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应当从1850年起就随着“五口通商”开始了现代意义上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并由此支持了中国非农产业和城市的扩展。中国学者先后从城市吸力和农村推力两个角度否定性地观察农业劳动力转移。用农劳比度量,1850年中国农劳比应当在80%,后来下降到1930年代的75%,再上升到1950年的80%强。
第2章 作为农业劳动力转移典型国家的中国
2.2 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简史
为了进一步考察当今中国发生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我们需要简略了解一下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史。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相联系的现代意义上的非农产业或者工商业最早出现在西欧,十九世纪中期传播到中国,因此,中国应当在1850年前后便开始了现代意义上的农业劳动力转移。[1] 五口通商以后,现代工商业进入中国。[2] 通商口岸原非中国古代意义上的通衢要道,而是现代工商业进入中国的窗口。中国土地上出现的现代工商业应当需要中国的劳动力尤其来自农业的劳动力。至少到1870年前后,中国本土人已经开始兴办自己的现代工商业,它们应当也需要来自农业的劳动力。农业劳动力能够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原因,除了该产业的需求,还有若干重要原因。例如,中国古代城镇的劳动力不多;中国城乡之间、农业和非农部门之间以及不同劳动市场之间当时不存在制度性的分割;外资和中国资本建立的早期现代工商业往往被迫选址在原先的乡村地区。[3] 十九世纪后期的学者在观察工商业发展的同时也已经观察到农业劳动力转移。陈炽便明确指出“江海通商,食力之民,趋之若骛,每月工资至少数元,以养妻孥,绰有余裕。农民终年力作,催科峻急,不免饥寒,咸思舍耒远游,几有万一之获。“[4] 从他的这段话推断,农业劳动力转移在当时应当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不过,当时中国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经济统计;时至今日,学术界对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历史的研究亦未深入,所以有关农业劳动力转移规模的数据还不具备甚至较低程度的可靠性。这里,我们暂且采用王玉茹对中国近代经济史的研究结果并将其整理为下面的表2.2。根据该表的数据,1887年中国农业劳动力占中国劳动力总数的比重即农劳比为80%左右。如果这个数据多少有一定可靠性的话,那么,在1850到1887年的近40年间,中国应当发生了一定规模的农业劳动力转移。[5] 1887年到1936年之间,中国非农产业尤其工业的增长应当更快一些。按照王玉茹的估计,1914到1936年中国现代产业产值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7.1%。[6] 按照张约翰的估计,中国工业从1912到1936年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9.4%。[7] 早期现代工商业和其它非农产业的增长造就了中国许多非农产业集中的新城市如上海、天津等。这些城市当时人口尚少,非农产业增长必须从乡村获得劳动力。比如天津从20世纪初到1928年每年平均流入三万人,占当时年均城市新增人数的96%,因此“迁移人口激增是天津城市人口增长的主要来源“。 [8] 中国乡村当时非农就业很少并且产品多为乡村所需,因此从乡村流入城市的劳动力在总量上只能是农业劳动力。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迁移达到一定规模,就会带动农劳比降低。[9] 王玉茹估计在抗日战争开始前的1936年中国农劳比为75.53%,见表2.2;也就是说,从1887到1936的50年间,中国农劳比大约降低了4.5个百分点。
表2.2 中国经济结构变化,1887与1936年(%)
劳动力比重 | 国民收入比重 | |||
农业 | 工业和服务业 | 农业 | 工业和服务业 | |
1887 | 80.00 | 20.00 | 69.62 | 30.38 |
1936 | 75.53 | 24.48 | 64.50 | 35.50 |
变化量 | -4.47 | 4.48 | -5.12 | 5.12 |
注:变化量为1936年数据减1887年数据,笔者计算。
资料来源:王玉茹,2004,第107页。
从劳动力移出的农村角度观察,中国中央农业实验所1933年对全国22个省农户做过一次调查。在该调查中,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占总农户比重为8.9%,其中到城市工作、谋事的单身农村人占全部离村人口的47.5%。[10] 池子华以这些资料为基础估计二十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国来自农村的工人数“当在1500万左右“。 [11] 另外,根据农村复兴委员会1933年对河南省三个县离村农民的职业调查,“产业工人“的就业比重在三个县的转出劳动力中分别占4.76%、0% 和1.37%,而“手工业者“则占到11.91%、15.47%和17.87%。[12] [13] [14] 至于农民移出农村尤其移入城市非农产业的原因,当时经济学家的主要看法,和四十多年前的陈炽有了显著差别。陈炽把工商业的较高工资作为引诱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拉力,二三十年代的经济学家则把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向中国农村的“侵入“视为迫使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原因。例如,翟克便指出:”中国农民缺乏耕地,因此一家之生活实不容易维持,幸而中国的农民的生活程度低下,而农民兼有副业,如织布、纺纱与养蚕都可以增加农民之收入,使他们得以维持其生活,但自帝国主义资本主义侵入中国农村后,就把中国农民的原有副业掠夺了,于是农民就入不敷出,则农民不能不求副业——当苦工——于都市,而把土地的耕作委之妻子父母,弄到结果,副业的苦力变成正业,正业之农耕变成副业,于是从前农业原有的和平安定之空气,为之一变,农村就无形中被破坏了。那末,他们就不绝逃往都市,农民离村之现象就发生了”。[15]
1937年日本全面侵入中国后,中国陷入战乱之中,经济建设和农业劳动力转移难以正常进行。1950年战乱结束后,中国政府在农村实行了大规模的土地重新分配。战乱往往迫使城镇人口转入农村;基本以人口为标准分配土地的政策吸引部分已经转入城镇非农部门的人口和劳动力返回家乡参与分地。[16] 中国政府公布的对农业劳动力的系统统计数据始于1952年。但由于上述原因,1952年统计数据显示的中国农业劳动力总量和农劳比都可能高于某种“正常值“。1952年中国有人口近5.7亿,其中就业劳动力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36%。我们把总劳动力视为就业和失业劳动力两者之和。中国统计部门没有正式发布过1952年至1977年的失业数据。因此,我们把这一时期的总就业等同于总劳动力。[17] 这样,在1952年的总劳动力中,农业劳动力为1.7亿,占总人口的30%,总劳动力的83.5%。[18] 所以,1952年中国农业劳动力比重不但显著高于王玉茹估计的1936年数据,而且高于她的1887年数据。不过,即使如此,我们依然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在中国的历史起点应当至少不迟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甚至不迟于1850年。这样,如果以农劳比下降为指标度量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则从1850到1950年的100年间,中国农劳比曾经从80%左右或约高降低到1930年代的75%左右,然后由于战争和政权更迭的原因再上升到80%强。
注释:
[1] 所谓”现代意义上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指的是劳动力单方向地从农业向非农业转移的长期趋势。在现代非农产业没有出现之前的农业社会,劳动力有时可能出现大规模地向非农业转移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具有一时性的特点,不形成长期趋势。此外,现代意义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概念亦能够包容劳动力短期回流农业的可能性。
[2] 1852年《北华捷报》汇编的上海洋行名录中,已经有41家洋行。引自:沈组炜,1999,第16页;后者引自陈文渝,1983。
[3] 例如,上海租界所在地是如今上海最繁华的地段,可在1850年前后,上海地区的城镇仅仅是以上海县城为中心的很小范围,而租界则建立在远离上海县城的乡村不毛之地。
[4] 陈炽,1896。需要提及的是,陈炽是从农业不振的角度看待农业劳动力转移的。
[5] 另一种可能性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才开始农业劳动力转移,也就是说现代化开始前夕中国劳动力大约有百分之八十在农业。例如,王玉茹在讨论表2-2的同一篇文章里又整理了一张表,把1887年中国现代生产的产值视为零(第105页)。不过,由于王玉茹认为中国现代产业诞生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因此1887年中国现代产业产值应当大于甚至显著大于零。本书作者持中国在1887年之前即有了现代产业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观点。这里要说明的两点是:第一外资在中国的现代产业应当计为中国现代产业;第二现代产业指的是以利润为目的并不断扩大再生产的经营形式,它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大机器生产的企业。参见王玉茹,2004。
[6] 王玉茹,2004,第105页。
[7] 转引自刘佛丁,1999,第137页。不过,刘佛丁认为张约翰很可能高估了当时的增长速度,见同书,第138页。
[8] 张利民,1991,第89页。转引自池子华,1998,第104页。
[9] 所谓的一定规模,指的是农业劳动力增长率必须低于总劳动力增长率。考虑到农业劳动力自然增长率肯定高于总劳动力自然增长率,所以实现这个”一定规模”的条件并不容易。
[10] 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农业经济科,编印,1936,第173—178页。转引自池子华,1998,第100-101页。
[11] 池子华,1998,第101页。该文出自作者的博士论文,参阅池子华,2007。
[12] 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1934,河南省农村调查,商务印书馆,第65页;转引自池子华,1998,第103页。
[13] 本书讨论的农业转移劳动力和一般所说的”产业工人”或者按照马克思主义传统划分的”工人阶级”或者”无产阶级”无关。农业劳动力转移研究关注的是农业和非农业划分,而不是非农业部门中的具体行业以及技术水平、劳动者状况等划分。
[14] 柴树藩等人曾于1942年陕西省米脂县印斗乡九保做了调查,发现该村389个劳动力中,若不计算举家迁移者,则有21个到外地”跟工”,14个在外地赶牲口,13个到外地务农。参见柴树藩、于光远、彭平,1942/1979,第13页。作者同时提出应当将当地人口和劳动力大量移出,参见同上,第22页。
[15] 翟克,1933 年,第119 页。翟克的观点部分印证了本书第一章提出的环保主义和工人运动对非农化转型的负面态度,即”农业劳动力转移是乡村凋零的后果,而乡村凋零又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侵入乡村的后果”(参见本书第一章第四节)。王印焕最近将当时的农业劳动力转移主要原因总结为五个,即人口压力、灾荒、战乱、过高租税和城乡收入差异。最后一个原因显然与非农化转型开始后产生并扩大的非农部门有关。李楠的研究初步表明,城乡收入差异可能是影响当时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最重要因素。对照前面所引陈炽语录,可以发现陈炽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参见王印焕,2004,第一章;李楠,2013。
[16] 例如,研究中国最大城市上海人口迁移的学者认为1949年后,”随着各地城乡经济的恢复和上海面临的短期困难,不少人又返回故乡,重整家园,”是上海当时人口减少的重要原因。参见张开敏,主编,1989,第34页。
[17] 中国在1952到1977年期间应当存在城镇失业。中国共产党劳动部党组1953年11月的一份报告中含有两份失业人员表,分别列出全国登记失业人数1,184,304人和1,405,929人。参见中国共产党劳动部党组,1953;这里转引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央档案馆(编),1998,第39-40页。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央档案馆在把这份报告编入该书时没有包括上述数据的登记日期。不过,它们是1952年时登记的数据的可能性相当大。假设它们是1952年数据,那么,它们分别占1952年城镇就业的4.8%和5.7%。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在1956年1月提出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要求“从1956年开始,按照各地情况,分别在5年或者7年内,解决城市中的失业问题,使现有的城市失业人员都获得就业的机会。除了在城市能够就业的以外,他们的就业途径,是到郊区、到农村、到农垦区或者山区,参加农、林、牧、副、渔各种生产事业和农村的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如果以7年计算,则到1963年中国将消除城市失业。当然,这里的消除失业方式是将无法在城市就业者“迁移“到农村去。另外,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失业系统数据自1978年起,其中1978年失业为530万人。这个数据指的应当是1978年的失业存量,而非1978年当年新出现失业;如果这样的话,1978年之前的若干年内,中国应当存在城镇失业。同时,1978年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数量数倍于这之前各年转移量。由于在当时的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非农部门优先雇佣城镇劳动力,因此,1978年中国城镇新增失业不仅不会很多。而且应当净减少,所以,1978年的530万城镇失业存量,很可能全部来自1978年之前诸年份。1978年失业存量占城镇就业的5.6%。注意它和本书作者在这里计算的1952年的比率相差不大。1952城镇就业和1978年的城镇失业及其占城镇就业比重数据参见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2010,表1-4。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数据,参见数据附录3:中国农劳比、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转移量和转移加速度,1952-2015年。此外,在学者中,南亮进和薛进军估算过中国1952-1999年逐年失业人数,其中有代表性的1952、1960、1970和1978年失业人数分别为733万、419万、629万和858万。参见南亮进和薛进军,2002,表4。
[18] 根据1952年的农业劳动力数量和比率,参照池子华的”1500万左右”的估计,我们也许可以猜想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和三十年代初农业劳动力进城打工的比重大概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十分之一。