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冠中:单因子利率期限结构模型参数的极大似然估计及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单因子利率期限结构模型参数的极大似然估计

及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02春博士研究生  潘冠中)

导言

 

利率期限结构模型的基本知识

 

文献综述

 

第一章  扩散利率模型的MLE

 

第一节       可直接使用MLE参数估计的模型

1.  Merton模型

2.  CIR模型

3.  AG模型

    第二节  近似MLE参数估计的模型

1.  CKLS模型

2.  Aït-Sahlia模型

 

第二章  带跳跃过程利率模型的MLE

        Das模型

 

第三章  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及银行间市场利率

第二节       用于单因子模型参数估计的最佳利率

第三节       扩散模型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主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CKLS模型中扩散项的 值为多少?

中国利率过程的漂移项是否线性?

找出描述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最优模型

    第四节  带跳跃利率模型对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实证分析

1.  检验利率数据是否带跳跃

2.  参数估计及假设检验

 

结论

 

 

德意志银行经济学教研室简介

 

欢迎访问德意志银行经济学基金教研室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学基金教席成立于1999年9月1日。成立之初,教席获得了同济大学和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eutscher Akademischer Austauschdienst, DAAD)的支持。从2001年1月1日起,设在联邦德国埃森市的德国科学基金会联合会(Stifterverband fuer die Deutsche Wissenschaft)设立了专项基金支持本教席,教席亦更名为德国科学基金会联合会经济学基金教席。从2006年2月1起,设在联邦德国法兰克福市的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接替德国科学基金会联合会,开始支持本教席,教席又更名为德意志银行经济学基金教席。

    德国科学基金会联合会、德意志银行希望通过这一形式,支持中国的高等教育和中国的科学研究,同时促进德国和中国在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方面的合作。

  本教席在教学方面,负责中德学院的经济学教学工作和管理学的部分教学工作。在研究方面,重点放在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理论问题上,同时亦对西方经济学、德国经济等问题加以理论研究。本教席并且资助其他人员从事与本教席的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项目。

  自1999年9月1日以来,本教席由胡景北教授主持。目前有学术助手一人,秘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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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tsche Texte unten)

公司资助和学术自由
――在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学教研室资助方更替时的谢词

Wissenschaftsförderung von der Industrie
und Akademische Freiheit
—- Danksworte zum Wechsel der Stifter fuer meinen Lehrstuhl

        今年1月底,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Stifterverband fuer die Deutsche Wissen- schaft)正式结束了对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学教研室 (Lehrstuhl fuer Volks- wirtschaftslehre am Chinesisch-Deutschen Hochschulkolleg an der Tongji- Universitaet) 的资助。从今年2月开始,德意志银行 (Deutsche Bank) 成为本教研室的资助方。在这里,我作为教研室主持人,向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和德意志银行表示衷心的感谢。

        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成立于1920年,重建于1949年。那是两个德国经济极其困难、德国科学极端窘迫的年头。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为维持当时的德国科学研究,以及后来为推动德国人文、社会与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发挥了显著作用。2000年开始,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资助同济大学中德学院成立了后来以经济学为方向的本教研室。六年多来,德国科学基金联合会给了经济学教研室大量无私的资助,为她所承担的教学和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德意志银行成立于1870年。在德国近、现代经济史上,它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现在,德意志银行是世界上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业务遍及几乎所有国家。德意志银行1872年就在中国设立了分行,目前它在中国从事大量金融业务。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德意志银行十分重视它的社会责任,多方面地资助教育、社区建设和防病扶贫。德意志银行资助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学教研室,为该教研室的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决定性的经济保证。

        在当代社会里,商业和科学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类事业。科学的兴旺,离不开政府以外的商业界的支持和资助;商业的发达,既离不开自然科学的发现发明,更离不开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启示的制度架构。但商业利益和学者良知又有明确区别。一个商业组织追求的首要目标是股东价值,一个学术机构追求的首要目标则是知识增进。学术上的知识是超越了任何特殊股东群体、特殊人群和组织的一般知识。学者良知就是在任何可能出现机会主义的场合,都根据建立在宗教和传统上的良心,坚持这样的知识。因此,对学术来说,脱离于商业利益、政治利益的研究自由、教学自由,比金钱资助更加重要。

        研究自由、教学自由是德国学者洪堡 (William von Humboldt) 200多年前提出来的。它在德国虽然几经波折,但五十多年来已经成为德国社会包括德国商业界的共识和德国学术界的现实,也是德意志银行对科学和教育秉持的基本态度。研究自由、教学自由要在中国成为共识和实践,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在资助科学研究时,仍然要求学者的研究结论和企业利益相一致。这种状况应当改变。本教研室希望加强和德意志银行的协作,并乐意为德意志银行承担非学术性的研究工作。同时,本教研室的重点将继续放在与德意志银行或者其它机构、团体没有直接关联的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上。这些学术活动将完全不受本教研室资助方意愿的影响,而仅仅以研究自由、教学自由为原则,以学者良知为准绳。

        作为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学教研室主持人,我相信,从长远看,一种以人的自由、平等为基础的中国社会结构、一种以研究自由、教学自由为原则的中国教育和科研制度,无论对德意志银行还是对中国、德国的任何第三方,都是其自身利益的最好保障;而本教研室利用德意志银行资助资金的最好方式,就是为增进人类的一般知识、为促进中国的学术自由和社会自由做好自己的研究和教学。

 

Wissenschaftsförderung von der Industrie

 und Akademische Freiheit

 —- Danksworte zum Wechsel der Stifter fuer meinen Lehrstuhl

Zum End Januar 2006 beendete der Stifterverband für die Deutschen Wissenschaft formal seine finanzielle Unterstützung für den Lehrstuhl für Volkswirtschaftslehre am Chinesisch-Deutschen Hochschulkolleg (CDHK) an der Tongji-Universität. Im Anschluss übernimmt die Deutsche Bank ab Februar 2006 die Förderung dieses Lehrstuhls. Als Lehrstuhlinhaber danke ich hiermit dem Stifterverband und der Deutschen Bank herzlich für ihre Unterstützung.

Der Stifterverband für die Deutsche Wissenschaft wurde im Jahre 1920 gegründet und im Jahre 1949 neu gestaltet. Diese beiden Jahre kennzeichnen jeweils die Zeiten, in denen sich sowohl die deutsche Wirtschaft als auch die deutsche Wissenschaft in einer extrem schwierigen Lage befanden. Der Stifterverband für die Deutsche Wissenschaft spielte eine bedeutende Rolle zum Erhalt der deutschen wissenschaftlichen Forschungen, vor allem als es später darum ging, die Grundlagenforschung in Deutschland voranzutreiben. Im Jahre 2000 begann er die Förderung zur Einrichtung eines Lehrstuhls am CDHK an der Tongji-Universität, der sich dann besonders auf Volkswirtschaftslehre spezialisierte. Mehr als sechs Jahre förderte der Stifterverband den CDHK-Lehrstuhl für Volkswirtschaftslehre intensiv und schuf damit eine Basis für die Lehre und Forschung in diesem Fachbereich.

Die Deutsche Bank wurde im Jahre 1870 gegründet und spielt in der modernen Wirtschaftsgeschichte Deutschlands eine wichtige Rolle. Zur Zeit ist sie eine der weltgrossten Geschäftsbanken und ist in fast jedem Land auf der Erde tätig. Bereits 1872 eröffnete die Deutsche Bank ihre Niederlassung in China. Heuzutage betreibt sie in China verschiedene Finanzgeschäfte in großem Umfang. Neben ihren eigentlichen Geschäftszielen und dem operativen Geschäft wird soziale Verantwortung in der Deutschen Bank großgeschrieben. Der Finanzkonzern fördert die Bildung und Ausbildung, Kommunalentwicklung und sogar Projekte zum Kampf gegen Aids und die Minderung der Armut. Dass die Deutsche Bank hinfort den Lehrstuhl für Volkswirtschaftslehre am CDHK unterstützt, ist ein entscheidender Beitrag zu einer kontinuierlichen Entwicklung von Lehre und Forschung am Lehrstuhl.

In der modernen Gesellschaft sind Wirtschaft und Wissenschaft zwei Sektoren, die sich ergänzen und gleichwohl unterscheiden. Eine blühende Wissenschaftslandschaft ist neben offizieller Förderung auf die Unterstützung der Industrie angewiesen. Eine prosperierende Wirtschaft setzt umgekehrt sowohl bahnbrechende Entdeckungen und Entwicklungen, als auch institutionelle Rahmenbedingungen voraus, die sich auf sozial- und geistwissenschaftlichen Forschungen gründen. Andererseits bestehen aber deutliche Unterschiede zwischen Kommerz und Wissenschaft. Eine kommerzielle Organisation hat in erster Linie den Wert für ihre Eigentümer, den Shareholder-Value, im Auge, während ein akademisches Institut das Wachstum an Wissen als ihr wichtigstes Ziel sieht. Akademische Wissen hat seinen Wert über spezielles Interesse jeder Eigentümergruppe, jeder Menschengruppe und jeder Organisation hinaus. Das intellektuelle Gewissen, das aus Religionen und Traditionen resultiert, fordert Intellektuelle zum Festhalten an diesem Wissen in jedem Falle, selbst dann, wenn Opposition geboten ist. Deshalb ist die Freiheit der Forschung und Lehre, die sich von kommerziellem und politischem Interesse löst, für die Wissenschaft letztlich von größerer Bedeutung als finanzielle Hilfe.

Das Postulat der Freiheit von Forschung und Lehre geht auf den deutschen Akademiker William von Humboldt bevor mehr als 200 Jahre zurück. Diese Freiheit ist, nach sorgfältigem Abwägen der Meinungen im Volke einschließlich der der deutschen Industrie, seit mehr als 50 Jahren in der deutschen Wissenschaft realisiert. Sie spiegelt auch die Einstellung der Deutschen Bank wider. Hingegen muss China noch einen weiten Weg gehen, bis dieses Maß an Freiheit in Forschung und Lehre als erreicht gesehen werden darf. Beispielsweise verlangen die meisten chinesischen Unternehmen immer noch die Uebereinstimmung der Aussagen der Wissenschaftler mit ihrem Interesse, wenn sie letztere finanziell unterstützen. Dies sollte geändert werden. Der Lehrstuhl wird mit der Deutschen Bank kooperieren und sie gerne in Form von Beratung und gemeinsamen Projekten unterstützen. Gleichzeitig treibt er hauptsächlich Forschung and Lehre, die keine unmittelbare Beziehungen mit ihr oder anderen Institutionen and Organisationen haben. Forschung und Lehre sind unabhängig vom Interesse der fördernden Seiten und folgen allein den Prinzipien der Freiheit der Forschung und Lehre sowie des intellektuellen Gewissen.

Ich, der Lehrstuhlinhaber, glaube, dass eine gesellschaftliche Struktur, die sich auf der Basis der Freiheit und Gleichberechtigkeit der Menschen gründet, und eine Bildungs- und Wissenschaftsordnung, die auf der Freiheit von Forschung und Lehre beruht, die beste Garantie für das Eigeninteresse sowohl der Deutschen Bank als auch jeder dritten Seite in China und Deutschland ist. Darüber hinaus besteht die beste Anwendung der Mittel aus der Deutschen Bank von meinem Lehrstuhl darin, dass mein Lehrstuhl für die Wissensvermehrung der Menschheit und die Förderung der akademischen und sozialen Freiheit in China seine Forschung und Lehre vorantreibt.

管毅平:理性动机与利他行为(论文)

此稿发表在2002930日出版的《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港)2002年第1卷第2期,第370383页。

 

 

 

理性动机与利他行为

 

 

 

管毅平*

Guan Yiping

 

(上海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 经济与金融系,200052

Dept.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School of Management,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200052

 

 

 

 

 

作者:管毅平,经济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 经济与金融系 教授

通信址:上海闵行平阳路36026201室,邮编 201102,电话(02164804063H

E-mail: gyp1@xinhuanet. com

 

 

 

 

 

 

 

 

 

 

 

 

 

 

 

理性动机与利他行为

 

 

提要:斯密问题及其在当代的延展是:一种利己动机能否驱策利己和利他两种行为?针对标准新古典理性假设对于利他行为的解释力疲弱,本文改进性地建构了利己动机与行为人效用函数及其关系,提出了一般性命题:利己或利他行为都根源自唯一不变的利己动机。行为人会在约束条件下选定自己的多样化偏好序,最大化自己的优先偏好,以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用本文建构的假说,可以解释许多利他行为,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和道德实践。

 

关键词:理性动机  利己行为  利他行为 

 

 

Rational Motivation and Altruistic Behavior

 

Abstract:  As for the standard rational hypothesis of economics, it is weak for its power to explain altruistic behavior; this paper establishes improvably a new hypothesis that forms new relations between the egoistic motivation and the utility function of agent. And then gives a general proposition: egoistic and altruistic behavior both originally come from a unique and invariable egoistic motivation. The agent will classify his own order of preferences under the constraints; maximize his own prior preference among them, so as to maximize his own utility in his behavior. This new hypothesis can explain a lot of altruistic behavior. It helps forward the market economy-oriented transformation of our society and the moral practice of all citizens of China.

 

Key words:  rational motivation; egoistic behavior; altruistic behavior.  

JEL classification:  B490, B590, D640, D890

 

 

一、问题的提出

亚当·斯密的两大名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问世后,几乎所有论及这两部著作的论著,差不多都将《国富论》论及的人们的行为基础,归结为“自爱”的利己主义的“利己心”,认为利己心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人的基本动机;而将《道德情操论》论及的那个时代人们的道德行为基础,归结为利他主义的“同情心”,认为属于道德的同情心是构成当时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道德秩序的人的基本动机。(参见:斯密,1997:《道德情操论》,中译本,“译者序言”)显然,对于当时社会中的行为人的经济动机和道德动机,以及相应的利己和利他两种行为的假设和解释的不一致,是“斯密问题”的要害。

已经有不少学者指出,“斯密问题”的提出是误会了斯密的两大名著所致,这两大名著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斯密(1972,第14页)自己的表述是:“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引文中的着重号系笔者所加)这段话体现出斯密对于激励机制策略选择的考虑,却也有着无法确解之处:利他心和利己心到底是指两种动机,还是指两种偏好?如果指两种动机,我们就可以说斯密是两种动机论者。如果指两种偏好,即人们心中关于两种目标或手段取向的选择,我们也可以说斯密是一种动机论者。无论如何,这个“斯密问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真问题。

在实践中,古今中外大多数人也实质性地认同并以行动证明着人的本性是利己心,同时存在着许多利他行为。可是在理论上,却依然没有论著透彻阐释这一人类历史发展至今最具一般性的行为人理性问题:在同一个行为人身上,利己心与同情心可能相容么?如果可能,在什么意义和层面上相容?如何相容?它关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法学和哲学等学科的根基假设、理论进展和相互关系,具有重大意义。我以为,斯密问题及其延展至当代的论争焦点应该是:一种利己动机能否驱策利己和利他两种行为?如果不可能,为什么?如果可能,如何建构理论模型?对于这个问题,经济学界内部以及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之间存在着诸多观点,各种观点又可以归为两大类:两种动机或多种动机驱策两种行为或多种行为说,和一种动机驱策两种或多种行为说。在中国经济学界,明确持后一种观点的人极少,逻辑地论证唯一的利己动机可以驱策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文章尚未见到。从国外的文献看,即便是最新的相关文献,也没有见到明确的动机一元论、偏好和行为多元论的论述和模型(相关的文献述评在下文给出)。

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根本原因与自然科学的进展有限有关。在实验生物学和脑医学获得突破性进展之前,有关人性及其行为动机的问题和理论,只能是学者依据经验事实做出的描述、假设(假说)和逻辑推论,或许可以叫做社会科学猜想。因为人的偏好可以通过行为显示,而驱策偏好的动机却无法通过观察和生理解剖获悉,因而没有机会通过科学验证。尽管如此,人的利己动机的唯一性与各种形式的行为关系的假设,已经获得了某些比较可信的生物学理论的支持,作为基本遗传单位的基因的利己生存本性说明,“凡是经过自然选择进化而产生的任何东西,都应该是自

王玉茹:中国近代经济增长的周期波动(提纲)

中国近代经济增长的周期波动

(报告提要)

 

1840年鸦片战争后,百年来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发展的速度和趋势怎样?应该如何划分发展阶段?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运用可以找到的经济指标,对近代中国的经济发展趋势作了分析。

按照经济发展理论和可以找到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我们运用人口、国民收入、和人均国民收入为主要指标,对近代中国几个时点上的经济发展作了度量。结果如表1

 

1.       中国人均国民收入(1850-1949   1936年币值

年份

1850

1887

1914

1936

1949

国民收入

(亿元)

181.64

143.43

187.64

257.98

189.48

人口数

(千人)

414 699

377 636

400 000

455 243

510 789

541 670

人均收入

(元)

43.8

38.0

  35.9

41.22

50.51

34.98

时期

1850-1887

1887-1914

1914-1936

1936-1949

年均增长%

-0.38

-0.54

0.30

0.51

0.92

-2.87

资料来源:人口数字参见刘佛丁、王玉茹、于建玮著:《近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五章。国民收入的估算方法参见该书第五章附录二至四。

 

我们运用19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30

孙经纬老师的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讲稿(说明)

孙经纬老师的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讲稿
 
  
  您在这里阅读或下载的是孙经纬老师在上海财经大学给硕士研究生讲课用的“高级微观经济学”和“高级宏观经济学”课件。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经济学课程用的教材是
  Jehle, G./Reny, P., Advanced Microeconomic Theory
  Romer, D., Advanced Macroeconomics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它们的英文影印本和中文译本,但教学用的是英文本,所以孙老师讲稿内所出现的中文翻译可能和出版社的中文译本不同。
  孙老师的讲稿仅仅涵盖了上述两本书的部分内容,即最初四或五章的内容。他很遗憾没有能够把全书包括进来,也没有能够仔细地重新整理完善。孙老师让我转告大家,制作这份课件的目的是便利对课文内容的理解,因此基本上紧扣课本。这份课件中有错误和不明晰之处,他希望您发现后写信或留言到这个网址上,以便让大家了解,也让他好作修改。
  在我提醒孙老师有人不经他同意便下载他的讲稿出售的情况下,孙老师仍然坚定地要求把他的讲稿放在我的网络上让大家自由使用。在此,我向孙老师表示诚挚的感谢。孙老师是我非常尊敬和佩服的人。他以自己的美好面对世界,而不管这个世界有多少不遂人意的事情。

                               胡景北
                    2004年9月1日

对王红霞批评的回答

对王红霞批评的回答

 

首先,非常感谢王红霞的批评。当然,由于我开辟这样一个窗口的主要目的是批评和反批评,所以,我还是迅速转向反批评。

1.悖论并不存在

王红霞的批评(以下简称《王评》)认为我的《略论服务业资本》(以下简称《略》文)的基本悖论是“进入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之前的工人仅有其‘出卖劳动力所得的价值’但不具有使用价值”。但根据马克思的逻辑,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也没有价值,因此,如果承认劳动力是商品,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属性,那么,进入劳动力生产过程之前的工人既然不具有使用价值,当然就不应当具有价值,所以,《略》文认为进入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之前的工人不具有使用价值但具有价值,显然是一个悖论。

不过,《王评》指出的这个悖论可能源于她对《略》文有关章节的误解。

《王评》引用的原文(下面用黑体字标出)出自于下列文字:

 

“现在,资本家结束了对劳动力的消费,工人拿着资本家支付给他的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走出了生产过程。如果说,在他尾随着资本家走进生产过程的时候,他是战战兢兢,畏缩不前的,这时,他则是筋疲力尽,几乎一步也走不动了。尽管他拿到了出卖劳动力所得的价值,但他的劳动力使用价值没有了。要能够到劳动力市场上再一次出卖他所拥有的这唯一商品,他必须把自己劳动力的使用价值重新生产出来。资本的增殖需要市场上有源源不断的生产资料供应,同样,它也需要有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应,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就为资本增殖所需要的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准备好了条件。当雇佣工人手里拿着代表他的劳动力价值的货币工资额走出生产过程的时候,在他的对面,商品市场已在物质形态上为他准备好了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各种生活资料。雇佣工人再次来到流通过程,把手中的货币额分解成大小不同的若干部分,分别用来购买各种必需的消费品,从而进入本来意义上的消费过程即生产劳动力的过程。”

 

       从上下文理解那句黑体文字,似乎很难得出《王评》说的离开生产过程、即将进入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工人具有价值的引论。他“拿到了出卖劳动力所得的价值”,但不是“拿到了劳动力价值”,而是说他拿到了“资本家支付给他的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是不是可以说工人此时“拿到了劳动力价值”?也许可以形象地和不严格地这样说,在上下文不至于引起误解的时候这样说。如果严格地说,那么一个工人好像无法“拿到”(就“拿到”这个词的形象化意义而言)自己的使用价值,好像也无法“拿到”自己的劳动力价值。至于“拿到了出卖劳动力所得的价值”,与“拿到了劳动力价值”应当难以等同。最后,即使有等同的可能性,但上下文应当限定了工人“拿到”的是“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所以,从《略》文说的离开生产过程的工人“拿到了出卖劳动力所得的价值”,很难引出工人在此时“具有(劳动力)价值”的说法。因此,很难讲《略》文具有《王评》所说的悖论。

 

       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一房客租了一间现在被定位为危房、需要拆毁的房子。在他搬出房子时,他付了最后一期房租。房东收了相当于房子最后一期价值的这笔房租,但他房子的使用价值没有了,尽管他取得了相当于房子价值的货币房租。从会计学意义上,我们常常听到说房东拿到了房子的价值。但房子的使用价值都没有了,房东手上又怎么可能有房子的“价值”?确实,房子的使用价值没有了,房子的价值也没有了,房东拿到的,仅仅是相当于房子“价值”的货币。他可以用从这最后一个房客以及更早房客那里得到的房租,把房子再生产出来,于是他进入房子的生产过程,而不是房子的消费过程。在房子的消费过程中,房子的价值不是谁能够“拿到”的,而是转化成另一种形式。(这个例子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无关,但可以揭示问题的某种一般性。)

 

       2.消费过程和劳动力价值生产过程

       《王评》从上述“悖论”出发,很自然地批评《略》文把消费过程仅仅看做劳动力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而没有看到那同时也是劳动力价值的生产过程。既然悖论不存在,这样的批评也就不存在了。不过,这个问题仍然有商榷的必要。从《略》文全文看,显然,《略》文在认为进入消费过程之前的工人不具有价值的时候,至少没有明确地认为消费过程也是劳动力价值的生产过程。那么,消费过程是不是如《王评》说的劳动力价值生产过程呢?应当说,《略》文的倾向是否定的。但是,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由于《略》文遵循的是马克思的逻辑,这个问题就变得更为复杂。因为这里不仅牵涉到马克思的价值观,也牵涉到我个人的价值观。后者的作用至少可以表现在我会下意识地注意马克思著作的某些章节、字句,而忽视另一些章节、字句。这里,我只想粗糙地提及几个有关的想法。

   A.消费过程是否一般地具有价值生产过程的特性?

       在我看来,马克思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不认为人或者人的劳动力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所以也很难说他认为人的再生产或者人的劳动力的再生产是一个经济学的价值生产过程。比如他强调劳动力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个范畴。没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劳动力就可能没有价值,或者,一般而言,劳动力没有价值。

       由于《略》文在相应章节中首先考察的是一般消费过程,所以它不能够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发,而只能够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看做一种特殊状态,因此它没有谈及消费过程是否生产劳动力价值的过程,但从全文看,它没有认为在消费过程中生产出来的劳动力便具有劳动力价值甚至特定数量(由在消费过程中消耗的活劳动和转移的物化劳动决定)的劳动力价值。从总的逻辑看,似乎不能够说《略》文认为消费过程是劳动力价值的生产过程。

       B.消费过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是否具有价值生产过程的特性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力带上了价值形式。那么,再生产劳动力的消费过程是否生产了劳动力价值呢?《略》文对此的回答似乎也是否定的。马克思本人的回答呢?我的感觉也是否定的。

       这是因为,如果消费过程是劳动力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生产过程,那么,当劳动力离开消费过程时,它便应当同其他所有商品一样具有一定的价值,它的市场价值应当以此为轴线波动。那么,它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呢?生活资料的价值加上他自己和别人施加的消费性劳动?假如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够计算出一个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计算出总劳动力的价值,计算出一个经济体系劳动力价值总量。我们知道,将近半个世纪以来,经济学家对人力资本问题做了许多研究,但从消费过程或者从人力资本生产过程出发来计算人力资本的技术还没有发展出来。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劳动(力)具有自然价值,市场工资围绕着这一自然价值波动。但第一古典经济学家没有计算它们的意图,第二古典经济学家没有能够对这个概念作出更深入的说明。第三古典经济学家没有消费过程决定劳动自然价值的想法。当然,如果我们要重新使用这个概念,可能先要化很大的气力去探究它的含义。

把消费过程看成劳动力价值生产过程的想法无疑值得进一步探索,无论它是否符合马克思的逻辑。这是我想强调的。只是《略》文没有在这个方向上探索。《略》文实际上假定了走出消费过程的劳动力不具有劳动力价值。它假定了,即使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力也只有走上市场后,才会具有价值。这样,它没有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消费过程视为劳动力价值的生产过程,它也就没有讨论消费过程在价值生产上的目的和结果,没有讨论作为其产品的劳动力的价值的大小。

C.劳动力或者人是否一般地具有经济学上的使用价值

这是更进一步的问题,因为正如《王评》所说,没有使用价值自然便没有价值。劳动力或者人一般地具有经济学上的使用价值吗?如果是,那么,它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也很可能这样;如果不是,那么,它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具有的使用价值就可能是某种其他东西的倒影。这个问题又使《王评》作为前提命题的“消费过程是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过程”成为疑问。

这里的另一个问题是对使用价值的理解。人生活在社会中,每一个依靠着别人又让别人依靠着自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个个体对其他某个或某些特定个体都“有用”。但这种哲学或社会学上的有用性和这个个体具有的为交换而体现出来的一定数量的价值从而可以交换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是两回事。所谓爱江山还是爱美人的问题便由此而起。作为人之外的物的江山,是可以计算其使用价值并交换的,但作为人的美人,可能是不可以计算其使用价值并交换的。

那么,劳动力是否一般地具有经济学的使用价值呢?《略》文没有探讨这个问题。它只是说,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力具有使用价值。这一使用价值部分地通过服务业再生产出来。但这里,生产使用价值不一定就生产价值,第二,工人是由个人消费过程和服务业共同生产出来的,第三,工人在走上劳动力市场后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赋予了劳动力商品的形式。

D理解马克思的异化论

       这里牵涉到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的基本看法。总的来说,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使人异化为物。人的发展成了物的积累的副产品。这样,人就有了本来仅仅属于物的一些特性,例如使物能够在人之间交换的那些特性,如物对人的使用价值。但资本主义又从根本上否定了人身依附关系,否定了人的商品属性。资本主义是以人与人的平等和人的自由为准则的。人和人的平等与人异化为物从而又不“平等”这两个命题的并存,需要我们格外小心。困难在于,我们既不能够把人当成物,又不能够不把人当成物。马克思在这里区分了“人”和“劳动力”。人是人,不是商品,没有市场价值;劳动力是物,是商品,有市场价值。但在多大程度上这两者能够区别呢?马克思没有深入研究消费过程即人或者劳动力的生产过程,因此他没有碰到许多我们今天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知道,“劳动”这个概念在狭义上仅仅指人类某种活动,而不包括自然界无机物和其他有机物的活动,不包括人类的所有活动。但这意味着“劳动”是人专有的活动,是在活动或运动上(而非比如形体上)区分人和其他无机物、有机物的标志。没有劳动,就没有人;没有人,就没有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力是人的不可或缺的一种特性。同时,劳动力和人的人身不可分。用劳动力生产汽车就意味着用人生产汽车,用休息让劳动力再生就意味着用休息让人再生。这也意味着某种“劳动力即是人力”或者“劳动力就是人”的命题。因此,从劳动的概念和劳动力的发挥与再生,我们都发觉人和劳动力其实很难区分。

在《略》文的具体问题上,我的感觉是,如果认为服务业生产了劳动力价值,那么,劳动力就会一般地或者内在地具有商品的特性,那么,我们也许很难避免人的商品特性。当然,这里要强调的是,对人的哲学评价或者人的哲学价值论不能够作为经济学上逻辑矛盾的理由。

 

3.服务业的具体性质

《王评》认为,《略》文既然指出服务业生产了劳动力使用价值,而对别人有用的使用价值就有价值,所以服务业也生产了价值。

对此,我在上面已经做过若干解释。这里我想说的是,一是要区别物和人的生产过程,二是在服务业中,服务业资本家和服务业雇用工人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服务业的接受者就象商品的购买者一样,是以顾客的身份出现的,而且和消费品的购买者一样,他购买的目的是消费,是使物品转换为人。就从其内部,而不从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循环过程的一个环节角度说,消费过程不存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然,严格的服务业是直接把活劳动施加在服务业接受者的人身上,是他人的活劳动不经过物的(往往要借助于物)形式而直接转化为人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服务业是直接生产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服务业的接受者也和其在个人消费过程中消费物品一样,是恢复和增加(发展)了自己的劳动力(人)。可是,它和狭义生产过程不同的是,消费资料的价值并没有转移到人身上。物转化为人,但物的价值没有转化为人的价值。物没有了,物的价值也没有了。同样,在服务业内,服务业工人的活劳动和服务业的生产资料(社会意义上是消费资料)在物的意义上转化为人(服务业接受者),但服务业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和服务业生产资料含有的物化劳动价值没有了,这些价值没有转化到服务业接受者身上。

自然,我们也可以设想,消费资料价值转移到了人身上,消费过程在转移消费资料中的物化劳动价值时也把消费性劳动“人化”到人的身上。但我怀疑这样的设想离马克思的逻辑更远。当然,我们可以尝试去做,无论它是否离开马克思的逻辑更远。任何理论问题都得探讨后才能说出些什么。但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说,很难说《略》文对服务业特性的规定违背了马克思的逻辑。

服务业具体性质的另一个问题是它既有劳动力的生产(对服务业劳动的接受者而言)又有劳动力的消费(就服务业劳动的施与者而言)。由于《略》文认为服务业劳动的消费不生产价值,因此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角度讲,服务业已经不是价值生产过程,《略》文把它看成是社会的消费过程。但显然,这个过程也需要严格意义上的劳动。所以,《略》文认为从主导的方面看它是社会的消费过程。我想这里似乎不必用排除法。我们知道,在严格意义的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劳动力也获得了增进。劳动能力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实际的劳动取得的。但我想,马克思可能也仅仅从主导的方面认为那是社会生产过程。

 

综上所述,《王评》似乎没有能够指出《略》文与马克思的逻辑存在着严重矛盾。

再一次感谢王红霞的批评,并愿意接受进一步的批评。

 

 

胡景北

20042

李伟:企业信用系统结构研究

    

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重建企业信用已成为国内外经济界和管理界面临的重大课题。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和表现是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一种主要体现,所以研究企业信用行为和表现是研究企业信用问题的基础,而从系统的角度分析企业信用行为则是研究企业信用行为和表现的新视角。

企业信用行为是企业组织综合各种因素后所做出的一种决策,其本身复杂的,涉及到企业能力、意愿及表现等诸多因素,因此很难从一个角度、用一个方法彻底剖析,本文将企业信用行为作为一个行为系统进行研究,从系统学、伦理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相关理论角度,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系统、全面论证企业的信用系统结构中的契约组合、信用意愿、信用能力以及信用表现等要素,形成一个新的论证企业信用行为的理论框架。为了研究目标的集中,本文着重对企业信用系统的基本结构内容进行了研究。

一、主要内容及基本观点:

企业是一个超个体的行为者,一个有行为能力的系统;企业行为具有意向性,具有自身的行为意志,这是由其决策机制所决定的;企业能够将其决策付诸实施。这种行动包括企业内部合作、协调、管理、监督、考核等一系列有机的、复杂的程序,是由企业内部相关组织集体完成和实施的,并不能将这些行为的实施归诸于某个企业家的行为;企业组织的行为的确可以导致积极或消极的后果。企业讲求信用或不讲求信用对社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影响显然是不一样的。

企业信用行为具有一般系统的特性:企业信用是企业组织整体体现的行为和品质,不是某个人的个体行为,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作用于组织外部对象和周围环境的集体行为(当然其中某些人的影响较大)。它本身具有系统的一些特性,如整体性、能动性、相关性、自保持性和外部性。

本文提出,企业信用系统就是以企业契约组合、企业信用意愿、企业信用能力以及企业信用显现等要素组成,并由这些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特定功能的企业组织信用整体行为和表现的统一有机体;从静态的角度看,企业信用系统结构主要构成要素即企业契约组合、企业信用意愿、企业信用能力和企业信用显现。

二、可能的创新:

    第一,从一个新的视角考察企业信用行为,为企业信用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范式。将企业信用行为与结果作为贯串企业组织内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系统,从企业组织行为的视角研究企业组织内部信用因素的微观结构以及企业组织内外部之间信用的交互影响机制,可以较为全面、动态反映企业信用行为的本质和规律。

第二,为各种企业信用理论的综合提供了契机。不但可以看到企业信用行为各因素之间的诸多关系,而且可以看到系统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可以更全面认识企业信用行为的整体性。

第三,结合研究,论文将提出并界定相应的新概念:“信用系统”、“信用资源”、“心理契约”等等,这些概念的界定有利于拓展企业信用在管理学理论中的深入研究。

如何从企业管理微观的视角探讨企业信用系统的形成、结构和运营,有利于深入认识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深层次问题,同时也有助于从微观层面提出弥补“信用缺失”的建议。

    三、研究框架及内容

依照系统论的观点,建立在企业组织行为基础上的企业信用行为及其表现本身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组成这个完整系统的基本要素是企业契约组合、企业信用意愿、企业信用能力以及企业信用表现四个部分。一个企业的信用系统是建立在该四个要素的基础之上的。

第一章:序论

本章序论作为第一章介绍论文写作意义、研究范围及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

第二章:基础理论

论文的第二章将提出本论文所依据的基础理论,包括系统理论、企业伦理学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等相应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

第三章:企业信用系统的提出

论文第三章将提出企业信用系统的概念,从系统论的视角对企业信用系统的概念、要素、功能、结构等进行详细分析。

在提出企业信用系统的前提下,论文将对系统内因素做逐一分析,研究各因素的具体内涵、各因素与外界环境关系,分析各因素之间联系。

第四章:企业契约组合

企业面临着各式各样的契约,基本上分为经济契约和社会契约两大类契约;论文第四章将从企业伦理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企业契约的具体内涵,研究企业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提出企业契约的总体组合。

第五章:企业信用意愿

企业的信用意愿,是推动企业信用形成的基础,受到企业信用经济损益判断、企业目标、、企业伦理、经营者理念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是否有意愿去履行企业的意愿与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等因素有密切关系。诚信的企业文化将驱使企业履行相应的契约,投机的企业文化会使企业逃避履行契约;而欺骗者则根本没有履行企业的打算和动力,整个信用驱动系统就瘫痪,从而使整个信用系统无法运行。该章将从企业经济损益博弈分析、伦理决策分析、领导者及利益相关者影响力分析等角度对企业信用意愿的形成进行分析,提出企业信用意愿的形成机制;另外,该章还将从“心理契约”的角度分析企业家信用对企业组织信用的影响机制。

第六章:企业信用能力

企业信用能力是企业信用系统运行的保障。没有能力的企业,就无法履行契约,也就无法真正的实现企业信用。所以,包含企业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企业信用的驱动系统是企业组织信用的关键。文章的第六章将对企业的信用能力加以分析,与一般信用能力分析不同的是,文章将对企业社会信用能力加以研究,并对289家上市企业财务信用能力进行实证分析。

第七章:企业信用表现

企业信用的显现是企业信用在社会各方面的表达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企业信用的认知。企业信用在社会各方面的表达,是企业主动展示企业信用的行为;而社会对企业信用的认知,是企业信用在社会上的被动的感受。从企业管理角度,企业信用表现是一种主动管理行为,通过对企业信用表现管理达到展示企业形象的目的,其主要行为是企业声誉管理。当然,企业信用的表现与社会信息系统的健全密切相关。在一个信息系统不完善的社会里,失信企业受惩罚的概率相对较低;同时,守信企业也得不到有效激励,会出现“守信吃亏、不守信得利”的现象,造成企业信用的逆淘汰。该章将对企业声誉管理、声誉投资进行分析。

第八章:总结与讨论

文章第八章将从系统要素整合的角度,提出企业信用整体结构评估框架,并对从系统范式研究企业信用可能再进一步研究的方向提出建议。

户籍制度五年内即宜改

(敬告:本文曾刊载于《经济学消息报》2001年第 期。引用本文的读者请务必参照上述报纸刊载的文章。

注意:本文不是学术论文,只是为了方便才放在“学术探索”栏目下。)

 

 

户籍制度五年内即宜改

 

 

胡景北

 

 

郑品文的文章“户籍制度近期暂不宜改”(见“经济学消息报”,2001年第23第一版,以下简称“户籍”)标题上观点不能说不明确,只是“近期”和“改”两个概念使人疑惑。“户籍”中“改”的含义有三种:修修补补、彻底改革、废止,但作者的着力点似乎在“废止”,我们在这里也仅仅就废止来讨论。“近期”的确定好像更加困难。经济政策研究的文章中,近期似乎多用于一到三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如果“户籍”中的近期指的也是这样的时段,我基本同意户籍制度“不宜改”。但如果近期指的是五年或者十年,“户籍”内的说法就很值得商榷了;假如近期的含义是三十年甚至五十年,“不宜改”的观点就可能是错误的了。那么,“户籍”用的近期到底是多少年的时段呢?“户籍”没有明说,但用两个条件作了界定:1。国家完全取消对城市和城市居民的补贴;2。中国实现了不同区域的均衡发展。实现这两个条件或者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需要多少年时间呢?“户籍”也没有明说。我想,时间的长短部分地取决于“完全”和“均衡”的程度。真正的“完全”和“均衡”仅仅在理论分析里的“长期”中存在,而在关于户籍制度这样的经济政策分析里永远不会存在。想必“户籍”也不会讨论那种抽象的“完全”和“均衡”。那么就一种可以意会但难以言传的、对废止现行户籍制度而又足够的“完全”与“均衡”的程度来说,“户籍”对第一个条件没有提出具体的内容,对第二个条件则要求低层次的农民和优秀的中、西部人才不往或者不很多地往城市和东部地区流动。达到这一要求所必须的中国城乡和中国各地区发展的均衡水平,乐观些说,大概总还要三到五个五年计划,也就是二十年的努力吧。如果我的推论不错的话,郑品文的文章标题改成“户籍制度二十年内(或更长)不宜废止”,也许更合乎他的本意,同时也更符合写文章的规范。

 

假如上面对“户籍”的理解成立,下面便能够有的放矢地提出驳论。第一,“户籍”所提出的不同区域的不平衡发展,不是建立户籍制度的必要条件。当年中国建立户籍制度,是和建立统购统销制度相联系的,其目的是确定统销制度的适用人群。而统购统销制度的前提又是计划经济和农产品短缺。目前,这两个前提都已基本消失,统购统销制度以及支持它的户籍制度也就失去了意义。当然,户籍制度在后来的演进中可能获得了新的独立于统购统销制度的意义,因此到今日,即使后者消亡,前者仍有存在的价值。按“户籍”所说,这样的价值在于:1) 可以避免城市的贫民窟现象,对城市发展有利;2)可以避免西部城市人才流出。不过,就现在东部城市的吸引人才的政策来说,西部某个人只要是人才而且又愿意东流,他就可以流出西部,现行户籍制度对此已经难以产生“避免”的功效。而就避免城市贫民窟现象来说,户籍制度无疑对城市有利。但正如“户籍”所说,“虽然很多人生活在贫民窟中,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仍然要高于农村”,因此,避免贫民窟现象的户籍制度,显然阻碍了农民对比农村更高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追求,显然对农民不利。而由于农民既占中国当前人口的大多数,比起城市人来说又是更贫穷、更缺少组织、更不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更少受到户籍制度所有利于的学者和政府官员的重视,同时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又是把“代表大多数人利益”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因此用对少数人有利的观点来论证户籍制度的合理性,恐怕尤其不应当由中国人民大学这样的学府的学者所提出。

 

这样,我们就接触到了“户籍”中提出的废止户籍制度的第一个条件:国家取消对城市和城市居民的补贴。国家现在对城市居民的补贴,是以计划经济下的低工资制度为前提的,目的是保障城市居民高于农民但仍然相当于生存水平的基本生活。现在,计划经济的低工资制度已经不复存在,城市居民的生活已经相当高地超过了生存水平。在这种情形下,尤其考虑到那么多农民的生活还非常困难,国家对城市居民的补贴已经既完全失去了道义的基础,也基本失去了经济的理性。目前的补贴本质上是城市居民在政治上继续保有的特权的经济表现而已。因此,只要这一特权还没有消失,补贴就会存在;而维护这一特权的最好手段之一,就是现行户籍制度,因为正是它,把特权者和非特权者明确分开了,把国家的公民分成为两个等级。所以,“户籍”提出的废止户籍制度的第一个条件,确实如“户籍”所做的那样,很难有时间的概念。五年,十年,二十年,五十年?这里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如果更就事论事地讨论补贴问题,便应当认识,当前政府对城市居民的补贴,已经从计划经济下的价格和实物补贴逐渐转变为对仅仅包括具有城市户口的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补贴。而且,按照现行的保障制度,这种补贴不但不会取消乃至于完全取消,而且很可能越来越重。所以把户籍制度的废止和政府取消补贴联系起来,会将户籍制度的维持推到更远的未来,因此是不恰当的。近十年来在中国城市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它的负作用往往被忽视了。这一制度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各城市纷纷拆除厚重的有形城墙、拓宽城市对外通道的同时,却为阻止农民转变为城市人筑起了更为厚重的无形城墙:社会保障制度仅仅适用于城市人,而政府财政为此承受的负担,将是经济学上维持户籍制度和城市人特权的强大理由。从这个角度出发,在中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负担还不是那么严重的时候,在这一制度尚没有健全,从而在其健全阶段还可以做出适当制度变革的时候,户籍制度就应当废止;也就是说,由于新的补贴问题的存在,户籍制度应当更早而不是更迟地废止。

 

从经济学上说,我认为废止现行户籍制度在五年内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我的初步立论已经包含在上面的段落内。当然,废止户籍制度是个非常重大的变革,其重要性可能不下于三峡工程。为了在有利于农民的同时尽可能少地不利于城市人群,为了把贫民窟现象保持在社会可以接受到范围内,为了有序地展开废止户籍制度的过程,我建议人大和政府现在就应当把废止户籍制度提到议事日程,并且在人大建立专门委员会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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