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论文九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专题-6:波兰私有化         

20022003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课程论文

指导教师:胡景北

 

波兰私有化进程及评价

 

何起东 诸廷助

 

 

 

  

 

1.导论:波兰私有化的政治经济背景简介…………………….……………………….……..….2

2.波兰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及采取的路径………….…………….…………………….………..2

2.1 间接的私有化(indirect privatization/capital privatization)

2.2        直接的私有化(direct privatization

2.3        清算(liquidation

2.4        其他的方式

3.一个例子:波兰银行业的私有化………………….…………………………………….…….4

3.1 波兰银行业的重组

3.2 银行业的私有化

4.对波兰私有化过程的评价………………….……………..……………………………..……..5

4.1 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4.2 经合组织(OECD

4.3 欧洲重建与开发银行(EBRD

5.波兰私有化过程中的问题及新政府举措…………………………………………….………..8

               

参考文献 ………………………………………………………………………………………….9

 

 

表一      表名:波兰国有企业私有化中采取的不同方式………………………………. 3

表二      表名:波兰私有化过程中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变化情况(%.………………… 5

 


 

波兰私有化进程及评价

 

 

摘要:本文介绍了波兰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的不同路径和完成情况、外资在波兰私有化中的参与及效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私有化过程中波兰宏观经济情况的变化和欧盟、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等国际组织对波兰私有化的评价与建议,及波兰民众对私有化政策的看法,总体来说,波兰的私有化过程是顺利的,效果是成功的。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开始暴露,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关键词:波兰 国有企业 私有化 

 

波兰地处欧洲中部,面积31万平方公里,是一个以平原为主的国家,人口约3900万,首都华沙,货币为兹罗提(PLN)。1996年波兰人均GDP即达到6016美元,是一个中等收入的国家。

政治体制上,波兰过去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1989年以前,波兰由统一人民党执政。但70年代以来政治、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得社会一直不稳定,1980年,波兰爆发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罢工,波兰团结工会在这次罢工中建立,并日益在政治上取得势力,在1989年的圆桌会议中,团结工会正式取得合法地位,并促使统一人民党达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协议,改行总统制,增设参议院。19896月的大选中,团结工会获胜,组成新的政府,并与1989年将波兰正式更名为波兰共和国。

经济体制上,波兰过去实行的计划经济模式,1989年后的团结工会上台后,马上开始了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走全面市场化的道路,波兰私有化改革作为其整体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也于1989年开始。

 

一、波兰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及采取的路径。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转让是波兰私有化改革中的核心内容。从1992年到2002年,波兰通过多种途径对国有企业进行了私有化改造,到20026月底,总共有5406家国有企业提出了私有化申请,其中,3835家企业完成了私有化改造。在波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几条主要的路径

1、  间接的私有化(indirect privatization/capital privatization)

虽然从私有化企业的数量上这种方式不是最多的,但由于这一方式主要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所采取,从私有化所涉及的金额上则是最主要的。间接的私有化方法主要依据于1990年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法”(简称“私有化法”)1996年的“国有企业商业化和私有化法”(简称“商业化法”)1993年的“企业与银行重组法”,适应的对象主要是大型国有企业。

间接的私有化涉及两个步骤,首先是商业化过程(commercialization)。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所有的国有企业改造转变为由财政部所有的公司,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在这一阶段,财政部仍然保持对公司主要的所有权,一般为100%。其次是将公司的股份对外出售(sale),具体的方式可以有上市、公开招标、向战略投资者私募、出售给专门建立的基金(National Investment Fund)后再直接出售给波兰本国人或外资等。

2002630日,波兰以这种方式进行私有化改革的国有企业涉及到1523家,这1523家企业经过商业化后,共有983家企业进入了第二阶段,其中的327家通过各种途径已经出售给私人投资者,完全实现了间接的私有化,另外的600多家企业或进行了债转股,或由专门的国家投资基金所有,将在以后的改革中向国内外投资者出售。详见表一。

2、  直接的私有化(direct privatization

这一私有化的方式主要适应于员工不超过500人、上年销售收入小于600万等值欧元的波兰币,或者上一年自有资本低于200万等值欧元波兰币的中小国有企业,这一私有化路径主要依据的法律为1990年的私有化法和1996年商业化法中的相关章节。但要求采取此方法的中小国有企业必须有相对较好的财务状况。

在具体的程序上,既可直接出售给私人,也可公司化为另一家公司或租赁给雇员和管理层经营后再出售。

2002630日,共有2105家中小企业到财政部进行登记,申请直接的私有化,其中1967家完成了直接私有化的过程,在全部已登记的企业中比重达到93.4%。到2001底,完成私有化的1931家企业中,其中470家直接出售,212家公司化另一家公司,另外的一千多家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或以混合的方式完成。详见表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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