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表意见是当今世界的规则

刚刚看到一位网友的短信:“胡老师,北京听取了您的意见。”随信还有一篇作者为“公司法务联盟”的文章:“人社部否定了上海及各地人社局新冠延迟复工期间双倍工资的解释”。原来,那位网友指的是我在今年2月1日写的题为“上海应当立即停止延长假期内发放双倍工资的政策”文章。在那篇拙文中,我指出上海市政府的那个双倍工资政策既违反劳动法,又脱离当前大部分企业正处于困境的现实。网友转来的文章附有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这个文件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而且也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该文件只字未提双倍工资。但正如公司法务联盟的文章标题所示,它否定了上海等地关于防疫停工期间上班双倍工资的政策。

不过,和那位也许是调侃的网友不同,我认为人社部官员阅读拙文并听取拙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应当承认,就目前的环境来说,我在微信和网络上对上海市政府双倍工资政策的公开批评,属于不规范的“逾越”。最近的李文亮例子清楚地证明这一点。按照通行规则,李文亮应当把自己知道的疑似SARS病例向科室领导汇报;若后者不认真,则向医院领导汇报、若后者依然不认真,则向市卫生局汇报;……,直至直接向国家主席写信汇报。在这样的逐级汇报没有结束之前,李文亮不应当逾越,不应当对外人包括亲人谈及这些病例,更不应当公开谈及。因此,有关部门对李文亮逾越的训诫并无不妥。而对我来说,在我知道上海市的双倍工资政策之后,我应当做的,最多是越出学校范围,直接写信给上海市政府,在充分领会市政府对职工高度关心的同时,就双倍工资这一我个人不完全理解的问题,提出一两个小小的疑惑,请有关领导在百忙中略加考虑。同时,我绝不向其他人表露自己对该政策的疑惑,以免可能造成的对政府的不良影响。就此而言,我在网络上公开批评双倍工资政策,自然是不待见的。

民众只限于在体制内逐级陈情这样的规则,来自古时“毋论绅士耆民,准其承递密函”的传统。古代和现今一样,妄议是一大罪过。国人喜谈隐士,比如姜子牙、诸葛亮都曾是有名的隐士。不过,在向识得他们的明君一抒情怀之前,他们倒是从不向家人友人谈及自己对天下大事的具体看法,不妄议,最多也只发发“自比管仲乐毅”而不为人识一类的感叹。即使如此,隐士也不为当权者容。姜太公由隐士摇身一变为太师,受封齐国后,上任就把治下的隐士杀了,其理由便是这些人“不臣天子,不友诸侯”,且“召之三,不至,是逆民也”。被誉为明君的唐太宗,更是以“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即都成为体制中人为傲。当今中国,虽然有自信的社会制度,政府甚至鼓励“知无不言”,但“准其承递密函”的体制内陈情的规则,表面看是潜规则,实际上是有关部门清清楚楚的明规则。

可是,世界毕竟已经走出了皇权社会,“不臣天子,不友诸侯”,已经成为全世界学者的共识;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也已经是全世界大多数民众的普遍现象。每个医生、每个教授、每个科学家、每个普通平民,无论是否工作在政府部门,都首先是独立于官府的个人,是在良心上不受任何人任何组织领导的个人。而在政府部门之外工作的人,更不受政府部门内部纪律的约束。因此,对于社会事务,个人可以而且常常应当直接向公众公开发表意见,而无需被“准”更无需“承递 密函”。“准其承递密函”的陈情,是皇权社会规则,在公民社会不再适用。对这一点,我们不但希望政府明白,我们自己更应当明白,毕竟,公开向公众发表意见这样的规则,不会是政府对民众的恩赐,而只可能在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专业工作者自己首先明白、首先实践的前提下才可能被政府所接受。至于我们公开发表的意见是否会为政府所知所听取,则完全是第二位的问题。只要公开发表意见的规则被认可,这些意见为政府所知、部分意见为政府所听取,将是水到渠成之事。

 “夜话”2020年第4期,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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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景北:公开发表意见

2020年2月14日 学者胡景北今天

刚刚看到一位网友的短信:“胡老师,北京听取了您的意见。”随信还有一篇作者为“公司法务联盟”的文章:“人社部否定了上海及各地人社局新冠延迟复工期间双倍工资的解释”。原来,那位网友指的是我在今年2月1日写的题为“上海应当立即停止延长假期内发放双倍工资的政策”文章。在那篇拙文中,我指出上海的那个双倍工资政策既违反劳动法,又脱离当前大部分企业正处于困境的现实。网友转来的文章附有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即关于在新冠病毒防疫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文件。这个文件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而且也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该文件只字未提双倍工资。但正如公司法务联盟的文章标题所示,它否定了上海等地关于防疫停工期间上班双倍工资的政策。

不过,和那位也许是调侃的网友不同,我认为人社部官员阅读拙文并听取拙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应当承认,就目前的环境来说,我在微信和网络上对上海市双倍工资政策的公开批评,属于不规范的“逾越”。最近的李医生例子清楚地证明这一点。按照通行规则,李医生应当把自己知道的疑似SARS病例向科室领导汇报;若后者不认真,则向医院领导汇报、若后者依然不认真,则向市卫生局汇报;……,直至直接向国家首脑写信汇报。在这样的逐级汇报没有结束之前,李医生不应当逾越,不应当对外人包括亲人谈及这些病例,更不应当公开谈及。因此,有关部门对李医生逾越的训而诫之并无不妥。而对双倍工资的意见来说,在我知道上海市的双倍工资政策之后,我应当做的,最多是越出学校范围,直接写信给上海市政府,在充分领会市政府对职工高度关心的同时,就双倍工资这一我个人不完全理解的问题,提出一两个小小的疑惑,请有关领导在百忙中略加考虑。同时,我绝不向其他人表露自己对该政策的疑惑,以免可能造成的对政府的不良影响。就此而言,我在网络上公开批评双倍工资政策,自然是不待见的。

民众只限于在体制内逐级陈情这样的规则,来自古时“毋论绅士耆民,准其承递密函”的传统。古代和现今一样,体制外议论是一大罪过。国人喜谈隐士,比如姜子牙、诸葛亮都曾是有名的隐士。不过,我们可以发现,在他们遇到明君之前,他们倒是循规蹈矩,从不向家人友人谈及自己对天下大事的具体看法,最多也只发发“自比管仲乐毅”而不为人识一类的感叹。即使如此,隐士也不为当权者容。姜太公由隐士摇身一变为太师,受封齐国后,上任就把治下的隐士杀了,其理由便是这些隐士“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被誉为明君的唐太宗,更是以“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即都成为体制中人以免其在体制外议论为傲。当今中国,虽然有自信的社会制度,政府甚至鼓励“知无不言”,但“准其承递密函”而不准公开议论的体制内陈情的规则,表面看是潜规则,实际上是有关部门清清楚楚的明规则。

可是,世界毕竟已经走出了皇权社会,“不臣天子,不友诸侯”,已经成为全世界学者的共识;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也已经是全世界大多数民众的普遍现象。每个医生、每个教授、每个科学家、每个普通平民,无论是否工作在政府部门,都首先是独立于官府的个人,是在良心上不受任何组织领导的个人。而在政府部门之外工作的人,更不受政府部门内部纪律的约束。因此,对于社会事务,个人可以而且常常应当直接向公众公开发表意见,而无需被“准”更无需“承递密函”。“准其承递密函”的陈情,是皇权社会规则,在公民组成的社会不再适用。对这一点,我们不但希望政府明白,我们自己更应当明白,毕竟,公开向公众发表意见这样的规则,不会是政府对民众的恩赐,而只可能在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专业工作者自己首先明白、首先实践的前提下才可能被政府所接受。至于我们公开发表的意见是否会为政府所知所听取,则完全是第二位的问题。只要公开发表意见的规则被认可,这些意见为政府所知、部分意见为政府所听取,将是水到渠成之事。

“夜话”2020年第4期,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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