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度量指标和标准数据
3.8 农业劳动力转移标准数据
前面诸节在提出和定义农业劳动力转移研究指标的同时,指出了相应数据的原始资料获得途径和计算方式,因此事实上回答了标准数据的问题。本节将以中国为例,总结一下这些指标的标准数据推导和计算方法。
本章提出的指标是农劳比l, 农劳比降低速度h,农劳比降低加速度a,农业劳动力转移率h*和农业劳动力最低转移量H,其中h*=h。所有这四个指标都是由总劳动L和农业劳动力LA推演出的,即
lt=LAt/Lt
ht,t+1=-(lt+1–lt)=-Δlt,t+1
at,t+1; t+1,t+2=ht+1,t+2–ht,t+1=Δht,t+1;t+1,t+2
Ht,t+1 =ht,t+1Lt+1
因此,只要我们获得L和LA的标准数据,我们就能够推导和计算出所有这些农业劳动力转移指标的标准数据。我们暂且把各国政府发布的统计数据视为标准数据。部分国家发布L和LA统计数据,例如美国。我们可以利用这两个数据系列计算出l并进一步计算出h、a和H。部分国家不直接发布L和LA数据,但发布其它劳动统计数据,经由这些数据,我们常常可以逻辑地推导出无歧义且唯一的L和LA数据,所以同样可以计算出l、h、a和H的标准数据。以中国为例。中国发布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就业数据L1、L2和L3与就业总量E及失业数据U,并且定义第一产业为农业,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下述公式:
LA=L1
L=E+U
并相应地获得L和LA系列数据从而计算出l、h、a和H的标准数据。下面的表3.3以中国2010-2012年的情形为例,具体说明这四个指标的标准数据获得和计算方式。中国自1953至2015年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标准数据见书末的数据附录3″中国农劳比、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转移量和转移加速度,1952-2015年“。书末同时列出美国的相应数据,见数据附录 4″美国总劳动力、农业劳动力、农劳比、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和加速度,逢十年份数据, 1800-2010年“和数据附录 5″美国总劳动力、农业劳动力、农劳比、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和加速度,年度数据, 1890-2015年“。
表3.3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指标的标准数据,以2010-2012年为例
指标 | 农业劳动力 | 农劳比 | 农业劳动力转移 | |||||
就业 | 失业 | 总劳动 | 速度 | 数量 | 加速度 | |||
符号 | E | U | LA | L | l | h | H | a |
数据来源 | 原始 | 原始 | 原始 | 计算 | 计算 | 计算 | 计算 | 计算 |
计算方法 | E+U | LA/L | -(lt+1-lt) | hL | ht+1-ht | |||
单位 | 万人 | 万人 | 万人 | 万人 | % | % | 万人 | % |
2010 | 76105 | 908 | 27931 | 77013 | 36.27 | |||
2011 | 76420 | 922 | 26594 | 77342 | 34.38 | 1.88 | 1,455.85 | |
2012 | 76704 | 917 | 25773 | 77621 | 33.20 | 1.18 | 916.93 | -0.70 |
注:表中列出的计算数据有四舍五入。
资料来源:参见数据附录2:中国总劳动力、总就业、三产业就业、非农就业、失业和失业率,1952-2015年;数据附录3:中国农劳比、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转移量和转移加速度,1952-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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