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识的生永

双周夜话” 2002年第12期                              200266

 

 

我所认识的生永

 

我第一次认识生永,是在去年暑假。那天我正在系里值班,他来了,个子很高,穿着也还朴素。通过姓名之后,他点了一支烟,然后问我:

“听说你平时喜欢写写东西,是不是?”

“有时高兴,就动动笔,”我回答说。

“想不想发表呢,在报纸上,或者杂志上?”

“还没有想过。”

“不要紧,想发表的话,我可以帮忙。”他打开话闸,谈了一气报纸杂志发表文章的内幕后,郑重地告诉我:“没有熟人,你是别想在报纸上发表东西的。”

“是这样吧。”也许是看过了巴尔扎克的“幻灭”—— 那里对新闻界内幕有精彩的描写—— 我对他的话不大感兴趣,虽然他谈的东西也有些中国特点。

他似乎很会揣度,又聊了几句便走了。开学后我知道了他的一篇暑假调查,已经被报社打出了小样。

他在学校里很不引人注意,上课来一下,下课便回家。在他去年统计学考试不及格的时候,我听说他的外界交往时间太多。接着,他偷窃一千多元现金的案子发了,学校给了他一年留校察看的处分,他这才为大家所知道。

偷钱,其原因据说是为了还债,而这债,是他在交际和谈恋爱时欠下的—— 不过也仅仅是听说。但这些也都好理解。交际多,特别是象家庭舞会之类的交际,是他能够在报上发表文章的诀窍之一,而人又都是想出名的。恋爱以至于同居,也许可算是七年知青生活的一个后果吧。迟来的感情,是更容易战胜理智的。偷钱无疑是错误的—— 虽然对方很有些钱—— 特别是偷的手段令人发指:用过量的安眠药使人家沉睡。

生活的目的。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 我自己可能也是 ——只是舒适的工作、受尊敬的地位和称心的爱人。这也不能算错,只是需要了解生活本身的限制,而生永,正是超过了道德的现实界限。

今年暑假,我仍然在学校值班,然而却听到了生永作为情场的失败者而死的消息。生活的目的仅仅是爱情,—— 生永对于爱情是认真专一的,生命之火当然是很难保持旺盛的。人们是应当热爱生活的,但生活,并不止于爱情 —— 生活是丰富多彩的。

生永死了,他留下的无形的痕迹很快也将被忘却之神抹去。但生活,却是永存的。

 

                                                                                                  写作于198093

 

(附记:日前去南京大学,忆及在那里的学生生活,想起大三时曾在学校黑板报上发表过一篇文字。回沪后竟然还找到了原稿。二十多年沧桑,所见所闻多已与时俱进,但似乎心得体会,还停留在原有水平上。今日再写类似主题,亦不会比那时更有进步:所以便拿它充作本期的“夜话”。    2002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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