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赜林:实际冲击与中国经济波动问题研究

 

实际冲击与中国经济波动问题研究

大纲

 

黄赜林

02秋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生

 

 

 

1、问题的提出

解释经济波动一直是主流经济学研究的核心课题,有关经济波动的研究主要围绕三个问题:一是经济波动的初始根源是什么;二是经济波动的传导机制是什么;三是如何治理经济波动。现代经济学的分析集中体现在对经济波动的解释,传统的凯恩斯模型把经济周期看作是名义变量特别是货币供给出现异常变动的产物,在一般均衡模型中由于系统可以自动向均衡状态调整,名义变量的冲击不会对经济造成持久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改革后中国的产出进行单位根检验,并构建冲击反应函数测量冲击对产出的影响程度,实证研究发现,冲击对中国产生了持久性影响并且影响被放大。由于实际经济周期理论(Real business cycle,简称为RBC与传统凯恩斯模型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产出波动中是否存在较大的持久性分量,因此,研究也表明传统凯恩斯模型对于研究经济波动的可行性值得怀疑(该内容在第三章)。据此,本文试图从实际冲击的角度解释中国的经济波动问题。具体地,本文旨在解释实际冲击特别是技术冲击对中国经济波动有多大这一问题,以RBC理论为基础,寻找能够较好解释实际冲击对中国经济波动影响的RBC模型。

2RBC理论与其它宏观理论的比较

RBC理论的形成是80年代以来宏观经济学最引人注目的发展之一,它为理解经济波动的实质和根源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方法,该理论以新古典增长模型为基础,通过构建随机动态一般均衡模型来解释。它在两个关键的方面与早期理论有所不同。第一,与早期的均衡理论文献相比,RBC模型给予波动的传导机制(即冲击的影响随时间扩散的机制)更多的重视,认为跨期替代(如劳动、消费)尤其是资本形成需要一定时期是经济波动的传导机制。第二,顾名思义,RBC模型强调引起周期波动的冲击根源是实际的而非“货币的”因素。特别是,周期的主要驱动力量被认为是对技术的冲击,而不是在早期的均衡分析中强调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干扰。

相比之下,关于引起波动的冲击的性质,RBC理论的观点更多地反映了它与其他理论的分歧。就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区别两种观点。较为温和的观点认为,从定量的角度看,技术冲击作为经济周期运动的驱动者比货币冲击更为重要;较为激进的观点认为,货币冲击的后果根本是可以忽略的。前一个立场与均衡理论的货币错觉相容,因为两者都没有否定供给冲击的作用。但是,较为激进的实际周期观点—即认为货币冲击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周期波动根源的观点,则明显与大多数其他理论不一致。在这一形式上,实际周期方法向主流宏观经济分析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在本文的讨论中,我们将隐含地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在实际周期假说的温和形式上,因为它更确切地代表实际周期论者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所持的观点。

3、评价标准

RBC模型的评价方法是校准法(Calibration)。所谓的校准法是通过参数的设置生成一些模拟结果(比如变量的周期性和变化幅度),并将模拟结果与经济周期的特征事实相比较的评价方法(即比较两组变量的方差矩阵和相关系数矩阵)。

4、基本RBC模型及其扩展模型

早期实际经济周期模型被称为基本RBC(或标准RBC)模型,其假设前提是完全竞争和理性预期,没有涉及市场失灵、政府干预以及货币冲击等因素,模型只能较好的解释实际经济波动的部分特征事实。因此,基本RBC模型受到经济学家特别是新凯恩斯学派在模型假设和传导机制方面的猛烈抨击。在20世纪8090年代,RBC理论针对质疑和抨击予以回应和扩展,在假设前提、模型结论等方面进行修正和完善,主要从劳动市场、货币市场、政府部门、开放经济以及其它方面对基本RBC模型加以扩展,扩展的RBC模型在假设前提、传导机制及其经验结果都会发生变化,从而使RBC理论趋于成熟。

 

论文大纲

  

第一章    实际经济周期理论文献综述

第一节  实际经济周期理论的发展背景及主要观点

第二节  基本实际经济周期的理论模型及其特征

第三节  基本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扩展

第四节  实际经济周期理论的简短评价

第二章    实际经济周期研究相关的方法

第一节  H-P滤波法(用于产生周期数据)

第二节  线性化一阶条件方法(用于求解模型)

第三节  广义矩估计方法(用于估计方程)

第四节  校准法(用于评价模型)

第三章    中国经济周期中的一些特征事实

第一节  实际冲击与中国产出持久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第二节  改革前后中国经济波动特征的比较分析(从生产率冲击角度分析)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周期波动的特征事实

第四章    基本RBC模型在中国的实证研究(不引入劳动力)

第一节  基本RBC模型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  基本RBC模型的实证检验

第三节  模型模拟的结果分析与比较

第五章    可变劳动RBC模型在中国的实证研究

第一节  可分劳动RBC模型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  可分劳动RBC模型的实证检验

第三节  不可分劳动RBC模型的理论分析

第四节  不可分劳动RBC模型的实证检验

第五节  模型模拟结果的比较分析

第六章    包含政府部门的RBC模型在中国的实证研究

第一节  包含政府部门的RBC模型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  包含政府部门的RBC模型的实证检验

第三节  模型模拟的结果分析与比较

第四节  参数敏感性分析

总结及展望

国企改制(出售)与法治高级研讨会议程

国企改制(出售)与法治高级研讨会议程

20041226 星期日

 

上午

 

900  会议开始

905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副院长顾士渊教授 致辞

910  胡景北教授 致辞

 

上半场  主持人:费方域  上海交通大学  经济学教授

 

920940  第一场  姚洋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经济学教授

9401000  第二场  秦晖  清华大学  历史学教授  

10001020  第三场  田国强  美国德州A&M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经济学教授

 

10201040  休息,合影留念

 

下半场  主持人:杨建文  上海社会科学院  经济学研究员

 

10401100  第一场  顾功耘  华东政法学院  法学教授

11001120  第二场  胡鸿高  复旦大学  法学教授

11201140  第三场  肖耿  香港大学  经济学副教授

 

1200  午餐

 

下午

 

上半场  主持人:陈宪  上海大学  经济学教授

13301350  第一场  左大培  中国社会科学院  经济学研究员

13501410  第二场  仲大军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经济学研究员

14101430  第三场  韩强  南开大学  哲学教授

14301450  第四场  丁栋虹  复旦大学  管理学教授

 

145015

李连军: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声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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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实:中国个人收入差距的最新变化

                    中国个人收入差距的最新变化

                    (提纲)

 

                                 李实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一、引言

     收入差距本身不仅是和经济效率相关的,过度的平均主义和过大的收入差距还会影响到经济效率,更重要的是过大的收入差距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大量的发展中国家的例子都表明,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导致社会和政治不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这种不稳定反过来又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发展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国家的收入差距确实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关头,也许处在一种临界的水平上,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会带来何种社会后果是很难预测的。

 

二、中国收入差距变动的近期回顾

1.        农村收入差距在1996年较大幅度下降之后,开始一路走高(见图1)。这种收入差距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也反映了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

 

2.              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的扩大幅度要大于农村。 从1990年的0.23上升到2001年的0.32,上升了9个百分点,应该说上升幅度是非常大的(见图2)。

 

3  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一个先上升后扩大的过程(见图3)。从1994年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但是从1997年起又逐步扩大。

 

 

 

三、中国收入差距的最新估计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收集到的1995年和2002年全国住户调查数据,为我们进一步分析个人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和收入差距的结构性变化提供了可能。为了与上述的分析结果具有可比性,我们仍使用国家统计局的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概念,来估计和分析有关的个人收入差距指标。

  

四、对收入差距的评估与解释

 

五、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考虑

 

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当务之急是应该从体制上解决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问题。 我们现在对农民工的歧视,对农民工户口的限制,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问题。这是和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经济原则相悖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最大的政策应该是怎么样能够消除现存的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也就是说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能够使得农民有更多的进城机会,能够有更多的在城里找到工作的机会,而且是一个平等的就业和公平的收入待遇的机会。

农村的税费改革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然而应该看到税费改革力度是相当有限的。

城镇中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也是需要从政策上加以考虑的。农村中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和部分农民陷入贫困的一个因素是罚款问题。罚款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一种普遍使用的手段,对农民利益的伤害也是相当严重。

对于农村现有的贫困人群,在扶贫战略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潘冠中:单因子利率期限结构模型参数的极大似然估计及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单因子利率期限结构模型参数的极大似然估计

及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02春博士研究生  潘冠中)

导言

 

利率期限结构模型的基本知识

 

文献综述

 

第一章  扩散利率模型的MLE

 

第一节       可直接使用MLE参数估计的模型

1.  Merton模型

2.  CIR模型

3.  AG模型

    第二节  近似MLE参数估计的模型

1.  CKLS模型

2.  Aït-Sahlia模型

 

第二章  带跳跃过程利率模型的MLE

        Das模型

 

第三章  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及银行间市场利率

第二节       用于单因子模型参数估计的最佳利率

第三节       扩散模型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主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CKLS模型中扩散项的 值为多少?

中国利率过程的漂移项是否线性?

找出描述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最优模型

    第四节  带跳跃利率模型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1.  检验利率数据是否带跳跃

2.  参数估计及假设检验

 

结论

 

 

朱秋霞: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则和方法

 

 

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则和方法

 

 朱秋霞

(南京财经大学教授、波恩大学博士)

 

 

 

引言

 

本人于1999年撰写德国财政制度书稿的时候,《外国财政丛书》编委会曾经对我在书中提出的东德私有化债务提出疑问。他们的问题是为什么私有化对国家财政来说是亏损而不是盈利。中国的国有企业私有化如果八十年代末开始,已经经历了17个年头。然而中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正如许多学者所提出的那样,是在没有公开的法律程序下悄悄地进行的,因而形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的不必要的流失。这种没有法律程序和公开监督下的国有资产私有化能够得以存在,并且在理论上被一些经济学家认可的原因就是,只要国家财政不亏本就是好的,就应该支持。所以,包装上市和债权转股权这些荒唐的私有化方法能够在中国大摇大摆地横行。这里的第一个重要理论误区就是国家财政帐户中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亏损的说法。这种说法真的能够成立吗。有谁能够交出一本中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总帐来,证明国家财政没有因此承担亏损?国家财政到目前为止为国有银行不良债务的注资总额究竟是多少个亿? 城市地方财政为所有下岗人员提供的社保和就业扶持资金总额究竟是多少个亿? 通过包装上市从股民手上圈去的资金总额究竟是多少个亿? 国有房地产公司通过国家垄断下的圈地运动又从老百姓手里圈去多少个亿? 果人们对这四个方面的问题不能够提供答案,我就有理由对中国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亏损的说法提出质疑。

如果谈到学习世界上其它国家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经验,德国的经验无疑具有重要的地位。就西欧的重要国家来说,统一前的联邦德国是唯一的一个自始至终追求私有化的国家,当上世纪5060年代,法、英等国通过公有化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时候,德国却反其而行之,通过进一步的私有化来解决这些问题。在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德国完成了东部地区的国有企业私有化。因此,世界上只有德国一个国家,拥有将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私有化和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双重经验。然而,德国的经验在中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程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例如,在李健、王小卫主编的 《出路》一书中,参加讨论的专家学者们提到了捷克等东欧国家的经验,却没有提到德国的经验。据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德国在东德私有化的经验被认为是不成功的;其不成功的原因,就是巨大的债务。所以,我有必要在前面首先提出中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可能债务问题。其次,我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捷克,苏联等平分股票的方法虽然具有平等的意义,但由于中国并没有采取这样的途径,因此这些国家的经验对中国就不具有实际的意义。中国已经和这些国家走上了不同的路。德国采取出卖的途径,中国也是采取出卖的途径,从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原理来说,德国的经验对中国更具有实际意义。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将从原则和方法两个方面来介绍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经验。

  

 

1 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则

 

中文的国有企业按照德文原意为公共企业(öffentliche UnternehmenPublic Enterprises $ 而不是国有企业(state-owned enterprises)。因为公共企业在联邦制国家内,分为联邦所有、州所有和市镇所有的企业。只有联邦所有的企业才是国有企业。联邦国有企业指的是由联邦政府包括联邦各个部所有和联邦特别财产所有的企业。国有企业按国家拥有资本的方式分为两类:直接参股企业和间接参股企业。在参股企业中,作为重要参股企业的指标为账面自有资本价值至少达到10万马克和参与股份至少达到25%的企业。在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件和大部分理论文章中,德国基本采用公共企业、而不使用国有企业的表达。联邦参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人事安排由联邦财政部的专门报告、《联邦参股企业年报》每年公告提交议会和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联邦参与股份的企业既可能是联邦投资与私人资本合资的股份制企业,也可能是联邦和州或者市镇联合投资的公共事业或者企业单位。例如著名的萨尔矿业公司就是联邦政府和萨尔州政府联合投资的上市股份公司,在创业资本58亿马克中,联邦占74%,州占26%。科隆-波恩机场是联邦、北莱茵州、科隆市、波恩市和科隆与波恩附近的两个县6个政府联合投资的有限股份公司(GmbH)。参股企业的业务不限制于国内市场,而且扩大到世界市场。例如,德国电讯通过参股和收购的方式,已经在美国,波兰等国家设有分公司。

二战后新成立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公共企业不是通过国有化,也不是通过有计划的收买私人企业形成的。而是继承了普鲁士国家和德意志帝国时候的遗产。德国比较著名大型公共企业都具有相当长的历史[1]二战时期,希特勒采取国家社会主义政策,将大量军工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要关系的企业收归国有,成为国家命令型经济的工具。由于这样一种特殊的历史背景,德国许多政治家和民众对公共企业是深恶痛绝的,因为,实践使他们认识到,公有经济就是独裁政治的基础,艾哈德和阿登纳[2]就是反对公有企业的政治家的代表[3]

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基本原则是建设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而不是财政收入或者其它经济政策,例如反危机政策的考虑。上世纪60年代在联邦德国财政私有化过程中,财政部的文件就明确指出,私有化不是因为企业对国家财政是亏空或者盈余的需要,而是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理,让国家退出非国家任务的领域。因此,国有企业私有化不是将 ²能下蛋的鸡留着,将不下蛋的鸡卖掉²的政府财政筹资策略。在这一原则下,私有化首先要对公共企业的任务进行重新定义。各级政府成立或者拥有公共企业的目的是因为公共任务的需要 $ 提供公共产品。然而 $ 对于公共任务,不同的政府往往可以有不同的定义。例如,闻名的大众汽车公司 $ 曾经承担的公共任务是生产普通大众也能买得起的私人小汽车 $ 目标是每个工人家庭有一辆车。这一公共任务在战后新成立的联邦共和国政府看来是相当荒唐的。因此,大众汽车公司被列入联邦德国60年代初第一批私有化的大型企业名单。在德国,国家管理部门要经常对公共企业的任务进行考查,就是这些任务在现在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不由公共企业来承担。在战后初期,由于住宅非常短缺,当时由公共住宅建筑公司承担提供住宅的任务。后来,住宅市场的短缺已经克服,政策制定者们就考虑,将这些公司私有化,或者让他们承担其它的任务。在这种对公共企业任务经常重新审订的情况下,有些公共企业被私有化,退出公共任务领域。同时,也因为新的任务的需要而成立新的公共企业,例如,上世纪70年代以后,促进科研成为新的公共任务,于是,就有新的公共企业在风险比较大的新能源、环境和生态等科学领域成立。在将公共企业限定在公共任务这样的原则下,可以说,私有化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承担公共任务并不是公共企业存在的必要的理由。德国的基本原则是在事关国家或者市镇的重大利益,并且以其它方式不能够更好地或者更经济地达到所追求的目标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公共企业来承担。在与私人企业发生竞争的领域,就要让位于私人企业,这是社会市场经济的原则。尽管德国坚持社会市场经济原则,对公共企业的任务进行经常的审定,努力做到及时将非公共任务从公共任务中清理出去,将不承担公共任务的企业私有化。但是如果没有私人企业界的抗争,这种任务更新的过程肯定要慢得多。如果我们对德国公共任务的更新过程进行考察,就会发现,私人企业对公共企业的竞争是始终的推动力。私人企业尤其是大型的私人企业经常以反公共垄断为理由将公共企业从竞争领域驱赶出去。新的电讯业务 $ 例如手机和网络业务在发展之初,联邦通讯行业的垄断地位,就立即遇到大型私人公司的挑战。新的电子技术对管理和控制的工作效率已经使得公共企业垄断在这些行业显得毫无理由 $ 它们不得不退出这些行业。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德国从来没有将公共企业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工具。政府不能够利用公共企业的产品价格对某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形成影响,因为这正是属于不公平竞争,是政府根据反垄断法需要控制的价格垄断行为。尽管整个公共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总就业人数也是德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要素,但是根据人们对德国财政反危机政策历史的研究,公共企业不能够对稳定经济起多少作用,比较有效的财政政策工具是投资促进政策(A. Ehrlicher $ 1991)。理论上的原因是公共企业同整个经济相比较,投资活动限制更严,裁减的工作岗位更多,因此在危机时期,公共企业部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就业人数的下降快于一般经济部门。这是德国与其它欧洲国家不同的地方。在其它国家,萧条时期,公共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就业人数是上升的,有的情况下,甚至上升的幅度比较大(A. Ehrlicher $ 1991)。

德国统一以后,东德国有企业私有化成为统一后联邦德国的首要任务。如何私有化,即采取什么样的私有化方案,涉及到私有化的原则问题。在198911月到1990318[4],东德的过渡时期政府即莫德罗(Modrow)政府试图采取一项紧急经济改革计划,实现当时东德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在当时被称为是又一项社会主义改革的试验。在莫德罗政府的经济改革计划中,要求所有国有企业在4个月之内提出资产登记报告,由经济管理局的财产评估处进行评估,然后向信托局登记转为资本股份制企业(为上市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这些法人企业的资本额必须在国家信托局登记,由国家信托局[5]进行资产信托管理。显然这样的改革只是企业形式的转换,就是说实现企业化经营,但是并没有改变所有权的性质。但是,莫德罗政府改革的特点是,资产信托管理,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领导人)没有任何权利向国内外出卖企业股份的权利,任何涉及到出卖股份和新资金投入的事项,必须经过国家信托局的批准。原则上同意在新企业形式转换完成以后,一部分企业产权可以向企业职工和本国居民出卖。当时政府的目的是保护国有企业的领导权保留在原企业领导人,更重要的是原东德居民的手中。实际效果是在当时的状态下,由于实现了信托局统一控制,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H.F. Buck $ 1991 $ pp.12-13)。

过渡时期政府的改革方案,在新自由选举的政府成立以后有了根本的改变。新政府要求实现真正的、全面的、迅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方案。在关于私有化方案讨论的第一次圆桌会议上,有人提出,原东德社会总资产结构20%属于私人,80%属于国家,在这种资产结构下,由个人来购买全民所有的企业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通过将企业资产分给个人的方法来实现私有化。这就是全民平均分配国有资产股份的方案。也有人提出通过组建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方式来实现私有化。这两个方案没有被采纳的原因,根据当时负责私有化的罗维德尔博士[6]

《国有企业“公开私有化”的利弊分析》讨论纪要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教研室双周研讨会纪要

200319

 

国有企业公开私有化的利弊分析

 

200319日晚上,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教研室召开了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最后一场双周研讨会。研讨会的主题是“国有企业‘公开私有化’的利弊分析”。会上,胡景北教授作了同一题目的主题发言。所谓“公开私有化”,设相对于政府目前在“民营化”、“改制”、“国有资本退出”、“国有股减持”等名义下展开的国有资产在所有权意义上的向私人半公开半隐蔽的转移而言的。公开私有化指的是政府直接用私有化的名义,在大范围内公开地把目前在其他名义下转移给私人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私人。胡景北的报告提纲见另文。在他看来,公开私有化和目前的半公开半隐蔽私有化相比,利大于弊。这他认为这一点不但表现在私有化的进程中,而且特别表现在私有化完成之后,因为公开的私有化完成后,政府干预私有化后企业的可能性大大受到限制,重新把这些企业国有化的可能性大大减少,公众认可这些企业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私有化后建立的企业所有权制度也才可能稳定。

 研讨会上,参加者围绕胡景北的报告展开了讨论。讨论牵涉到三个问题:1.国有企业是否应该进行私有化改革;2.私有化改革应该如何进行;3.私有化改革的进行是否应该公开化。但讨论集中在最后一个问题上。

对于第1个问题,讨论者的意见基本上一致,即认为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势在必行。比如国有资本退出若干非战略性的或竞争部门和行业,是政府多年来的方针。但如何退出?机器、厂房无法退出,因为它们几乎无法专用于比如国防工业部门。因此“退出”只能是把现在属于国家所有的机器、厂房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出售给私人,然后拿着出售的货币收入退出那些竞争性部门。因此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部门的第一步,实际上便是政府将竞争性部门中的国有资产出售给私人,也就是私有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已经是政府多年来的既定方针,同时也是中国经济发展在现阶段出现的必然趋势。

对于第2个问题,讨论者的意见很不一致。有些人认为应该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原苏联的休克式疗法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在考虑改革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注重社会成本,防止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动荡。另一些人对什么是渐进式改革提出疑问。在前苏联尤其是东欧,往往一个企业的私有化就要拖很多年。他们那里10多年过去了,还有大量企业没有实现私有化。而在中国的某些市、县,政府定下规划,一个企业几个月、一个地区3 2年就可以实现私有化,因此更不像渐进式改革。

就讨论集中的第3个问题, 也就是改革是否应当公开化的问题来说,与会者主要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改革的进程应该公开化,这样可以使工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他们认为改革应该以明确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来进行,改革的进程应该及时公开。一方面公众可以及时了解私有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可以使更多地的人参与到私有化改革的过程中来,使改革不再局限在一个较小的范围。

另一种观点认为改革的进程不应该公开化。一方面公开化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增加改革的成本;但更重要的是公开化不利于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公开化会加速改革的进行,而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的步伐还跟不上,这样就会损害工人的利益,使工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得不到保障。一些讨论者举出私有化的例子,说明工人在目前的私有化过程中,虽然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或者有所表达,但是政府还能够多少给工人一些补偿。如果公开私有化,工人可能什么补偿都得不到。究其根源,还有一点不得不提,即现在不讨论公有私有孰优孰劣,这就造成工人无法从根本上转变其观念,使得公开私有化后工人原本应得到的权利和利益无法真正得到贯彻。工人有可能视公开私有化与半隐蔽半公开私有化同一,只是将私有化推向前台而已。

所以,问题的讨论最后都归结到一点上,那就是保护工人的利益。许多人认为应当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改革应该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前提。这里似乎有一种认识,就是公开地进行私有化不利于保护工人利益,或者说公开地进行私有化就会使一些人能够肆无忌惮地剥夺工人。对这一点,还有一些人持保留意见。

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应该采取分的方式,也就是把国有资产分配给国民。这种观点的理由是,既然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那么在考虑工人的利益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农民的利益,因为全民所有应该也包括农民所有。而现在的私有化改革方式仅仅考虑了工人或者城市人的利益,因此是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