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谷歌公司退出中国想起

 

 

    今天早晨新闻,谷歌公司因为不愿意遵守中国法律而终于选择退出中国。打开计算机,键入www.google.com.cn,果然一下子跳到了www.google.com.hk。我钦佩谷歌的勇气,宁可承受经济损失也坚持自己的信仰。同时,我也为我能够继续通过谷歌检索某些被允许的内容表示欣慰。毕竟,中国已经离开毛泽东政府的绝对专制。身受绝对专制之害的几代人还活跃在中国政坛的今天,中国也不可能回到那样的专制去。但谷歌的退出提醒我们,绝对专制依然是中国前途的严重威胁。谷歌的决定同时让我想起了一篇社论,一篇很可能出自毛泽东之笔的社论,当年吸引了许多热情洋溢的年轻人的社论。谨借用这篇社论为谷歌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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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报 《新华日报》社论

1944109

《民主大家庭的家法》

 

美国前副国务卿威尔斯先生上日在《自由世界》上发表了一篇题名《新闻自由人权的柱石》的文章(原文载本月十四、十五日《大公报》),对战后世界的言论,特别是新闻自由的问题,抒发了更深一层的探讨,提出了更具体的方案。虽然他认为宣传造成了希特勒一点,还有值得讨论之余地,但是他说当时国际间缺少一种干涉乃至制裁世界任何一个角落新闻服从于统制的事实,是值得注意深省的。拿德国的例子来说:希特勒在一九三三年二月间获得政权,自此以后,仅在短暂的时间之内,德国的报纸广播,如果要继续经营,不但不得发表纳粹领袖不愿意让德国公众知道的消息,而且还需要发表希特勒乐于让德国公众知道的消息。掩盖真相,捏造新闻,于是德国人民就被蒙在鼓里,完全不知道世界其余部分时局发展的真实消息。这是希特勒驱使德国人民走上黩武侵略的最基本的武器,而这种武器在战前和战争中的今天,也还广泛地使用在法西斯的乃至亲法西斯的国家里面。
  威尔斯先生真知灼见地指出:这种新闻统制和毒品贸易人口贩卖同样的是一种有关全体人类幸福的不可忍受的制度,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国家企图行使这种法西斯制度的时候,正象我们不能听任一个国家用鸦片毒品来荼毒其余各国人民幸福一样,除了用国际道德舆论遣责之外,还该有一种集体的国际机构的力量,来制止和消灭这种罪恶的滋长。他强调地指出:只有这种国际机构的具体的明文规定和实力制裁,才能保证全世界人民真正享有言论自由,才能真正阻止法西斯主义的再度生长,而这种国际规定,绝不是那些懦怯的反对派所叫嚣的所谓内政干涉。正如国际机构切实调查和制止一个国家的贩卖吸食鸦片毒药不能算是内政干涉一样,战后国际机构经常不断地调查和阻止新闻统制正是保障国际永久和平的最基本最必要的事情。
  威乐斯氏具体地建议:规定一个国家必须能以其宪法或基本大法表现其已予其国民的信仰的自由,以其新闻的自由,而使此种自由成为人民不可动摇的权利。当然,单单宪法文字上的规定是不够的,国际机构要求每个政府都能以实践这种规定作为参加国际机构的条件,如果有人因某一政府剥夺了人民的各种自由而提出控诉,这样的问题应当由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庭注意而加以裁定。假如,任何一个政府触犯了它加入国际机构当时所作的诺言,破坏了它应当履行的义务,那它就显然再没有资格被认为国际社会的优秀分子,并应当受到国际机构宪章可能规定的制裁与惩处。
  现在,假如我们承认战后的世界是一个不可抗而又不可分的民主的世界,那么要在这个世界里生存,要在这个世界的国际机构里当一个优秀分子,第一就是立刻在实践中尊重新闻自由这种人民的不可动摇的权利。
  德黑兰会议庄严地宣言,我们要创造一种必将博得全世界各民族绝大多数人民大众的好感的和平,这是没有“**和奴役,压迫和苦难全世界民主国家的大家庭的崇高的理想。不能得到绝大多数人民大众之好感,而企图剥夺绝大多数人民大众之自由的分子将会没有资格跨进民主大家庭的大门,因为在这大家庭的门上已经挂出了一条家法:
    剥削言论自由的法西斯分子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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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话”2010年第4期,20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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