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毅平:利他行为可否理性,如何理性?

 

利他行为可否理性,如何理性?

—— 一个经济学视角的解说与建构

 

管毅平

(上海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 经济与金融系,200052

ypguan@sjtu.edu.cn /  www.21topic.com / 论坛 / 管毅平教授专栏)

 

一、“斯密问题”在当代的延展: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前人对于理性假设的解释难以令人满意。

2. 社会科学的发展,要求有一个兼容性尽可能好的行为人基本假设。而现状是,各个学科各搞一套。经济学的新古典理性假设,相对而言好一些,但是也有其问题,应该而且可能改进得好一些。

二、利他行为可否理性,取决于理性的定义

从经济学视角,结合文献综述和推论,粗线条地给出我对于理性的理解性建构。

有必要区分行为人的动机、过程和结果。在此基础上建构的适合于社会科学分析基础的理性假说的要义是:行为人具有唯一的利己行为动机,行为人不可能也不必要有并存而且对立的两种行为动机。行为人的最大化自身效用的动机,有贯彻决策过程直到实施结果始终的趋势,其指向不变,无论外部环境(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转化为信息约束)条件怎样变动,行为人都会在约束条件下尽可能调整自己的行为,以期决策和结果与初始动机目标的偏差最小化。如此,造成“有限理性”或者非理性行为的原因和条件,被分解在最大化效用动机假设和信息不完备或者不对称两条假设之中。

作为心理动机的行为人最大化自身效用,即在现实条件约束下追求自己做事结果最优的利己心。这里的效用的意蕴,不仅是物质的,而且是精神的;可以是利己的,也可以是利他的,总之是全方位的社会中行为人的可能偏好。

三、理性的利他行为:分析的关键

标准的经济行为人理性假设最易遭受批评和最薄弱的两个基本环节:1. 对于利他行为的解释力疲弱,例如难于象分析家庭成员之间的利他行为一样来分析非亲缘相关者之间的利他行为。2. 无法令人信服地解释行为人偏好的多样性,例如难以应对来自社会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质疑——现实人的动机和行为是多样化的,仅仅以一个最大化效用的行为假设,不足以解释纷繁复杂的人类经济行为,更不用说人类的其他行为了。

西蒙较为晚近的文章(Simon1993)认为,人类的有限理性和可教导性刻画了人群中利他行为出现的特征。从演化的视角看,有限理性意味着信息的不完备,人类由此具有“可教导性(docility)”,即人们通过社会各种渠道获得信息(他人的建议、说服、介绍等等)来增强生存适应性的倾向。利他行为,就是社会说服可教导的个人采取的一种选择性行动。

问题是,如果不从利己动机出发推论,互惠何以立基?公正何以建基?反过来,从利他动机出发推论,还有必要互惠和公正么?利他者的无私给予和奉献,意味着只有单向的惠人,无需交换的惠己,如此单向的执着,哪里还有公正插足的余地?所以,可能的逻辑是,互惠和公正只是偏好,这些偏好很难不受到深层利己动机的驱策。

四、理性行为人的动机、偏好、行为与效用函数的建构

由上述分析,可以形成一个关于理性行为人动机、偏好及其行为假设的一般性命题

利己行为,是行为人在约束条件下满足他自己的利己偏好的最大化行为。

利他行为,是行为人在约束条件下满足他自己的利他偏好的最大化行为。

因此,无论行为人的利己行为与利他行为都源自唯一不变的利己动机。

       下面的图示 $ 简要地表达了行为人有约束的最大化行为的传递调适次序:

 

 

利己偏好

 

 

 

         ……

 

 

   

         ……

 

 

利己动机

偏好    复合偏好

行为实施过程

获得效用

 做出决策:在约束条件下选择偏好因子并排序

         ……

         ……

利他偏好

依据约束条件,调适动机与偏好(目标)的偏差,求最大化效用

达成约束下的

效用最大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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