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肖虎:组织薪酬激励

第1章       组织薪酬激励简介

简介

随着信息经济学、激励理论的出现和兴起。对于组织激励问题的研究也逐渐成为组织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

薪酬激励是组织激励的一种重要形式(注:工作自由度(晋升)与资产所有权是另外两种激励方式)。组织激励的对象是员工。激励员工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员工的努力程度;(2)员工的人力资本投资;(3learning。三种激励方式对员工三个方面的影响,构成了组织激励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是其中一部分内容的综述,主要内容涉及薪酬制度对员工努力激励的影响。由于薪酬的变化在科层制中特别明显,所以文章中还研究了晋升所带来的薪酬变化对员工努力的影响。

激励理论、合同理论以及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与组织经济学的发展相辅相成,基础理论的深入得益于应用学科与相关经验研究的全面展开。它们之间更多的时候都交织在一起,因此在行文过程中面临着一个需要选择的问题:是根据激励理论发展的逻辑推进,还是根据企业面临的激励问题展开。

由于文章的主题是应用性的,所以我选择后一种行文思路:根据企业面临的问题展开。但是为了文章的完整性与可读性,当中对相关的理论进行简要论述。企业面临的问题是:在什么条件下,采取什么激励制度?本文研究各种薪酬激励制度使用的条件。目前企业采用的薪酬激励方式主要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年度奖金、期权、佣金、锦标制,以及团队激励。结合激励理论逻辑,我把文章分为六章:第1章对简单介绍组织薪酬激励研究的相关内容;第25章详细介绍各种薪酬制度研究的内容。第2章介绍一种常见的显性激励合约――计件工资制,前提是雇主目标与员工的产出都是可以合同化的。第3章介绍关系激励合约的基础――主观绩效度量,前提是雇主目标模糊,要寻找可以替代指标,涉及哪种替代指标更合适、这些指标是否都可以合同化、不能合同化指标能够使用的理论基础等问题;第4章介绍锦标制。在前面两章里暗含的一个假定:雇主面对一个员工,雇主解决激励问题的信息只能来自于一个员工。但是组织内典型特征是一个雇主面对多个员工,在对单个员工绝对绩效度量成本很高时,可以充分利用其他员工相关信息推断该员工的努力程度,采用相对绩效度量。但是在员工之间工作外部性很强时,锦标制带来激烈的竞争,员工之间的合作难以实现(也是任何个体激励都会带来的问题)。专业化协作与组织在节省交易成本方面的优势,是组织出现的两大条件。缺少任何一方都会使得专业化协作不能成功,即组织不能出现。因此,组织必须在节省交易成本(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是一种代理成本,属于交易成本的一种)与促进合作做出权衡。这就引出了第5章的团队激励。组织引入弱激励(团队激励)来代替强激励,以促进合作。为什么弱激励能够促进合作呢?分别从同事之间的监督与关系激励合约两个角度来考虑。文章的结尾,第6章主要对与各种薪酬制度相关的经验研究作简单的阐述。

 

第2章       计件工资制

 

     本章分4节。第1节考察计件工资制的定义;第2节分析计件工资制短期(一期)合同(静态),计件工资制解决信息问题的能力(道德风险解决,以及线性薪酬最优的条件,员工能力的甄别);第3节分析计件工资制在长期劳动合同时所面临的问题(承诺的重要性);第4节分析外部市场对计件工资制有效性的影响(外部劳动力市场与产品市场)。

 

2.1   计件工资制的定义

 

2.2   静态模型(解决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的模型

2.2.1 Holmstrom1979)模型与Holmstrom & Milgrom(1987)模型(从解决道德风险方面考虑计件工资制,并且进一步发展出计件工资制最优时的条件)

2.2.2另外一种是采用效率工资制Stiglitz()(对经典模型约束的一种修正),Macleod and Malcomson (1998)“Motivation and Markets”。市场对效率工资和根据产出支付的选择。

2.2.3 Lazear(1986b)模型(解决逆向选择问题,能力类型的甄别)

 

2.3 动态模型――组织内长期劳动合同

Gibbons1987)模型,考虑工作难度是私人信息时的2期模型,会导致所有的薪酬计划无效率。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承诺),假设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能力(这为承诺的可信性提供了保障)

 

2.4   动态模型――市场的制约(市场约束――一种特殊关系合约对计件工资制的影响)

2.4.1 Kanemoto and Macleod(1992)模型考虑了二手工人市场(一种外部劳动力市场)对计件工资制的影响。

2.4.2Carmichael & Macleod2000)模型考虑了产品市场对承诺可信性的影响。

 

 

3 主观绩效度量与关系激励合约

在第2章里,我们是假设雇主目标清晰,且目标可以客观度量。这就意味着雇主目标可以写进合同的,并且可以由法庭保证实施的。但是,现实中的组织未必都有明确的目标,如:政府、非赢利机构等,即使那些大型股份公司,由于公司价值波动太大而难以作为产出指标。因此,用其他的绩效度量指标来替代。这些绩效度量指标主要分为两类:(1)客观绩效度量指标(可以合同化的,)、(2)主观绩效度量指标(不可以合同化,因为第三方无法证实的合同:引出一个理论问题――为什么可以存在)。本章分为5节。第1节分析替代性的绩效度量指标好坏的标准;第2节研究主观绩效度量可行的理论基础――重复博弈;分析信息对称时的关系激励合约;第3节分析信息不对称时的关系激励合约;第4节分析一种特殊的关系激励合约――职业生涯考虑;第5节分析主观绩效度量可能带来的问题。

 

3.1   绩效度量指标(采用其他绩效度量指标的不得已,以及带来的问题:激励的不是委托人想要的,或者是激励了委托人想要的一部分。)

3.1.1 George P. Baker (1992) “incentive contracts and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George P. Baker (2002) “Distortion and risk in an optimal incentive contract”

3.1.2 Holmstrom and Milgrom1991 “Multitask principal-agent analyses: incentive contracts $ asset ownership and job design”

 

3.2   主观绩效度量与重复博弈(信息对称时的关系合约)

3.2.1 Bull1987and Dilip Abreu et al.(1990) and Drew Fudenberg(1994)

3.2.2 George P. Baker $ Robert Gibbons $ Kevin J. Murphy(1994) “Subjective performance measures in optimal incentive contracts”.

3.2.3 B.Douglas Bernheim and Michael D.Whinston(1998) “incomplete contracts and strategic ambiguity”

3.3   主观绩效度量与关系合约――信息不对称时的关系契约(也可以成为自执行合约或是隐性合约。关系合约是一种法律术语。隐性合约是与显性合约对称的一种称呼,但是Baker Gibbons and Murphy认为隐性合约的称呼会使人认为这些合约是模糊不清的,事实上并非如此,所以他们采用关系合约的称呼。本文也采用这种称呼)

Jonathan Levin(2002) “relational incentive contracts”

3.4   职业生涯考虑――一种特殊的关系契约(市场约束)

Fama(1980)

Holmstrom(1982)

Gibbons and Murphy(1992)

3.5   主观绩效度量带来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很多种办法:一种办法是组织设计,见Paul R. Milgrom1988 “employment contracts $ influence activities $ and efficient organization”.

Canice Prendergast and Robert H. Topel “Favoritism in organization”

 

4 锦标制

 

Gibbs and Hendricks 1996分析认为在同一岗位级别上,基于业绩的工资差异很小;而当工作级别不同,工资差异很大。工资的大变动一般都伴随着晋升。Lezear and Rosen 1981)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员工努力是为了获得更好的位置(工资更高)。这个位置的报酬是固定的,几个员工共同竞争这些位置――锦标制。相关的经济学研究主要考察,通过锦标制晋升的激励效应。本章分为5节。第1节分析锦标制的理论基础――相对绩效评估;第2节分析锦标制解决道德风险的能力;第3节分析锦标制在处理逆选择问题方面的能力;第4节锦标制在长期劳动合同中有承诺的作用;第5节分析锦标制可能带来的问题;

 

4.1   静态模型

Holmstrom19791982a)提出充分统计量的一个重要应用是相对绩效评估。其发挥作用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相对绩效评估很普遍,其中以奖励(即:晋升)的形式最为常见。

4.2一种解释:(解决道德风险)

Lazear and Rosen1981

Green and Stokey1983

Nalebuff and Stiglitz1983

Rosen1986)认为,随着雇员职位上升,收益的百分率增加,因为赢的一方的收入不仅仅是这一等级的胜者的奖励。还包括可能继续升职带来的收益,因此,收入与组织层次有凸的关系,然而,最后一层(CEO)没有继续升职的可能,所以需要其他额外的奖励。

4.3另一种解释:甄别工人类型

4.3.1 Rosen1982)分析了一个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如何把员工配置到不同的位置,并且各自支付工资。这样的配置决策暗含着晋升也有激励效应。

4.3.2 Knoeber and Thurman(1994)进一步考虑了雇员的能力,人数从2人到多人,(涉及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问题)

4.4   长期劳动合同中承诺作用

从动态角度上看,锦标制为委托人提供了一种支付薪酬的承诺。

Carmichael1984

Malcomson1984a

Bhattacharya1983

4.5 锦标制带来的相关问题

竞争过于激烈,合作减少,甚至出现同事之间的互相诋毁。

Holmstrom and Milgrom(1990)

Itoh19921993

Lazear(1989)认为,在外部性很强的工作中(即使个人工作度量没有问题??),基于个体产出的薪酬是不合适的,导致团队个体之间过于激烈的竞争,甚至会出现“sabotage” Kong-Pin Chen(2003)Milgrom1988),Milgrom and Roberts(1988)Prendergast and Topel(1996))。

 

解决问题的思路――构成下一章的主要内容

 

5 基于团体产出的薪酬

    本章首先分析团队面临的道德风险(构成第1节内容),以及逆选择问题(构成第2节内容)。解决团队面临问题的一个出路就是团队激励。为什么团队激励能够促进合作(构成第34节内容)?

5.1   团队道德风险(搭便车)

Groves(1976)

Alchian and Harold Demsetz1972):解决搭便车问题,专门有人监督(并且通过赋予监督者以权利束,让监督者有激励监督)。

Holmstrom1982)委托人并不一定要监督。委托人可以起到一种打破预算平衡的作用,也同样可以解决搭便车问题。

5.2 多个代理人的逆选择模型

John McMillan1991: “optimal contracts for team

胡景北:中国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立法问题

中国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立法问题

 

胡景北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

 

 

1.导言

 

中国国有企业的非国有化过程,如果从1984年原北京天桥百货公司首先向私人公开发行股票算起,到今年(2004年)已经延续了整整20年。1986年国务院发布文件,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商业、服务业企业可以拍卖或折股出售,打开了国有企业直接出售的非国有化道路之门。从此以后,尤其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中国经济改革进入了以国有企业非国有化为主要内容的阶段。今天,中国大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已经完成了非国有化的主要工作,一半左右大型国有企业也完成了初次上市这个非国有化的重要阶段。据非官方资料,国有中小型企业已经有85%以上实现了非国有化。在2903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骨干企业中,已有1464家改制为多元股东的公司制企业,改制面达50.4%(赵晓辉,《我国大型国企半数已改制》,www.drcnet.com,200412月)。因此,我们大概可以说,中国国有企业的非国有化进程至少已经走完了一半。假如考虑到中国总要有一部分国有企业既不直接出售、也不上市,其百分之百的所有权继续保持在国家手中,那么,我们的非国有化进程已经走完一半的估计应当是很保守的。

 

2002年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企分开…”。可惜的是,2002年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尽管发布了许多关于国有资产尤其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条例、通知、意见,但十六大提出的“要制定法律法规”的任务,却还没有实现。如果考虑到国企管理的重要任务是管理国企产权向私人的转让即非国有化,考虑到多年来国企非国有化的巨大进展和缺乏规范,十六大提出的任务无疑是摆在中国面前尤其是摆在中国学者面前的迫切任务。

 

2.国企非国有化改制立法的必要性

 

从法理上观察,国企非国有化改制需要立法,几乎是无需解释的。世界差不多所有国家在国有企业大规模非国有化改制时,都首先制定法律。许多国家在大型国有企业非国有化改制时,甚至针对一个一个企业的特点专门制定具体法律。其实,不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变更需要法律来规范,就是私有产权或者社区产权的重大变更,也都需要立法来昭示和规范。为人熟知的英国工业化时期的圈地运动曾经被人用“羊吃人”来诟病,但很少有人了解圈地运动的规范和有序。这里,我想从上海市中学历史教科书中摘录一段话,说明英国圈地运动的规范性:

 

“在18世纪60年代前,英国议会通过了208项圈地法令,圈占土地31万英亩。以后发展得更快,从1760年到1844年,通过了3800多个圈地法案,圈占土地达700万英亩以上。经过这样大规模的圈地,英国的小农制在18世纪中期就被消灭了。”(高级中学课本(试用本),历史(上册),第88页)

 

中学教材传播的多是官方观点,所以,英国圈地运动的规范和有序,应当是个事实。当然,我们也知道,尽管马克思和其他许多人从道德上谴责圈地运动,但英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次严重的事件,要求重新处理圈地运动;圈地运动本身也没有出现过严重的反复。显然,对于圈地运动后实现的土地所有制的长期稳定,圈地运动本身的规范化是重要因素。

 

中国目前出现的反对立法规范国企非国有化的意见,不是从法理上、从国有企业产权变更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原则上提出的。相反,这样的意见主要出自于对现实的考虑:

 

1.如果提出非国有化立法,就会有利益集团出来反对,那么非国有化本身就实行不了。

 

2.如果提出非国有化立法,许多企业就不愿意非国有化。因为一些调查发现,如果企业改制时不卖给经理,这些经理就不肯改制。而任何非国有化立法,都不可能规定把企业无条件地卖给现任经理。

 

3.非国有化立法耗时费事,赶不上国企非国有化进程。

 

4.如果立法,便可能用这个法来追溯已经完成或部分完成的非国有化,便可能造成秋后算帐式的清算。

 

       这些反对意见都值得认真考虑。但经过这样的考虑,我仍然不同意它们。对第一条意见,我的看法是,坚持计划经济意识形态的利益集团不是不了解中国正在展开的大规模国企非国有化改制。但很显然,迄今为止他们的反对对非国有化进程没有起到严重的阻碍作用。国企非国有化进程现在已经走了一半以上,它的大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清楚,此时,这个利益集团更难阻止非国有化趋势。万一他们还能够阻止的话,那么,即使中国不立法规范,他们也会阻止非国有化的。这里要看到的是,如果在十年前,国企非国有化刚刚上路,还带有试验性质和对这个利益集团反对的担心,第一条意见还有一定说服力,那么,在2004年,国企非国有化已经完成了一半以上,非国有化已经全面推开,第一条意见就完全失去了意义。我们应当相信,非国有化不是那么弱不禁风的过程,不是那些坚持计划经济意识形态的利益集团可以随便扭转的。

 

对第二条意见我要说的是,非国有化立法恰恰要避免把国企仅仅卖给现任经理的做法。正是立法能够向那些经理清楚地表明这一点,从而彻底打破他们对自卖自买的预期。一旦这个预期被打破,他们对自己管理下的国企的改制也就不会那么反对了。其实,中国国企非国有化进程被扭转的最大危险,不是那些坚持传统意识形态的利益集团的反对,而正是这些经理们的自卖自买。所以,中国一定要通过立法消除这样的危险。

 

针对第三条反对意见,我相信,非国有化立法是可以迅速完成的。第一,国企直接出售和上市的相关法律在比如香港地区已经很完整。大规模非国有化的法律在英、德等西方国家、在前苏联和东欧转型国家也都很完整,都可以借鉴。第二,中国近二十年来的非国有化过程已经积累了大量经验。政府部门也发布了大量条例和行政法规。拟议中的立法可用这些行政条例为基础,因此仅仅就非国有化而言,立法并不是那么耗时费事的。

 

第四条意见反映了人们对检查过去非国有化过程的担心。可是,这种担心和我们现在提出的非国有化立法并无关系。新的立法可以从它生效时开始实行,并不一定需要追溯立法前非国有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问题。但是,过去非国有化过程中的问题,主要不是它们是否符合拟议中的非国有化立法,而是它们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行政条例与相关的民法、商法。因此,是否对过去非国有化过程加以检查,本质上和拟议中的非国有化立法无关。此外,对违反当时规则的清算至少不应当完全否定,因为没有这样的清算,法治是无法建立的。可是,即使中国不实行非国有化立法,过去非国有化中的严重腐败和监守自盗国有资产的现象,至少可能部分地被清算。所以,对清算的担心不但不应该成为反对非国有化立法的理由,而且应当成为支持该立法的理由,因为立法正是为立法之后的非国有化不致于被清算提供了一种保障。如果我们假设2005年中国能够像十六大要求的那样制订出起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或者至少制订出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法律,那么,2005年及以后开展的非国有化遭到清算的可能性将大大减少,2005年以前的非国有化虽然可能遭到部分清算,但大规模清算的可能性也将大大减少,因此,中国通过非国有化建立起来的私有经济制度的稳定性将会大大提高。

 

3.国企非国有化改制立法的可行性

 

       在当前的形势下,中国的非国有化立法是可行的。对此的理由主要有:

1.中国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国企非国有化经验。我们常常看到国企非国有化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和自卖自买现象,但我们也需要看到国企非国有化的一些成功例子。无论上市还是直接出售,中国已经有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根据这些经验,中国在非国有化立法中,有能力对外国经验选择性的加以应用。

2.中国已经形成了大量以政府条例表现出来的非国有化规章制度。根据我们的初步研究,中国在这方面的政府文件,在最近二十年来大体上以指数级数增加。在以下问题上,中国政府实际上都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则:

――关于交易标的:哪些国企可以、哪些国企不可以出售、那些国企限制出售

――关于交易主体:国企出售受让方、出让方的要求和限制,外商参与的要求

――关于交易审批:审批手续、职工代表大会的权限

――关于交易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的功能、设立产权交易机构的条件

――关于交易程序:交易的主要方式、主要环节;拟出售国企的评估。土地转让价的确定、评估价与底价、交易价的关系、债权债务处理、价款支付、产权交接

――关于职工安置:职工身份转换、社会保险的安排、退休职工的处理

――关于交易收入:国企交易收入的性质界定,如何收取这些收入,如何使用这些收入

――关于非国有化后企业的登记:工商登记、财政税务问题

      

       中国政府这些年来发布的这些规则,尽过讨论和修改,可以大量地用到拟议中的非国有化法律内。这将大大地有利于非国有化法的制订和实施。

 

3.中国国企非国有化立法的一个问题,是中国用法律方式正式承认中国存在着国企的非国有化的现象。如果没有这样的社会现象,自然也就不需要法律来规范它。所以,中国国企非国有化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向国民公开昭示中国部分国企非国有化的事实。但由于这一点已经成为多年来的事实,由于中国国企非国有化的进程已经完成了一半以上,由于大量国民、尤其是能动性很强的国民已经认可国企非国有化,因此,中国政府向国民昭示国企非国有化的时机已经成熟。继续拖延昭示,对政府、对整个国企非国有化进程不但无益,而且变得有害,并有损于政府的威信、降低政府的执政能力。

 

4.中国政府在两年前的十六大上已经提出了制订国有资产法律的要求,因此从政府行为上说,立法具有可行性。制订国企非国有化法律,显然比制订一般性的国有资产法更为可行。这不但是因为国企非国有化是当前中国经济的重大现象,而且也是因为国企非国有化法,比如我曾经提出的《国有企业出售法》,不需要涉及对国有资产的一般规定,不需要涉及国有资产或国有企业在全国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性质、功能等问题。国企非国有法规范的,是国有企业引入部分或者全部私有产权的现象。这样的现象比较容易定义,也比较容易立法。相比之下,一般的国有资产法或者国有企业法由于牵涉的面很宽,立法难度很大,同时由于当前人们对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整体功能、性质等看法还很难达成共识,由于这样的共识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过于密切,因此目前制订一般的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法律的时机并没有成熟。

 

5.公众对国企非国有化改制问题的情绪非常强烈,以至于使人担忧。但是,由于非国有化改制缺乏明确的规范,由于改制中确实出现了许多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公众的情绪又需要和能够理解。在这样的公众情绪面前,中国不失时机地制订国企非国有化立法,正好顺应了公众的要求,缓解公众的不满情绪。因此,迅速制订国企非国有化法,同样具有社会心理上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我认为中国制订比如《国有企业出售法》、《国有企业上市法》不但非常必要、非常迫切,而且非常可能。作为关心中国命运的学者,我们希望中国建立起长治久安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希望中国社会和经济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但要实现这两个希望,中国现在的非国有化过程必须规范,而且必须在法律层次上加以规范。


 

附:

胡景北:尽快制订国有企业出售法(写于2004913日)

 

 

  朗咸平最近发表的关于中国大陆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的资产流失的案例研究,至少揭示了一个事实,就是中国私有化过程中严重的不规范现象。我们知道,中国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需要建立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而在原计划经济时代公有资产、国有资产一统天下的背景下,中国经济转轨的任务之一,便是把很大一部分国有生产资料转变为私有生产资料。因此,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出现的私有化现象,在中国经济转轨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形成为现在的私有化趋势以致于私有化大潮。如果说在私有化初期,也就是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不规范现象,还可以说带有试验的性质,还更多地是为规范而获得经验,那么,90年代后期以来,私有化成为趋势,各地方各地区争先恐后地搞私有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继续不对私有化过程加以法律规范,中国就不但不可避免地导致国有资产的实际流失和国有企业改制的混乱,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社会造成政府听任国有资产流失的恶劣印象。

  中国现在已经处于国有企业大规模私有化的状态,但由于缺乏规范,目前的私有化状况可以用三个词来形容,就是无名、无法、无序。

  无名,中国媒体至今不愿意面对中国的私有化趋势,这就使得中国的私有化师出无名。媒体用不伦不类的民营化来替代,而这又使得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极左派有了口实,从而增加了私有化的困难以及现在的私有化被推翻的危险。

袁鲲:基于等价鞅理论的信用风险定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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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景北教授简历

姓名: 胡景北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53年3月

出生地点: 江苏省

职业: 高校教师

专业: 经济学

电子信箱:jingbeihu#yahoo.com(#换成@)

   
从…年…月
从…年…月
事 项
1959.09
1965.08
小学生
先后在南京市白下区科巷小学、江浦县桥林小学、南京市白下区五老村小学就读
1965.09
1968.12
中学生
南京市第九中学正常就学时间:1965年9月至1966年5月
1968.12
1977.05
插队知识青年
江苏省句容县宝华人民公社凤塘大队建华生产队
(现江苏省句容市宝华乡凤塘村建华生产组)
插队后期,先后任生产队仓库保管员、记工员、现金保管员
1977.05
1978.09
待业知识青年
(因高度近视从农村回到城市)
南京市白下区五老村居民委员会从事各种临时性工作
1978.10
1982.01
大学生
南京大学经济学系
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士论文:略论服务业资本
因学分修完而提前半年毕业
期间任经济学系学生刊物”经济初探””第一期主编
1982.02
1984.08
硕士研究生
北京大学经济学系西方经济学专业
导师:陈岱孙、胡代光、厉以宁、杜度、范家骧诸先生,并由胡代光先生具体指导论文
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硕士论文:斯拉法、斯蒂德曼和劳动价值论
期间任北京大学研究生刊物””北大研究生论文集””第一期主编
1984.09
2004.09

教师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系(2000年起改为经济学院)
其中:
  1984.9-1987.5 任助教
  1987.6-1997.5 任讲师
  1997.6-2004.9 任正教授
讲授的课程有:
  西方经济学
  西方微观经济学
  西方宏观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流派
  政治经济学 (资本主义部分、社会主义部分)
  发展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专题
  高级微观经济学 等
其中:
  1989.01-1997.04在德国进修和攻读博士学位
  期间:1989.01-1989.03 在歌德学院
     (Iserlohn市)学习德语
     1989.04-1990.08在波恩大学
     (Bonn市)进修
     1990.09-1997.04德国科隆大学(Koeln)
     经济和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导师:Christian C. von Weizsaecker
     获得经济学和社会科学博士学位
     博士论文: 中国和德国金融统计的比较研究及中国金融统计向德国金融统计模式的转换
   2003.06-2004-06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1993.04
德国联邦政府外交部外语处编外译员
1999.09
教师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
德国科学基金会联合会基金教授
德国德意志银行基金教授

管毅平:利他行为可否理性,如何理性?

 

利他行为可否理性,如何理性?

—— 一个经济学视角的解说与建构

 

管毅平

(上海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 经济与金融系,200052

[email protected] /  www.21topic.com / 论坛 / 管毅平教授专栏)

 

一、“斯密问题”在当代的延展: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前人对于理性假设的解释难以令人满意。

2. 社会科学的发展,要求有一个兼容性尽可能好的行为人基本假设。而现状是,各个学科各搞一套。经济学的新古典理性假设,相对而言好一些,但是也有其问题,应该而且可能改进得好一些。

二、利他行为可否理性,取决于理性的定义

从经济学视角,结合文献综述和推论,粗线条地给出我对于理性的理解性建构。

有必要区分行为人的动机、过程和结果。在此基础上建构的适合于社会科学分析基础的理性假说的要义是:行为人具有唯一的利己行为动机,行为人不可能也不必要有并存而且对立的两种行为动机。行为人的最大化自身效用的动机,有贯彻决策过程直到实施结果始终的趋势,其指向不变,无论外部环境(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转化为信息约束)条件怎样变动,行为人都会在约束条件下尽可能调整自己的行为,以期决策和结果与初始动机目标的偏差最小化。如此,造成“有限理性”或者非理性行为的原因和条件,被分解在最大化效用动机假设和信息不完备或者不对称两条假设之中。

作为心理动机的行为人最大化自身效用,即在现实条件约束下追求自己做事结果最优的利己心。这里的效用的意蕴,不仅是物质的,而且是精神的;可以是利己的,也可以是利他的,总之是全方位的社会中行为人的可能偏好。

三、理性的利他行为:分析的关键

标准的经济行为人理性假设最易遭受批评和最薄弱的两个基本环节:1. 对于利他行为的解释力疲弱,例如难于象分析家庭成员之间的利他行为一样来分析非亲缘相关者之间的利他行为。2. 无法令人信服地解释行为人偏好的多样性,例如难以应对来自社会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质疑——现实人的动机和行为是多样化的,仅仅以一个最大化效用的行为假设,不足以解释纷繁复杂的人类经济行为,更不用说人类的其他行为了。

西蒙较为晚近的文章(Simon1993)认为,人类的有限理性和可教导性刻画了人群中利他行为出现的特征。从演化的视角看,有限理性意味着信息的不完备,人类由此具有“可教导性(docility)”,即人们通过社会各种渠道获得信息(他人的建议、说服、介绍等等)来增强生存适应性的倾向。利他行为,就是社会说服可教导的个人采取的一种选择性行动。

问题是,如果不从利己动机出发推论,互惠何以立基?公正何以建基?反过来,从利他动机出发推论,还有必要互惠和公正么?利他者的无私给予和奉献,意味着只有单向的惠人,无需交换的惠己,如此单向的执着,哪里还有公正插足的余地?所以,可能的逻辑是,互惠和公正只是偏好,这些偏好很难不受到深层利己动机的驱策。

四、理性行为人的动机、偏好、行为与效用函数的建构

由上述分析,可以形成一个关于理性行为人动机、偏好及其行为假设的一般性命题

利己行为,是行为人在约束条件下满足他自己的利己偏好的最大化行为。

利他行为,是行为人在约束条件下满足他自己的利他偏好的最大化行为。

因此,无论行为人的利己行为与利他行为都源自唯一不变的利己动机。

       下面的图示 $ 简要地表达了行为人有约束的最大化行为的传递调适次序:

 

 

利己偏好

 

 

 

         ……

 

 

   

         ……

 

 

利己动机

偏好    复合偏好

行为实施过程

获得效用

 做出决策:在约束条件下选择偏好因子并排序

         ……

         ……

利他偏好

依据约束条件,调适动机与偏好(目标)的偏差,求最大化效用

达成约束下的

效用最大化结果

 

1.      

为邹恒甫扼腕

“夜话”2007年第11

 

2007年6月13日

 

为邹恒甫扼腕

    邹恒甫和张维迎都是国内著名经济学家。邹恒甫在国内办学,普及与提高国内的经济学教育水平,其功当有公论。张维迎在国内企业改革问题上观点鲜明,国企改革走到今天这一步无论成功与否、评价如何,就理论解释与政策建言而论,张维迎自有其地位。邹恒甫与张维迎又都供职于北京大学光华学院,那里的经济学、管理学教学改革曾得力于两人。我与邹恒甫对马克思经济学的观点有所不同,与张维迎对国有企业私有化方式的看法差异很大,但我尊重这两位国内难以多得的学者。我也曾耳闻他们的矛盾。尤其邹恒甫口无遮挡,常评论国内经济学界名人包括张维迎,贬远多于褒。按国内惯例这是对被评者的大不敬,但由于他一扫国内官话评人必褒的庸俗风气,却也令大众耳目一新。

    然而,邹恒甫近日公开发表的致中国教育部部长周济的信,走得过远,不仅无助于驱逐庸俗风气,反会助长庸俗风气。邹恒甫信的起因,是作为光华学院院长的张维迎解除了邹在光华学院的职位。作为局外人,我不知道光华学院的教授聘任和解聘制度,不明了光华学院解聘邹恒甫是否合乎程序,不清楚邹恒甫是否在光华学院甚而北大内部提出了申诉。邹恒甫给周济部长的公开信,本来应当告诉部长从而也告诉我们这些情况,并特别说明自己的解职如何地不符合程序或者——如果符合现有程序的话——现有程序是如何地不合理不合法,以及自己的申辩请求在光华学院与北大如何地受到冷遇,以至于只好向教育部申诉。可惜的是,我在邹恒甫的信里没有读到这样的内容!

    假如邹恒甫真的在光华学院受到了不符合程序或者符合程序但程序规则是“恶法”的冤屈,邹恒甫做的应当是申诉程序或申诉正义,通过自己的冤屈揭示出光华学院无程序或“恶法”的荒唐,从而要求建立程序与正当规则并依法治院,在这个过程中同时平反自己的冤屈。在全世界,程序和正当规则的建立,最初几乎都是因为个别人的冤屈清楚地暴露了原有状态的黑暗面,才使新程序与规则的建立成为多数人的共识。中国遣返规则的改变就是因为孙志刚因之而死,让公众无法继续忍受原有规则。当然,在从上到下层层专制的中国更多出现的是被冤屈者躲到一边默默地舔去自己伤口的血。可邹恒甫已经在美国生活了二十多年,他现在依然在美国有职位,因此第一他应当明白民主是怎么一回事,明白美国大学内部权力制衡与民主决策的机制;第二他应当有底气反抗他遭受的单位专制(如果光华学院也是单位专制的话);第三他应当清楚他反抗的方向是彻底消除单位专制,在光华学院建立新的管理制度,而不是仅仅为自己伸冤。可惜的是,我在邹恒甫的信里也没有读到这样的字句!

    相反,我在邹恒甫信中读到的是张维迎人格的道义批评。我不了解张维迎的人格。但对我来说重要的是,平反“冤屈”,邹恒甫需要的不是道义诉求,而是民主与法治;是消除单位专制,而不是换一个好人来专制。张维迎是不是好人并不重要。比如,每一个人都有权力希望自己担任院长,都有权力为自己的当选拉票。在中国,敢于表示自己要当院长、校长、省长、总理并为此拉票的人是太少而不是太多了。现在,中共的政治局委员开始了差额选举,差额必然导致拉票。所以,我们实在不必把拉票视为坏人做的坏事。同样,我们也不应当注重某个“长”是否好人,我们应当注重的是某个“长”是否依法办事以及法律规则的质量。以好人自居的人,被大众认为是好人的人,所干的坏事常常超过坏人干的坏事。世界上最严重的坏事差不多都是在好人专制下干的,因为好人更容易丧失敬畏之感,公众也更认为无需用法治约束好人。邹恒甫在民主国家待了二十几年,明白中国和美国大学教授管理制度的“天壤之别”(邹恒甫信中用词),他也应当理解这种天壤之别的原因之一是美国人彻底抛弃了中国儒家的“好人专制”观念,应当明白制度建设是保护每一个人同时也是保护他本人的最有效方式。可惜的是,我在邹恒甫的信中亦没有读到这样的意思!

    将近两年前,我就邹恒甫的武汉大学高级研究中心(IAS)的变故写过一篇短文《邹恒甫应当说话》(www.hujingbei.net/shuangzhouiyehua/ Yehua2005No06.doc)。在那里,我曾经说:“历史其实就在我们面前展开。今天我们的所为就是明天后人评论的历史。如果邹恒甫不说话,那么,二十年后重新回顾,我相信后人不但为IAS的关闭扼腕,后人还会为邹恒甫的无作为扼腕。而且,二十年后,时过境迁,后人重视的将不是IAS,而是在这个事件中各个人的人格,尤其是好人的人格缺陷。邹恒甫读书极多,他应当认识到自己不该让历史遗憾。”可邹恒甫近日给周济部长的公开信,却令我现在便扼腕长叹,并为他写下这第二篇短文。

胡景北:城乡矛盾和发展经济学

 

城乡矛盾和发展经济学

 

 

胡景北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

2006519

 

 

 


 

 

 

一、        从贫困到富裕与从乡村到城市

二、        城乡矛盾

三、        没有城乡矛盾的情形

四、        城乡矛盾的原因

五、        现有经济学理论的不足

六、        发展经济学的任务


一、从贫困到富裕与从乡村到城市

一个国家或者经济体系可能有许多方式从贫困走向富裕

农业社会:  新的作物:如马铃薯、烟草等

新的土地:闯关东

人口减少:湖广填四川

     

只有工业革命创造了普遍富裕的可能性。

工业革命创造了普遍富裕的技术条件,同时又改变了人类存在的自然面貌和社会面貌。

自然面貌方面最显著的便是城市的崛起,

社会面貌方面是人口向城市的集中。

 

造成这两者的共同原因,是工业的工厂化生产。

 

城市的高生产率和高的生活水平,就与农业社会形成鲜明对比。

乡村成了贫困的代名词,城市成了富裕的代名词,

从贫困到富裕,对个人来说,成了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问题,

对国家来说,同样成了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过程。

贫困到富裕可以视为城市化的过程。

      我的观察视角:移民过程――人口向城市的转移

二、    城乡矛盾

有了城市,就有了城乡关系和城乡矛盾。

在农业社会,社会阶级可以是

自耕农 国家贵族阶级

佃农 地主

农奴 封建庄园主

      等等。

      有了工业,便出现

      工人阶级  资产阶级

      后两个阶级又组成常说的市民

      假定不考虑国家统治阶级,则有自耕农、工人、资本家三大阶级。

      资本家与工人:互相依靠互相矛盾

  

资本家与农民:互相依靠互相矛盾

(新增工人靠农民,但希望农民工资要价低、农产品价格低;

农民移民靠资本家投资,希望工资高、农产品价格高)

 

工人与农民:互相依靠互相矛盾

   (都希望在面对资本家时工资高

但双方争夺就业

工人希望农产品价格低,农民希望高)

      城乡矛盾是三大阶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矛盾,具体表现农民试图成为市民,市民阻止农民成为市民

     

      农民要求通过市民化实现富裕,但市民在追求自身富裕的同时却阻止农民的市民化。

      这就是城乡矛盾的实质。

      这也就是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

 

为什么主要矛盾:

农民是人口的大多数。农民富裕是国家富裕的必要条件。

农民富裕的必要条件是大多数农民转变为市民;

但是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却延缓了市民自身富裕的进程,因此市民将阻止农民转变为市民,从而造就了城乡矛盾或者农民和市民的矛盾。

 

市民又可以分为两个阶级:资产阶级(雇主和经理阶级)和工人阶级。市民的主体是工人阶级

所以,农民和市民的矛盾又特别地表现为农民和工人两大阶级的矛盾。

 

      一位印度经济学家的观点

      注意:城乡矛盾不是自然或者技术矛盾,而是社会矛盾


 

三、没有城乡矛盾的情形

 

      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城乡矛盾,城市不发展

 

      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城乡一体化

 

      欧美早期发展过程:基本不存在

      这三大阶级的关系,在早期并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城乡矛盾。

      这里的主要原因,一是早期的欧洲农民不愿意去工业,因为那时工业比农业更苦,而且更没有保障,二是早期的城市不发展,电、自来水都还没有,城市生活没有明显地比乡村好,三是宗教、风俗对农村、农民和传统的强调。

      所以,西方国家的城市化是逐步的。另一方面,城市对农民始终是开放的,没有城市人和农村人的特权区别

 

      前苏联、东欧集权经济发展过程:基本不存在,

由于战争等因素,那里没有出现劳动力过剩的特别严重问题,农民转移顺利,城乡之间居民没有身份区别,城乡矛盾不大。

     

 

 

四、城乡矛盾的原因

 

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纪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城乡矛盾,中国也存在着严重的城乡矛盾。为什么?

《中国近代经济增长的周期波动》讨论纪要

同济大学 中德学院 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教研室 双周研讨会纪要

2003923

中国近代经济增长的周期波动

 

2003923日,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教研室召开研讨会,邀请了南开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玉茹。王教授是国内有名的中国经济史专家,她在本次研讨会上报告了她对中国近代经济增长周期的研究。

首先,王教授讨论了她对中国“近代经济”的时间界定。她认为近代经济应当以洋务运动为起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的成立为终点。虽然西方资本主义在19世纪中期开始进入中国,但中国传统经济起初没有受到触动,资本主义经济尤其是以工厂形式组织起来的经济形式没有出现。这种经济形式直到19世纪80年代才开始具有重要性,中国经济才开始出现现代经济增长的某些特征。王教授将19世纪80年代以后的中国近代经济发展分为如下三个周期:

第一个周期:1887年-1914年。这一周期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是洋务运动和大量外国资本的输入。洋务运动本身也经历了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商办的发展阶段。由于经营管理的不善,政府主导的洋务运动兴起快,衰落也快,因此经济在增长了一段时间后便放缓下来。

第二个周期:1914年-1936年。在这一时期的经济增长发展中,国内私人资本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又称为私人资本阶段。1914年以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外国资本在中国的投资呈绝对下降趋势,但已经有了初步积累的中国私人资本出现了投资高潮。北洋政府尤其是民国政府成立后,建立了各种协调经济发展的政府机构,颁布了很多法律法规,这对当时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大作用。这些法律与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颁布的法规基本相似。这些法律的颁布又刺激了新的投资。当然,在这一阶段,经济增长也出现过波动,这主要是由军阀混战造成的。这一个周期的后期,由于世界经济危机,中国出现了通货紧缩。

第三个周期:1936年至1949年。由于战争,这一时期中国的经济发展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王教授指出,在第一和第二个周期中对经济增长起作用的因素主要是投资的增长,管理方法的改进、政府的政策促进(激励革新、资助参加世界展览会等)、中国当时相对稳定的政局。

王教授在周期研究中主要采用了两个测度指标:人口和国民收入。相对于当时世界上其他国家,中国在进入近代经济增长之前,人口增长速度是快的。当时中国人口处于加速增长的状态。虽然与现在的情况相比,当时的人口增长速度不是很快。但由于当时中国经济发展仍然是一种传统的模式,没有出现技术革新,经济结构也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人口的加速增长使得中国在进入近代经济发展之前已经背上了沉重的人口包袱。王教授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测度指标国民收入。由于近代中国缺乏对国民收入的统计,现在所能利用的数据仅仅是对若干年份的估计数,无法形成时间序列。但近代中国有比较系统的物价统计与海关进出口统计。在研究中国近代经济的周期波动时,王教授主要采用的是物价指数,同时辅之以海关统计,以及若干学者关于国民收入的不同估计。王教授并指出在测度指标的选取中存在着许多缺陷,因此必须慎重。

与会者对王教授的研究提出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形态对经济发展有哪些影响?是否可以认为只要社会稳定就有经济的发展?

王教授认为对于经济发展,仅仅社会稳定还是不够的,还要有新的生产力的出现。至于社会形态,对中国在近代经济增长之前的社会形态的性质,是否封建社会,学术界争论很大。

2.对近代经济增长的周期研究有什么现实的意义?是否可以根据研究在经济发展低谷的时候采取一些措施?

王教授指出对后发展国家来讲,政府行为是很重要的。王教授通过比较日本的明治维新和中国的洋务运动,对这个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发生在同一时期。但中国的洋务运动是自下而上、被迫进行的,而日本的明治维新是自上而下、主动实施的。当时日本政府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建立了基本适应经济增长的法律制度,对日本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明治维新之后,日本经济的增长速度很快。但是中国在洋务运动之后,整个经济状况仍然没有很大的改观。

3.当时中国农村出现了劳动力过剩的现象,对于剩余的劳动力是如何吸纳的?政府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吸纳这部分劳动力?劳动力剩余的出现是否会促进工业化的发展?

王教授认为中国近代经济中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到城市的过程是很困难的。当时中国没有劳动力流动的限制,但也没有劳动力市场,招工基本上采用包工制。虽然城市化会吸纳一部分剩余劳动力,但是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仍然沉积在农村,政府没有采取特别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4.若无外力的推动,近代中国是否有发展资本主义的土壤?

王教授表示不可能。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由于外力的推动作用,而不是由于自身经济发展的要求。

5.在中国一般情况下,经济史是按照政治运动来分期,而王教授按照经济发展波动来划分。那么政治体制因素对经济发展起到哪些作用?比如说财政制度发展受政治环境的影响很大,那么政治运动对经济发展周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王教授指出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截然分开是不可能的,但是经济发展的惯性也不完全取决于政府和政治运动。这一点是经济发展与财政政策发展之间的一个很重要的不同。

6.近代中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是否可以认为近代经济的增长就是农业的增长?

王教授说虽然在中国近代经济中,农业所占的比重很高,但是投资主要用于城市。在近代中国经济的发展中,经济结构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基本上处于停滞的状态。经济增长指的不是农业经济的增长,所以说经济增长的周期和农业的发展是没有关系的。

7.近代经济周期研究具体使用的是哪些指标?

王教授说她主要使用的是国民收入和人口。但是国民收入没有连续的统计,所以实际上采用的是物价指数。王教授在研讨会上发放了9个物价和进出口统计曲线图,9个图对应9个指标,它们是分别计算的和绘制,没有采取加权的方法,但是9个图表现出来的周期却基本趋同的,这说明尽管没有使用国民收入指标来确定周期变动的年份,但周期波动的基本趋势和基本年代是有一定可信程度的。

8.价格指数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代表国民收入?

王教授表示价格指数不能完全代表国民收入,而且物价指数受世界价格指数的影响是很大的。

9.根据王教授的图表,可以看出经济发展的周期,但作者是否忽视了这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第二阶段的低点会不会比第一阶段高点的数值还要大?

王教授说这个现象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由于研究数据的缺乏,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此外,还有人提出,王教授将1936年到1949年作为第三个周期,由于在这个周期中中国经济增长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将它做为一个周期可能没有实质性意义。同时,王教授的周期研究即使有资料基础,但似乎还只是一种有欠深入的描述性研究,对导致周期繁荣和衰退的动力还缺乏具体的说明。同时,如何把中国近代经济的周期波动和现代经济学的周期理论结合起来研究,也是应当考虑的。另一方面,按照王教授的区分,中国近代经济增长的周期性很不规则,这是否表明中国经济在1949年之前还没有成熟到足以形成周期的状态。所有这些以及其他问题都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

《苏南模式和长三角的崛起》讨论纪要

同济大学 中德学院 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教研室 双周研讨会纪要

20031020

 

苏南模式和长三角的崛起

 

20031020,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教研室召开研讨会,邀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章铮先生做了题为“苏南模式和长三角的崛起”的学术报告。

章先生没有从苏南模式的概念出发,而是提出了两个问题:

1.  为什么长三角尤其苏南农村在外企工人素质方面强于珠三角

2.  为什么苏南农村开发区的土地价格低于珠三角

章先生通过对苏南农村实际情况的分析,一步一步地引出自己的答案:长三角的工人高素质和土地低价格的根本原因是那里的集体所有制传统。苏南农村乡镇企业兴起于1970年。那是一个毛泽东和四人帮路线的时代,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集体耕种的制度。农民集体兴办乡镇企业的目的是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就业和收入。由于乡镇企业的扩张,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苏南农村基本上已经没有剩余劳动力,工资开始上升;同时中国低档产品普遍出现供大于求现象,苏南乡镇企业“船小掉头快”、通过快速频繁转产不同低档产品来盈利方式不再有效。由于保证本地农村居民就业是苏南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征,因而苏南乡镇企业不可能象珠三角那样用外来民工以降低工资。在这种情况下,苏南乡镇企业走向提高当地农民素质、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型的道路。企业重视工人培训,农村形成学技术的氛围。尽管相当一部分苏南乡镇企业的转型没有成功,但转型过程中培养出来的技术工人与外资企业(特别台资企业)的资金、管理相结合,导致了今天长三角经济的崛起。

关于苏南地区低地价,章先生认为,这既不可能用各级政府财政补贴来解释,也不可能用它们追求“吸引外资”的政绩来说明,亦不可能用政府官员收受外资回扣来全面论证。低地价的原因应当是吸引外资会给地价获得者带来地价收入之外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因而地价获得者愿意通过降低地价来换取这种利益。章先生提出,引进外资后当地居民的收入是土地租金和就业工资两项。而苏南农村的地价之所以低,是因为当地把土地和劳动力两种不同要素的收入放在一起考虑,用低地价吸引外资,以保证本地(技术型)劳动力能够有比较稳定的收入。而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的传统,使得农民既是土地所有者又是劳动者。对他们来说,以什么名义(土地收入或工资)获得收入并不重要,重要的仅仅是获得收入。因此,他们愿意用低地价吸引能够长期稳定地为当地农村居民提供就业岗位的外资企业(特别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生产链企业)落户,然后用高素质的技术工人保证外企盈利与本地居民的收入。同时,低地价的就业岗位保障功能,有利于长三角形成以工薪阶层为主体的社会结构,而象珠三角那样的不参加劳动,完全或主要依靠土地收益为生的地主阶层很难形成。

研讨会的参与者对章先生的报告提出了不少问题。下面是与章先生的报告直接有关的问题以及章先生回答的粗略介绍:

1.关于各地转让土地吸引外资和对农民的补偿问题

答:据我所知,我国目前转让的大多是农用土地。按种植庄稼的收入给予补偿。但现在农用土地已经不再种庄稼。如果不按农田补偿,而按市价补偿,那么就遇到一个问题,即土地是谁的?如果补偿是让农民能活下去,是应该的。但问题是怎么理解能活下去?是给予生活基本保障还是象地主那样活下去?现在大城市郊区很多农民在土地上造房子出租养老,收入很高。

2.现在长三角已完成崛起,接下来是如何持续发展的问题。长三角在一体化中应如何处理竞争与协调的关系?

答:这里应当破除计划经济的思维,即规定什么地方应该建设多少。如果有竞争就必然有重复建设。长三角的发展中,各地一直是边打边商量,往往各有各的理。竞争到一定程度,竞争不过就放弃搞别的,这是正常的,可怕的是竞争不过别人就给别人捣乱。长三角的竞争是良性竞争。重复建设指的是大产业,不能分的太粗。如果对行业细分一下,就发现许多建设不算是重复建设。竞争是发展的活力。

3.苏南模式是在特定情况下形成的。您认为发展中西部地区应采取什么途径?

答:发展中西部是指地区的发展还是老百姓发展?如果是老百姓,可以通过允许西部老百姓到东部安家落户来解决他们的就业与收入问题。现在有很多西部人在东部干得很好,但就是无法安家,如果允许他们落户,致富问题就能解决。英语中,中国的西部大开发称为 go west $ 我看应该让西部居民go east,现在东莞就有很多外来工,但计算人均GDP时,人口是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东莞人口80%是外来的,如果允许落户,人均GDP就会减少。是否这个原因不让西部工人落户?

4.政府是否考虑土地转让对以后的发展有什么影响?是否考虑长远发展问题?

答:乡镇政府的干部考虑的确实不是很长远。但实际上象台商九十年代后期进入苏南或硅谷这样的机会,历史上很少。苏州模式是特殊例子,其它城市很难学。

5.从报告上看,台资在苏南转型时救了苏南。这是否说明台资来了以后,原来的苏南模式就解体了?

答:原来的苏南模式是地域性的集体经济。原料、市场都不是本地的。集体经济对外保证了信用。台资来后,苏南模式确实消亡了。但苏南模式是苏南人对当时的经济体制适应与改造的产物,这种能够使其他经济体制为我所用的能力不会消亡。就像上海,计划经济搞的好,市场经济也搞的好。适应性强就总会占上风。

6.苏南原来就是我国最富饶的地方,最具发展力。苏南模式对其经济发展并没起什么作用。工人的素质比珠三角高也令人怀疑,现在素质不低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另外靠地价低吸引台资也值得怀疑。台资投入很大的数额,每亩低5万元,对大额总体投资是否有很大的影响?台资来苏南可能主要是看重了上海的新发展。

答:我同意问题中的一些观点。但是,第一,苏南虽然富饶,但当时收入不能和现在比。1970年代无锡县平均劳动力人均收入每年74元,几乎无法生存。第二,长三角工人技术水平绝对来看是不高,但为什么长三角培养工人,珠三角不培养?这恐怕和长三角是本地工,而珠三角是外地工有关。第三,对投资几亿的台资来说,不一定只看地价一点。真正吸引台资的是长三角工人技术高一点,本地工相对稳定,治安状况好一些。本地的劳动力吸收完了是否还有竞争力。这就看苏南敢不敢放开户口,让外地技术工人落户。上海100多年前和今天的深圳相似,人都是从各地来的,上海江浙很难说清是谁帮谁。

7.最近安徽经贸代表团来到上海,希望积极融入长三角经济圈。从版图来看,它也属于长三角。安徽应当如何融入长三角经济圈?

答:江苏的苏南和苏北之间差距仍然存在。人说工厂办过长江就不行了,关键是人文素质差距的存在。安徽与长三角接轨需要时间,关键是安徽的观念能否接得上。

8.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东北工业基地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苏南模式中官员的集团观念起很大作用。在东北的变迁中,官员的素质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答:苏南的官员素质是高,但为什么能养这些素质高的官员? 关键是整体素质。东北的整体素质如何? 东北人是闯关东出身,应该敢闯。但现在却不流动。现在中国人口的流动包括了农民的流动,大学生的流动,但很多下岗工人却不流动。东北有很多技术工人,但不流动。素质问题不能只怨干部,干部和产生这些干部的群众在素质上是基本相同的。有些内地送干部来苏南学习。有人问苏南干部是否怕经验被学去。回答说不怕,因为他们的群众和我们不一样,他学了这一套,回去脱离群众。所以我担心的是当地民众的整体素质。农民工的流动是培训他们市场经济意识、提高素质的一种方式。

9.如何解决政府失灵问题?

答:不能要求政府做事百分之百的都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做的不一定都对。要解决的是少做错一点。否则为什么同样计划经济下,上海做的就比较好。

10.报告描述了一些事实,逻辑清楚,有说服力。但分析不够深刻。您首先没有定义什么是苏南模式,第二没有定量分析,假设检验,模型分析,第三是就事论事,说明苏南农村人口素质高和地价低的原因,但没有和一般理论联系起来,例如和经济发展理论、制度变迁理论联系起来,其结果也就没有给出一个方向。比如几年前人们论证珠三角如何如何强,今天论证长三角如何如何强,都是拿出当时被大家注意的当地的强的事实,但都是现象的描述,没有从理论高度分析,没有说明它的强处仅仅具有暂时的作用还是长久的作用。

答:苏南模式的统计资料严重不足,做模型很难,当年的数据很不完善,而且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哑变量太多。如果要检验苏南模式,可行的方法是访谈,因为当年办乡镇企业的人现在50多岁以上,可以向他们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想法是先把现象记录下来。我的分析里有很多假说,这些假说背后有许多实证性的工作要做。但这些工作恐怕不是我能做得了的了,更多的要指望在座的各位年轻人。

苏南模式形成的年代是文革期间。1970年代发展起来的,当时苏南农民必须假设外界环境不变。温州模式不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温州1979年才开始发展。苏南提前了10年,当初为解决就业问题,对环境有很强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