经济严重萎缩。拉美许多报刊发表文章指出,这场危机的根本原因是墨西哥政府实施新自由主义改革的结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首先,改革过分强调经济的自由化和私有化,导致墨西哥经济结构失衡,国家完全放弃了必要的调控和保护政策,美国众多企业和产品的涌入挤垮了墨西哥本国的大批民族工业。其次,进入墨西哥的外国投资只有很少一部分是促进生产的直接投资,绝大多数是追逐高回报的证券投资,一旦利率发生变化,这种投机性资金就会闻风而逃。最后,改革引发了国内的众多社会问题,高失业率、贫困化、两极分化和社会不公正等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墨西哥改革试图完全放弃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而使经济放任发展,结果不仅未能使经济实现稳定发展,反而带来一系列严重危机和社会问题。 20世纪80年代后期,阿根廷政府为了解决严重的债务危机不得不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金融机构提出的经济调整与改革措施,1991年实行“货币兑换计划”,采取包括改革金融制度、税收制度、放宽外贸限制和进行全面私有化等一系列措施,核心是货币与美元相挂钩的货币局制度。虽然货币局制度遏制了国内严峻的通货膨胀,但取消了政府在货币和外汇政策方面的决定权,结果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阿根廷经济的冲击十分严重,墨西哥危机、亚洲金融危机、巴西金融动荡都对其金融市场、出口贸易以及汇率制度产生了很大冲击。1999年阿根廷全国失业率高达18.3%,2000年外债增至1500亿美元。2000年3月,阿根廷新任经济部长卡瓦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支持下试图重振经济,主要内容是大幅度削减公共开支,如压缩政府对教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调整和改革国有企业,遭到公众的强烈反对,激化了国内矛盾,整个社会陷入一片危机和混乱之中。2002年1月,由于比索贬值和债务危机的激化,15天内的第5位总统杜阿尔德就职以后,取消了实行近11年的货币局制度。杜阿尔德在其就职演说中指责20世纪90年代采取美国支持的自由市场政策导致了国家的困境。 二、针对转轨国家的“华盛顿共识”(自由化、稳定化、私有化) 20世纪60年代后,作为一个整体,计划经济国家与市场经济国家在全球经济竞争中落后,高度集权计划体制的低效率造成经济发展迟缓,人民福利水平得不到提高。到80年代,计划经济已经难以为继,对原有经济体系进行修补性的改革也不再可能,在西方世界对经济市场化和自由化的推动下,走上向市场经济转型之路,便成为各国的必然选择。占世界总人口1/3的原中央计划经济30多个国家——中东欧国家、新独立的前苏联共和国、中国和越南开始了向市场导向型经济的转轨过程。 经济学家在研究转轨经济时,按照转轨的速度、起步时间和是否实行一揽子的改革方案等标准,通常将它们分为渐进式和激进式的转轨或改革,后者也就是所谓的“休克疗法”(shock therapy)或“大爆炸”(bigbang)方案。在主流经济学家看来,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必须采取激进的方式,改革政策的各个配套部分必须一揽子付诸实施,而且越快越好,如果你要跃过深渊,你必须迅速跳到另一面而不能小心谨慎分步跨越,没有理论可以支持分步或渐进地转换一个体制的政策建议。“休克疗法”最早是萨克斯(Sachs)在1985年担任玻利维亚政府经济顾问时提出来的,借喻用来治疗恶性通货膨胀的一揽子严厉的经济措施。1989年,萨克斯被聘为波兰政府经济顾问后,提出应当采取迅速而果敢的行动,以激进、一步到位的方式稳定宏观经济,同时向市场经济接轨。随后,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和俄罗斯相继选择了“休克疗法”,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 主流经济学家的经济转轨政策建议由于得到美国财政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支持,所以也被称为“华盛顿共识”。这些政策处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改革策略的选择方面,坚信市场化转变必然带来效率的改进,必须打碎所有共产主义国家机构,加强立法,同时引进所有主要改革迅速开始市场经济的运作;(2)尽快实行私有化,改造国有企业,通过大规模私有化尽快把产权转移到私人手里,使私有产权得到确立,相信市场可以保证有效率的产权转移;(3)市场将自发产生作用,必须关闭所有低效率的国有企业,全面放开各个市场的进出,让市场自发决定价格(物价、利率、汇率等),取消价格补贴,形成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体系;(4)防止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政府只是负责宏观财政货币政策,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5)硬化预算约束,缩小政府规模,实行预算平衡并推行紧缩的财政货币政策以遏制通货膨胀的发展;(6)实行货币自由兑换,取消对外贸易限制,建立自由贸易体制,从国外进口一个真实的价格(张军,1996)。从以上命题中,可看出“休克疗法”的核心便是宏观经济稳定化、经济自由化和私有化。 从改革举措来看,转轨国家在稳定宏观经济方面采取了暴风骤雨式的措施,如为了控制通货膨胀,采取了严厉的财政货币紧缩政策,甚至采取严格的行政控制手段抑制实际收入,使得起初是总需求随后是总供给急剧下降,经济进入急速的衰退期。以1989年的GDP为基点,到1997年,前苏联和中东欧转轨经济中,只有波兰的GDP恢复并超过了转轨前的水平,为111.8%,其他恢复较快的几个国家,斯洛文尼亚为99.3%,捷克为95.8%,而俄罗斯1997年的GDP只相当于转轨前的一半,为52.2%,经济绩效最差的是前苏联中亚加盟共和国,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分别只有34.3%、41.1%、40.5%、40.0%和48.3%。尽管经济遭到严重衰退,由于大多数国家在计划经济时存在严重的隐性通货膨胀,因此,在转轨初的3—4年,通货膨胀并未出现预期的迅速下降,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等国家还出现了通货膨胀加剧的情况。不过在这种“冻火鸡式”(the cold turkey approach)宏观政策的作用下,大多数转轨经济的通货膨胀都已经降低并稳定下来了。到1997年,除了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塔吉克斯坦等少数国家外,其他国家的通货膨胀率大都已降到20%以下了。由此看来,即使是宏观经济的稳定,也花去转轨经济将近10年的时间,这是主流经济学家和改革者始料未及的。 国外研究转轨经济的专家大都认为,转轨过程同时也就是私有化的过程,而没有产权制度的根本变革,那就不成其为转轨,至多成为改革(科勒德克,2000)。一个得到广泛认同的假设是:要保持持续的经济增长,就必须进行国有资产的私有化,而且速度越快越好,原因在于将资源从国有部门转移到私人部门,可以大大提高其配置效率,并可自动地增加投资倾向。沿着这条思路,彻底的自由化和严厉的财政限制,加上迅速广泛的私有化,将会带来迅速的经济复苏和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然而,私有化进程也并未取得这种满意的结果。转轨之初,人们普遍认为,私有化是可以以较快的速度进行的,尤其是像捷克和俄罗斯等国采取的认股权证换股权的私有化,甚至是可以在一夜之间完成的。但是,事情并非如此,即使不问成效,捷克和俄罗斯的私有化也花了三年以上的时间。更为重要的是,伴随私有化而来的并非是预想中的持续的经济增长,而是持续的负增长。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私有化带来效率和增长的假设只有在完备的制度安排下的产权变革、新的市场行为以及适当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条件下才能成立,而私有化本身是不能自动带来这些条件的。转轨之初的私有化之所以带来经济秩序混乱和衰退,正是由于这些国家法律、制度和市场的匮乏以及缺乏适当的经济政策,使得新兴的私营业主或企业家难以竞争性地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例如由于转轨国家普遍缺乏有效率的金融中介机构尤其是健康的银行部门,有活力的资本市场更是少有,使得资产经常以低于市场出清的价格出售(如俄罗斯的内部私有化),导致市场行为严重扭曲,私有部门资金的配置效率较低,投资倾向并未自动增加。 转轨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带来巨大外部风险。大多数国家在转轨初就实行了贸易自由化,取消贸易数量限制和贸易补贴,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统一外汇价格,推行经常项目的货币可自由兑换,甚至资本账户的可自由兑换,开放资本市场。从长远来看,与世界经济融合的举措,如能使经济转向出口导向以及大量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确可带来较好的经济增长前景,然而在转轨初期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尽管转轨经济的汇率政策各不相同,它们大致都有相同的轨迹:最初根据购买力平价使本币大幅度贬值,经常账户出现盈余,紧接着由于国内外通货膨胀差异发生本币实际升值,随后而来的是贸易项目的恶化。由于中东欧、前苏联国家等转轨经济(前南斯拉夫除外)以前都是经互会的成员,对外贸易严重依赖经互会的贸易网络,因此,经互会的合作机制和贸易通道的中断使它们的贸易流量急剧下降,经常项目赤字大量增加,一些国家陷入更严重的衰退,以致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出现反复,重新提高关税、进口附加费用或恢复使用进口限制措施。资本项目的货币可自由兑换和资本市场的开放也是转轨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一个步骤。到1995年,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等国家实现了资本账户的可自由兑换,但大多数国家对资本账户的开放持谨慎态度(德塞,1999)。捷克1997年6月爆发克朗危机及随后爆发的更为严重的亚洲金融危机表明,资本账户的开放使得投机性资金尤其是对冲基金的乘虚而入可能会使本国政府无所适从。人们已意识到,只有当稳定性政策取得成效,政府政策获得国际间广泛信任及企业重组取得成功时,才能实行完全的货币自由兑换。 在主流经济学家、国际经济组织和发达国家的影响下,放松金融管制在转轨之初似乎也得到了广泛支持。由于国内资本的短缺,一些国家期望能在短期内通过引入外国资本来完成私有化的动机也促成了放松金融管制。在国内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没有发育的情况下,快速私有化导致大大低估国有资产,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到外国投资者和与其勾结的现任和前任官员手中。在俄罗斯,有组织的犯罪与私有化的结合,培养了一大批暴富群体。在对资本流动放松管制和金融基础薄弱的情况下,伴随着灰色经济下的非法交易、腐败和集团犯罪,发生了资本的大规模外逃,据估计,俄罗斯仅在1996年的资本外流数就达到约220亿美元,10倍于它所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在金融监管松弛的情形下,资本市场的开放还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转轨经济在起初都是期望引入大量外国直接投资来弥补国内资本的不足,而转轨经济的市场潜力引来了国际资本的关注,但是由于经济增长前景不明朗,国内制度建设落后,转轨经济引入的多是短期资本,一旦投资者发生恐慌将导致大量资本外流。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1998年8月,俄罗斯也爆发了金融危机。相比之下,在开放经济方面被称为是 “渐进自由化”的中国,尽管在亚洲金融风波中出口遭受了严重的影响,但由于总的基调是强调制度建设与发展战略的协调,经济并未受到重大创伤。 经过一段痛苦的探索之后,经济学家(包括早期迅速私有化政策倡导者)认识到,相对于产权制度的变革,竞争性政策和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过分强调非国有化而忽视市场竞争环境的建立不同,中国、越南等亚洲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之初就通过促进私有部门的迅速发展即所谓“体制外成长”或“增量改革”,带来了良好的经济绩效,更为重要的是,它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出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环境。波兰在1993年后改革取得的强劲的经济增长也应归功于抛弃了“休克疗法”的激进私有化方案而转向国有企业的商业化、竞争性政策和培育新兴私有部门,这被经济学家称为“没有休克的疗法”。 三、发展与制度变迁——对“华盛顿共识”的反思 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是经济学家们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或政府与市场的安排问题对于任何国家都至关重要,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萨克斯认为,计划官僚机构退出,市场马上就会繁荣起来,政府应当尽快地退出经济生活领域,政府的规模越小越好,政府除了保护产权,制定竞争规则外,不应当管更多的事情(Sachs,1993)。还有一种代表性观点是,政府在生产和产品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只有在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进行干预才是合理的;政府应停止对私有部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避免过深介入金融部门;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法律上和体制上的环境。实践中,这两种观点都有较大的影响。在不同阶段的“华盛顿共识”的指导下,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的政府迅速退出了许多领域,但是结果却并未如萨克斯所言马上繁荣起来,恰恰相反,不仅市场没有繁荣起来,而且政府作用的过度削弱还带来了严重的经济衰退和社会混乱。 基于转轨十年来和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近年来,对经济改革和经济转轨的研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过去简单的公式化(诸如稳定化、自由化和私有化)看法转向关注制度建设,以及分析制度的影响(钱颖一,1999)。一些经济学家对“华盛顿共识”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它存在两大缺陷:一是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在分析市场经济时都视制度为当然,在将其运用到经济转轨中时便忽视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只有少数西方经济学家认识到创造市场所必需的制度条件(North,1997)。二是经济学家混淆了发展的最终目标与转轨过程。在他们那里,自由化、稳定化和明确的产权私有化等即是最终目标,发展战略是次要的,至于如何过渡到这些目标,则认为可以一步到位,“跳跃”到市场经济,即使经济绩效不尽如人意,只要实现了这些目标,也是完成了转轨。在批判“华盛顿共识”的基础上,经济学家提出了新的观点,被称为“后华盛顿共识”(Post-Washington Consensus)。这种观点认为,发展的目标除了经济增长之外,还应该包括可持续增长、平等发展和民主等,应注意保护环境和提高贫困群体生活质量;政府应在加强金融监管,增加市场透明度并促进公平竞争,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加快技术转移,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Stiglitz $ 1998)。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有效的产权和法治应是转轨国家取得成功的必要要素。有效的产权意味着产权明晰、产权受到保护且产权可以实施,可以产生稳定的预期,是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例如,虽然俄罗斯已完成了私有化,但俄罗斯仍然缺乏有效的产权,俄罗斯的私有化导致了企业经理和职工对企业的内部人控制,新私有化企业的行为没有根本的改变,它们继续生产没有销路的产品,并保持着过度的就业。私有化企业在俄罗斯也缺乏安全感,私人产权仍十分薄弱,私人产权的保护取决于是否接近政治权力。捷克的凭证式私有化虽然便于操作,兼顾了社会公平,但投资基金对企业的控制并没有导致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反而延缓了企业的改造。波兰和匈牙利国有企业的改造和私有化则形成了相对有效的产权制度。另一方面,建立法治是经济转轨成功的先决条件,因为市场经济是基于法治的经济,法律应保护个人自由,保证经济权利和义务。萨克斯认为俄罗斯在推进经济改革时,推迟了宪法和法律的改革,或者忽视这方面的改革,在叶利钦执政时期,俄罗斯成了盗匪的天堂,有约12000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在活动,它们渗透并控制了一些关键性的经济部门,如俄罗斯约一半的金融机构受到有组织的犯罪集团的控制。正是因为没有法治,俄罗斯国内资本缺乏安全感,资本抽逃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俄罗斯法制改革的滞后也加剧了腐败的蔓延,动摇了民众对于新的经济秩序合法性的信心。 经济转轨是一个制度重建的过程,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取代适应计划经济的制度的过程,也是一个演进的过程。首先,从历史的经验看,市场经济的形成是长期演进的产物,革命可以打破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桎梏,却不能替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用革命的方式是不可能建成市场经济的。其次,从经济转轨的三个支柱——稳定化、自由化和私有化来看,稳定化和自由化可以迅速完成,私有化则不可能一蹴而就。即使对于那些迅速实现私有化的国家如俄罗斯,一些已私有化企业的行为并没有根本的改变,软预算约束在新的环境下得以继续。再次,经济转轨涉及到规则的改变,正式的规则如宪法可以迅速改变,而非正式的规则如行为规范、习惯和惯例的改变则不可能立即发生。转轨国家在制度变化后都通过了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私人产权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因为尊重私人产权的公民文化的形成非一日之功,国家基本职能的弱化使之难以有效地保护产权。俄罗斯的例子非常典型,虽然经历了市场化改革和激进改革,但尊重私人产权的公民文化尚未形成,私人财产的不安全感仍然很强,其后果是国内资本的大量抽逃。世界上存在相对成功的经济制度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能否将别国相对成功的制度移植到转轨国家中则是一个问题,应当承认,产生相对成功的经济制度的制度环境是独特的,转轨国家可以学习借鉴别国相对成功的制度,但不能全盘照搬。 参考文献: 德塞,1999:《走向全球化:从计划向市场的过渡》,北京:新华出版社。 科德勒克,1999:《从“休克”疗法的失败到“后华盛顿共识”》,《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第2期。 科德勒克,2000:《从休克到治疗: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政治经济》,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 孔田平,2001:《制度变迁与经济转轨——对原苏联和东欧10年经济转轨的思考》,《东欧中亚研究》,第1期。 刘易斯,1999:《经济增长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 钱颖一,1999:《目标与过程》,《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第2期。 曲振涛,刘文革,2002:《“宪政转轨论”评析》,《经济研究》,第7期。 应惟伟,2002:《阿根廷金融危机与国际货币体系内在缺陷》,《国际论坛》,第3期。 张军 $ 1996: 《中国过渡经济导论》 $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张新生、朱书林,1995:《墨西哥金融危机的背景、影响和教训》,《现代国际关系》,第3期。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9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私有化企业经营业绩研究 寇晓宇 学号:028009 目录 1.导论………………………………………………………………………………3 2.私有化企业经营业绩的实证研究………………………………………………3 2.1 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绩效比较………………………………………………3 2.2 内部人、外部人控制对企业绩效影响的比较………………………………5 2.3 企业所有权集中度对大规模私有化后企业绩效的影响……………………7 3.参考文献…………………………………………………………………………10 表1……………………………………………………………………………………11 表2……………………………………………………………………………………12 摘要: 近年来,私有化浪潮席卷世界各国,使私有化成为一个世界范围的现象,本文从三个方面综述专家、学者对私有化的实证研究: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绩效的比较;内部人和外部人控制企业绩效的比较;所有权集中度不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关键词:国有,私有化,公私混合所有制,绩效 1. 导论 私有企业绩效是否优于国有企业(SOEs),私有化能否提高绩效?这是一个一直在争论的问题。 在世界各地,包括中欧,私有化已经成功地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绩效,然而出现于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哈萨克、摩尔多瓦、蒙古、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的私有化却没有显示出效果。1私有化能否提高企业经营业绩?企业被私有化后,何种类型的所有者能提高企业绩效?所有权的集中和分散对私有化企业的业绩有何影响?Ehrlich,Gallais-Hamonno等人从实证角度对此作出了判断。 2.私有化企业经营业绩的实证研究 2.1 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绩效比较: 在比较国有与私有企业效率的时候存在两类困难,一类是在比较国有与私有企业的时候很难确定合适的比较集,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私有部门少这个问题就更明显;第二,为什么一些企业国有而另外一些企业私有是有原因的,包括在特殊部门可觉察的市场失灵程度。决定企业是公有还是私有的因素对绩效有显著的影响。研究者在比较国有与私有绩效的时候取得了一些进展。 Ehrlich,Gallais-Hamonno,Liu,和 Lutter(1994)提供了实例证明国有和私有企业生产效率不同。比较了1973-1983年23个具有不同所有者的国际航线在成本、产出、所有权方面的不同。他们构造了一个内生模型,特定企业的生产率增长是该企业资本的函数,利用这个模型做固定效应回归与联立的投入–需求方程估计成本函数。他们声称能把所有者转换短期和长期对生产率的影响分开,并且可以把所有者效应与其他影响生产率增长的因素区别开来,如市场状况、外生技术进步。2 Ehrlich等人(1994)发现所有权与特定企业生产率增长明显相关。他们的结论是:私有权能促进生产率增长并在长期降低成本,这个差别不受市场竞争程度和法规的影响。他们认为短期所有权转换对生产率和成本的影响不太明显,但长期会每年提高生产率1.6%-2%,成本下降1.7%-1.9%。部分私有化长期对生产率没有影响,只有完全的私有化才会有效率。3 Ehrlich等人的这项研究的缺点在于只研究了一个产业,并且资料较老。他们认为此项研究一个隐含的假设是所有企业都追求成本最小化,但国有企业还有其他目标,不可能把这些目标的成本区别开来。 Majumdar(1996)比较了印度国有、混合、私有部门的效率。他发现私有和混合所有制的效率高于国有。Majumdar的研究认为1973-1989年中央和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的效率得分分别是0.658和0.638,混合所有制的得分是0.92,私有是0.975。Majumdar的研究只有数据的总值,加上调查数据的可靠性问题,使这个结论不能在其他领域被验证。无论如何,他指出了不同部门效率不同。4 Tian(2000)对中国做了研究。他研究了上海股票交易市场的825家公司,其中513家混合所有制,312家私有企业。研究发现私有企业绩效优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另外,他计算了公司价值,发现政府所占股份少则公司价值下降,当政府是大股东时公司价值上升。5 另一个对政府所有权效应的研究用多产业、多民族、时间序列分析法。尽管多部门时间序列研究存在方法论上的问题,这种方法也有优点,能发现在一个国家,一个产业不能发现的问题。Boardman 和Vining(1989)研究了1983年500家最大的非美国工业公司的经济绩效。利用四个盈利率和两个X-efficiency指标。结论:国有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盈利和生产力水平明显不如私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盈利水平并不比国有好,只有完全的私有才能获得绩效的提高。在后来的研究中,Vining 和 Boardman(1992)从加拿大选取样本企业比较了国有和私有的问题。结论与原有研究相同。对加拿大的研究发现混合所有制盈利优于国有,但不如私有。6 有关公私混合制企业的绩效佟福全(2001)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研究了美国和日本的公私混合型所有制企业。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的军事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联邦政府所掌握的资本占到总资本额的60%以上,私人企业仅占总资本的40%。理论上讲,国家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控制的资本越多,干预越强,企业经营效益就会越差。然而实际上美国政府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控制的资本虽多,但国家对企业干预很少,使美国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效率要高于其他西方国家。7 日本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所持有的资本比例仅为25%,私人所占比例近75%。按照一般的观点,日本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效率应该高于美国。可在日本,除个别地方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外,绝大多数地方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绩效并不好,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对此类企业干预过强,企业自身缺乏经营活力,所以经济效率较低。 可见,在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家持有资本比例的高低,同企业的经营绩效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要看政府干预的程度。 Dewenter 和 Malatesta(2001)利用Vining 和 Boardman同样的方法,不过利用的是最近的数据。《财富》公布的500家最大的国际企业1975年,1985年,1995年的数据,比较样本中国有和私有企业在盈利能力、劳动力强度、债务水平方面的差别。总共有1,369家企业,其中147家国有。因为《财富》直到1995年都没有包括美国企业,该数据具有国际性。控制企业规模、地点、产业、商业周期, Dewenter 和 Malatesta的研究结果是稳健的,私有企业盈利努力明显高于国有企业,并且负债率低,生产过程劳动强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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