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非农部门的企业制度

第八章 农业和非农劳动力配置均衡

8.1 非农部门的企业制度

本章开始研究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部门的问题。我们将一个国家经济的生产部门分成农业和非农业两大部门。这是一种按照产品类别的划分。我们也可以按照地域把一个国家分成城镇和乡村两类地区。一般来说,城镇经济几乎全部由非农部门组成,但乡村既存在农业也存在非农业部门。为简化讨论,我们在本章把乡村经济等同于农业、城镇经济等同于非农部门,把劳动力在农业和非农业之间的产业性转移等同于他们在乡城之间的地区性转移。因此,我们也把农业劳动力转移视为这些劳动力在不同地区之间的转移。地区间转移表示一个农业劳动力一旦转移,他就不可能同时从事农业和非农业,也就是说,一个人从事农业就不可能从事非农业,从事非农业就不可能从事农业。使用通俗语言,农业劳动力转移分为离土不离乡和离土又离乡两类。如果离土不离乡,一个劳动力将可以同时从事农业和非农业即上一章所说的兼业。[1] 如果离土又离乡,则他不可能同时从事这两类劳动。我们在本章仅仅考虑离土又离乡的劳动力转移。

在经济学研究中,非农部门的标准经济制度是新古典制度。中国非农部门的制度体系虽然和新古典制度有很大差异,但本书依然把它视为某种类型的新古典制度。这里的原因有二。第一,经济学研究需要对其研究对象设定某种标准化的制度。例如,尽管中国农业的实际制度和自耕农制度存在千差万别,我们在上一章依然把中国农业土地制度“标准化”为某种自耕农制度。第二,中国非农部门的经济运转所体现出的经济制度和新古典制度之间存在高度的近似性。我们仅仅指出两个直接与本书研究方法关联的近似性。首先,无论中国不同企业在法律上的所有制有多大区别,绝大部分企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独立做出经营决策包括独立决定员工个人报酬的权利,并承担为此而出现的风险;即使同属国有的各个企业,在相当大程度上依然通过市场发生关系。因此,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它们都视为通过市场而独立经营独立承担风险的生产者。其次,中国大部分非农企业虽然有各种所有制区别,但只要企业员工数量超过一定规模。企业就会把自己的净产出清楚地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归于劳动成本即工资、一部分归于利润。事实上,这一点也是非农企业和农户的一个主要区别。而新古典意义的企业或生产者的关键特征之一,便是用会计制度区分工资和利润。一旦区分工资和利润,我们便需要区分标准。新古典的区分标准是边际生产率,即按照劳动和资本的边际产量确定工资率和利润率。在新古典理论之旁,我们熟悉斯密和李嘉图的自然工资,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工资、刘易斯的生存工资,以及其他工资理论。不过,所有这些工资理论或者仅仅适合特殊情形如自然工资和生存工资,或者本身需要更多解释而无法直接应用到劳动者和企业决策中,如劳动力价值工资。因此,尽管中国各个企业具体决定工资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只有边际产量工资理论能够最近似地把它们在理论上一般化。因此,我们在本书具有这两个新古典近似性的生产者都视为新古典类似的企业,并研究这些企业之间、它们和劳动力尤其转移劳动力的市场关系。这里需要提及的,一旦我们假设企业利用边际标准决定工资和利润,我们也就假设企业以最大利润为生产目的。

非农企业的生产需要资本和劳动投入。这里,我们把非农部门使用的土地也归为资本。资本的使用权属于人格化的企业。因此,非农部门的企业制度和仅仅使用自有耕地、资本和劳动生产的自耕农不同,也和土地所有权属地主、使用权属佃农的地主佃农制度不同。它类似于农业中的地主或租地农场主与雇农制度,地主或农场主组织和参加生产并雇佣其他劳动力共同使用地主的土地,同时地主取得超出其劳动工资的收入并承担可能颗粒无收的风险,而其他劳动者在不承担风险的同时仅仅获得劳动工资。因此,企业生产的总收入或总产出可以分配如下:

(8.1) 企业总收入=生产成本+净收入

=资本支出+(工资支出+资本利润)

由于我们假设了新古典企业制度,因此接受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将企业净收入按边际原则分配,工资率等于劳动的边际产量,利润率等于资本的边际产量,即

(8.2) 企业净收入=劳动边际产量×劳动投入量

+资本边际产量×资本投入量

=工资(率)×劳动投入量+利润(率)×资本投入量

=总工资收入+总利润收入

根据新古典经济学,在一定的假设前提下,按照边际原则分配净收入,净收入正好不多不少地被分为总工资和总利润收入。

注释:

  1. 对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分析来说,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把离土不离乡细分成两类。第一类包括转变为城镇的原农村地区,农业劳动力在当地几乎无农可务,只能以非农业为职业。第二类包括农业劳动力或者农户在原居住地同时从事农业和非农业。第一类离土不离乡和本章对离土又离乡的分析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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