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辉的评论:商品与服务――兼评胡景北《略论服务业资本》

                ――兼评胡景北《略论服务业资本》

 

赵 辉

 

 

一、物质概念与服务产品

 

我们知道,物质概念是马克思辨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那么,什么是物质呢?

列宁下过一个经典的定义:物质是标志着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

在马克思创立辨证唯物主义之前,机械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由原子等基本粒子组成的。因此,面对当时科学新发现的“场”(如电磁场、光子)等新的事物,机械唯物主义者不能给予解释。而辨证唯物主义则认为,“场”等现象是客观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并且能够被我们所感知、反映,因而是物质。

 

    我们知道,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自然在其不断运动的过程中生成万物,如空气、水、自然果实等物质,人类和各种生命以此而生存。但是,这些对于人类远远不够。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就在于人类通过自己的劳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图,生产符合自己需要的产品。人类将自己的劳动施加于自然万物之上,按照劳动者的意图,改变了物质存在的形式、结构,形成了新的物质。这新形成的物质是客观的、能够被人们所感知,并从中满足自己的需要。

当然这新形成的物质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物质都是绝对运动的,相对静止的。有时我们所需要的是相对静止的物质(如建筑、衣服等),从中满足自己的需要;有时我们需要的是运动着的物质(如舞蹈的形体、音乐、声音等),从中满足自己的需要。

 

因此,马克思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资本论》第一卷,第202页)

“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但是这种服从不是孤立的行为。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而且,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越是不能吸引劳动者,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就越需要这种意志。” (第一卷,第202页)

   “(劳动)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第一卷,第205页)

 

劳动的物质产品按照其特性可以分为两类:

一、可以脱离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存在;它有一定体积,可以保存一定时间,可以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大部分劳动产品属于这一类,如衣服、电器、机器设备、书籍、食物等。

我们可以称这一类产品为有形物质产品,生产这一类产品的劳动我们可以称为有形劳动。

二、不属于第一类的物质产品,又分为三类:

1、不能脱离生产者而存在的物质产品。如舞蹈,舞蹈劳动的物质产品就是舞蹈者的舞蹈着的身体。观众通过观看(感觉)而满足自己的需要。所有表演艺术如话剧、歌剧、小品等就其表演的部分来说属于这一类。

2、不能脱离消费者而存在的物质产品。劳动者的劳动对象是消费者的身体,劳动产品是消费者被改变了的身体部位等。如:理发,被剪短了的头发;手术,被搭了桥的心脏,被去除了阑尾的身体;修脚,被修理了趾甲的脚,等等。

3、可以脱离生产者和消费者存在,但是没有体积和一定形状,生产出来即消逝,不能保存并运输的物质产品。如(现场)演唱,演唱的产品――动听的歌声(或者说,一定频率和振幅的声波)是物质,它以波的物质形式而存在。凡是声音类产品,如交响乐、轻音乐、讲课、歌剧、戏剧等,就其声音的部分属于这一类。

我们可以称第二大类物质产品为服务产品或简称服务,称其劳动为服务劳动。这一类产品的特点是,生产和消费不能分离,产品生产出来需要马上消费(时间间隔很小,可以忽略),或者生产出来即进入消费阶段(如第二小类),因此需要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同一场所,并且一般要生产者和消费者事先达成交易。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只是大致分类,有时服务劳动和有形劳动不可截然分开。这是必然的,因为他们都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等的耗费,也正因为此点,将他们分开也是不必要的。

 

所有劳动的产品,都是物质产品。不论是有形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产品,在人类劳动离开之后,或者被消费掉,或者即使不被消费掉,还会继续运动、会改变原来的存在状态,丧失原来的作为有用性的使用价值。因此,不管是有形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产品,其存在的时间有长有短,只有量的区别,没有质的区别。关键的是,它们是客观的,它们被生产出来后,独立于人们的感觉而存在,并且能被消费着感知,从而从中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人们需要它们,并进行交换。而生产它们要耗费一定的社会劳动,所以人们按照生产它们所耗费的一般人类劳动进行交换(因为生产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进行的,所以要有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形)。

 

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中,商品之间、服务产品之间、商品和服务产品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换。那么,它们之间交换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呢?马克思认为,商品和商品之间之所以能交换,在于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共同的东西,“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资本论》第一卷,第50页)商品之间这个同质的东西可以称之为价值。不同商品的价值的量不同。

那么,这个同质的东西是什么呢?马克思认为,“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既然服务劳动的产品都是物质产品,那么生产和再生产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就物化凝结在该物质产品中,从而成为价值。

 

二、马克思的相关论述

 

马克思关于服务劳动生产价值以及剩余价值的有关论述夹杂在他对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分析里。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与货币相交换的劳动或者说货币所有者以货币购买的劳动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与作为资本的货币相交换的劳动,一种是与作为收入的货币相交换的劳动。

    “【(1)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

       “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说,生产劳动是这样一种雇佣劳动,它同资本的可变部分(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相交换,不仅把这部分资本(也就是自己劳动能力的价值)再生产出来,而且,除此之外,还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仅仅由于这一点,商品或货币才转化为资本,才作为资本生产出来。只有生产资本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也就是说,雇佣劳动把花在它身上的价值额以增大了的数额再生产出来,换句话说,它归还的劳动大于它以工资形式取得的劳动。因而,只有创造的价值大于本身价值的劳动能力才是生产的。”(《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第142页)

      “由此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生产劳动是给使用劳动的人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 (第一册426页)

    “什么是非生产劳动,因此也就绝对地确定下来了。那就是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入即工资或利润交换的劳动(当然也包括同那些靠资本家的利润存在的不同项目,如利息和地租交换的劳动)。”(第一册,第148页)

     关于马克思对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请参见《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的第四章和附录,我们不再详述。我们关心的是马克思关于服务劳动的论述。

     马克思指出,“因此,这些定义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不是从劳动产品的性质,不是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所固有的特性)得出来的,而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生产关系得出来的。”(第一册,第148页)“‘生产劳动’是对劳动所下的同劳动的一定内容,同劳动的特殊效用或劳动所借以表现的特殊使用价值绝对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的定义。”(第一册,第432页)

    “同一种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第一册,第432页)

     马克思举了很多例子说明这一点。

     “例如,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他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用,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末,他就是生产劳动者;而一个缝补工,他来到资本家家里,给资本家缝补裤子,只为资本家创造使用价值,他就是非生产劳动者。前者的劳动同资本交换,后者的劳动同收入交换。前一种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后一种劳动消费收入。”(第一册,第148页)

     “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但是,在书商指示下编写书籍(例如政治经济学大纲)的莱比锡的一位无产者作家却是生产劳动者,因为他的产品从一开始就从属于资本,只是为了增加资本的价值才完成的。”(第一册,第432页)

     “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是,同一个歌女,被剧院老板雇用,老板为了赚钱而让她去唱歌,她就是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第一册,第432页)

 “例如,饭店里的厨师和侍者是生产劳动者,因为他们的劳动转化为饭店老板的资本。这些人作为家仆,就是非生产劳动者,因为我没有从他们的服务中创造出资本,而是把自己的收入花在这些服务上。”(第一册,第150页)

 

“在非物质生产中,甚至当这种生产纯粹为交换而进行,因而纯粹生产商品的时候,也可能有两种情况:

(1)生产的结果是商品,是使用价值,他们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因而能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并能在这段时间内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而流通,如书、画以及一切脱离艺术家的艺术活动而单独存在的艺术作品。在这里,资本主义生产只是在很有限的规模上被应用,例如一个作家在编一部集体著作百科全书时,把其他许多作家当作助手来剥削。

2产品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演说家、演员、教员、医生、牧师等等的情况。在这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应用,并且就事物的本性来说,只能在某些领域内应用。例如,在学校中,教师对于学校老板,可以是纯粹的雇佣劳动者,这种教育工厂在英国多得很。这些教师对学生来说虽然不是生产工人,但是对雇佣他们的老板来说却是生产工人。老板用他的资本交换教师的劳动能力,通过这个过程使自己发财。戏院、娱乐场所等等的老板也是用这种办法发财致富。在这里,演员对观众来说,是艺术家,但是对自己的企业主说来,是生产工人。”(第一册442443页)

 

从上述引文中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作家、歌女、演员、厨师和侍者、教师等等的服务劳动在一定的条件下,即与作为资本的货币相交换、被资本家所雇佣的情况下,是生产劳动,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马克思把非物质生产领域分为两种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尽管资本主义生产只是在很有限的规模上被应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应用”,这些服务劳动在与作为资本的货币相交换、被资本家所雇用的情况下是生产劳动,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虽然,“就事物的本性来说”,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能在某些领域内应用”。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些领域的劳动必然越来越多得被并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并入到资本的生产中,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 

 

三、马克思的逻辑与分析框架

 

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目的是什么?或者说马克思的《资本论》写了什么?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的运行规律是客观的。马克思写作《资本论》就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和资本主义运行的<

追忆陈岱孙先生

“夜话”2007年第15                              2007827

 

追忆陈岱孙先生

 

      十年前的八月份,我在回国的飞机上,读到《人民日报(海外版)》上纪念陈岱孙先生的文章,才知道岱老已驾鹤西去。本来准备回国后拜访他的计划不可能实现了。当时便欲写点文字,可光阴荏苒,十年一梦,看到纪念岱老逝世十周年的文章,才似梦醒,坐下来完成宿愿。

      第一次拜访岱老是二十五年前。19822月份,我到北京大学读西方经济学。当时中国还没设立西方经济学专业,而是外国经济思想史专业当代西方经济学说研究方向。岱老是该专业领衔导师。一天晚饭后我随斯栋、善利诸兄拜访了岱老。第一次的印象不深,只觉得岱老身材高大,腰板挺直,是我从未见过的。后来我与岱老接触多了一些。一是由于当时刚成立的研究生会委托我与王玮兄(王兄竟英年早逝,惜乎!)、步克兄等编辑《北大研究生论文集(文科版)》。我们在文科各系聘请一些教授做顾问,经济系聘的是岱老。为此,我多次去过岱老家。自己投到该文集的拙稿《略论服务业资本》也由岱老审阅。记得好几次在岱老的小平房里向他请教。有一次请教马歇尔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又一次他提出我的文章中用的煤矿工人洗浴的例子不妥。二是由于岱老不顾八十多岁高龄,坚持为我们开课。他讲课内容就是他当时出版不久的《从古典经济学派到马克思》。我听课一贯不认真。有次斯栋兄发现该书中一个小错,岱老在课堂表扬了他,我很敬佩,可难改积习。岱老每次提前到教室,上课时依旧腰板挺直,温文尔雅,一字一句,思路极其清楚,当时的我,好像上课不是为了知识,而是为了感受岱老的风范。我读过书上描写的高贵典雅,见到岱老,我才第一次亲身体会到它。据说岱老年轻时就是翩翩君子,我生而晚也,未能睹其风采。可岱老过了八十高龄依旧神情怡然,坐如弓、立如松,矜持而典雅,温和而高贵。在北大我曾有幸接触若干名教授如尚健在的季羡林先生等,若论及贵族风范、名士气度,岱老当夺头筹。几个月前我在写《追求高贵》时,脑海里自然而然就映现出岱老的形象。也许,只有出身书香世家、家教严格、青少年时期没有受过折磨同时又终生保持追求的人,才能到达他的境界。

       不过,与十年前不同,今天提笔追忆岱老,我的头脑总是缠着一个问题:“岱老相信马克思主义吗?”在抵制刘国光的“独尊马学”观点时,有网友把岱老1985年那篇主张“马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文章发到我的个人主页。岱老的文章为中国在大学里引入现代经济学课程起了很大促进作用,后者是刘国光们当时就反对的。可岱老的文章又为“独尊马学”留下了余地。那么,那篇文章是岱老的真实观点,还是岱老为引入现代经济学的“曲笔”?我的感觉是前者:他的气质决定了他不会做曲笔之事。在岱老那一代学者里面,1949年后相信了马克思主义的不在少数。冯友兰、朱光潜等人都相信了马克思主义。邹恒甫曾感叹共产党竟然把岱老这位哈佛博士改造成马克思主义者。其实,即使哈佛教授,也有非常同情甚至可说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人。岱老是如何转变而相信马克思主义的呢?他自己简短的回忆录对此只字未提。岱老一生时间,1949年前后各为一半。可他写于1982年的《往事偶记》,记得却全是1949年前的事情。难道1949年以后的事情,岱老就没有可记可书的?如果岱老的回忆录写于1955年(其时他已经经过了共产党的知识分子改造运动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再教育)或者1975年,他会不会反过来用大部分篇幅记录自己的转变或者自己1949年后的经历呢?这些问题对后人来说只能是迷了。可岱老不记,却又是他矜持高贵的表现:把自己的痛藏在自己心里,既不怨天尤人,也不说长道短。

       岱老生于1900年,卒于1997年,他经历了整个二十世纪中国的沉浮。今天我们刚刚离开二十世纪,我们的心灵留下了二十世纪的深刻烙印,所以,我们很难平静地对待二十世纪。可是,要了解岱老的转变,我们又不能离开二十世纪中国的沉浮,因为中国命运始终是岱老心之所系。18岁时,深受儒家教育但不谙世事的他因亲眼看到“华人与狗不许入内”的公园告示而受到刻骨铭心的冲击。救国从此成了他的生命动力。如今人们在考证上海黄浦公园前究竟是否有过那块侮辱国人的告示。但真相或虚构在这里没有作用,有作用的是一个人、一个群体对它的心理感受。例如,至少在他27岁回国之后,这张即使原先存在过的告示也被撤下了;可在他的感觉里,它依旧存在,直到1949年才消失,因为在他的感觉里,1949年之前中国始终积贫积弱,外不能防止侵略,内不能消弭混乱。而1949年之后中国外无入侵之敌,内有大好形势。尤其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打败了美帝“侵略”阴谋,全国人民一条心建设美好祖国。这样一种形势,不能不让岱老那一代以救国为己任的知识分子激动,不能不让他相信“只有马克思主义能够救中国”。更加重要的是,只许服从、不许争论的知识分子改造运动,还不许参加者沉默。经过毛泽东时代的人都知道,那时候人连沉默的权利都没有。你不表态,别人便天天上门动员你,就象还没有节育的家庭在十多年前天天有人上门动员那样。而岱老的气质决定了他无法说假话。本来,岱老可能成为一位非常同情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同时又不需要把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看法明确到不是相信就是反对的地步。在生活中,在学问上,我们几乎对任何事情都不需要采取不相信就反对的二者择一态度。我自己讲授“西方经济学”,是因为我认为它比其他经济学说更有说服力,而不因为我相信只有它是真理、更不因为我反对其他经济学说。可是,在1949年以后的三十年里,一个人必须明确自己对马克思主义或相信或反对的立场。这种“明确”是极其残酷的。多少人在这里第一次说了假话!心灵高贵的岱老不会说假话,因此,在被迫明确自己看法的情形下,他明确地相信了马克思主义。我们可以想象他在那场运动中说自己出身于剥削阶级因此更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等虽然并不违心、但也只有在思想钳制下才可以理解的话语。可是,对于一位痛感国家(即政府)积弱而又深受儒家熏陶的知识分子,也许一个强大到不许人批评的政府亦是可以接受的。

       1949年后为新政府所鼓舞的中国人想不到反右,想不到文化大革命,更想不到几千万贫苦农民死于非命。三十多年后,右派分子几乎都平反了,死人事情公开了(岱老也许始终不知道),市场经济复活了。更重要的是,代表中国未来的他的学生、后辈再也不相信“只有马克思主义能够救中国”了。岱老面临了新的冲击。可岱老值得我敬佩的是,他不但呼吁为了中国而引入和利用西方经济学,同时他让我们发表意见:他的贵族气质和名士风范决定了他的宽容态度和自由主义情怀。也许,他的“不记1949年以后”正表明了他的追求和他留给我们的空间。因此,他的相信马克思主义与“独尊马学”的专制主义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在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的问题上,知识分子个人会犯错误、知识分子整体也会犯错误,然而,不是他们可能的错误,而是他们的高贵气质,他们说真话的传统道德,他们对真、善、美的终生追求,决定了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精神生活,也决定了他们个人在后来者心目中的地位。在岱老逝世十周年之际,作为他的学生,我想自己纪念他的最好方式,就是继续学做他那样的知识分子。

“丛林法则”不是自由主义

       最近在网络上读到姚洋先生与《南风窗》的问答录,标题为“‘丛林自由主义’是糟糕的自由主义”。姚洋先生是一位值得尊重的学者,对自由主义和制度、伦理都有研究,文章平实,说理透彻,学界声望很高。惟因如此,我担心他的这篇面向大众的问答录标题会误导读者,所以撰写此文,向姚洋先生建议,最好不区分糟糕的和优秀的、好的和坏的自由主义,因为被指称为“糟糕的自由主义”的“丛林自由主义”或丛林法则本来就不属于自由主义范畴。

       我想具体解释如下:

       首先,我们不区分好的极权主义和坏的极权主义,也不区分好的社会主义和坏的社会主义(比如专制的社会主义与民主的社会主义),好的共产主义和坏的共产主义,更不区分好的马克思主义和坏的马克思主义,那么,我们好像也没有多少必要区别好的和坏的自由主义。

       其次,如果自由主义真的有好与坏两类,区分它们就不但必要而且也是必须的。可自由主义有着公认的明确定义,其基本点是一个人在而且仅仅在尊重他人同等权利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意志而行动的权利,或者说每个人天然地具有并且也仅仅具有在习俗和律法范围下按照自己独立意志行动的权利。姚洋先生曾经在研究自由主义时定义自由“是一个人免于在其选择集受到外力限制时迫不得已地采取某种行动的状态”,而自由主义应当是对这样状态的追求。针对今天中国的现实,自由主义诉求的是每个公民言论行动的自由,是社会事务由自由的公民共同决定。如果我们暂时不在学理上详细探究自由主义的具体含义以及它的实用范围,而仅仅关注其基本定义与现实诉求,那么,人们可以说自由主义是好的(比如对我来说),或者是坏的(比如对国家专制者与单位专制者来说),然而,我们无法把自由主义本身分成好与坏两类。我曾经声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今天我依然认为自己是自由主义者,但我不必要说自己追求的是“好”自由主义而非坏自由主义。世界上所有支持与反对自由主义的人,也没有必要声明自己支持或者反对的是“好”或者“坏”的自由主义。这里的原因,就是自由主义的基本定义以及它的每一现实状况下的具体诉求是明确的,是无法分出好与坏两个部分的(当然自由主义内部存在各种派别和解释,可它们与这里的好、坏是两回事)。

       再次,姚洋先生以及一些网友说的“坏”自由主义指的是“丛林自由主义”。可他们所说的丛林自由主义是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是“强盗原则”。它和自由主义完全是两回事。我们知道,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不损害他人自由的自身自由。但强盗的原则是只要我力大,我就可以欺负你。显然,强盗原则和自由主义完全不相干,所以,我们不必把它称为自由主义的一个支派或者坏的自由主义。强盗原则或者丛林法则或者社会达尔文主义本来就不属于自由主义,在任何意义上都与自由主义无关(它和自由有关,谁有本领谁就可以不顾他人地自由行事。但它和作为一种理论与诉求的自由主义无关),也与姚洋先生说的以哈耶克与诺齐克为基础的“右翼的保守的自由主义”无关,因为后者依然承认任何一个人在律法范围内和仅仅在律法范围内的行动自由。可强盗原则或者社会达尔文主义只承认强者的自由,包括强者不顾一切律法而损害弱者基本权利的自由,因此,强盗原则、社会达尔文主义、丛林法则既不同于也许是强调过程的“右翼自由主义”,也不同于姚洋先生强调能力的“平等的自由主义”。把这样的强盗原则称为“自由主义”,即使说它是“糟糕的”或“坏的自由主义”,在大众中也可能只会引起对自由主义的误解,有害于姚洋先生与我共同欣赏的自由主义的基本观念。

       又次,今天的中国确实严重地存在着强盗原则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或者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姚洋先生完全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点。今天的中国,强盗的丛林法则才是社会问题的根源。假如我们不考虑中国城乡之间的不平等,那么,中国的社会问题与经济不平等问题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低危险度发展到现在的高危险度的根本原因,是强盗原则大行其道。在国有企业私有化大潮中最常听到的话“拿到了(抢到了)就是自己的”,便属于这种强盗原则。山西黑砖窑事件暴露的也是强盗原则,强迫弱势者为奴隶。至于强行折迁、强行占地,以及教师在学生文章上签作者名,学校医院高收费,等等,无一不是强盗原则,因为强者在这里都是无所顾忌地损害他人的权利。

       在强盗原则面前,人需要国家,自由主义需要国家。而且,自由主义不仅仅需要国家:它需要的是一个强大的国家。这个国家至少必须强大到能够保证习俗与律法的执行,从而有效地抑制强盗原则。在自由主义内部有大国家与小国家的争论,但上述意义上的强国家是没有争论的。一个弱国家必然是无数强盗横行的国家。为了抑制这些强盗,人们往往拥护专制,因为专制者作为一个大强盗毕竟维持了丛林的秩序。自由主义需要的强国家,是一个既能有效地抑制无数小强盗横行霸道,又能够避免大强盗独断专行的强大国家。所以,自由主义既反对一个大强盗(所谓的利维坦)独霸森林的专制法则(类似国家专制),又反对无数小强盗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类似单位专制)。对此也许需要专门的阐述。这里我想请求姚洋先生重视的是,中国民众大多熟知自由主义对专制原则的反对,但许多人还不清楚自由主义对丛林法则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在大众媒体上分清自由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丛林法则、强盗原则的界限,对于我们共同欣赏的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在中国的命运,对于中国的未来,也许是非常重要的。      

国企改制(出售)与法治高级研讨会议程

国企改制(出售)与法治高级研讨会议程

20041226 星期日

 

上午

 

900  会议开始

905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副院长顾士渊教授 致辞

910  胡景北教授 致辞

 

上半场  主持人:费方域  上海交通大学  经济学教授

 

920940  第一场  姚洋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经济学教授

9401000  第二场  秦晖  清华大学  历史学教授  

10001020  第三场  田国强  美国德州A&M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经济学教授

 

10201040  休息,合影留念

 

下半场  主持人:杨建文  上海社会科学院  经济学研究员

 

10401100  第一场  顾功耘  华东政法学院  法学教授

11001120  第二场  胡鸿高  复旦大学  法学教授

11201140  第三场  肖耿  香港大学  经济学副教授

 

1200  午餐

 

下午

 

上半场  主持人:陈宪  上海大学  经济学教授

13301350  第一场  左大培  中国社会科学院  经济学研究员

13501410  第二场  仲大军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经济学研究员

14101430  第三场  韩强  南开大学  哲学教授

14301450  第四场  丁栋虹  复旦大学  管理学教授

 

145015

黄赜林:实际冲击与中国经济波动问题研究

 

实际冲击与中国经济波动问题研究

大纲

 

黄赜林

02秋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生

 

 

 

1、问题的提出

解释经济波动一直是主流经济学研究的核心课题,有关经济波动的研究主要围绕三个问题:一是经济波动的初始根源是什么;二是经济波动的传导机制是什么;三是如何治理经济波动。现代经济学的分析集中体现在对经济波动的解释,传统的凯恩斯模型把经济周期看作是名义变量特别是货币供给出现异常变动的产物,在一般均衡模型中由于系统可以自动向均衡状态调整,名义变量的冲击不会对经济造成持久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改革后中国的产出进行单位根检验,并构建冲击反应函数测量冲击对产出的影响程度,实证研究发现,冲击对中国产生了持久性影响并且影响被放大。由于实际经济周期理论(Real business cycle,简称为RBC与传统凯恩斯模型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产出波动中是否存在较大的持久性分量,因此,研究也表明传统凯恩斯模型对于研究经济波动的可行性值得怀疑(该内容在第三章)。据此,本文试图从实际冲击的角度解释中国的经济波动问题。具体地,本文旨在解释实际冲击特别是技术冲击对中国经济波动有多大这一问题,以RBC理论为基础,寻找能够较好解释实际冲击对中国经济波动影响的RBC模型。

2RBC理论与其它宏观理论的比较

RBC理论的形成是80年代以来宏观经济学最引人注目的发展之一,它为理解经济波动的实质和根源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方法,该理论以新古典增长模型为基础,通过构建随机动态一般均衡模型来解释。它在两个关键的方面与早期理论有所不同。第一,与早期的均衡理论文献相比,RBC模型给予波动的传导机制(即冲击的影响随时间扩散的机制)更多的重视,认为跨期替代(如劳动、消费)尤其是资本形成需要一定时期是经济波动的传导机制。第二,顾名思义,RBC模型强调引起周期波动的冲击根源是实际的而非“货币的”因素。特别是,周期的主要驱动力量被认为是对技术的冲击,而不是在早期的均衡分析中强调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干扰。

相比之下,关于引起波动的冲击的性质,RBC理论的观点更多地反映了它与其他理论的分歧。就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区别两种观点。较为温和的观点认为,从定量的角度看,技术冲击作为经济周期运动的驱动者比货币冲击更为重要;较为激进的观点认为,货币冲击的后果根本是可以忽略的。前一个立场与均衡理论的货币错觉相容,因为两者都没有否定供给冲击的作用。但是,较为激进的实际周期观点—即认为货币冲击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周期波动根源的观点,则明显与大多数其他理论不一致。在这一形式上,实际周期方法向主流宏观经济分析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在本文的讨论中,我们将隐含地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在实际周期假说的温和形式上,因为它更确切地代表实际周期论者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所持的观点。

3、评价标准

RBC模型的评价方法是校准法(Calibration)。所谓的校准法是通过参数的设置生成一些模拟结果(比如变量的周期性和变化幅度),并将模拟结果与经济周期的特征事实相比较的评价方法(即比较两组变量的方差矩阵和相关系数矩阵)。

4、基本RBC模型及其扩展模型

早期实际经济周期模型被称为基本RBC(或标准RBC)模型,其假设前提是完全竞争和理性预期,没有涉及市场失灵、政府干预以及货币冲击等因素,模型只能较好的解释实际经济波动的部分特征事实。因此,基本RBC模型受到经济学家特别是新凯恩斯学派在模型假设和传导机制方面的猛烈抨击。在20世纪8090年代,RBC理论针对质疑和抨击予以回应和扩展,在假设前提、模型结论等方面进行修正和完善,主要从劳动市场、货币市场、政府部门、开放经济以及其它方面对基本RBC模型加以扩展,扩展的RBC模型在假设前提、传导机制及其经验结果都会发生变化,从而使RBC理论趋于成熟。

 

论文大纲

  

第一章    实际经济周期理论文献综述

第一节  实际经济周期理论的发展背景及主要观点

第二节  基本实际经济周期的理论模型及其特征

第三节  基本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扩展

第四节  实际经济周期理论的简短评价

第二章    实际经济周期研究相关的方法

第一节  H-P滤波法(用于产生周期数据)

第二节  线性化一阶条件方法(用于求解模型)

第三节  广义矩估计方法(用于估计方程)

第四节  校准法(用于评价模型)

第三章    中国经济周期中的一些特征事实

第一节  实际冲击与中国产出持久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第二节  改革前后中国经济波动特征的比较分析(从生产率冲击角度分析)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周期波动的特征事实

第四章    基本RBC模型在中国的实证研究(不引入劳动力)

第一节  基本RBC模型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  基本RBC模型的实证检验

第三节  模型模拟的结果分析与比较

第五章    可变劳动RBC模型在中国的实证研究

第一节  可分劳动RBC模型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  可分劳动RBC模型的实证检验

第三节  不可分劳动RBC模型的理论分析

第四节  不可分劳动RBC模型的实证检验

第五节  模型模拟结果的比较分析

第六章    包含政府部门的RBC模型在中国的实证研究

第一节  包含政府部门的RBC模型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  包含政府部门的RBC模型的实证检验

第三节  模型模拟的结果分析与比较

第四节  参数敏感性分析

总结及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