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三次分配”想到“第零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最近成了公众关注的热词。这个概念是北京大学厉以宁先生发明的。根据他的定义,第一次分配是市场经济按照自身规律(即按照每个人拥有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它们的价格)把国民收入分配给每个人;第二次分配是政府通过税收,强制地把市场经济内获得高收入的那些人(以下简称富人)的部分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以下简称穷人);第三次分配则是富人通过捐赠等形式,自愿地把自己部分收入转移给穷人。厉先生讲得好。我想补充的一点是,在这三次分配之前,我们中国还有更重要的第零次分配。

是的,“一”不是起点,“0”才是起点。我们日常所说的“从0开始”,就是这个意思。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我看来,这个“道”,便是某种零,从零生一,才有了后来的二、三以至万物。收入分配中的“道”便是第零次分配,是厉先生所说的三次分配的前提。第零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百姓(或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分配:多少归百姓,多少归政府。这里说的“归政府”,指的仅仅是政府拿走并自己使用的那部分收入。因此,它和厉先生说的“第二次分配”根本不同。厉先生的第二次分配指的是富人部分收入经由政府而转移给穷人。这里,政府仅仅扮演中介的角色,既不把这些转手的“钱”占为己有,也不挪用这些“钱”。但在第零次分配中,归政府的钱,就是政府占为己有并自行使用的钱。

我们用一个例子说明第零次分配的特殊重要性。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国民收入也分成个人收入和政府收入两部分。农民和城市人的个人收入,不是按照市场规律,而是按照维持低水平生存的标准来确定。个人收入确定后,其余都归政府:农民多收的粮食要交政府,企业盈利也全部缴政府。这样确定的第零次分配,完全排除了市场,因此,厉先生所说的那三次分配毫无用武之处:那时没有穷人和富人之分,所以第二次和第三次分配无从谈起;农村和城市人的个人收入仅仅足以(常常还不足)维持低水平生存,所以第一次分配也无从谈起。

中国的改革是从改变第零次分配格局开始的。农村实行的包产到户,便是把原来的第零次分配次序颠倒过来:原来先确定农民自留的粮食,剩下全交政府;现在改成先确定农民交政府的粮食,剩下全归农民自有。因此,交了政府粮食之后,那些会种地的勤劳的健康的劳动力多的家庭,自有粮食就多,反之就少。所以,自有粮食的多少大体反映了农民人力资本的价格差异,用厉先生的话说,自有粮食在农民之间的分配,由市场规律决定。这是几十年来中国第一次有了厉先生说的“第一次分配”。经由这样的分配,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便出现了。自有粮食多的农民出售粮食,钱也多了;钱用来投资(比如用来买化肥),中国又出现了资本或者私人资本。利用资本,富裕农民生产出更多自有粮食,农村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城市的情形和农村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贫富差距扩大更快。那时节的标准口号是政府给企业“分权让利”。让利,类似于农村包产到户:原来全部利润交政府,现在利润包干,交了政府的,剩下自己支配。后来又变成“利改税”,就是把交利润改成缴税。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政府和城市老百姓瓜分维生工资以后的剩余。

国民收入扣去维持生存部分以后是所谓的剩余。中国农村和城市的改革,把政府独占剩余的第零次分配格局,改变为政府和百姓(或市场)分享剩余的格局。在新的分享性第零次分配格局下,由于农民愿意为自己多产粮、企业愿意为自己多获利,中国经济迅速增长,蛋糕迅速扩大;同时,剩余中直接由老百姓支配的部分亦越来越大,直接由政府支配的部分越来越小。就我自己的粗略估计,从1978年到2018年,中国经济的蛋糕至少扩大了十几倍;而市场或者老百姓直接支配的剩余,从百分之0应当上升到百分之六十以上,政府支配部分应当从百分之百下降到百分之四十以下。经济学家往往仅仅注意蛋糕的扩大并把它称之为中国经济的奇迹。但中国第零次分配格局变化的重大意义,毫不逊色于中国蛋糕扩大的意义。

百姓或市场支配部分的出现和扩大,意味着个人收入开始并越来越多地按照市场规律分配。这就是厉先生说的第一次分配。毋庸讳言,市场分配个人收入会造成富人和穷人。因此,中国需要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不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目前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很大部分不是市场第一次分配、而是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例如,最近十年来所揭露的大量贪官,其财富皆来自权力。我本人即使在清水衙门的学校工作,也一样体会到权力在提高个人收入中的作用。又例如,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制度与特殊的工会制度,是造成农民工收入低于市场水平的两大因素。当然,无论如何,1978年改革以来出现并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确实不但需要大大强化的第二次分配,也需要厉先生所说的第三次分配。

然而,在讨论第二次和第三次分配的时候,我们不应当忘记第零次分配的重要性。不错,经济学教科书仅仅讲述第一次和第二次分配,不提第三次分配,更不提第零次分配。经济学不提第零次分配的原因在于,我国目前讲授的经济学是欧美国家的舶来品。当经济学成型时,欧美国家的第零次分配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经济学家不需要再考虑第零次分配:他们可以直接从市场经济中的消费者选择开始讨论第一次以及第二次分配。而我们中国一直到1978年,甚至现在,第零次分配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所以,在中国,我们不能不讨论第零次分配。

欧美国家解决第零次分配问题至少可以追溯到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大宪章开始规定国王征税须得到臣民的同意。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直接导火索之一便是路易十六和第三等级在征税问题上谈不拢。“无代表、不纳税”则是1776年美国革命的主要原因。法国和美国革命的结果之一,就是征税须公民代表投票同意。就此而言,欧美国家大体建立了一个把第零次分配格局保持在某种合理范围的机制。我国目前尚缺乏类似功能的机制,其实,从我国历史看,第零次分配问题处理不当,常常导致整个国家的灾难。撇开1978年之前情形不谈,就说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几乎都因为政府在第零次分配中拿的过多。我国最早的陈胜吴广起义,便源自政府的劳役过重。最晚的太平天国起义,亦提出“抗征粮、抗征赋”。我们在学校里熟背的“闯王来了不纳粮”的李闯王,更是靠“不向政府纳粮”的口号才打进北京城。注意:这里的劳役和粮赋的“征”、“纳”,指的都是百姓和政府在第零次分配中的关系,而非贫苦农民和地主在第一次分配中的关系。同时,在中国历史上,如果政府在第零次分配中拿的适当些,“轻徭薄赋”,经济发展便快,老百姓日子亦比较好过。问题在于,二千多年来,中国的第零次分配格局总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中国至今仍然缺乏一个保证第零次分配格局基本合理的“机制”。如何建立这样的机制,仍然是今天的中国急需完成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

“夜话”2021年第11期,2021年9月12日

(本文于2021年9月12日发布在公众号“学者胡景北”上。发布的这里的文本删除了原文“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直接导火索之一便是皇帝路易十六和第三等级在征税问题上谈不拢”一句中的“皇帝”。 胡景北,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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